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移动手机号码买卖合同书
移动手机号码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移动手机号码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移动手机号码以()元整人民币转卖给乙方,因手机套餐问题,暂时不能过户,到能过户时甲方陪同乙方到移动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如
套餐到期了还不能过户,甲方以原价()元人民币买回此号码。卖点:
20元封顶不限时间流量上网。
二、甲方从合同生效时不得以各种理由,收回,使用此手机号的所有功能。到可以过户时,及时陪同乙方去移动营业厅办理过户。
三、乙方从合同生效时,此手机号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使用
此号码进行一切危害国家、个人的所有行为,此行为包括法律和道德的,如有违
反,相关责任由乙方一人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以外的人,在未过户前如不需要了,可以原价(人民币)卖给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关闭
20元封顶此套餐服务。
四、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元人民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甲乙双方过户成功后或乙方不需要此号码了,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合同终止、失效。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
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八、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和管辖。
九、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关仲
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由双方签字有效,需要留下真实姓名、联系电话、QQ、身份证号。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QQ:QQ: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篇:移动手机号码过户授权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本人授权熊**(以下简称经办人),身份证号:652101198909******,在2014年1月18日,为本人代办移动通信业务手机号码:业务如需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本人授权经办人代为签署。
本人在此确认,经办人在贵公司为本人代办的任何业务及经办人签字的任何协议均视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511021196709******
时间:2014年1月18日
经办人签字:
身份证号:652101198909******
时间:2014年1月18日
第三篇:移动新增企业手机号码申请书
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
XX移动通信广西分公司:
兹授权我司员工XXX(XXXXXXXXXXXXXX)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我公司名下新增手机号码的相关业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代理行为的效力均及于我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两个移动号码,并将我司员工XXXX(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设置为两个新增号码的实际使用人。
XX有限公司
2018年6月5日
第四篇:买卖合同书(范本)
买卖合同书(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书,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说明: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1.2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说明: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只有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一般规定为从运转之日起六个月;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并应对样品质量作出说明,作为检验交货质量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2.1产品的数量:
2.2计量方法:
(说明: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2.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
(说明: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双方商定。我方作为买受人时,产品的包装费用应约定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约定。)
第四条价格及货款总额
4.1价格:
(说明:应详细规定产品的单价及计量单位,一般为人民币)
4.2货款总额:
第五条交货地点
5.1交货地点:
(说明:由双方约定,如果我方为买受人,一般要求出卖人送货到我方指定地点;如果我方为出卖人,则一般约定为出卖人所在地。)
5.2运输方式:
(说明:由双方约定,并应明确运输费用由谁承担。)
第六条交货期限
(说明: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说明:合同应明确规定:A、验收时间;B、验收手段;C、验收标准;D、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E、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机关进行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8.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数量不合规定,应在天(即第7条规定的验收时间)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份的货款。
8.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8.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8.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该期限由双方商定)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说明:①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②如果出卖人对其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则应适用质量保证期的规定,质量保证期即为提出异议的期限,合同中不再另订质量异议条款。)
第九条货款的支付方式、办法及时间
9.1货款的支付方式:
(说明:应明确以现金或以转帐方式支付。)
9.2付款办法:
(说明:应约定①货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款;或②分期付款并约定每次付款的比例;或③其他方式)
9.3付款时间: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10.2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或约定一个数额)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同意接收的,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接收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10.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10.4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元(或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例如: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份货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10.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1.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一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11.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元(或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例如:每逾期一天,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注:此条款只有在第3条中约定了甲方应提供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情况下才存在,如果未作约定,则此条款取消。)11.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出卖人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元(或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注:此条款只有当我方为出卖人且规定买受人自提的情况下才存在,当我方为买受人时则取消。)
11.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或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部分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1.6甲方如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四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如经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或:如经协商未能解决争议、需要提起诉讼时,双方同意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说明:如果合同需要公证的,亦可订明经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买受人(甲方):(公章)出卖人(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省市县(区)
第五篇:买卖合同书
联想公司与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合作合同
产品购销合同
一、订立双方
甲方:联想集团 乙方:南昌大学科技学院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联想集团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联想公司与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合作合同
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
(三)双方对电脑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电脑检验机构(南昌辖 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四)甲方必须保证电脑为新的,保证电脑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电脑,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
联想公司与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合作合同
A.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电脑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 准,非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非由于乙方原因除外),且余额未按 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1)写:(2)大写:(3)写: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电脑款的 ; 日前,支付全部电
脑款的 ; 日前,支付剩余电脑款,计人民币。元,大 %,计人民币 元,%,计人民币 元,大
联想公司与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合作合同
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 5 次以上(不含 5 次)仍不能正常行 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货或退货。(五)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货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电脑产生的合理折旧。
(六)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 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注:甲方在向乙方交付电脑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产品合格证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联想公司与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合作合同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
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 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