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柜台转让合同
柜台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柜台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柜台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柜台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柜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柜台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在甲方与商城原有合同期满后,由甲方无条件配合 将该柜台过户给乙方,并且无条件配合乙方领回甲方交纳 商城的押金,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
五、在本合同签署以前该柜台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篇:柜台合同
柜 台 租 赁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柜台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范围
第二条、出租时间年月日起——年月
日止。
第三条、出租价款(包括工商管理费元、税
费、卫生费元、取暖费元、柜台
费元)
第四条、结算方式:年租金一次性交齐。每年的月日
至月日止。逾期不交,停止营业,柜台由甲方另行
转租。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租用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
转租、转让。如不想经营就自己甩货把柜台或厅退还商场,按时
间计算返还厅费,柜台由商场从新租赁。
2、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商场
规定的经营范围,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
出租方的统一管理,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
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商场卫生。如在商场吸烟或随地扔垃圾等物、打仗、骂人等行为发生,对承租方每次罚款500元整。违章两次以上退出商场经营,出租方收回柜台,租金不予返回并取消承租方租赁资格,另行转租。
3、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柜台设置、改造、装修及自然情况
发生变化时必须服从出租方统一安排。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自费自行改造装修柜台、室内外广告宣传及牌匾。
第六条、本合同期内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1000.00元抵押金,如果
乙方违反出租方有关条款,实行经济处罚,罚款从抵押金中
扣除。对于遵纪守法的业户,合同期满后抵押金如数返回。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如有未
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
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柜台方)签字:
盖章:
乙方(承租柜台方)签字
盖章:
2011年11月16日
第三篇:柜台转让协议书
柜台转让协议书
甲方:王秀芹
乙方:邵研伟
大连双兴批发商场五楼5392号柜台承租人王秀芹将柜台转让给乙方所有,具体事宜如下:
1、5392号柜台自2010年5月28日起转让给乙方所有,自从今日起,柜台所有的物品和货品归乙方所有。
2、自从今日起,以前所发生的所有债务都与乙方无关。3、5391、5392号柜台使用一份合同(每个柜台各含壹仟元押金),此合同乙方拥有一半所有权。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2010年5月28日
第四篇:柜台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用途及租赁位置
甲方同意将营业厅内长1200mm×宽1200mm的场地出租给乙方,出租场地的位置在营业厅内3G柜台的南侧(室内空调的北侧)。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经营范围
乙方租赁场地的合同期限为一年。甲方从2011年4月6日起将出租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至2012年4月6日收回。乙方的经营范围:手机维修、手机贴膜、手机饰品、手机图片和铃声下载(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乙方经营项目不得与甲方的经营项目发生冲突)。
第三条租金标的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甲方场地租金标的:月租金为800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租金;
3、租金支付时间:租金支付为上打租。乙方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先支付前6个月的租金4800元,并提前一个月支付后6个月的租金4800元。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满的前一个月,将是否续约的意向通知甲方,以免影响甲方的租赁。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正常经营的租赁条件;
2、乙方租用的场地只有使用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非法经营,不得超出甲方约定的经营范围;
4、乙方不准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5、乙方应爱护甲方的公共设施,如果损坏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法规,维护店容和卫生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甲方的纪律和有关规
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场地:①擅自改变场地的租赁性质,出售违法商品,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②擅自转租、转让场地或利用场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③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的;
④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纪律或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的。
4、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力;
5、甲方应给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提供支持。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未发生违约和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在双方未协商一 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第七条 违约赔偿责任
按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都有向对方做出经济赔偿的责 任,赔偿金额为5000 — 10000元人民币。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调解。对协商和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订立双方各 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甲方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柜台租赁合同--
柜台租赁合同
甲方:乙方:
甲方将坐落于芝罘区乐山里18号内3号绒雪儿毛衫编织店内东墙三分之二的柜台及特价车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
1.柜台年租金为元,于签定合同之日交纳。
租金中不包括乙方所使用的水,电,取暖费等各款项。
2.柜台租赁期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
3.合同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对柜台的使用权,如因政府规划或非甲方原因造成(情况如:盗窃,失火,地震等因素,经政府核实)的一切损失,甲方将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4.甲方给乙方代卖的商品(鞋)如营业中发生对乙方不利的事(如:丢失),甲方只按该商品实际进价给予乙方赔偿。
5.乙方的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合同期间,乙方应保证出租柜台设施的完整及安全,在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柜台进行改造。
7.乙方在经营期间,要合法经营,遵纪守法,如因乙方的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
8.如出现此合同以外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电话:(身份证):
乙方电话:(身份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