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采矿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采矿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刘东田
乙方(承包人):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承包采区在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矿山开发国有企业。目前在丰宁胡麻营乡开发铁矿。
2、乙方是一家具有采矿施工经验,并具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能确保矿山安全,完成甲方的采矿周、月任务计划。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矿山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工程内容
1.1工程名称:采矿工程劳务承包
1.2工程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乡
1.3承包工程范围:
1.3.1老虎洞露采采矿工程劳务承包。
1.3.2采矿队具有采矿工程必须的运输、通风、输变电、给排水、通讯、防火、防洪等辅助工程和必要的生活设施。
2、合同期限
2.1合同期限:自2011年2月19日至2012年2月18日,双方约定,因甲方扩大生产规模需提前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
3、技术标准
3.1按照甲方要求的技术方案施工,露天采场的台阶高度10米,台阶宽度3-4米,坡度小于60度,布置采场工作面。
3.2采矿回采率达到85%以上,贫化率≤5%,水份≤10%,矿石
块度≤450mm。
4、合同价格及质量
4.1露采矿石磁铁品位在25%及以上的,矿石单价为53元/吨;甲方提供给乙方D80潜孔钻一台,空压机2台使用,油桶6个,不足的设备由乙方自解决,甲方在山上存有铁矿石约3万吨,甲方付给乙方每吨铁矿石装车费1元,如现存铁矿石不足3万吨时,双方按实际数量协商解决。乙方每月供给甲方合格矿石不少于10万吨,甲方现有租用勾机300型号1台,每月租费45000元,现有拉水、拉油、火攻器材、运输车辆1台,租费每月5000元(不包抱本车的燃油费用)。
磁铁品位如低于15%,甲方即使收下矿石,也不予付款,且由乙方承担运输费。
4.2露采剥岩必须经甲方采区管理人员审核并报甲方公司领导批准后施工,并由甲方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管、验收。
4.3本协议所述之采矿工程劳务报酬,系双方商定价,不受国家定额等政策性调整因素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5、矿石验收和劳务报酬价款结算
5.1矿石数量验收以甲方过磅计量为准,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5.2矿石质量验收每300吨采样一次,每日采一个综合样,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
5.3结算方式和付款日期: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每月5日前由甲方将上个月采矿劳务承包款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5.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采矿劳务承包款包含乙方的装车费、挖掘机租赁费用、采矿设备、人员工资、火工器材费和燃油费等费用。
5.5乙方须每月定额完成甲方下达的采矿生产任务计划(定额按甲方生产需要确定),每少完成5%,按减少的矿石量2元/吨进行处罚。
6、双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
6.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雇用人员进行审查,有权要求乙方解聘
不合格的人员。
6.1.2甲方应加强对采区现场的管理,有权部署和检查乙方的采矿工作,实行现场指导,督促乙方加强安全管理。
6.1.3甲方负责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采矿区域,并负责协调地方关系,火工器材的供应。
6.1.4甲方负责统一确定乙方工人的工作服和安全帽的式样、颜色和标志,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购买工作服和安全帽。
6.1.5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已结算的采矿任务承包款。
6.1.6对乙方出现的安全隐患或事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及处理。
6.1.7乙方如不按甲方工程设计和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或不按甲方质量要求供矿,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6.2乙方
6.2.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进驻甲方指定的现场。
6.2.2听从甲方生产指挥,按甲方生产作业计划指定的地点施工;服从并积极配合甲方对采矿工作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关于采区的管理制度并加强自律。
6.2.3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应完成甲方每月安排的采矿作业计划,以运输到甲方指定的选矿车间的合格铁矿石量为准。
6.2.4承包期内,乙方应独立进行采矿作业,未经甲方书同意,不得将采矿工程劳务承包进行转包、分包。
6.2.5乙方须具备采矿资质及技术、安全等资格证;须自行配备管理人员和采矿、矿山安全并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应持有国家认可的上岗资格证;须配备完成工程施工所需的采矿装备及辅助设施(见附件1)。
6.2.6乙方人员必须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作业引起的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赔偿、机械设备赔偿、政府行政处罚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7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矿设备、人员工资、施工用油水等由乙方承担。
7、安全生产管理
7.1按照《矿山安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甲方应安排专职的质量、安全检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对乙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7.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并做到制度上墙。
7.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冒顶、片帮、透水、滑坡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停止施工;对乙方提出的具体解决方安经双方技术人员论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7.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7.4.1根据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经常对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爆破工、挖掘机司机等特种工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7.4.2接受甲方对采掘工程施工的检查,在甲方人员指出安全隐患后,甲方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尽快组织力量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7.4.3乙方需持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格、证照等,到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或备安,直接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和联系工作,接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安全事故的处理。
7.4.4乙方需承担施工所需的安全投入(设备、设施、工器具、人员及相关费用)。
7.4.5乙方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对钻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负全责。
7.4.6甲方将乙方半个月采矿价款作为安全保证金(不低于15万元,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补足),合同期内无安全事矿,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全额退还安全保证金。
8、合同解除
8.1乙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方,并视情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8.2乙方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拥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8.2.1由于乙方安全管理松懈或安全设施不达标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已经出现严重伤亡事故的。
8.2.2乙方不服从甲方生产指挥和监督管理、不遵守甲方关于采区的管理制度、不按生产作业计划指定地点施工的;或者,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完成月度生产计划的;
8.2.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采矿劳务承包工程进行转包、分包的;
8.2.4承包期内,乙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2.5乙方将矿石私自外运或外卖的。
8.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3日内撤出工地,如遇迟延,应向甲方承担每日叁万元人民币的员失。
9、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泄密方应承担因泄密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合同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采矿工程劳务承包给第三方,如违约按实际损失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因乙方责任发生事故导致停产,造成甲方选矿车间停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以选矿车间每日产值为准)。
10.3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施工停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0.4乙方将矿石私自外运或外卖,除协议自行解除外,并且向甲方每车缴纳违约金2万元。
10.5其他违约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11、不可抗力
因法律及重大政策变化或因战争、**、群众闹事、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不视为违约,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其它
12.1乙方与其它自然人或代表签订的其它书面或口头协议自行终止,以本合同为准。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赔偿。
12.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关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因本合同的效力、解释、订立、履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解决。
12.4双方以前签订的采矿承包合同自行解除。
12.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主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的约定,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施工的劳务人工费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韩坝一期东大门对过_______
(三)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平方单价钱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
水电安装穿线和消防安装(包验收)
第三条工期(六个月)
(一)开工日期:___2014-5-11_日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日期:___2014-11-11__日_____________
此约定日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拖延工期。否则每推迟一天造成甲方不能交工,乙方按照500元/天经济补偿。累计推迟超过3天,甲方有权清除乙方。
第四条施工技术要求
(一)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
(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施工。先作样板,达标后再施工。
(三)第一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本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五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2.为乙方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3.派施工管理班子驻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理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钢筋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周转材料包干使用。①.扣件按3%,②.u形扣按15%,③。钢管、钢模按0.5%包干,全奖全赔。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淮北市中医医院制剂综合楼
一、承包方式及内容:木工单项清包(主体)包含木料、钉子、铁丝、丝杆及小型工具。
二、按规范文明施工、负责所做工作量合格验收,竣工后拆模清理,分类堆放。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价格元/平方,(建筑面积4112平方)总价548000元。付款方式:地下室砼浇完付元,三层顶浇完付元,余款待外粉刷下架一个月内付清。
四、本合同工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款付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四篇: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承包合同
协议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工程施工建设的需要,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保证工程进度,加强、完善承包管理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合肥市颁发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明确了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权、利,同意签订本合同。
7.3主体工程完工后,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评定达到质量要求,支付工程量总款项85%。
7.4零星、配套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量总款项90%。
7.5工程结构验收合格后,余款应在15天内付清。
7.1工人进场后,甲方负责先预借生活费;
7.2结构到三层后,甲方支付70%已完工程量(须扣除二层结构量);
7.3主体工程完工后,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评定达到质量要求,支付工程量总款项85%。
7.4零星、配套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量总款项90%。
7.5工程结构验收合格后,余款应在15天内付清。
第8条质量要求
8.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肥市规定的质量标准,符合质监站、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的验收要求。
8.2模板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清水模板的要求,详见甲方对乙方的质量、技术交底。
8.2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并给工程带来经济损失,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较严重者或三次以上出现质量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工程款,乙方须无条件退场。
第9条质量验收程序
9.1该分项工程乙方至少设置1名专职质检员,负责跟踪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
9.2对每一工序或分项工程完成后,乙方应组织人员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9.3乙方自检合格后,由甲方会同质监站、设计院、建设业主、监理或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直至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9.4按合肥市的有关要求,经质监站、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的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须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要求。
9.5拆模后乙方提请甲方共同验收,不得擅自修补,甲、乙双方对每个拆模后的分部分项,通过目测及尺量和相关仪器检测对该部位进行评定,合格不奖不罚,优良奖5%,不合格除返工至合格外(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另罚5%。
第10条工期进度
10.1根据施工周期的需要,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的工期要求,甚至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10.2乙方必须在每个单体开工后80天内完成结构封顶,根据各单体的工程量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和材料供应要求,编制工期保证措施,确保工期,每提前(推迟)一天奖(罚)500元,依次类推。
10.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10.4对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建设单位、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10.4.1工程量变化和重大设计变更;
10.4.2甲方提供的材料、机械设备不到位或影响施工;
10.4.3人力不可搞拒的原因,如政府规定不能施工,8级以上大风、大雨、停电等。
第11条机械、工具、材料的供应
11.1大型垂直运输机械由甲方提供。
11.2其它机械、操作工具由乙方自选解决,夜间施工需用的照明工具由甲方提供(灯管、灯炮由乙方自理)。
11.3零星辅助材料(铁钉、铁线、山型卡,本工种各型号螺帽、母)由乙方自行提供。11.4甲方供应的材料(模板、钢筋、步步紧扣件或顶木),乙方统一领料,周转材料使用完后,应码放整齐,交由甲方盘点,超出规定损耗范围,甲方有权根据损失程度,处以十倍处罚。
11.5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作业员安全帽(损失扣10元/个),特种作业人员所需用的安全带(遗失扣50元/条),其余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
11.6施工用电设施甲方只负责提供到楼层,其余分支线路由乙方自行提供(配电箱由甲方负责提供)。
11.7乙方各方面配合好,享受质量奖,否则甲方有权以三倍处罚乙方单价。
第12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2.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合肥市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遵守项目部制订的安全生产规定。
12.2乙方是其承包范围内的最高安全责任人,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由乙方完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2.3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禁止违章作业。
12.4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材
料、工具码放整齐。
12.5乙方作业人员提供个人身份证,开机人员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12.6乙方进场后,必须同甲方安全部门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所有人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该文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3.7乙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人身意外保险,其费用甲方给予摊销三分之一。
第13条综合治理
13.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合肥市有关法律、社会治安条例、项目部制订的综 合,治理制度,否则,甲方决不给予庇护。
13.2乙方必须办理并承担合肥市政府规定的所有劳务费用,由甲方统一代办。13.3乙方作业人员进场时,必须携带或办理三证(身份证、暂住证、上岗证),并在三天内到行政办公室好人员登记手续。
13.4严禁乙方招、聘罪犯、逃犯及其他社会氓流进场作业,如发现有此类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3.5乙方进场后应同行政部门签订《综合治理协议书》,所有人员必须签订《综合治理治安责任书》,该文件作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14条双方责任
14.1甲方责任:
14.1.1负责整个项目施工全面管理、协调、指挥,负责对外同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管理职能部门搞好关系;
14.1.2负责制定施工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并及时传达给乙方;
14.1.3是乙方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支持乙方开展正常工作,对乙方发出质量、文明、安全、综合治理等施工管理诸方面的指令;
14.1.4提供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工期进度计划,并对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治理方面的教育与培训;
14.1.5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及临建工作;
14.1.6负责乙方作业人员的住宿、膳食的安排。
14.2乙方责任:
14.2.1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服从甲方的指挥、高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自觉搞好施工质量、进度、文明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
14.2.2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14.2.3根据协议条款,提前合理组织合格的施工作业人员、机具的进场;
14.2.4组织人员对图纸及相关文件、交底进行熟悉、理解、掌握;
14.2.5同甲方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14.2.6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机械要科学、合理的使用,若经甲方检查发现有材料浪费、大材小用、长料短用,故意损坏、工完丢弃等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十倍之内的罚款。
14.2.7由于乙方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而自动要求退场,甲方有权只付其完成工程款的50%。
第15条违约责任
15.1甲方如未能按本协议认真履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15.2乙方如未能按本协议认真履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15.3在工作过程中,一方需要另一方按协议应履约的条款和事务,若责任方置之不理,在连续三次以上通知不能给予妥善的解决,一方可以停止合作,并向责任方提出相应的索赔;
15.4甲、乙双方发生矛盾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行,双方通过政府职能部门调解、仲裁,直至通过法院解决,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败诉方负责。
第16条合同的终止与失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全部条款后自动失效。
第17条其它
17.1如乙方私自转包给二流队伍,造成质量、安全、进度、综合治理等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拒付工程款。
17.2乙方签字代表必须24小时坚守施工现场,如确实需要外出,需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
17.3本合同签定后,乙方签字代表必须交纳贰万元押金,待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此押金马上退回。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章:盖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日期:日期:
第五篇: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项目李**、罗**等户私人建房A栋工程按规划和设计图、按时、按质、按量,确保安全地顺利施工,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项目李**、罗**等户私人建房A栋工程的所有劳务做工全权承包给乙方,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小型机器具(弯曲机、斗车、灰桶、面砖切割机、绑扎丝、切割片、焊机、钉子等等)。
二、承包内容
1、基础工程:桩基、放大脚板式板带的制做、地梁钢筋制安、砼的浇筑与护养,架空层的基础砖,其墙体的内侧抹灰,架空层预应力板的安装等等。
2、主体工程:钢筋制安、砼浇筑及护养,砖砌体等及钢筋焊接。
3、楼地面工程:地面砼垫层、楼地面的清理、落地灰的回收等。
4、屋面工程:1.8米的彩瓦隔热防水层。
5、装饰工程:外墙面砖或外墙漆,内墙抹灰,不包括外墙保温。
6、室外散水,楼梯的瓜米石面层的做工。
7、完成施工图中的所有的内容和因设计图变更的内容等等。
三、质量与安全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每月的工程量,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因乙方操作失误或技术不过关所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及经济责任。其材料损失甲方有权从其承包价款中扣除。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严重不符合要求以及半途停工不做,不能完成施工图及合同所约定的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找他人完成该施工任务,且乙方的余款不予以支付,作为甲方另找他人完成该工程的追加款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与管理,如乙方人员浪费材料,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甲方有权处罚。
五、安全责任的划分比例
由甲方负责保证买陆拾万元的保险,在修建过程中,如发生了安全事故,所用的所有费用,保险公司未赔偿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赔偿一半,并且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交()万元押金,竣工验收三日时返回给乙方。
六、单价及支付方式
甲方按建筑面积(注明:房产证面积)每壹平方米元结算劳务总款,但留百分之五(5%)作为质保金。每月按其工程量的支付人工工资,其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结清。
七、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完成,雨天连续三天以上工期顺延(春节放假时间不在其内)。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