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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协议书(五篇范文)

项目投资协议书(五篇范文)



第一篇:项目投资协议书

XX市XX镇(XXXX项目)

区域开发投资建设合作协议书

2010年11月

甲方:XXXX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XXX市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基于XXX

市政府发展会展经济、建设体育休闲公园、拓展高尔夫产业的规划定位需求,充分发挥XXXXXXXXXXXXXXXX市整体资源优势,进一步促进CCC市的经济发展,XXX市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入乙方作为投资主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省、XX市农村土地综合整理和农房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关于在XXX市XXX镇区域内开发投资建设“XXXXXXXXXXX”综合项目的合作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

1.1.1项目名称、内容:XXXX市“XXXXX”,具体项目组团拟定为:......。

1.2 项目位置、面积及区域范围

1.2.1该项目区域范围包括XX镇场镇及其所属XXX、XX村、XX村、XX村、XX村(详见附件一:项目区域界线图)。

1.2.2 该项目区域面积约15000亩,其中“XXXXXXX”的建设用地不低于4000亩。

1.2.3在柳街镇所属XXX、XX村、XX村、XX村、XX村范围内进行一级土地整理,并选定部分林盘用于休闲、度假、养生居住等项目;在XX镇场镇全域范围内进行土地整理以及商业居住开发项目;将XXX镇XXXX湖下湖周边已规划区域(包括已取得建设用地指标的和未取得建设用地指标的区域)用于“XXXXXXXXXXXXXXXX”主项目选址。

1.3 项目概况

1.3.1该项目是一个以国际经济论坛(如跨国企业论坛)、全国性影视文化节举办基地和高尔夫产业及高端居住社区的建设为龙头,以会展、居住、商业、休闲、度假、娱乐等产业为主的国际化新市镇建设项目,同时将区域开发范围内的农业用地以农业用地流转的方式流转至乙方,由乙方统一规划、整体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养殖业、旅游观光业、生态种植等农业建设项目,打造现代农业及园艺观光示范区。该项目将以成都市的未来城市发展为依托,以都江堰市的城镇发展为基础,结合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打造具有国际化水准的新城市文化示范区为目标的综合开发项目。项目建设采取一次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开发建设。

1.3.2 由乙方作为投资主体,在XX市XX镇镇区及其所属XXX、XX村、XX村、XX村、XX村范围内,依据农村土地整理及增减挂钩政策,整治出的土地按现行流转方式依法流转给乙方全部用于本协议项目的建设(体育休闲公园、高尔夫产业的用地不包含在乙方以上述方式整理并流转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中,该部分土地与政府另行协商。)。

二、项目整体合作模式

2.1 项目合作

2.1.1由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主体,全面出资并负责实施XXX市“XXXXXX”项目的土地整治、开发、建设和经营;相关土地整治事宜由乙方与都江堰市政府另行签订一级土地整理挂钩协议予以约定。

2.1.2 甲方确认乙方为本协议所涉及的土地范围内,关于“XXXXXXXXXXXXXXXX”项目及农村综合土地整理及增减挂钩项目的唯一合法的投资开发运营主体,并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依法获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XXXXXXXXXXXXX”项目的开发建设投资,如乙方需将部分转为国有土地出让的,甲方力争保障乙方成为本协议所涉及土地范围内,关于“XXXXXXXXXXXXXXXX”项目二级开发建设上的投资开发运营主体。

2.1.3 甲方确认乙方为柳街镇城镇改造投资合作项目的唯一合法主体。

2.1.4 在乙方开展土地整理的同时,由甲方另行组织提供土地,乙方可以以租赁、承包、合作等方式取得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先行用于建设体育休闲公园和高尔夫产业。

2.1.5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统一组织编制该项目总体规划(含市政大配套规划),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编制项目所需的资料,乙方在收到项目资料之日起45日之内完成项目规划编制并向甲方提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项目规划之日起15日内审核通过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其中商业和住宅的占比为3﹕7,其成果报甲方审批。

2.1.6 甲乙双方共同努力争取将该项目列为XX市或XX省重点开发项目,并争取相应的优惠配套政策。

2.1.7 双方共同协商、编制XXXXXXXXXXXXXXXXX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等配套方案和实施计划,由双方共同争取获得国家发改委的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资金到位后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在《XXXXXXXXXXX 及附属服务设施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后,甲方可以市、县两级政府的名义向省、中央主管部门申请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政策及补贴资金,并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在现代农业及园艺观光示范区项目中,甲方可以市、县两级政府的名义向省、中央主管部门申请农业基础设施配套的扶持政策及补贴资金,并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旅游项目享受《XXXXXX市旅游发展优惠扶持办法》的优惠扶持政策。

2.2 项目投资

2.2.1由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主体,全面出资并负责实施都江堰市“XXXXXXXXXXXXXXX”项目的土地整治、开发、建设和经营,具体项目由双方另行拟定具体合作实施方案。

2.2.2项目投资属政府投资部分(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管网、绿化、环境等其他)前期可由乙方垫资承担,甲方负责以集体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供给的方式及时补偿乙方。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3.1.1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的合作权益。

3.1.2 由甲方负责该项目的报审立项工作,以满足该项目的实施完成。

3.1.3 为不影响该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实施,甲方负责对该项目范围内的被拆迁安置农户进行项目外选址统一安置。

3.1.4 甲方成立可统筹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部委办局的专门协调机构,负责对本项目的具体协调工作,保障甲方的责任落实到位及支持乙方工作有序展开。

3.1.5 负责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等与本项目单独立项申请和项目用地申请有关的材料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通过。

3.1.6 负责落实本协议所涉及项目单独选址立项的申请,负责落实可用于协议转让或出让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3.1.7 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双方商定的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拆迁进度计划完成项目规划和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及安置补偿等工作,并在项目获取单独立项批复后,负责按

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有关土地的统征手续;并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办理项目土地出让等相关手续,保证用地需求。

3.1.8 甲方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的相关手续和开发区域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所有具体工作,负责处理、解决征地拆迁纠纷,确保土地开发的顺利进行。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确定开发区域的相应规划指标,并负责土地出让前的所有准备工作。

3.1.9 在乙方组织专业机构完成本项目的区域详细规划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未经双方同意,甲方不得调整规划方案。

3.1.9 对乙方应缴纳的项目所涉及的各项行政收费和有关资源管理费给予减免返还或按最优惠标准收取。

3.1.10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应当由甲方完成的责任和义务。

3.2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2.1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合作权益。

3.2.2 乙方可依法按程序取得城镇建新区土地用于项目开发,并享受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收益。

3.2.3 由乙方负责编制可研报告和组织项目规划方案的设计,并将设计成果报甲方审批通过,其费用纳入土地整理成本。

3.2.4 按时组织到位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3.2.5 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负责完成本项目控制性规划设计并积极协助甲方相关工作,其费用纳入土地整理成本。

3.2.6 如甲方及时组织提供土地到位,乙方承诺可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组织实施体育休闲公园及高尔夫产业投资建设事宜。

3.2.7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由乙方负责的责任和义务。

四、特别约定

4.1 若本项目获得立项批复后,土地按双方商定的起始价出让时,乙方必须实质性应价,如无更高应价者,则乙方必须摘牌。

4.2 甲方同意对乙方在项目开发及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按规定产生的市政配套费用及行政费用,在足额征收后30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并全部投入到本项目中用于项目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4.3 甲方负责按照都江堰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乙方兴建的项目及附属服务

设施项目办理税收及规费的减免或优惠。

4.4 由于该项目投资大、时间长,在合作期间有许多不可控的客观因素存在,若非各自主观原因,造成协议纠纷,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采取立即补救措施,并签订补充协议。

五、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所有损失并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人民币),本协议继续履行。

5.2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本协议所涉及内容进行商洽、磋商、谈判,签订合同等相关行为,否则视为违约。

六、其他

6.1 若因本协议的疏漏而造成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导致本协议部分不能实际履行时,则不能履行部分不影响其它部分履行,双方对不能履行部分尽可能按照法律法规予以修改,以达到协议履行的目的。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

6.2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法人印章后生效。

6.3 本协议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 附件一:项目区域界线图。(以下无正文)

甲方:XXXXXXXXXXXXXXXX人民政府乙方:XXXXXXXXXXXXXXXX公司

授权代表(签章):授权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项目投资协议书

投资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 乙方)

为了促进?市经济技术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工业区内建立计算机软件研发相关事宜订立此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 前言

乙方在甲方科技园内投资成立计算机软件研发中心项目。乙方的项目建设,应符合浦口区规划和环保要求,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属地统计和属地纳税。

第二章 项目概况

第一条 项目注册

乙方在?区登记注册(包括工商、税务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公司,公司总投资2亿元,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

第三章 项目建设

第二条 项目用地

该项目用地面积约20亩。

乙方取得该地块使用权的方式为转让,甲、乙双方将另行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用地性质为工业研发用对,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第三条 用地交付条件

该地块的开工条件为【三通一平】,即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和场地平整。

第四条 项目开工时间

乙方承诺取得营业执照后玖个月内(土地正式挂牌后)保证该项目主体建筑开工建设。

甲方承诺在签订此协议3个月内保证该地块具备三通一平进场条件,12个月内挂牌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第四章 土地出让金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以挂牌价为准。此转让金包括前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及【七通一平】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但不包含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关税费。

第六条 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招拍挂的程序,乙方应当根据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以尽快办理土地合同事宜。

第七条 乙方以有偿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甲方承诺并促使国土资源局以本协议为基础与乙方在珠江科技园设立的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顺利于挂牌后,土地款全部付完壹个月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第五章 特别约定

第八条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建设审批等各种手续,并协调乙方与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关系,以便相关部门在项目推进全过程中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九条 乙方注册地必须在甲方的珠江科技园内。

第十条 乙方必须按照挂牌后按国有土地出让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转让金等应付款项。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土地转让金等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30日未能付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依法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进度进行项目建设。若需延期开工,乙方应于原定开工日期前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延期说明。

如果乙方于本协议签订12个月内仍未能开工建设或建设期内停工超过一年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依法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如乙方在建设过程中更改建设内容需报规划部门重新审核通过。如乙方未经规划部门审核自行更改建设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建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进度进行该地块的开发建设。如乙方未能在两年内全面开发该地块,甲方将有权收回未开发地块。

第六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 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保密条款

第十六条 事先未经协议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经双方协商同意协议可以终止,也可以续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与2012年10月经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生效。本协议签订地为?市?开发区。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第三篇:项目投资协议书

经济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就乙方在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投资建厂,从事项目的生产经营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共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投资主体

1、乙方作为投资人,其企业名称已得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金为万元。

2、乙方注册的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其固定资产的投资额度不得低于万元,主要从事项目的生产和经营。

二、使用土地的用途、面积、性质、价格、付款方式和交付期限

1、乙方在经济开发区内使用土地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2、使用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年限为50年,以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注明的时间为准。国有出让土地严格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

3、乙方使用土地面积约亩,项目选址以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宗地面积和四至界线以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4、土地出让价格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价最低标准挂牌,最终价格以摘牌价为准。本协议书签定后乙方

在年月日前按每亩万元结清土地款万元。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土地出让金汇至县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营业部;名称:县财政局;帐号:

三、筹建期

1筹建期为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筹建期满,甲方将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考核和验收。

2、筹建期内,乙方应向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办理企业法人的注册登记,取得公司法人资格。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定乙方报批的厂区规划方案。

2、监督乙方按环保要求进行建设、施工。

3、负责为乙方办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代办项目建设手续。

4、负责落实县政府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其中:乙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合同约定额80%时,甲方负责落实乙方土地摘牌总价款与第一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差额资金,由财政奖励给乙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发展,奖励资金可以冲抵应缴土地出让金,乙方在建设过程中的县级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县级中介服务收费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30%执行。从开发区管委会与企业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的投产之日起前3年,当年纳税额超过50万元的,由县财政每年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县级留存部分的100%和增值税县级留存部分的50%给予奖励;第4至5年,每年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县级留存部分的50%给予奖励。

5、负责落实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的封闭式管理。

6、乙方付清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款后即可进场施工。待乙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0%且经甲方考核认定后,甲

方将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给乙方。若乙方达到固定资产投资进度,且经过甲方组织的投资考核,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土地使用证,由此造成乙方投资上的损失由甲方给予100%的赔偿。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项目投资额必须在规定的建设周期内达到合同约定的投资规模。乙方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取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前,应接受甲方组织的投资考核。若乙方项目工程建设工期结束后,乙方投资额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投资规模,甲方将取消对乙方的奖励承诺,乙方若不能以摘牌价付清土地出让金余款,甲方有权处臵乙方同等值的固定资产。同时对乙方未进行生产性开发的土地予以收回。

2、乙方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除配合政府城市规划外,乙方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须经有关行政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方案报送甲方并评审通过后,进行图纸设计和按图施工。甲方协助乙方图纸评审、工程招标的事项。

4、乙方必须在甲方交付土地后60日内进场施工,乙方必须在建设周期前个月内完成不低于合同约定投资额度的60%,否则,甲方有权对其地块进行调整。同时如果由乙方原因影响项目建设推进速度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在建设的过程中,接受县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

6、乙方投资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产业政策。乙方建设的整体项目生产工艺排污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五、合同补充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后,可以用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合同为准。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理或双方协商处理。

2、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二○一二年九月二日

第四篇:项目投资协议书范本

项目投资协议书

甲方:天全县人民政府

乙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XXXXXXXXX有限公司轻型墙体板材.低层冷弯薄壁型刚房屋项目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单位、内容及投资总额

(一)项目建设单位: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一条年产超高强度结构墙板138万平方米的生产线。

(三)投资总额:880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万元整)。

第二条、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3个月。

2013年XX月——2013年XX月,建设一条年产超高强度结构墙板138万平方米的生产线。

上述项目建设进度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顺延建设周期。

第三条、项目建设选址、面积、土地价格、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付款方式

(一)项目建设位置:本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天全县多功乡。建设面 1

积40亩(以天全县国土局勘测定界确定的面积为准),土地的具体位置、四至范围以项目可研、设计为基础,按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为准。

(二)土地价格:项目建设用地预定价格为12.6万元/亩(大写壹拾贰万陆仟元/亩),具体用地价格由天全县国土局核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地形测绘、勘测定界、环评、安评等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完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土地用途: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土地使用年限:该宗土地使用年限50年(伍拾年),以乙方与天全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算起。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用于启动征地及拆迁安置,该项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品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按项目进度,在项目征地前足额向甲方支付所需款项。上述款项由乙方支付到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项目用电价格

项目用电价格:项目用电价格按当年统一测算价执行,具体价格以乙方与天全县供电公司签订的供电合同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建设项目用地上的电力、通讯光缆等设施的迁移事宜由甲方出面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建设期间征占地、清除、拆除、搬迁地面附属物和附着物等相关协调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时间和进度要保证乙方的建设进度不受影响,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环评、报建、验收等手续及其他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若乙方符合条件可享受西部大开发及相关优惠政策,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报,乙方予以配合。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能耗和技术水平符合国家标准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乙方应按计划按时启动项目建设、达到约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

(三)乙方须按照规划和国土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项目建设。

(四)乙方产品的销售地点必须在甲方境内。

(五)乙方应按计划分期启动项目建设,达到项目约定投资规模和强度。若乙方取得土地后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该按照《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甲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第八条、其它事项

(一)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天全县人民政府乙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约时间:二〇一三年月日

第五篇:项目投资协议书范本

xxx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xxx(投资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广泛吸引外来投资,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场镇集中、种田向业主集中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流县吸引外来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真诚欢迎乙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xx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也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xxx项目在xx工业园区内选址,投资兴办工商税务登记在双流县内的独立核算生产性企业。

二、项目内容:

乙方项目投资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含土地、厂房、设备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 万元,年纳税总额 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供地后 天。

三、用地规模:

根据乙方投资和建设规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规划的区域内(位于xx工业园区内x村x社)选址。项目用地 亩,其中代征地 亩,净用地 亩。面积以实际勘界测量为准。

四、土地价格:

乙方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成本价为 万元/亩。优惠包干价格为:净用地 万元/亩(不含土地出让金),代征地为 万元/亩,土地款总额共计 万元。土地成本价和优惠包干价之差,用项目建成投产后,五年内从项目产生税收地方留成中,依据有关优惠政策进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签定投资协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支付土地款总额的 %,作预付款和协议定金,协议生效。若超过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协议定金,此协议自行作废。

甲方付齐农民土地补偿以及征地拆迁等费用共计 元之后,甲方积极做好项目进场的相关工作,个月内提供乙方能进场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获得甲方提供的能进场施工的土地后,月内必须进场动工建设,超过 个月不动工,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乙方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地报批资料,资料上报时,按规定缴纳补足费用到甲方指定帐户,待省人民政府下达征地批复后办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征地余下费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义务:

1、双方签订《投资协议》后,甲方应将供水、排水、电气、通讯设施、道路、光纤等配套设施至乙方所征土地红线外;

2、乙方基建项目的报建费14元/m2包干、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现行政策85元/m2减半执行,其中市政设施、自来水、天然气分别按17元/m2、12.75元/m2、和12.75元/m2分离征收;

3、甲方指派专人联系乙方,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立项、报建、环评等手续,协助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等。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用开发区内或双流县内人员就业;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项目建设应优先选择双流县内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工程建设;

3、乙方项目必须符合xx工业园区的环保要求,“三废”必须达标排放。

八、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诉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协议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二oo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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