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足浴休闲中心场地租赁协议.doc02
足浴休闲中心场地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地址: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和地方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场所的坐落、面积、设施及用途
1、乙方向甲方租赁甲方所属位于地下室物业(以下简称“场所”),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乙方承租地下室面积为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平面图)。
2、该场所需乙方自行投资装修和设计,及添置相应设备(为保证甲方商誉,乙方总投资费用不得低于万元)。
3、乙方承诺在上述租赁的场所仅用于从事“足浴休闲中心”项目之用。在没有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场所的用途。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 月(暂定,以实际接受日为准)至月日止,共计伍年。5 年期满后,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乙方可将空调设备带离或折价处理给甲方。
2、若乙方
三、租金及定金
1、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万元的定金。
2、甲方同意在场装修。乙方开始营业后,定金万元转化为场所正常使用及按时交纳租金的保证金。租赁期满,乙方交还所租赁的场所,甲方在日内退还保证金。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交还的场所有缺损,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价款,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3、租金费用:(1)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年(日至年月日)为万元/年。或按平方计算,每平方米每月收取租金元,物业管理费元。每月总额为元。
(2)自年月 日起每年租金费用在 上一年基础上递增
(3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免租期。由乙方用于装修、布置和申办相关经营手续等,乙方应力争在免租期届满前开始营业。
(4)租金一年一付,乙方必须在每年月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须按所拖欠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逾期60天不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而引起的相关法律与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每年支付租金后,由甲方提供收据给乙方入账。
四、其他费用
1、该租赁场所的其他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通讯费等等日常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其中水费每吨元,电费每度元,由甲方代收代交,每月结算一次。
2、甲方在租赁期间为乙方在场所区域内提供停车场地。
3、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在客房、大堂及酒店内外的广告宣传位置。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经甲方确认后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自行承担因广告而产生的一切义务。
五、场所的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租赁场所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应确保该租赁场所内水、电、通讯等各项设施的正常供给。如出现系甲方责任所造成的设施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营业,并且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经济赔偿责任。由于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及业主之责任所产生的诸如断电、断水等情况而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经济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尽可能事先将有关部门的停电、停水通知或检修事项告知乙方。
3、乙方在经营中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在租赁期间,涉及物业管理内容及费用,由乙方直接与甲方相关部门签订相关协议。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开业协助和办理必要的与场所本身有关的资料和证照,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独立、自主经营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例如:与顾客之纠纷、内部劳资关系纠纷、债权债务等,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员工的招聘、管理、支付的各类费用等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3、甲方应给予乙方在本酒店订房的优惠协议价格。
4、合同期未满,乙方按合同进行正常经营,但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暂停营业,甲方可协商免除乙方暂停营业期间的租赁费。
5、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况单方面终止协议:
(1)乙方不按协议时间交纳租金;(2)乙方违法经营受到公安机关查处,对酒店造成严重影响;(3)乙方不接受甲方规劝,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用途或转包给他人的,但乙方在股权不少于51%的条件下,租赁该房屋后与他人合作、合股、合伙经营的,不作为转包。
上述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视作乙方未履行合约,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
金扣留,作为赔偿或补偿之费用。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怀化市的有关行业法规、制度及相关政府规定等,独立经营并承担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2、合同期未满,如不属于不可抗力,而是甲方出于其他原因提出中止合同,则甲方除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当月剩余时间相应的租赁费外,并补偿乙方经评估后的相应的总装修费用的损失。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在确保乙方正常经营情况下对水、电、煤所采取的各项节能规定。
4、乙方应为甲方的贵宾提供VIP优惠卡(最优惠价格),并提供酒店住店客人优惠价格。
5、乙方在租赁期间,由于经营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擅自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外立面及结构性更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装修施工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方面有关规定。
八、协议的解除与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但须经双方的书面确认。一方提出解
2、若因甲、乙双方各自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及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需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签订后,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项目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产生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足浴休闲中心管理制度
足浴休闲中心管理制度
为确保休闲中心营业正常运转,提高服务技术和工作效率,加强对本店的管理工作,以及提高本店的经济效益,特制本店的规章制度。
一、全体员工应模范遵守本店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坚持真
诚,团结协作,确实推行热情,微笑、主动、快速、准确、周到、安全的服务宗旨,尽力创造本店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并促进本店发展。
二、自觉遵守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指挥,各位员工
上岗工作认真、主动、负责,任何人不得自行其事。
三、遵守本店的作息时间,当班员工不得擅自离岗,更不能
在非工作区域或营业场所逗留、闲逛、聊天。
四、热情迎送每位来消费的宾客,礼貌服务,真诚接待,任
何人不能有任何理由怠慢客人。
五、每天上班前各岗位员工提前到本店,做好一切迎宾准备
及清洁、周围的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休闲气氛。
六、员工上班时各种私人用品自行保管好,任何员工不能在客人面前吸烟、吃零食和腥辣异味食物。
七、热爱本店公共财物,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客用物品,如
洗发露、沐浴液、毛巾、纸巾等。
八、当班员工必须穿戴制服,并保持仪容整洁,维护女子区
域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丢烟头,纸屑,果皮等,以保
持整体清洁。
九、以上条例有违约,按本店制度,奖惩条例执行。
第三篇:场地租赁协议范本
户外广告位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租赁方):重庆市江津区水之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出赁方):江津区德感镇宏亮家私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牌位置:江津区德感镇转盘宏亮家私城二楼外墙租赁给甲方进行广告牌设立使用。(详见下图)
2、广告牌规格:下图右侧一块,高3.5米,宽为16米,面积约为56平方。(详见下图)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的租赁期限为九个月。即从2010年4月15至2011年元月15日止。
第三条:广告位租赁金额和付款方式
1、广告位租赁金额为:¥3750元(大写:叁仟柒佰伍拾元整)合同有效期内不变。
2、租金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广告位建设峻工后支付广告位租赁费。乙方收
1到甲方广告位年租金后开具收据和发票。
第四条: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改造成两块广告牌后,需提供其中一块供乙方使用,设计、制作、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甲方广告发布的内容,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符合国家广告法规定内容。不得发布与乙方经营相同的家私类广告。
3、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位租金。
4、在广告牌的安装操作过程中,甲方应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如施工过程中有高空坠物造成行人安全事故,或安装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以及物品坠落造成的一切安全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向市政提交该广告牌的改造审批,并取的广告审批号。
2、乙方应将双方的租赁合同内容作为商业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泄露其合同内容。
3、乙方须向甲方出示真实有效的场地证明和提供该证明复印件一份给甲方,以便甲方归档。如因乙方伪造和虚构该场地证明,所引起的法律纠纷概由乙方担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三)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如因台风、地震、旧城改造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乙方应按合同实际租赁时间同比例退还甲方租赁费。
(四)在租赁期间如遇旧房改建、拆迁等情况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乙方的协同甲方或以乙方的名义向旧房改建、拆迁的房地产开发商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提出请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支付人民币贰万元给守约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附件一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重庆市江津区水之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负 责 人:(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乙方:江津区德感镇宏亮家私城
负 责 人:(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四篇:场地租赁协议范本
场地租赁协议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场地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界首市交通码头位于牛行街1号的场地,面积8000平方米,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租赁期限: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2023 年10月31日止,共计10年。
三、租金: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标准为:10000元/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四、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4、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5、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6、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7、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20%的违约金。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场地租赁协议
场地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砂场房屋及砂场原使用水电设施,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房屋场地因水电设施暂定6个月,租金押金万元,乙方退租后,押金退还。
二、乙方上述租金只含房屋及小院内场地租金,井水及变压器电线电路使用租费,水费电费需另外按表付费。
三、甲方需保证乙方使用上述租用内容不受任何第三方干扰,如有第三方提出异议,甲方需出面解决。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退还全部租金及押金。
四、租用时间以甲方腾出场地,乙方进驻之日起至乙方完工退场止。
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