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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第一篇: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州XX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西双版纳州XX年旅***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甲方的保安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

2、乙方必须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附件:出租区域消防器材清单)。

3、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乙方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乙方严禁在酒店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酒店安保部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造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遗失、损坏,按照原价赔偿。

三、违约责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消防安全责任区:ktv、桑拿、商场经营区域、附楼一楼至二楼通道。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各执一份。

备注:

1、乙方每日凌晨2时以前,必须关闭或调小ktv音乐声音,以免影响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严格控制内部人员在承租区域内活动,严禁到酒店其它区域,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甲方: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武隆分公司经营站(出租人)乙方: 武隆县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承租人)

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本安全协议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来历不明人员以及不申报办理暂住登记和不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甲方必须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并报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武隆县烟草分公司安保科)备案一份。

3.使用前,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交待出租房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4.甲方对出租的房屋有权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排除。并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5.甲方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租赁环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负责,并提供必要的企业证明、身份证明、担保证明等。

2.乙方有义务加强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3.乙方使用前要对甲方提出的出租房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使用后视为使用时的安全环境为良性状态。

4.乙方在出租房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必需的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和设备,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

5.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黄、赌、毒和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活动,不得影响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得超计划生育。若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6.乙方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7.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带来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约定内容,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事故,按法律有关规定划分责任,并依法协商处理。

四、甲方或甲方上级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出租房现场及《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如本协议内容与法律乙方:代表签字:

第三篇: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胜北社区各单位出租房(场地)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场地)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租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经济发展和稳定,分清事故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房屋质量和环境,自愿承租本房屋。

第二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事项。因乙方不慎发生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出租房内不准使用天然气。

第四条:如乙方擅自乱接、改动水电气暖设施,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私自乱拉乱接水电气暖设施,发生的事故,给国家财产、出租房财产造成损失,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场地)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水电气供应部门,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告知或不维修,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出租房内,严禁存放液化气罐、烟花爆竹、汽油等危险化学品,对于发生事故的,所产生(包括甲方)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需按照地方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自觉接受消防部门、出租方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整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四篇: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住”的方针,提高甲乙双方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创造安全舒适的办公和生活环境,明确和落实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甲乙双方自愿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原则,甲方将本公司租赁乙方使用房屋范围的安全工作分割交给乙方自己负责。

二、甲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甲方负责管辖区域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根据承租的各企业、个体经营户的安全生产经营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和推广安全管理知识。

3、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4、协助承租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5、坚持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负责管辖区域的公共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7、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和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场所以任何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10、甲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三、乙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1、乙方法定代表人(第一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具体负责人(直接负责人)是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应严格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建议,并组织的人力、物力及时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之前或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或隐患,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措施,确定专人负责。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给任何第三方或个人。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不得转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并约束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7、乙方应教育培训乙方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掌握火灾报警、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火场逃生路线及基本技能等技能。

8、严禁乙方搭建阁楼及设置各种形式的房中房。

9、乙方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锁闭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

10、甲方已配合消防设施,规定设置地点,乙方不准随意挪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件堆放任何物品,确保完好无损。

11、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拆除,设置警戒,并施工完成前将防护设施恢复原状。

12、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13、凡需要变动原有的水电线路、管道和重新安装的,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和线路布置图,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准进行。

14、电气线路确需变动,必须先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或其他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或其他专业人士进行,所有电气线路必须套管,并在安装和修理完毕后由甲方参与验收。

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乙方用电负荷不得超过原设计容量,禁止擅自增加用电负荷。

16、乙方办公结束后应做到断水、断电,关好门窗。

17、严格按照仓库规范管理仓库,保持良好通风,合理安排货物堆放高度和间距。

18、乙方应对从业员工进行有安全教育培训,应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存底。

19、甲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四、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下同)。

3、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并负责善后处理。

4、若双方之一方因政府或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经济纠纷,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五、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4、此责任书一式肆份,甲方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

(盖章)

****年**月**日

乙方:

月(盖章)

第五篇:房屋租赁合同-安全协议

合同编号: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规定,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于场地给乙方,乙方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房屋交付时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条件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时消除隐患或修复,以满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2、乙方应按照各类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并规范操作。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识。在使用房屋期间,应注意观察房屋及屋内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乙方须遵守安全用电等相关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

荷载相匹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违规电器,违反规定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置。乙方的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7、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这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容留传销人员;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走私或贩卖毒品;卖淫、组织卖淫或强迫他人卖淫、容留卖淫人员;赌博或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护;从事危害国家或国防安全的间谍活动;迷信活动、传播邪教及其他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8、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规定和文明规范,具体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善意与邻里相处;不大声喧哗、不制造噪音或影响他人安定居住的声响;爱护校区的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如不践踏草坪、不破坏共用设施、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不恶意占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涂画等;爱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如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的性质合理使用该等部位;不非法设置影响校容和美观的广告、横幅等。

9、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为承租房屋设定抵押或为前述家具、电器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管线。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机关的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11、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

12、凡经营性房屋和厂房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规定自主或甲方代为配备消防用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3、乙方严禁在租赁范围内和甲方规定范围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保卫处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14、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自杀、相约自杀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杀。

15、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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