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标准股权期权激励协议(本站推荐)
股权期权激励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发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年。在行权期内乙方为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份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四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五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业务指标为:。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有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六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七条、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即每1%股权乙方必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
第八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九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
为:
(1)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七条执行;
(2)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既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日期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存一份,三分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未签署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二篇: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协议(推荐)
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协议模板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发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年。在行权期内乙方为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份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四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五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业务指标为:。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有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六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七条、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即每1%股权乙方必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
第八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九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
为:
(1)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七条执行;
(2)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既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日期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存一份,三分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未签署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三篇:期权激励协议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期权激励协议意向书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针对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的薪酬和股权、期权激励方式签订以下意向书,并作为形成正式的法律文件(2010年——2012年的劳动合同的)的附件的重要参考文件,意向书中规定的薪酬和股权、期权额度及分配方案即成为正式劳动合同中设定的额度和分配方案,但要根据公司法律要求以实施。
本意向书中所涉及的股权、期权是指大连讯科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所赠送和到期行使购买的股权大连讯科世纪公司的股东王磊女士的股权中转让。
二、薪酬和股权、期权具体分配方案
(一)薪酬
2010年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薪酬为年薪7万,其分配方案为月薪按甲方颁布的2010年薪酬标准中销售总监的薪酬体系,年底(农历春节前一周)获取其余部分。
(二)股权、期权激励分配方案
1、完成当年指标(指标同第一条薪酬中的指标),盈利的20%分红,获得公司司5%股权。
2、超额完成指标(除税利润)20%以上,超额部分可获得40%分
红。
3、低于指标80%,按当年整体盈利的15%分红。获得公司3%的股权
(三)乙方作为公司执行管理者,享由人事任免权,财务支配权、物资调
拨权、突发事件处理权。
(四)甲方的行使股东权益,必须通过乙方执行,且执行范围应以遵循公
司发展利益为基础,调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三、说明
1、本意向书只代表甲方承诺给乙方的薪酬及股权的分配额度和基本方案,具体实施的条件和双方责任、权利在正式合同中明确规定。
2、甲方承诺在2010年的股东权益起步价值不低于2千万人民币
3、甲乙双方有义务对该意向书进行保密,该意向不得向除甲乙双方外第3
方透露。
4、本意向书打印文本一式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由甲方保管,在双方正式签订2010-2012劳动合同和股权转让协议后废止。电子文本由双方保存。
5、本意向书所指的薪酬和股权转让额度和分配方式为乙方在甲方在职的2010年1月1日起-2012年12月31日止,如双方延续劳动合同或继续合伙人身份则再另行规定。
第四篇:股权期权激励协议书
股权期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上海XXX发展有限公司暨公司股东
乙方:
为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甲方对乙方施行股权期权激励,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决议:
一、期权的设立
经股东会决议甲方股东XX转出 XX%股权设立股权期权,有条件的赠与乙方。
二、期权行权条件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对期权行权: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服务期限满2 年;
(二)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内的业绩:
1、创新业绩:采用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利润;实施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效益;开拓营销业务、用户服务方面新市场,取得预期效果。
2、成长业绩指标:目标利润达成率()、业务完成准时率()、责任成本降低比率()
3、每年业务指标完成情况:2013年销售额:
2014年销售额:
三、行权方式
乙方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后,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股东会会议考核乙方各方面行权条件和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原股东转让相应股权。
四、行权价格与支付
经甲方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期权行权,乙方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受让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正式成为股东。若己方经甲方书面通知行权,乙方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视为放弃行权,丧失期权行权资格。
五、股权期权的行使
股权期权为对乙方业绩激励,股权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不得赠与他人,不得作为遗产继承,期权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期权自然消灭。
六、期权资格丧失
在甲方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不因甲方认可以外的原因,乙方离开公司或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乙方丧失公司股权期权。
七、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是否受让股权的选择权;
2、乙方享有自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按照公司盈利情况参与分红的权利。公司分红制度参照股东会决议
(二)乙方义务
1、当甲方被并关、收购时,除非新股东会同意承担,否则尚未行权的期权终止,已进入行权程序的必须立即行权。
2、乙方受让股权后必须在甲方连续工作满2年,若在此期间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其他不因甲方认可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乙方须无条件无偿转让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
3、乙方受让股权后须持续保持原有盈利水平2年,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分红额度或不分。
七、特别约定
1、乙方行权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拥有分红权利。
2、乙方受让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赠与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继承,不得用于抵押及偿还债务;
3、乙方在服务期内及服务期后2年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其他公司兼职,否则无条件无偿转让其股权于原有股东,并承担违约金万元;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股权授予协议(期权)
股权授予协议(期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方股东大会通过的《【 】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 ”)、《【 】 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董事会的有关决定,就甲方授予乙方股权一事,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乙方资格及承诺
乙方是甲方员工,属于主要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甲方董事会按照甲方股权激励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备获授股权的资格。
乙方在此确认,已经知悉甲方有关股权激励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激励计划、《【 】 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实施办法》及其相关规定,同意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员工持股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甲方制定的员工持股激励计划考核期的业绩指标,切实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承担因股权激励产生的纳税义务及其他义务。第二条 乙方获授股权的数量
甲方授予乙方干股【 】股,期股股权【 】 份,合计授予股权【 】股。第三条 行权安排
1、员工持股计划自【 】年【 】月【 】 日起实施。乙方被授予的股权有效期为【 】年。
公司经营层完成【 】经营目标,经董事会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年 【 】月【 】日,公司首期赠予乙方不超过股权授予额【 】%的干股(授予额度按照【 】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自【 】年起,如果公司经营团队按时完成当年经营目标,且经董事会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乙方其余【 】 股的干股及【 】股的期权股权分【 】年按【 】 :【 】:【 】 的比例,每年【 】 次,分【 】 次授予完毕;其中干股为公司赠予,期权部分由乙方出资购股,行权价格以初始公司估值为基准确定。当期可行权最终实际数量与乙方考核分值挂钩,最高不超过当期授予额度。授予日为当年会计的【 】 月【 】日,行权等待期为【 】 个月。即【 】 股权的授予日为【 】年的【 】月【 】日;【 】股权的授予日为【 】 年的 【 】 月【 】日;【 】股权的授予日为【 】年的【 】月【 】日。如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员工,至【 】年【 】月【 】日在公司服务期不足三个月的,其将被列入当期股权激励计划,但授予时间相应顺延一年。
2、乙方各行权期实际行权数量不超过本协议3.1中规定的各行权期额度。
3、符合行权条件但在本协议3.1规定的各行权期内乙方未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股权作废。第四条 行权方式
乙方对获授的股权申请行权时,应持行权申请书、身份证、代持协议,向甲方递交行权申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行权条件审查确认。乙方申请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后,由公司统一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权行权事宜。
第五条 股权行权前的权利和义务
股权行权前,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甲方激励计划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六条 股权行权后的权利和义务
除本协议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之外,乙方所持股权行权后即依法享有普通股股东的全部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第七条 限制性条款
乙方获授的股权不得用于转让、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第八条 授予股权的权益变更
甲方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红利、股份拆细、缩股等行为时,乙方所获授的股权数量按照持股计划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第九条 高管、董事股权行权后卖出股权的限制
若乙方是甲方的董事、《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股权行权后的退出受《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规定》有关规定的限制。
第十条 在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况下的处理
若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甲方有权应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若出现《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持股计划所规定的终止情形时,甲方可按规定程序终止本次持股计划,乙方根据本次持股计划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权作废。第十一条 声明
甲方在实施持股计划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二条 劳动关系及岗位聘任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对其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对乙方的岗位聘任的任何承诺,甲方对其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对乙方的岗位聘任仍按劳动合同等有关约定执行。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本协议已涉及的内容按本协议的约定解决,本协议未涉及的部分,按照持股计划和甲方关于股权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解决。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第十四条 协议的终止 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违反甲方关于股权的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可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但不得附任何条件。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协商后,可以书面方式修改,其他任何方式均不构成对本协议书的修改。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就股权制度所制订的新的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协议书,乙方应遵照执行。
3、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书是《【 】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 】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解释。
6、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章并在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持股计划授予事项后生效。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股权行权申请书 【 】有限公司:
本人截止目前为止,获授公司股权共计【 】 股,其中干股【 】 股,股权【 】股:
【 】获授干股【 】 股,期股股权【 】股; 【 】获授干股【 】 股,期股股权【 】股; 【 】获授干股【 】 股,期股股权【 】股; 【 】获授干股【 】 股,期股股权【 】股。
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本人现有干股【 】股,期股股权【 】股,合计【 】股股权符合行权条件。在此,谨向公司申请如下:
按照本人现可行权的股权额度,本人申请行权干股【 】股,期股股权【 】股,合计【 】股股权。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 】有限公司股权行权通知书 [ ]董字()第 号 【 】(姓名):
【 】年【 】月【 】日您向我会提交的《股权行权申请书》收悉,经审核,就 你本次股权行权事项通知如下: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本次股权行权股数:
本次行权价格:人民币(大写)【 】(¥【 】 元)应交纳款项: 行权截至日期: 其他事项:
请持本通知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