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铺面租赁合同 2
铺面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有价有偿的原则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铺面租赁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商用。该铺面的房产证面积为平米,甲方对所出租的店面具有合法产权,房产证号。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赁的房屋作为商业使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三、乙方的承租期期限为年,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乙方确保房屋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整改时进行监督审查并给予意见。
3、为乙方办理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二、乙方
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与办公。
2、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3、按合同内容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
第四条 租金、相关费用及缴纳方式
一、甲乙双方议定的第一年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该铺面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年月日至年月日该铺面的租金在的基础上每年递增(也就是年月日
至年月日该铺面的租金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该铺面的租金为,以此类推直到该铺面的租赁期满)。
二、该铺面租金的支付方式为,该合同签订后乙方需一次性付给甲方年月日
至大写和
该铺面的租赁押金大写(注:该押金在店面租赁期届满甲乙
双方交接完毕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以后在该铺面租赁期内的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半年
支付一次,乙方以银行转款的方式提前半个月把该租赁铺面下一季度的租金转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甲方指定的账户为);先付后租,甲方
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据收租凭证,如乙方逾期交纳,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月租金1%加收
滞纳金。
三、在该合同签订日之前该店面所产生的水电费、物管费、清洁费以及该铺面所产生的其
它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签订日至租赁期满由乙方承担,(注:合同签订日该店面的水表
基数为、电表基数为、气表的基数为)。
四、乙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须自行缴纳(其中包括乙方安装
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五、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店面有关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第五条 房屋维护:
一、乙方在承租期间需确保该铺面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
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铺面进行装修装饰。
二、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气正常供应,乙方应自觉遵守市政水、电、气管理规
定,如有违反,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停气,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甲方按所停水、电、气天数的日租金的5倍赔偿乙方。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铺面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
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以及所产生的费用。
四、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承租及产权的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乙方在不减少甲方租金的情况下可以将该铺面转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但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转让,取
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注:如
乙方在租赁期内将该铺面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所产生的铺面转让费,乙方占70%甲方占30%)。
二、在租赁期间,如甲方出现该铺面的产权变更或纠纷,该合同一样有效,否则视作甲方
违约。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二、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或转让承租房屋。
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5、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
三、租赁到期后,如甲方的该店面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政府征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全额押金人民币大写以及已交但还未到期的租金不予退还,并终止合同;若甲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同时,违约方还须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
一、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二、租赁期满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清洁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免责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
退少补。
四、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及第三方原因等客观原因”。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补充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备注:
出 租 方:承 租 方:
签印:签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铺面租赁合同格式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松桃县长兴堡镇工商所正对面门面租给乙方商用,租赁期限自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计叁年。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每年贰万贰仟圓整(22000.00元),按起租每年一付。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6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六、本合同连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2014年4月 1日/ 1
第三篇:2014铺面租赁合同
铺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下租贷协议:
一、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1.甲方现自愿将坐落于租给乙方,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年。
2.双方议定每年租金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经营,房屋内所有所有设施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赔偿。
2.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3.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赁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四篇:铺面租赁合同
铺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现甲方将一间铺面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合同遵守:
一、租期为年,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铺每年租金为元正,先交押金叁仟元正,到租期满后退还给乙方。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齐租金,到期后不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如不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押金将不退回给乙方。
三、在租期内,乙方没有违约,甲方无任何理由收回铺位。
四、乙方在租期内,如果需要铺位装修,需要甲方同意方进行装修,如果损坏任何设施照价赔偿。(准装不准拆)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发生事故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五、乙方必须支付铺面租金管理费,税收,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如乙方需办理营业执理的,甲方提供协助能力。
六、乙方在租期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的一切债权与甲方无关。在租赁期内必须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均无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租期内,如需转租或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有违约,甲方即收回本铺。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012年2月11日 甲方签名:
联系电话:
乙方签名:联系电话:
第五篇:铺面租赁合同
铺面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一、租赁铺面坐落在玉林市玫瑰花园3号铺,建筑面积58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从2012年01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共一年,租赁期满,如乙方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大写):每月按人民币680元(陆佰捌拾元整)。
四、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每期租金在每期起租日期前交纳,逾期每天罚当期所欠租金的60%,超期10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租金交纳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
五、乙方负责支付出租铺面物业管理、消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
乙方需交纳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为人民币6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租赁期满,乙方结清租金、水电费等上述费用后,甲方如数退还,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
六、甲方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但涉及租赁房屋结构的装修必须征得甲方和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乙方自得装修设施,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的,应无偿移交给甲方使用(不含乙方自购电器),不得拆卸或损坏。
七、乙方不得以所租赁的房屋做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并不得第三人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数额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九、乙方不得在所租赁铺面做违法的事情,所有安全隐患与甲方无关。
十、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30元作为清洁卫生的费用。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手机:手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