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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银投资账户委托管理协议书

天通银投资账户委托管理协议书



第一篇:天通银投资账户委托管理协议书

天通银投资账户委托管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甲乙双方在期货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信任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初始资金和管理账户

初始资金:是指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在本合同明确的账户内最初存入的、用于由乙方代为进行天通银交易的资金总额,及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书面同意后追加存入的资金总额。

管理账户:甲方在有限公司签订《天通银贵金属交易合同》,开立天通银交易账户,账户姓名为,资金账号为(以下简称“本账户”)初始存入的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人民币)。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应使资金到账,并将交易密码交由乙方管理,明确乙方独家代理对本账户资金进行天通银白银市场交易操作。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允许修改交易密码,如需要修改交易密码的,需要事先与甲方协商并经同意后进行修改,如果擅自修改密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可无条件随时收回合作帐户,乙方所有资金将不予退还并收归为甲方所有。

二、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在整个合同期间,都应遵守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和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关于白银投资和交易的相关规定,因违反《合同》和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关于白银投资和交易的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享有本账户的投资收益。

2、在本合同存续期内,甲方可以在交易日向乙方详细查阅了解本账户的资金使用和收益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真实完整的账户交易信息。

3、在本合同存续期内,未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提取资金移作他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乙方的交易行为或自行对本账户进行交易;

4、甲方清楚地了解国家关于资本市场的限制性规定,并保证投资所有资金的来源合法。

5、甲方尊重乙方对本账户的独立管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应自行操作交易本账户,或另行委托他人对本账户进行交易操作。

6、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授权交易范围内使用本账户资金。投资的交易品种仅限于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品种,除非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随意变动交易范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乙方超出约定范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授权交易范围内对本账户内的资金进行交易品种投资安排、全面负责本账户的投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作出交易决策和下达交易指令),决定本账户买卖白银合约的时间、品种、数量和方向。

3、除政府有关部门及司法调查之外,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许可的条件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将本账户的资料和资金管理状况向第三方泄露;违反本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承诺将本着诚信、勤勉、谨慎、尽责的原则对本账户进行尽心管理,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和决策方法,实现良好的投资收益。

5、出现国家政策重大变化等情况时,乙方认为风险较大,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对此无异议。

6、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六、代理费用的计算、支付和风险承担

1、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低风险下的稳定收益,即安全而长期稳定的利润,双方约定本账户的收益分配按以下方式执行:

乙方承担甲方本金的所有损失,并保证甲方初始资金实现%收益,如到期产生亏损或未达到上述约定收益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当甲方初始资金获得超过%收益部份,全

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必须随时按乙方要求向甲方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承诺的%收益应按月向甲方支付,每月折合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人民币)。

2、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本合同签订且甲方向本账户全部转入初始资金后,乙方可以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人民币)转入本账户,作为合同履约的一种保证。为了便于计算,该保证金不计入初始资金,且仅在双方在账户结算情况时,本账户出现亏损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赔偿金使用,合同到期结算本账户无亏损,该保证金仍全部属于乙方所有。

3、委托期限内,当甲方初始资金盈利超过%乙方要求对超出部份盈利结算时,甲方应从结算日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相应报酬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按应支付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合同期满,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应在甲方的书面通知3日内将赔偿金支付给甲方;如果逾期没有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则每天还应该按照赔偿金总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代理期限的延长和终止

1、截止在本合同到期日前的第七天,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是否延长委托期限或者是终止合同,未通知的,视为委托期限自动延长本合同期限时间。

如双方均有意延长委托期限,为保证交易的连续性,乙方可以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继续持有交易头寸,直到原头寸平仓了结后再进行结算。

如双方同意不再延长委托期限的,则在本合同期限满日,乙方应清空全部交易头寸,乙方到期如未清仓,甲方有权清仓处理,处置的结果,乙方须无条件接受。

2、如乙方交易未达到风险线或解除合同条款要求的,甲方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否则乙方不必承担甲方初始资金亏损与约定年收益的相关责任,且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合作期间的风险控制

1、双方约定:乙方在进行操作时,如需持有隔夜仓,不得超过其保证金金额(合作期间盈部部份在本条条款中可计入乙方保证金金额)的二倍,对于超出部份的持仓,甲方有权进行平仓。

2、双方约定:对于超限额的持仓,每交易日23:55分之后,甲方有权进行平仓。如果甲方已经实行平仓,乙方再建立仓位或因此被迫留仓,如因此导致此次交易亏损,亏损额按双倍计算并由乙方承担;如盈利则盈利部分归为甲方所有。

3、双方约定:每个交易日24:00后甲方将把资金的三分之一转入银行账户,次日9:00之前把资金重新转入交易账户。银行账户密码乙方不于知晓。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 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日

第二篇:期货投资账户委托管理协议

期货投资账户委托管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地址: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地址:

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共识下,甲乙双方共同制定以下协议内容.一、甲方决定将自己在___________期货公司_________营业部开户的账户ID为________的期货账户委托给乙方代理操作,并开通文华财经的全自动程序化交易功能,开通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投入的资金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委托期限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1年时间.二、甲方承诺账户的资金为自有的合法资金,非贷款或其他非法所得。并且对期货交易的风险和计算机程序化交易存在的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和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三、委托期内,除了账户ID和交易密码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以外,对甲方的其他一切权利凭证,都由甲方自己完全独立控制;同时,甲方有权随时登陆自己的期货账户了解投资情况。

四、委托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期货投资账户的资金进行期货投资品种的投资安排、全面负责账户的投资管理、决定该账户买卖期货合约的时间、品种、数量和方向。乙方在期货经纪公司下达的交易指令及交易结果甲方均予以承认。

五、委托期间,账户的交易采用全自动程序化方式进行,账户的交易指令由乙方提供的计算机程序化模块触发并提交计算机执行,因技术原因或网络原因或市场出现极端行情(例如涨停或跌停)导致收盘后有应平仓而未平仓合约的乙方应在次日开盘前向甲方告知。乙方原则上不对账户的交易指令进行人工干涉,除非出现技术原因或网络原因导致自动化程序无法执行时,乙方可以手动干预。乙方可以随时更改用于交易的计算机程序模块,无需征得甲方同意,但事后需向甲方说明。用于账户交易的程序化交易模块属于乙方,乙方对此拥有完全的处臵权。

六、乙方承诺甲方账户的最大亏损为起始资金的20%,超过20%的部分由乙方单独承担,并且在账户开始运作时由乙方提供一定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出具收款凭证,资金大小为甲方初始资金的10%。账户亏损达到初始资金的30%时暂停交易,由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合作。

七、甲方账户的投资净收益达到20%、且已经完全变成现金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账户净收益部分的30%作为乙方的应得的绩效提成,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其后管理账户每增加10%的净收益,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增加收益部分的30%作为向乙方支付的绩效提成。甲方账户的投资净收益达到或超过30%时,甲方向乙方退还保证金的70%。并将该账户的亏损底线提升为账户的初始资金。

八、乙方应以勤勉尽责的精神管理账户并对账户进行风险控制。当账户的亏损达到初始资金的20%时,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当账户亏损达到初始资金的30%时乙方应停止进行操作,并和甲方协商是否继续进行合作。

九、合作到期时,如账户亏损未达到20%,则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提供的保证金(如已提前退还70%,则退还剩余的30%);如亏损超过20%但未达到30%,则甲方退还用于弥补超过20%亏损后的剩余部分。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过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的,一律无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另行签订协议作为补充。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投资委托理财协议书(天曦策略)

投资委托理财协议书

甲方(投资方):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策略方):公司名字:上海天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出资金,乙方出操作技术。就现货投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专门帐户设于双方约定的在渤海商品交易所001号会员银河信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有限公司开交易商账户,帐户姓名为:,账号为:初始存入的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最多资金不超过5万。

2、甲方授权乙方为交易指令下达人,负责现货投资操作事宜。

二.本协议为12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合作模式及双方权益

1、本着投资有风险的原则,双方约定该投资帐户最大的损失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20%,此范围内的投资风险按以下第条执行,超过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

A:甲方不承担任何亏损;利润甲方占30%,乙方占70%;

B:甲方承担最大损失的10%;利润甲方占50%,乙方占50%;

C:甲方承担最大损失的20%;利润甲方占60%,乙方占40%;

2、协议期间,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日收市日为当月结算日,则在次月3日内进行利润结算。通过转账进入甲方的约定银行帐户。如资金是30日后进入投资帐户的则在下一月3日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次月3日内进行利润分配。

3、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策略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委托人投资收益最大化。

4、甲方对帐户有检查、监督的权力,但不得参与任何开仓与平仓的交易。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如果甲方强行下单。一切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双方结算仍以乙方的业绩为准。

5、协议期未满,且帐户权益、资金不低于该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和减小投资额度,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6、乙方未能按约定、支付投资收益则视为乙方违约。

7、合同到期后,乙方未能按约定补齐亏损资金视为乙方违约。

四、违约责任

因甲方或乙方单方面违约造成本协议终止,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投资额的3%违约金。

五、执行条例

1、本协议的条款是在双方自觉自愿地原则签署的,双方须自觉遵守。个别条款存在的瑕疵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执行。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影像资料或签字后的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天通银保证金相关知识

天通银保证金相关知识

作者:金佣网

天通银保证金相关知识

目前,在天通银交易所是实行保证金制度的。因此,投资天通银之前,首先要了解天通银保证金的相关注意事项,下面我们主要给大家讲的就是天通银保证金的相关知识:

1、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标准之后,一般会在当天就发布出来。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如果是现货延期交易,其预付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是其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2、天通银保证金制度不是一直不变的,当出现一些突发状况的时候,比如说持仓水平、行情波动大、市场风险变化明显等情况的时候,为了保证天通银出入金,交易所会做出相应的调整。

3、在天通银上交易的时候,大家要关注交易日的涨跌幅度,当这个幅度超过了百分之十五的时候,交易所是有权利决定是单边还是双边的,也有可能会提高部分会员的保证金。交易所如果调整了交易保证金比例,会在交易所内部系统上予以公布。

因此,大家在天通银上交易的时候,一定要市场关注天通银保证金制度的相关调整,这样对预测天通银投资风险是有一定的帮助的。

第五篇:委托投资协议书[推荐]

投 资 协 议 书

甲方(投资人):

乙方(操作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于项目,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万元整)委托乙方投资于项目,获取收益。

二、权利和义务

甲方必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把投资资金所在银行账户以及相关资料证明交给乙方,供其进行投资操作;甲方有权查询投资操作情况,但不得干涉投资操作,不得泄漏操作情况,不得随意抽撤资金,不允许自行进行投资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对甲方账户全权管理,精心运作,自主操作并承担操作风险;对甲方账户资金有保本的责任,即在协议到期日,若甲方账户资金低于其存入本金时,差额部分由乙方补齐。

三、结算方式

投资期限为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账户资金总额减去账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乙方补齐;甲方有权提前要求结算,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四、违约责任

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

⑵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⑶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⑴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⑵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⑶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⑷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协议双方选择向投资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其他

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共叁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投资人)签字:乙方(操作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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