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屋使用协议
表厂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协议书
提供方(甲方): 西安蝴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使用方(乙方):表厂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了为进一步促进社区建设,更好地为社区居民群众服务,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需要,乙方拟在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表厂社区居委会原办公地点加盖办公场所一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协议如下:
一、房屋坐落及面积
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房屋位于原西安蝴蝶手表厂老居民区,使用面积为220平方米,现由乙方出资44万元在原址上加盖办公用房一层,230平方米。
二、使用期限
经甲乙双方商定,此办公用房为乙方永久无偿使用,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
三、经甲乙双方商定,若房屋在乙方使用期间,遇到集体拆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必需转移时,甲方应无偿为乙方提供相应面积的办公用房。
四、其他约定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但乙方使用的水电等相关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私自更改房屋使用性质。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承诺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的房屋没有房产纠纷。若因产权纠纷引起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在双方约定的使用期限内,甲方不能以协议约定之外的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执行协议或提出其他附加条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水电费等其他一切费用。若未按时支付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使用期内,房屋内部使用安全等均由乙方承担,水电费维修等问题由乙方负责。
3、使用期内,乙方应遵纪守法,若有违法违纪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提供方(甲方):
法人代表:
使用方(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第二篇:房屋使用协议
房屋使用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崮云湖办事处全福街西首,房屋间,总面积平方米,免费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使用期为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乙方在使用期间如根据本人需要对该房屋或附属设施进行装修,须经甲方同意,装修后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和破坏。使用期满后装修部分自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屋,如出现房屋、门窗、损坏、漏雨等现象,及时通知甲方。
四、使用期间,下一年如果不续使用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五、乙方依法经营,经营期间工商、税务、治安、卫生、水、电、物业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六、使用期间,如发生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使用期间,如遇国家或政府统一拆迁,本合同自动终止。八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如发生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房屋无偿使用协议
房屋无偿使用协议
甲方:重庆市渝北区交通委员会
乙方:重庆市建龙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建龙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建龙交通公司)是根据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精神成立的。公司隶属于区交委和建龙总公司双重领导。公司成立之初,资金、办公场所等都面临着诸多困难。区交委为了大力支持建龙交通公司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
1、房屋
甲方将交委办公大楼三楼的房屋面积约300m²(地址:兴科大道321号)、无设施设备的空屋无偿租赁给乙方,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5 年。即2014年3月至2018年2月28日。
3、甲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4、乙方的权利义务
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
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5.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其它
6.1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2月28日,如房屋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另行签订协议。
6.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2014 年 3 月1日
第四篇:房屋无偿使用协议
房屋无偿使用协议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无偿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上城街旧县衙大堂东侧小院排房(三间),无偿提供给乙方做生活及管理用房使用。乙方不缴纳房租,甲方不支付管理费。
二、使用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对旧县衙进行综合开发或另有他用时止。如有上述情况,甲方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在规定的三十日内无条件退搬(退)出。
三、乙方在使用期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供热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住期间,需加强对旧县衙的安全管理,要确保旧县衙范围内建筑物及建筑结构的完整无损,保证旧县衙范围内的财物不得丢失、损坏。
五、乙方在使用期内,必须做好旧县衙范围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及时清扫大院尘土、积雪,不准将垃圾杂物堆放在大院内。
六、乙方不得随便扩大使用面积,也无权将旧县衙范围内的房屋,转租他人或供他人借住,不得擅自占用大院内的地方堆放杂物或用做其它。
七、乙方要保证旧县衙对外日常开放,不得经常关闭大门,同时对进入县衙参观人员要进行监管,避免造成损毁房舍门窗等,一经出现此类情况,甲方要追究乙方责任。
八、乙方应做好旧县衙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安全、消防等工作,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九、乙方在使用期内如违反上述职责,一经查实,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代表人:
第五篇:房屋使用协议(无偿)
房屋使用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为公司经营生产办公需要,拟向甲方借用办公场所一处,经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协议如下:
一、房屋坐落及面积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房屋位于,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二、使用期限
经甲乙双方商定,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承诺提供乙方使用的房屋没有房产纠纷。若因产权纠纷
引起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在双方约定的使用期限内,甲方不能以协议约定之外的任何
理由提出终止执行协议或提出其他附加条件。
(二)乙方责任
1、使用期内,房屋内部使用安全等均由乙方承担。
2、使用期内,乙方应遵纪守法,若有违法违纪行为,由乙方自
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3、使用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活
与他人调剂交换。
四、其他
在使用期满后,乙方应将使用房产如数按时归还甲方,不得拖延。若乙方在使用期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签字或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