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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精选五篇)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精选五篇)



第一篇: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中建一局(集团)五公司CHINA FIRST CONSTRUCTION BUREAU GROUP FIFTH COMPANY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为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基于供、用电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 清华大学综合科研楼一期二号楼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清华大学综合科研楼一期二号楼工程

工程地点:清华大学院内东柳村

承揽项目:

二、供、受电方式:2 受电方式:

三、人员配置:

依据乙方用电量及工程复杂程度,需乙方提供合格电工人,受甲方统一

管理,如乙方所提供维修电工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

电工。如乙方确实无法提供合格电工的,可由甲方提供电工服务,教育并收取元/月服务费。

乙方在施工现场配备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通过

项目的安全技能考试,并在甲方处经过备案,其他人员将一律视为非电工。

四、安全责任:甲方责任:

1.1 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电源,生活电源。

1.2 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箱

以上)的安全,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 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

恢复供电。乙方责任:

2.1 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用电安全,在乙方

管辖范围内出现的一切电气事故,由乙方承担。

2.2 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第1页(共3页)

2.3 乙方应教育本单位人员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

2.4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北京市地

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

(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兼容,保障整个

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5 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

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

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7 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

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

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2.8 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

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9 乙方应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

供电系统的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

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10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现场所有用电设备、材料、配电设备清单,上述物品

必须符合中建一局标准,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

2.11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2 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

2.13 乙方用电过程中如出现违章用电或临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接

受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并在限期

内整改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如因乙方问题,不能按隐患整

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对临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按期整

改时,甲方有权不再通知乙方而对上述隐患进行纠正,所发生的一切费

用由乙方承担。

2.14 在施工用电过程中,甲方如有违章指挥现象,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2.15 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五、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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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临时安全用电协议书

【导读】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这里是小编分享临时安全用电协议书,希望的大家能够喜欢。

临时安全用电协议书

1新欣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新欣园《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2、甲方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查,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力者有权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及国家相关临时用电规定。乙方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全国统一颁发的有效地电工操作证作业),现场作业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乙方在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的同时需如实申报用电负荷量,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用电作业。

3、乙方在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4、乙方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如需增加负荷须向甲方申请批准后方可增加。

5、若乙方借用甲方设备、线缆时,需保证完好并需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

三、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不允许埋地敷设,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管道、阀门上。

3、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悬挂安全标识。配电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图,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应摆放整齐,周围不能有杂物。

4、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

5、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使用不小于6m㎡黄绿线且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6、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插座应使用专用地拖,应安装在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7、不许私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8、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操作。

9、雷雨天应将临时用电设备停用,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10、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8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11、焊接机械安全标准

11.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11.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11.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11.4 焊接机械的外壳必须良好接地,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12、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标准

12.1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2.2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12.3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12.4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12.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13、临时照明器的安全标准

13.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照明器;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13.2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3.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3.3.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13.3.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13.3.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13.4.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13.5.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14、以上条例未尽事宜按甲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执行。

四、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五、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1、甲方职权范围

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电源进线侧以上的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乙方职权范围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甲方供电出口以下的(包括电源电缆线)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责任

3.1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2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的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临时安全用电协议书

2临时用电接线位置:

一、本协议的制定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二、本协议的制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单位必须遵守XX市电业局XX科、XX科、XX科、XX科、XX科等相关用电管理部门的现行国家电业系统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四、申请单位必须遵守XX市市政、建设局、安全局、消防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等相关管理单位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规范。

五、申请单位必须遵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相关国家、地方强制性规章制度

六、申请单位如有特种用电设备,必须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必须遵守地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布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

七、申请单位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现行与临时用电有关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八、批准单位只负责申请单位的接线、计量、抄表工作,其它如准备电线、买电表、校验电表、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电器元件的规格类型、制作临时用电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工作全部由申请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九、申请单位临时用电设备在XX台及XX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XX千瓦及XX千瓦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十、申请单位临时用电设备在XX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XX千瓦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十一、申请单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十二、申请单位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遵行第十一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十三、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申请单位电工完成,并且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十四、一旦申请单位有违、法违规操作,批准单位可随时进行必要纠正甚至处罚,处罚的决定权在批准单位,申请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十五、任何由于申请单位造成的批准单位的损失,批准单位有权对申请单位进行处罚,并由申请单位赔偿批准单位的一切损失。

十六、申请单位的电表必须经过电业局校验确保正常使用,电线、电缆、电器元件、配电箱、配电柜、配电盘等必须有相关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使用的证明,否则批准单位拒绝为其接线。

十七、用电设施应有符合当地电业局验收的相关条件和安全措施。

十八、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用好个人防护用品。

2、使用电焊机等其他用电设备时,其接电应由专业电工完成,不得私自乱接线,乱扯乱拉。

3、临时照明不得使用违反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灯具、线缆等,如有发现,立即没收,严重者进行罚款或移交其它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4、工地施工人员不得私自使用电炉、花线、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等产品设备,如有发现,立即没收,严重者进行罚款或移交其它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5、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施工,施工时的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理,作到工完料净。

十九、电费的收取由批准单位计量收取,电价按照当地电业局的规定制定价格。

二十、本协议批准单位有随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内容或增加条款的权利,申请单位必须无条件遵从本条。

二十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其它有关技术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二十二、本协议如有异议,甚至产生纠纷或触犯法律,解决的部门必须由批准单位代表指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批准单位代表和批准人、申请单位代表和申请人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临时用电批准单位:

批准单位代表:

批准人:

临时用电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代表:

申请人:

日期:

第三篇: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甲方(供电方):

乙方(用电方):

因 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二、用电方用电负荷:

三、临时用电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安全责任

1、电力线路及保护装置应根据用电容量配备。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

3、临时用电应装设配电箱(户外应配设防雨型),导线应绝缘良好,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4、配电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等电器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的烧灼现象。

5、配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保护开关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7、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8、供电点由甲方指定,供电点后的计量装置、动力线及保护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备。

9、临时用电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姓名 电话)负责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10、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开展用电检查工作,乙方应接受检查,并根据检查人员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回答有关询问、协助提取证据。

11、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因乙方用电不当造成的人身、设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临时用电期间需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并粘贴于配电箱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四篇: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FIRST CONSTRUCTION BUREAU GROUP FIFTH COMPANY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为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基于供、用电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中建一局集团京东方运营与研发中心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北京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京东方运营与研发中心

工程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地泽东街 承揽项目:

二、供、受电方式: 供电方式:甲方提供电源至二级箱 受电方式:各分包自行配置二级箱以下配电设施,必须符合临时用电施工规范及中建一局临时用电管理的相关要求。

三、人员配置:

依据乙方用电量及工程复杂程度,需乙方提供合格电工 1 人,受甲方统一管理,如乙方所提供维修电工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电工。如乙方确实无法提供合格电工的,可由甲方提供电工服务,教育并收取

元/月服务费。

乙方在施工现场配备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通过项目的安全技能考试,并在甲方处经过备案,其他人员将一律视为非电工。

四、安全责任: 1 甲方责任:

1.1 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电源,生活电源

1.2 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箱以上)的安全,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 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恢复供电。乙方责任:

2.1 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用电安全,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一切电气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1页(共3页)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FIRST CONSTRUCTION BUREAU GROUP FIFTH COMPANY

2.2 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2.3 乙方应教育本单位人员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

2.4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北京市地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兼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5 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2.7 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2.8 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9 乙方应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供电系统的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10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现场所有用电设备、材料、配电设备清单,上述物品必须符合中建一局标准,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2.11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2.12 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

2.13 乙方用电过程中如出现违章用电或临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如因乙方问题,不能按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对临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按期整改时,甲方有权不再通知乙方而对上述隐患进行纠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14 在施工用电过程中,甲方如有违章指挥现象,乙方有权拒绝执行。2.15 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第2页(共3页)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FIRST CONSTRUCTION BUREAU GROUP FIFTH COMPANY

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符合临电规范要求。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月第3页(共3页)

第五篇: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北京中防恒立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0101-017地块项目

为强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责任,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现场严禁吸烟。新进场员工必须在甲方办理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后合格方可上岗。

2、乙方必须设有专业电工,用电作业应由专业电工负责接线。

3、非电工不得乱接机电设施,不得乱拉电源线。非电工不得私自拆改、变卖电气元件。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如造成伤亡或其它事故,承担其全部责任。

4、乙方负责电气施工管理人员应对用电人员进行培训必须做到施工人员人员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乙方专职安全员、电气管理人员要与专职电工做到经常检查用电设备及电源线路,包括各工种电焊机,电焊机的防护罩是否齐全,有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要检查一次线和二次线是否符合规定。

7、要检查整个现场小型手动电器,是否符合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保护零线应使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芯橡皮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5m㎡,其芯颜色为黄、绿双色。如有不符合临电规定的现象要停工、停电。

8、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9、用电操作顺序:送电时,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除外)。

10、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用电设备。

11、自带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本现场规定的要求,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2、电焊机应搭设防雨、防砸、防潮棚,并单独设置开关箱,箱内必须装设漏电开关,外壳应做接地保护,焊把线应绝缘良好无破损。

13、电焊工要按操作规程施焊,电焊机一、二次线符合规定(一次侧不得超过5m,二次侧不得超过30m),必须装有防护罩,并且要双线到位,严禁借路。

14、电焊工施焊时,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施焊。

15、使用电气设施应做到下班拉闸,人走关灯。

16、用电人员要使用电源时,必须提前申请,经现场电气负责人同意,由现场电工指定或拉接电源后,方可使用,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气设施,用电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好电气设施,如使用当中发生故障应叫现场电工维修,不得私自拆、改、卸电气设备。

17、使用砂轮机时应设挡板,且应随时将砂轮机电源线保护好。

18、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现场使用碘钨灯时,必须固定使用,距地高度不得底于3m,并有防雨防砸设施,作好接地保护线,楼内使用碘钨灯作照明必须有审批。

19、使用打夯机和振动棒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

20、使用电、气焊时,应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品,且应将氧气瓶、乙炔瓶保持5m以上距离,距操作地点10m以上距离。

21、配电箱体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22、使用插座、插头时,应完整无损,不得私自拆改插头及电源线。电源线应从配电箱底部进线,先拉断开关再插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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