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第一篇: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发包方:浙江三丰建设有限公司建德市建政储出[2010]14#、18#地块三组团项目部(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建德市建政储出[2010]14#、18#地块三组团项目中的水电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的诚信有序。按照建筑法、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遵照平等互利原则,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工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承包施工方范围

建德市建政储出[2010]14#、18#地块三组团项目中的强电、弱电、给排水、通风消防等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如因行政关系需分包的,乙方应自动放弃,其它条款不变)。

二、承包方式

乙方安装科配备专业施工管理人员,归属项目部领导,成本单独核算。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结算方式

1、本工程执行浙江省最新«浙江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浙江省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定额,中间有政府指导文件的按指导文件执行。

2、工程图纸乙方承包范围内按一类工程取费下浮18%进行结算(包括变更、签证增加工程量),甲方不再收其他任何规费。

3、有关人工费调整,专项节能检测费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冬季施工措施费等按施工期间浙江省建设厅最新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材料价格按施工期同期的«浙江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公布的信息价按工程所在地材料价格计取。无价材料按三方协商确定价格。

5、在施工过程的签证计日工按160元/工日进行结算。

6、根据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协议及附件,主合同,补充协议等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资料文件均为过程结算依据。

7、施工图会审纪要,施工图,工程变更及签证工程量依据按合同约定计算确认方式结算。

四、工程款支付

1、付款方式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同步执行。

2、上缴项目部管理费在每次付款中同比例扣除18%进行支付。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金额支付乙方工程款时,延期30天内甲方按应付款的2%每月给予乙方支付滞纳金外甲方还应按应付款的1%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且乙方有权延期甲方将已建商品房按市场价下浮25%的价抵偿工程款及违约金给乙方(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执行)。

六、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目标

1、质量目标:验收标准为国家级浙江省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其中实测量合格率要求达到95%以上,分项分部合格率要求达到100%,检查以项目部、公司、监理公司、业主、质监站等为准,创优质结构;

2、安全目标:轻伤事故频率为控制在2%以内,重大伤亡事故为零,重大机械事故为零;乙方应对自己班组事故人员买好人身保险,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3、工期目标:确保每月按项目部计划完成任务,确保按业主要求完成计划;

4、文明施工目标:居民投诉率为零;每月项目部考评的分必须高于80%;创区级文明标化工地。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床架;

(2)甲方提供食堂搭伙或食堂用房、开水器;

(3)甲方提供简易厕、浴场所;

(4)甲方负责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5)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一份,施工方案一份,并负责技术交底;

(6)甲方负责轴线定位、抄平、标高测量;

(7)甲方负责质量复查、工序报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开具整改通知;

(8)甲方负责进度计划安排和甲供材料采供;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组织具备专业操作技术的工人进场施工、班组其中5级工以上技术水准的人数应占总人数的50%以上,学徒工人数不得超过班组人数10%,普工不得作技术工使用;乙方对进场施工人员应进行素质考核,要求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对不符合素质条件的人员应及时进行更换,乙方不得使用老、弱、病、残人员和未成年的儿童,更不得盲目招收陌生人员和无身份证人员。乙方对进场人员应及时造册包项目部备案,不得无中生有,弄虚作假;

(2)乙方带班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操作技术6级以上水平,并具备娴熟的识图知识和丰富的施工组织经验,同时应具备勤奋好学的敬业精神;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领导管理,听从项目部指挥及安排,遵纪守法,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热爱集体,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说文明话做文明事,树文明风;

(4)乙方必须在现场设置总负责人(总协调、各工种班组负责人组成系统的班组施工管理机构与项目部施工科对接);

(5)乙方施工人员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安全观念,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班前安全交底,乙方应给属下施工人员发放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得克扣;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主动积极妥善处置,并按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必须按图施工,按技术操作规程要求施工,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按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做好质量自检工作,消灭质量事故,减少质量弊病发生率,打造优质结构,如未能达到质量目标,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技术工人,精心安排详细计划,特别农忙时节,乙方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留住足够施工人员,确保按时或提前完成项目部计划,如有延误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做到因才适用,不浪费材料,及时回收剩余材料,做到落手清,工完场清和工未完成有序;

(9)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控制空气污染、粉尘污染、噪音污染、垃圾污染,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乱倒饭菜,创文明标化工地;

(10)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携带家属,小孩入驻现场,双职工不得在集体宿舍同居,宿舍内不得擅自分隔小房间,违者辞退离场,并按项目部管理细则处罚乙方;

(11)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传播黄色宣传;

(12)乙方不得拉帮结派,各自为政,施工中发生矛盾与纠纷时应由乙方负责人出面通过项目部进行调节,本着相互理解,团结友爱精神出发,应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得自以为是,强词夺理扩大事态,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燃气灶具,电气炊具,600W以上大功率灯泡和空调取暖器具,违者除没收用品外按项目部处罚条例处罚;

(14)乙方无偿提供专业水电工一名负责现场临舍水电安装及施工中所产生施工机械水电检修及施工照明安装,楼层地下室施工用电安装,临舍材料由项目部提供。

八、违约处罚

1、由于乙方原因未创优结构处罚款5万元;

2、主体结构验收安装分项未能一次合格通过,处罚款5万元;

3、工序验收未能一次通过,每次罚款1000元;

4、其他质量问题按项目部质量处罚细则处罚;

5、周计划未能完成,每栋每周2000元;

6、月计划未能按时完成,罚款1万元;

7、由于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生轻伤安全事故,每次罚款2000元,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每次罚款2万元;

8、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考评不合格,每班组每月罚款2000元;

9、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打扰施工秩序、影响社会安定,每次罚款 2000-20000元 并送交执法部门处理;

10、其他违约责任处罚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理;

11、按协议约定甲方未能按时付给乙方工人工资时,甲方应支付应付款1%月利息,时间不超过15天;

12、由于甲供材料影响工期允许延顺,乙方应合理安排其他工作或由甲方安排工作,甲方无法安排时应补助乙方在场工人生活费,每人每天50元;

13、每月发生的奖罚单在每月或每次支付款时兑现;

14、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乙方有权按全部工程量70%进行结算并清唱处理,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同意交付甲方质量保险金200万元(不计息),乙方完成安置房5万平方米时甲方退还保证金的50%,待乙方完成商住房3万平方米主体时,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剩余全部保证金。甲方下达的质量整改通知乙方不予整改,甲方委托第三方整改时,委托整改费用可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抵扣时,可在工程款中扣除;

2、由于甲方原因六个月内不能完成安置房5万平方米主体封顶,甲方必须退还保证金50%;商住房3万平方米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超过8个月的退还剩余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日为计算起始日);

3、如甲方到期不能及时退还保证金,每月按保证金的2%计算利息;

十、其他

1、乙方必须保证人工工资发放,做好考勤工作,对不按要求考勤的甲方有权暂扣工程款。若发现有职工向上级主管投诉,甲方有权按乙方承包的工程量的金额先发放给职工,并在其工程款中扣除;

2、项目例会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到场,有需要乙方承包人必须到场;如无故不参加项目例会的,每次处500元处罚;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施工款额付清后自然终止。

甲 方:乙 方:

代 表:代 表:

日 期:日 期:

身份证:

第二篇:土石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土石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新区医院基坑、桩间土石方挖运工程

发包方(简称甲方):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日期:2010年10月28日

合同签定地点:甲方项目现场办公室

土石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发包方: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下面简称甲方)

承包方:(下面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 “土建总承包合同” 条款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新区医院”项目的地下室基坑、基础及桩间土石方挖运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新区医院

工程地点:呈贡县吴家营

二、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地下室基坑、基础及桩间土石方开挖、清运。

2、基坑垫层底标高以上留有200mm的人工清土。

3、提供本工程后期所需全部回填土的土源,但不包括装卸、运输。

4、配合深基支护施工单位进行分阶段挖土,负责修基坑边坡土方。

5、负责清理现场所有的余土及渣土并外运处理,甲方破碎管桩等砼的外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6、做好降排水(挖排水沟,将基坑、基础内的水引到集水井内,不

含集水井的抽水工作)及防尘措施处理工作。

7、负责办理土石方开挖及余土、渣土并外运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8、为了避免污染路面,拉土车出工地的清洁及防护措施。

三、承包方式: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

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土建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四、工期要求:

1、总工期15天(日历天数)。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指定的开工日期顺延15天。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如雨天等),顺延的天数必须报请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顺延,但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承担壹万元的工期违约金,按天累记。

五、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1、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2)严格按照甲方的开挖范围及开挖高度进行施工,如不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围和标高开挖土石方,乙方所出现的超挖、超运的土石方量,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认可。

(3)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2、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范,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

准组织施工;严格遵守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做好防尘措施;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治安事故及有关政府部门处罚引

起的费用,一切责任及费用和罚金均乙方全部承担并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挖土石渣并外运工程量约为40000M³(天然密实方),最终以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公司、建设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量签证为准。包干单价15000 M³以内为14元/ M³(运距1公里以内);15000 M³以上为18元/ M³(运距3公里以内);人工清基底200mm厚为3元/ M³;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乙方一律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调整单价。包干单价含:

(1)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和措施费。

(2)挖土、装车、外运至倒土场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深基坑支护的配合费。

(4)桩间挖土人机降效费及清底、修边的机械降效等费用,不得再

有任何机械台班签证及台班费用,此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包干单价内。

(5)机械进、出场费。

(6)办理土石方(含渣土)开挖、外运许可证所需的费用,土石方

开挖期间的降、排水费用。

(7)人工清基底土方工程量按地下室建筑面积乘以200mm结算。

(8)不可预见的一切风险费用。

2、工程进度款:乙方完成本工程基坑挖运土方工程量的50%,给付一次工程款,按审定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本工程土石方(含渣土)全部开挖、外运工作完毕及地下室底板浇筑完成,给付至按审定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0%,其余工程款待竣工结算经建设单位审定及本工程全部回填土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

3、剩余30%的款项必须在建设单位拨付到甲方账户上的前提下,甲方才可能拨付给乙方。甲方付款时乙方需出具合法有效的等额税务发票,甲方在付款时,扣出以下费用:

(1)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应的税金,并提供完税证明。

(2)建筑工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甲方统一办理,根据乙方的工

程造价按0.2%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除此之外的一切保险由乙方负责。

(3)甲方代扣代缴施工现场水电费。

(4)各项违规罚款和违约金(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的罚款和因

违约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等)。

(5)因乙方原因导致建设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对甲方的罚款。

七、其它事项:

(1)

乙方进场施工后,若因单价、成本等原因不能完成工程,必须

无条件在一日内退场,并且甲方不支付乙方所做工程的任何费用及补偿。

(2)乙方在施工期间,若开挖出废钢材等有价值物品,不得占为己

有或擅自处理,应交由甲方全权处理。

(3)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

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项目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指挥、协调和管理,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和监督。

(4)乙方在开挖土石方过程中,工程工程桩若被损坏,由此给甲方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解决,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签定日期:2010年10月28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第三篇:施工围挡工程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XXXX项目 施工围挡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 XXXX公司 乙 方:

日 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XXXX项目 施工围挡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XXXX项目工地围挡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项目施工围挡工程 工程地点: 第二条:施工范围

本工程施工范围:XXXX项目工地围挡工程

1.全部工程(含土方开挖、混凝土基础、钢支架安装、彩板安装等,为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其它辅助性工作),具体见《围挡材料标准说明》。

2.甲方保留对部分项目指定施工或增减部分项目的权利。乙方不得对此提出疑义/异议,并不得对此种指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诉讼。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第四条:工程价款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

暂定合同总价。

1、上述单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机械、燃料、现场协调及相应的清理配合费用、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并

考虑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除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该单价不随政策调整、市场波动、工程量增减等任何因素而变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调整,作为结算的依据。

2、按实结算。第五条:工期要求

拟定于 2016年 月 日开工,2016年 月 日竣工,工期暂定 20 个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项目部工程师书面通知为准。如未按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质量要求

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围挡承受八级风力,抗震六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七条:隐蔽验收和重新检验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前12小时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参加。验收合格,甲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自费修改后重新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工期不予顺延且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仟元,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甲方现场负责人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材料检验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其价格、质量、规格、品种和材质必须按设计文件要求并把材料规格样品送甲方认可。

用于工程上的材料或设备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以

较高者为准),并满足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单。乙方对用于工程的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材料进场后应在甲方、乙方双方代表共同在场情况下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应有文字记录和双方代表签字。材料经甲方验收认可合格后方可使用,按相关规定需要做复试的材料必须经复试合格方可使用,复试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因运输造成的材料损失或破损,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更换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竣工验收

本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通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后两天,乙方将该工程移交给甲方。

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至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费用自理,且工期不予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且全额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保修及保修金:

保修期限:保修期自围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年。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均为保修内容。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甲方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乙方对在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安全、文明、环保

1.乙方承诺,如本合同范围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及人员伤亡事故,该事故不论是否是乙方自有人员,均认为是乙方的责任,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向乙方索赔所有的经济上及工期上的损失,乙方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济南市有关施工作息时间、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等的规定,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而引发的处罚、赔偿等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济南市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规定,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而引发的处罚、赔偿等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以上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第十一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在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总价的30%即 万元整(小写 元)。2.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的65%,工程结算完后,付至结算总额的95%,甲方留取工程款总额的5%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7日内无息返还剩余质量保修金。

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工程发票,甲方凭票付款;结算完成后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同总价款的全额正式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付款形式:网上银行。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1.工程结算价款=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量(或签证单工程量)×全费用单价。

2.工程竣工结算按经甲方(签证必须包括现场负责人及造价管理人员)签字加盖甲方公章认可的实际有效工程量和签证结算。

3.乙方在工程竣工后28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后3日内对以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对,无异议后对本工程进行审计结算,并在三个月内审计结算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三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要求递交完整结算资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直接扣除。因甲方要求工期顺延,不给予补偿。

第九条、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纠纷和争议。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上述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流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如果产品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产品的权利,或采取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产品更换。

2、为了满足甲方在工程申奖、技术成果鉴定和申报科技成果奖时的需要,乙方同意免费给予甲方所购产品相关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权。

第十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代表:。

①甲方及工程监理负责人有权利对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②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代表:

①负责拆除及清理工程范围内一切障碍物、种植物,并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标高、用地范围进行施工;

②负责自身的人身保险、施工设备保险; ③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施工组织管理;

④全面负责与施工有关的周围建筑物保护,如管道、地下管线、架空线缆的保护,现场安排专人指挥、专业人员上岗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发现或挖出地下埋藏物时须立即通知甲方,不得自行处理;临近管道、埋地电缆处作业时应事先取得管线图,仔细研究后方可作业,如因私自作业挖断电缆、管道的,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

⑤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所需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⑥乙方按工程施工需要提供照明、看守、围栏或警卫等。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⑦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日期前5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合理理由,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工期每延期1天,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另须支付给甲方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办理完结算,结清全部款项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及内容:。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1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商品混凝土 ★ ◆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水泥 ★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防水涂料 ★商品粉煤灰 ★ ◆砂石料 ★ ◆烧结砖 ★ ◆内外墙涂料 ★门窗 ★ ◆防水卷材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粒化高炉矿渣粉 ★商品砂浆 ★混凝土外加剂 ★混凝土泵送剂 ★预制混凝土构件 ☆墙面板 ☆夹层玻璃 ☆钢化玻璃 ☆建筑饰面石材 ★复合地板 ★人造板(饰面人造板)★胶粘剂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铝合金建筑型材 ☆建筑幕墙 ★沥青混凝土 ★三渣混合料 ★

★ 表示已发证产品 ☆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网址:

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

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

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第五篇: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及内容:。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您正浏览的文章由第一'范文网www.feisuxs

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

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

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3/2259486.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