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保密协议
-------------有限公司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产品、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存储工具、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甲方为乙方服务期间,不得使用任何自备的的载体记录公司秘密信息或通过网络及其它途径将公司秘密信息进行非法外泄。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客户提供的资料、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
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第二篇:保密安全协议
保密安全协议
甲方:郑州嘉创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家庭住址:
岗位:身份证号:
郑州嘉创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大学生体验网)(以下简称甲方)聘用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郑州市劳动合同条例》及甲方劳动人事制度,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文件,法律效力等同。
保密安全条款: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
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
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
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5.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
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内部制度、公司文件等等。
6.重点保密内容:各部门单位收入情况、财务状况、各类未公布的财务、行政文件(通知、决定等)。保密对象:公司员工、亲戚朋友、外部人事等。
7.要做好一切财务、物品、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措施,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泄漏或者损失。将
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并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8.出纳为公司重要岗位,任职期最少为1年时间,合同期满不续约,必须提前3个月提出
离职申请,否则按照违约,扣除三个月工资。
9.出纳工作直接对财务主管和公司总经理负责,有财务主管和公司总经理直接管理。
10.出纳人员需上交毕业证原件交公司保管,离职时原件返还。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安全保密协议
安全保密承诺书
本单位应邀参与*********关于*****项目,已经(或将要)知悉贵方关于该项目信息,鉴于在施工期间及竣工后有关保守贵方人口数据信息秘密及机房安全的有关事项,特承诺如下:
1.我方了解并承认,通过系统贵方将有信息数据存于服务器上,并且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我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这些数据。2.我方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贵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3.承诺人始终对接触的数据信息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对方提供的信息。
4.不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项目无关的贵方关于该项目数据。5.不窃取、复制或公开包含这些信息的文件或拷贝.6.不直接或间接地向贵方内部、外部无关人员泄露这些信息。7.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向贵方其他工作人员打听这些信息,不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指使或暗示或诱导他人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以不正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偷拍照片、偷偷复制、偷走材料或文件。
8.我公司技术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9.我方技术人员进入机房进行各项工作前,需告知贵方本次的工作内容及目的。10.我方技术人员进入机房时,应自觉遵守机房的管理条例。11.我方技术人员进入机房后,不得擅动除指定服务器外的其他设备。
********** ****年*月**日
第四篇: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甲方(披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接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双方”)正在进行[ *****类应用服务合作]项目(“项目”)。
2、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甲方已经或将要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乙方可能获悉)甲方的某些秘密性、专有性或保密性信息(“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甲方合法所有或掌握。
3、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信息未经授权的披露。
2.3乙方保证对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不低于对乙方保密信息的保护手段进行保密。
2.4乙方保证仅为执行项目的目的向乙方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且对保密信息的披露及利用符合甲方的利益。在乙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说明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及其应承担的义务,保证上述人员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对上述人员的保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乙方如发现保密信息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告知甲方。
2.5项目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承载保密信息的介质原件及复制件全部返还甲方,最迟不得超过甲方发出交还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2.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2.6.1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乙方所有或由乙方知悉。
2.6.2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2.6.3保密信息是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2.6.4该保密信息是乙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披露或提供的信息中获益。
2.6.5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但仅限于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前提条件。
2.6.6乙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披露保密信息)。
2.7如果乙方拟以本协议第2.6.5条、第2.6.6条为依据作出披露的,应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信息,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
2.8甲方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2.9如果乙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则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
2.10双方一致认同,对于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项目的商谈及
合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关联公司的保密信息,乙方并应依据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调查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 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如有放松、放弃或迟延,均不构成对甲方在本协议下任何权利的不利影响或限制。如果甲方对某一违约行为免予追究,并不构成放弃追究乙方随后或持续违约行为的权利。
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5.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3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6.1本协议自双方于年月日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双发合作协议的有效期限或提供平台维护、技术支撑的有效期限。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本协议范围内的保密信息也受本协议约束,此时本协议于该等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时发生效力。
6.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6.4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6.5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6.6 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6.7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数据安全及保密协议
数据安全及保密协议
甲方:安徽省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马鞍山市花雨路3号
邮编:243011
电话:0555-2365285
乙方: 马鞍山万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桃源路桃花村6栋502室
邮编:243011
电话:0555-2367179
为了共同做好马鞍山市房地产税控系统网上解锁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所承担的权利及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一套前置服务器设备,并协助乙方对其进行
使用前的调试。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前置服务器设备进行监督及管理。
3、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前置服务器的维护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使用由甲方提供的前置服务器。
2、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安装税控管理端软件及维护前置服务器。(李珩 证件号码***031)。
3、乙方技术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4、乙方技术人员进入机房进行各项维护工作前,需告知信息中心本次的工作内容及目的。
5、乙方技术人员进入机房时,应自觉遵守机房的管理条例。
6、乙方技术人员进入机房后,不得擅动除指定服务器外的其他设备。
7、自觉维护专配的前置机设备,硬件出现异常应及时向信息中心反映。
8、在与征管软件对接后,未经允许不得向其数据库写入或更改数据。
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地税局数据库及软件系统的各种数据。
10、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税控管理系统内纳税人的企业及经营信息
11、乙方应认真维护税控专用服务器,确保其不受本地及网络的病毒及其他攻击。
三、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认可确定,如有未尽事宜,由甲
乙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2010年 1月22日年 1月22日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签章乙方代表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