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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书

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书



第一篇: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书

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潍坊市客运出租车辆月度检验办法》、《潍坊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到甲方承租壹辆型出租汽车(车辆牌号:,发动机号:),签订本合同后,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押金后,方能签订本合同。合同期满,乙方未违反合同条款并将所承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交清后,甲方将押金全部无息返还乙方。甲方留取乙方交通违章抵押金1000元,用于处理合同期内的各种违章,如无违章六个月后无息返还乙方。

第五条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元/月,按实际天数计算。乙方按月于每月日向甲方交纳下月租金及下月费用。

第六条 乙方承担出租汽车应缴纳的出租汽车管理费、税金、养 1

路费、道安费及司乘险等各项费用;车辆的所有燃油、维修等费用;公安、交通、技术监督等部门进行的车辆年审及二级维护等费用。行车违章由乙方负责处理并缴纳罚款。

第七条 车辆维修乙方须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所换部件超过100元的,须经甲方同意。乙方须严格按照车辆出厂要求,按时对车辆进行维护。

第八条 合同期内,由甲方办理车辆保险(含交强险、30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如要增加其他保险项目,甲方可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合同期内对乙方的车容车貌、车辆维护、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违约及时纠正,并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收取违约金,维护甲方声誉。

第十条 每月 日甲方收取乙方月租金额,及乙方应上缴的出租汽车其他各项费用,同时发放各类证件。如乙方不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不发给乙方各种营运证件及不出售各种客票,期间造成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交通肇事、保险索赔、服务质量纠纷(不包括因私自换人开车、私自转租造成的事故及服务质量纠纷)、所需和全部由乙方负担(如交通费、食宿费、招待费及保险公司不予负担的部分等)。

第十二条 发生的交通肇事造成的车辆损坏时,甲方按车辆损失

总额的10%收取乙方的车辆加速折旧费。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利益时,乙方可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五条 乙方应按规定维护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整洁的车容车貌。各种检审、拖维、漏维及因车况不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罚款,均由乙方自负。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转卖、转借、抵押或由未经甲方同意的人员驾驶。因乙方转租、转卖、转借、抵押或由未经甲方同意的人员驾驶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危害甲方利益时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七条 乙方经营期间,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部分,由乙方负担;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及因服务质量问题产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因乙方责任或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又不能及时赔付时,甲方与乙方终止合同,同时扣留乙方合同押金用以补偿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时,按乙方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第二十条 乙方私自将车辆转交未经甲方同意并未办理替班手续的人员驾驶,一经发现,每次收取乙方违约金200元。

第二十一条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与乙方解除合同,若有第三项至第十项之一者,同时缴纳违约金5000元。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时。2、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时。

3、因乙方从事违法活动触犯刑律的。

4、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被新闻媒介曝光或年内违章三次,经查证属实的。

5、私自转租车辆或未经甲方同意将车辆交他人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

6、不按时参加车辆年检年审的。

7、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8、违反管理部门及甲方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9、逾期十天不缴纳租金、管理费、规税费和其他费用的。

第五章 担保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承租车辆须找有经济偿还能力的个人或单位担保,(或者以所属资产做抵押)担保方自愿为乙方承担合同期内的担保责任。乙方违背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无力偿还时,一切损失由担保方无条件的全部赔付。

第六 附则

(1)甲方如需出卖车辆,提前一星期通知乙方,出卖后合同终止,退还押金。

(2)甲方可根据出租行情,可虽时提高出租租金。因增加车辆或出租行情下滑,乙方也可提出降低租金。

(3)如果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因经济问题无能力赔偿时,甲方可请求法院对乙方的楼房或者平房进行拍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有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或与政府规定相抵触的条款则按政府规定执行,甲、乙方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三方各执二份。第二十五条 合同纠纷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开发区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担保方(签字):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附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证件、房产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2、担保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证件、房产证复印件。

年月日

第二篇: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出租汽车经营者):

身份证号:

乙方(出租汽车驾驶员):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车经营出租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车辆信息:

型号:牌小汽车

车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

车辆运营证号:

车辆经营期限:

(一)甲方提供出租车保证证件齐全,正常营运中。

(二)乙方在营运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守望法经营,如有声音、停运、罚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罚款;如有吊销经营手续,乙方按照市场价赔偿甲方。

(三)甲方必须购买全车保险,禁止无保险营运。如在营运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车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有一方造成伤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修车、车体保养、年审、季审、税收等。乙方必须对随车证件按时审验,不能拖审。

(五)出租车租金根据市场价格,每一年浮动一次,以市场中间价为准,具体价格协商确定后,在该协议上签字认可。年 月日开始,乙方每月一号交付给甲方每月租金元,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租车押金万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条为证。如有国家下发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包括推迟下发的补贴)。

(七)双方签订协议起,甲方将出租车及随车证件交给乙方保管(证件包括:行驶证、营运证、二级维护卡),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乙方在包车期间,如果经常出现不利于出租车营运的情况(违反法律法规、交通法规、出现交通事故等),所产生的结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车协议并收回出租车及全部证件。

(九)在营运中如有变动,甲方提出卖车,乙方主动交出车辆及随车证件,甲方退回押金,终止协议。如乙方违约,提前结束租车协议,甲方不退押金。

(十)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信守协议,如有违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乙方有权不交租金。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张奇身份证号:5101***016 承包方(简称乙方):曾立建身份证号:5101*** 承包经营合同内容如下: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下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川A-Y512V(自编号H0096)出租汽车一辆(青白江通怡公司)一半的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甲方提供该车的一切合法手续和必备工具。

二、合同期为2012年11月1日起至双方协商日期为止。(任何乙方须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三、承包期间,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33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乙方应于当月末付清当月承包费,逾期10日未缴清承包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按全月承包费的20%加收滞纳金;乙方累计两月未按时缴清承包费,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车辆。

四、乙方在交车之日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承包期满,车况良好能正常上路行驶,乙方向甲方交换车辆及其他手续后,甲方退还安全保证金30000元。

五、乙方自行负责社保、医保、人身意外等涉及承包利益风险之保险,甲方不得承担任何责任。

六、承包期间,甲方每年负责购买车辆的保险费用(按保险公司、出租公司规定),并按时缴纳公司管理费。因上年事故造成保险费用上涨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承包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合法经营、安全行车,如乙方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均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承包期间,乙方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维修、保管等事宜及全部费用,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加装或更换技术防范设备,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九、乙方不享有车辆所有权(包括营运期间和营运下线),如维护、保养、维修、保管不善等造成车辆损毁,保险赔偿除外,乙方赔付甲方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十、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司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四篇:承包经营合同书

承包经营合同书

为了确保企业经营资产保值与增值,使资产经营管理市场化,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依据商务局合同管理相关规定。经总店(以下简称甲方)研究决定,将总店下面一楼三间门面房承包租赁给罗兴海(下以简称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形式:

实行个人大包:即:基数包死,确保上交,超额全留,亏额自补。

二、自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至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日止,租赁期限为五年。第三年满后,从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按比例增加承包费。

三、承包经济指标及结算办法

1、每月租赁费伍仟元,全年陆万元,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一次交纳半年承包费叁万元。

2、承包押金: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承包押金贰万元整。此押金同时也为乙方违约金。

四、资产及其他问题:

1、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场地合同期满后交回甲方必须 1

保证门窗完整无损,否则折价由乙方赔偿。

2、租赁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乙方自行清理,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3、乙方为发展经营需对门店进行装修、改造、扩建修缮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全部费用乙方承担。合同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时装修改造修缮项目中的不可移动部分无偿移交甲方,可移动资产家具,用具由乙方自行带走,将房子交回甲方,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责任。

4、租赁期内,各级主管部门或社会团体各种收费或摊派等均由乙方承担,不得抵交租赁费。

5、乙方用电、用水和供电、供水单位联系,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但必须保证用电、用水安全,由于不安全发生问题对甲方房屋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6、本合同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更,乙方保证不转租、转让合同。乙方私自转让合同,将房屋转交他人使用,甲方有权封门,终止合同,并扣罚乙方所交全部承包押金。

7、乙方无故(不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和政策变化)终止合同,应当按违约处理,甲方不再退还承包押金。

8、合同期满,双方未达成新的协议前乙方应按期将房

屋交给甲方。否则,每推迟一天除应承担每天租赁费外,另加罚乙方每天120%。以此类推计算,直到第十天仍不腾房,甲方有权封门,并以乙方的商品折抵罚款,剩余商品由乙方搬走,如乙方不搬,甲方每天收乙方保管费50元。并对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租赁房屋在使用期内因下雨漏水,下水道不通,电线老化,需整修线路等与饮食服务公司物业联系,交费维修,物业费每平方米1.2元。由于乙方装修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由乙方维修,甲方不负任何维修费用。

10、甲方要求乙方在装修门店时必须用耐火材料,符合消防规定,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11、乙方若不按时交承包费,每拖欠一天罚款100元,依次类推计算,直到第十天仍不交,甲方有权封门,并按合同第四项第八条处罚。

五、甲方权利、义务:

1、对乙方经营实施行政管理和业务监督指导,提供信息咨询,进行质量检查。

2、支持乙方按合同签订的经营范围经营。乙方不得私自改变经营项目。确因变更经营项目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3、协助乙方落实搞好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照章纳税,守法经营。

2、有权决定内部管理,用工、劳动分配办法。

3、尊重职工民主权益,接受群众监督,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4、健全账务,加强核算,搞好资金管理。

5、积极参加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抓好门店安全保卫工作。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由于国家政策,法令改变,需要变更合同时,双方协商修订。

2、因外界不可抗拒因素及城建规划拆迁,整体改造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合同可提前终止或变更,双方损失自负,乙方无条件将房子交回甲方。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乙方非法经营,违法乱纪,擅自转让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4、乙方不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效益低落,服务质量下降,影响甲方声誉,经公司检查批评三次或问题严重,上级及电台、报纸点名批评一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门店割隔转让、转包、转租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必须严格把住进货质量关,保证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

7、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继续租赁经营。

八、此合同同时替代《安全责任合同》。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确保安全经营,不得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并同时接受上级各单位检查,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责任重大的应立即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章)

乙方:代理代:

二0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第五篇:承包经营合同书

承包经营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汽车驾驶招生培训部及其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

汽车驾驶招生培训部(地址:

。以下简称“招生培训部”);乙方招生培训区域:

。乙方在甲方指导下自行开展招生及培训工作,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负盈亏。

二、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

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同届满,乙方需要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三、承包经营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承包经营费:乙方按招收的学员人数每人

元(大写:)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费(该费用包括:学员考试费、体检费、书费、学时卡费及管理费)。乙方每招收一名学员在入学注 1

册时应向甲方交纳

元(大写:

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乙方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和报考科目四时的名单,经甲方财务核对无误后,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乙方不得再另行向学员收取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000元/次/人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其他费用:招生培训部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费;水、电、气、物管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税费;车辆修理费、发生事故危险免赔部分的经济损失、人身伤害赔偿、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政府主管部门明确要缴纳的其他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如有上述费用由甲方代缴或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教学、技术方面的支持和其他必要的协助。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承包经营招生培训部期间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选任的教练员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甲方应当为乙方招生培训部教练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发现乙方招生培训部未达到“一车一证”(一辆教练车配备一名具有资格证的驾驶员)标准的,甲方可以有权为乙方招生培训部招聘教练员以达到前述标准。

(五)甲方提供车辆 渝

学、渝

学、渝

学、给乙方使用。购车费用(包括购置费、保险费等)、车辆产生的所有附加费用均由乙方全额出资承担。

(六)甲方统一增加教练车,如乙方需要增加的,乙方需协助甲方办理教练车相关手续;如遇相关部门政策性要求更换、变动车辆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七)在乙方结清所有费用的情况下,甲方有偿提供位于

处的教学训练场地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 付使用费

元,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场地使用规定。

(八)甲方监督检查人员发现招生培训部相关工作人员有违反甲方关于教练员行为规范和其他有关制度的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每次

元。

五、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相关规定做好所招学员的培训工作,不得损害学员利益,不得中途停止对学员的培训义务。

(二)乙方招生培训部所需工作人员的,乙方不得自行招聘,不得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诚实守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甲方信誉和形象。

(四)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业务会议。

(五)乙方在招生宣传、收费、办理学员手续、教学培训、考试、安

全等方面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执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收费标准。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下发的《重庆市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协议书》的内容。

(七)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发生服务质量投诉、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等一切事故纠纷,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同时应当立即通知甲方知晓。前述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投诉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甲方视情节严重情况追加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每次2000-5000元。

乙方未在限期整改时间范围内(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妥善处理和承担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应做好招生培训部教练员行为规范的管理,应当对不符合甲方规章制度要求的教练员行为进行培训整改。

(九)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以书面通知为准),定时或者不定时的向甲方提供承包经营检查有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员信息表及学员培训协议、回访表、教练员教学日志、会议记录等)

(十)乙方不得私自以招生培训部或者以甲方的名义刻章。

六、其他约定

(一)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纳承包经营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后,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和代为乙方缴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生培训部产生的房租费;水、电、气、物管费;

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税费;政府主管部门明确要缴纳的其他费用等)后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如保证金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招生培训部的办公用房由乙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通讯地址:

。甲方有权按乙方签订合同时提供的以上通讯地址邮寄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邮寄事项自甲方邮寄之日起生效,且视为乙方已经收到甲方的邮寄信函(如限期整改通知书、解除合同通知书等)。

(四)乙方违规违法经营,导致甲方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应及时限期整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10万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损失、处罚金等)。未及时整改和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有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乙方在其招生培训区域以外的的其他区域进行招生培训宣传、报名等活动,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六)在不影响甲方招生的情况下,乙方需增加招生点的,须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设点招生,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增加招生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遭受的一切全部损失。

(七)乙方应在核定的场所开展驾驶培训;不得使用非教练车辆开展

培训;不得对学员培训学时弄虚作假;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免责解除合同,甲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声誉受损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因乙方经营困难,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一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解决乙方所招学员遗留问题。包括: ①由乙方向甲方结清所招收学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补考费等学院已交给乙方的其他费用)后,甲方协助将乙方出资购买的教练车转为民用牌号交由乙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归乙方所有;或者将教练车报废,将车辆残值交予乙方。

②乙方将所招收学员转让给第三方继续培训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重新签订驾驶员培训合同。

如乙方未按上述约定处理好学员遗留问题,擅自解除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0万元违约金,同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十)乙方招收不合格学员(包括但不限于有吸毒史,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驾驶员考试的情形)的,甲方不退还管理费,同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不得再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并有权免责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六)项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每违反一次承担 6

1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九)项的规定,不按时提供甲方所需检查资料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金;在合同期限内累计违反该规定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免责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①乙方擅自招聘员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金,并且立即整改;在合同期限内累计违反该规定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免责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②乙方擅自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且立即整改;在合同期限内累计违反该规定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免责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十)款“乙方不得私自以招生培训部或者以甲方的名义刻章”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万元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销毁印章,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免责解除合同,并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上述违约金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5日内支付,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以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安全目标责任书》

2、其他: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清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 方:(签章)

住 址: 代表:

联系方式: 年

****年**月**日

有限公司驾校 2012年总教练安全目标责任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实行安全生产分级管理,深入实践“ ”的安全观,根据国发 文件精神,驾校负责人与总教练特签订2012年总教练安全目标责任承诺书。

一、总教练安全责任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培训安全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培训事故的发生,总教练在本承诺期限内,须做到:

1、道路运输安全无责任死亡事故;

2、严格控制和杜绝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

二、总教练安全责任承诺

为实现安全责任目标,本人(总教练)承诺在承诺期限内自愿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当好校长的助手和参谋,做好教练员和学员的思想、安全教育工作。

3、拟写有关教学的各种文件、报告、总结、宣传资料,交校长审查后按程序报批并且组织实施。

4、拟定每期学员学习培训计划。

5、督促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6、做好教练车、教练员的各种登记、统计、报表、归档工作。

7、分阶段检查学员的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教学质量。

8、加强对教练员和学员遵章守纪的教育,及时处理教练员和学员在教学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事件。

9、学员入学时要进行一次驾驶操作授课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

10、抓好教学中安全工作。

11、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和完成领导临时交界的工作。

12、对待学员提出的问题,耐心解释,百问不烦。

三、本责任承诺书承诺期限:

四、本责任承诺书书一式二份,驾校负责人与总教练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驾校负责人:

总 教 练: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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