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江浦村 仓库场地租赁协议书
仓库场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江浦村第十队
乙方:林鹏周乙方因发展经济需要,现租用甲方的空地,地址在江浦村鱼塘边,面积2亩,给乙方作为建筑材料仓库,用以堆放建筑材料、杂物使用,现双方为共同利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从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止,头五年租金为
每年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年),后五年为每年壹万元整。(¥10000元/年);二、三、四、五、租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年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 租赁期间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每五年交一次); 如政府征收,当年租金免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政府
赔偿给乙方的地上建筑物投入款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退回当年租金;
六、租赁期间除政府征收外,如甲方中途提出终止协议,甲方要赔偿乙
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如乙方中途提出终止协议,乙方投入所有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同时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年月日20年月日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场地临时设施的建设。
第二篇:仓库场地租赁合同
仓库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仓库(场地)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点:
建阳市童游镇童子山原中石化南平分公司仓储用地。面积约14400平方米,该地块产权归属中石化南平分公司。经产权人同意甲方将该地块租赁给乙方作仓储,厂房使用。(但谢绝易燃易爆的加工及仓储进入使用。)
二、租用期限
1、租用期限_10_年,自年月日止。
2、租赁期限(包括续租的租赁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拟出租仓库及场地,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仓库及场地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1租金合计贰拾万元人民币。
2150000元);第二年155000元);第三年壹拾陆万捌仟元(¥168000元),每年按5%逐年递增。
3、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乙方应自签约起,每半年交付一次租金,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
日及2013年04月06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或现金缴纳租金,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未付款总额的半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首次租金应与履行保证金一起于协议签订之日支付。
4、乙方租金第三年起逐年按5%(百分之五)递增,即自日止。
5、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次日的银行转账方式或当日以现金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125000元);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甲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6、租赁期内,仓库及场地使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
业费、营带费等,本协议约定的费用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通过现金方式缴纳。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 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租金。
② 甲方有权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③ 租赁期间,如合同所有权或使用权人欲将合同仓库及场地所有权转给第三方时,应通知
乙方。
④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履行保证金和首月租金之次日将仓库及场地交付乙方。
⑤ 甲方负责把水、路、电迁至乙方场地。
2、乙方权利义务
①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合同仓库及场地。
② 乙方有权依生产经营,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对本合同仓库及场
地进行改造添附。(但一切费用自理)
③ 依照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
④ 乙方不得用于有污染环境的生产,储存等场所,不得转让转租或转营其他污染环境的商
品和项目。
五、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与支付本合同项下租金总
额10%的违约金。
① 不支付租金或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② 欠缴各项费达人民币500元的,并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在甲方场地上建设的所有
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③ 擅自将仓库及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转让、转借第三方的。
④ 利用仓库及场地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⑤ 甲方依据本协议5:1条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合同自甲方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发出之日
起七日内解除。
⑥ 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单方解除协议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搬离场地,三十日内未搬离的物
品均视为乙方遗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
⑦乙方履行合同各条款项,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违约按乙方附件物造价赔偿。
六、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
预料或即使可预料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风灾、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交通意外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收储,规划发生变化)及不作为等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条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于终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
其影响终止或消附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另注:
1、如遇政府征用,双方自动终止合同,乙方在该场地上的所有附建物的赔偿,合同期5年
内100%归乙方所有,乙方自行谈判负责,甲方概不赔偿,也不负责。
2、合同期间,第5年以后,如遇政府征用,双方自动终止合同,乙方在该场地上的所有附
建物的赔偿要双方分成乙方80%赔偿所得,甲方20%赔偿所得。
3、乙方在该场地上有搭建临时建筑物,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本合同若有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场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人民法院另有规定外,诉讼费及诉讼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法人公章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场地租赁协议书
场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民航商贸总公司旅业管理部
乙方:
1、地点: 民 航 南 楼 酒 店 一 楼 六 间 房
(8112-8115-8116-8117-8118-8120)
2、项目:茶庄(营业许可证和相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不能经营与甲方相同的项目。)
3、形式:甲方出租场地,乙方自行经营,自负盈亏。
4、时间:自2013年01月0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5、租金:每月2500元人民币。水电费另计(以实际使用水电表为准)。每月5日前缴纳上月费用。支付租房押金5000元人民币。
6、其他事项:
1、免费提供空调机和卫生间设施给乙方使用,维修和损坏有乙方负责。
2、在期间甲方在酒店范围内不得另开同类型的营业场所。
3、除每月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4、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如有此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 除协议。
5、乙方的经营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不得与国家相关法规抵触。
6、有一下情况之一的,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致使酒店损坏、失火或者造成其他损失。
(2)因城市建设需要,该酒店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3)因集团公司、民航局、国资相关政策因需要收回酒店的。
因上诉原因而终止承包的承包金按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
7、协议到期优先考虑乙方续租的要求。
8、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9、本协议自2013年01月01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场地租赁协议书
场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约定有关事宜如下:
一、甲方现将属于本人所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面积大约_____平方米的场地,有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场地,经甲乙双方签定协议之日算起,租期为年,租金按照每年元计算,以一年一付方式交清,不得提价。期间甲方不得转让他人或收回,除非乙方自行放弃。年期满后,在同等租金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如甲方故意收回场地,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提出,向甲方索要所有建设及设备赔偿,甲方无条件支付。
三、乙方租凭期间须爱护场地设施,在场地内投资建设地上附着物,须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五年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继续租赁,所建地上附着物折价给甲方。
四、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水、电,并按市场规定价格向乙方收取费用。甲方租给乙方的场地后,有责任和 1
义务保障乙方经营期间不受滋乱、破坏等行为。
五、其他事项:
1、租赁协议一经签定,甲乙任何一方须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更改。如一方因故需要更改合同或不能履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协商妥善解决。
2、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如需再租,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办理续租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以上协议未尽事宜,有待双方自行商议,合法、合情、合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第五篇:场地租赁协议书
场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位置、面积与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操场及一楼办公室的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1050平方米;
1.2本场地采用包租的方式,乙方用于修建汽车修理厂。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期限为5年,即从****年6月1日起至****年5月31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支付及押金
3.1租赁费用为每年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租赁期限内不得涨价,租金按一年一付的方式交清,即每年12月31日之前需交清下一年租金。
3.2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押金款壹万元,作为清场押金。
第四条 保证条款
4.1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协议,保证本协议下出租给乙方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及无争议性,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律的障碍;如因此问题而给乙
方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4.2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3除租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一切与生产无关的费用,若发生均由甲方负责缴纳或解决;
4.4甲方保证不干涉乙方在所租赁场地有效面积内自由支配;
4.5甲方承租给乙方的场地应承担风险,确保该场地不因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他损失,乙方有权提出,甲方应负责赔偿。
4.6乙方保证及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不支付愿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4.7乙方保证经营的合法性。
4.8因乙方原因无法继续经营、或违法经营被迫停业的,且承租期限未满,已付租金不得要求甲方退还,所有相关合同条约自动终止。
4.9乙方在经营期间对场地的硬化不得向甲方索要赔偿金,租期满后甲方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无条件的在工作日内完成,如乙方无故不完成,甲方将不退还押金款壹万元。
第五条 其他条款
5.1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不得违约。
5.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后可另签补充协议;
5.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