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样本)
附件5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样本)
甲方:(单位/公司)
乙方:(高校毕业生)
为明确见习毕业生与见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安排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到甲方指定岗位见习。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见习活动包括必要的培训。
二、见习岗位
3.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的部门,从事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乙方见习岗位进行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在乙方到岗前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 为元;每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元的基本生活补助;为乙方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权;保障乙方在见习岗位 1的安全。
5.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见习,按时完成见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见习时间之外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6.见习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见习基地可提前终止见习协议:⑴已落实工作单位或被见习单位选中正式招用的;⑵由于患病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⑶连续无故缺勤3天或累计缺勤5天以上的;⑷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⑸见习毕业生主观过失给见习基地造成一定损失的;⑹见习毕业生因其他原因提出终止见习协议的。
四、违约责任
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8.甲方未能及时足额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9.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0.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乙方有权追偿。
五、争议解决途径
11.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其他规定
1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13.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交乙方组织单位存查,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
乙方(签名):年月3日日
第二篇: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
附件5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样本)
甲方:(单位/公司)乙方:(高校毕业生)为明确见习毕业生与见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安排
1.乙方自 2014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到甲方指定岗位见习。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见习活动包括必要的培训。
二、见习岗位
3.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的 部门,从事 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乙方见习岗位进行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在乙方到岗前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 为 元;每月 25 日前向乙方提供 500 元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基本生活补助及最低工资标准 1070 元;为乙方见习期间的食宿 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权;保障乙方在见习岗位的安全。5.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见习,按时完成见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见习时间之外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6.见习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见习基地可提前终止见习协议:⑴已落实工作单位或被见习单位选中正式招用的;⑵由于患病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⑶连续无故缺勤3天或累计缺勤5天以上的;⑷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⑸见习毕业生主观过失给见习基地造成一定损失的;⑹见习毕业生因其他原因提出终止见习协议的。
四、违约责任
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8.甲方未能及时足额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9.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0.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乙方有权追偿。
五、争议解决途径
11.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其他规定 1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13.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交乙方组织单位存查,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乙方(签名):年 月 3
日
第三篇: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行动指南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行动指南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8月编印
1、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的就业扶持措施。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可以提升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也可以使企业寻找到所需人才。
2、就业见习的政策有哪些,如何能找到这些政策文件?
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
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 ③《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24号);
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工商联和团省委《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09〕132号);
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省地税局、省工商局《关于做好2010高效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47号)。
目前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下载:云南劳动保障网()。
3、就业见习期限是多少?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4、什么人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云南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省外高校云南籍拟回滇就业的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5、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符合条件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报名: 一是到高校的就业指导与服务机构报名(应届毕业生),高校的就业指导与服务机构按专业(或单位)组织报名后,集中向就业见习基地推荐;二是到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
三是直接到见习基地报名;
四是通过云南人才网进行网络报名,毕业生登录网站进行网络报名,网站按毕业生拟选的见习基地岗位信息将电子报名表分发给相应见习基地,见习基地结合岗位需求向报名毕业生发出见习录用(或面试、专业考核)通知。
无论哪种方式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均需向就业见习基地提供《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及见习基地要求的相关材料,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
6、就业见习协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就业见习协议主要包括: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权利义务等。
7、就业见习期间的生活补助及相关待遇有哪些?
一是见习生活补助费:见习期间,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的见习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省级财政补助200元。各州市政府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二是由见习基地为见习高校毕业生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就业见习结束后怎么办?
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应为见习毕业生出具就业见习证明,作为下一步就业依据。
见习期间或结束后被见习单位正式聘用的,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
见习结束后未被单位聘用的,可继续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登记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可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扶持。
9、申报就业见习基地需具备哪些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积极性。③有良好的见习场所,能够提供10个以上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的专业特长。
④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
⑤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0、申报就业见习基地的程序是什么?
①省属企事业单位,提交《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并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②州市、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提交《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并附上述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③驻滇中央企事业单位等,提交《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并附上述相关材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合格的,即认定为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各级审核认定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布就业见习基地名单。
11、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申报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内累计提供50个以上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的见习单位,经州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级有关责任部门共同审核合格的,授予“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标牌。对符合国家级见习示范基地条件的,将推荐申报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各州市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本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并授牌。
申报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程序与申报就业见习基地的程序相同,确定为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需在审核意见栏注明。
各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名单应及时公布,并采取适当形式授牌。
12、见习基地应做好哪些工作?
就业见习由见习基地具体组织实施,应做好以下环节的工作:
①提供见习岗位信息(申报见习基地必备条件)。按要求提供出详细具体的见习岗位信息。
②制订见习管理办法(申报见习基地必备条件)。明确组织实施就业见习的相关机构、人员,见习计划和管理措施,落实相应的见习指导人员。
③签订见习协议(核报省级见习生活补助必备条件)。在见习实施前与见习毕业生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期限、生活补助标准和相关待遇,以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落实相应的见习指导人员,并做好岗前培训、安全生产教育。
④抓好日常管理。见习基地应完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及时了解见习毕业生的思想、生活情况,加强安全、健康管理。
⑤完善相关台账(核报省级见习生活补助必备条件)。应建立见习毕业生名册和数据库,建立完善生活补助发放手续,规范见习考核,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见习结束后为见习毕业生出具就业见习证明。
⑥完善录用手续。见习单位决定录用的见习毕业生要及时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13、怎样申报省级见习生活补助?
经省、州(市)、县(区)级认定的见习基地,原则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填报《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见习生活补助申报审核表》,并加盖单位财务和主管部门印章后,于当季度末10日内分别向省、州(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报送一次见习生活补助费申报(省国资委推荐的19家见习基地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省、州(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在审核通过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见习基地。次年1月15日前,各见习基地分别向省、州(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统一报送包括《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见习生活补助申报审核表》,《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见习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就业推荐表,见习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费领取名册、高校毕业生见习考核情况等全部材料,省、州(市)、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人事、劳动保障)要分别对见习基地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复查,对发现有虚报、冒领见习生活补助费等违规行为的见习基地,要进行严厉查处,对触犯国家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次年1月底前,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送见习补助资金结算材料。
省级财政将继续采取“当年预拨,次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办法将补助资金核拨各州市。
14、就业见习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服务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与服务机构要积极做好就业见习服务工作。
一是发布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
二是开展职业指导。积极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指导和政策宣传,包括就业形势、见习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等内容。
三是组织双向选择。及时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组织见习报名、接受见习申请。
四是免费托管档案。在见习期间,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五是做好后续服务。对被单位录用的见习高校毕业生,完善就业登记。对未被单位录用的见习高校毕业生,继续提供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对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相关工作部门要为其提供项目开发、创业计划、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服务。
15、我省开展就业见习的相关机构有哪些?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个私协)、省工商联和团省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在当地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州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教育、财政、经委、卫生、国资、工商、工商联和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日常工作,由省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四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就业见习基地)乙方:(见习高校毕业生)
为明确见习高校毕业生与见习基地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乙方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本单位部门,从事工作。
乙方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实践;乙方见习期满,甲方为乙方填写统一格式的《赤峰市见习高校毕业生职业能力评估表》和就业见习证书,作为乙方就业见习经历的证明。
三、生活保障
乙方见习期间,甲方为乙方发放甲方承担的每月元的生活补助,并提供必备的生活条件。生活补助发放时间为乙方见习期一个月后的下一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乙方在见习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按甲方的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五、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见习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协议解除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乙方履行生活补助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办公室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乙方基本情况(毕业学校:,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年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见习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见习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及陕西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及工作安排
1、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见习活动包括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二条 见习岗位
甲方按乙方见习内容及要求,安排在岗位见习,乙方应按照,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乙方见习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休息
1、乙方在甲方见习期间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时间。
2、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在见习期间甲方应根据国家及陕西省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见习条件,为乙方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见习学生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甲方不得安排18周岁以下的学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4、甲方不得安排女见习生在经期从事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5、乙方在见习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检举或控告。
6、甲方通过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条 劳动纪律
见习岗位要求,努力完成见习任务。见习岗位职责与任务为
1、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见习补贴
执行政府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者,甲方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政府补贴并及时发放至乙方,同时甲方应另外支付乙方生活补贴元∕月。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
1、经甲乙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
(1)乙方已落实工作单位或被见习单位选中正式招用的;
(2)乙方由于患病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
(3)乙方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4)乙方主观过失给见习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
(1)甲方未按相关规定足额支付乙方补贴的;
(2)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相关规定的。
4、本协议到期即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未能及时足额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3、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见习生活补贴,乙方有权追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途径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先经见习学生所在学校或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调解,调解未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办理。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