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用 电 协 议
用 电 协 议
甲方:深圳市宝安吉盛实业有限公司石岩吉盛酒店
乙方:宏源建设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临时提供给乙方石岩官田旧改项目工地(吉盛酒店西侧)生活及日常维护用电,达成以下协议:
一、用电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自甲方配电房送电至乙方官田旧改工地,作为保障乙方工地员工生活(照明、空调及其它生活家电)及日常维护(小型电焊机、手动切割机等小型日常维护设备)用电使用,总功率不超过20千瓦。
二、借电时间:
自2012年04月16日始至2012年12月16日止。
三、用电电费计算标准及收费时间:
乙方向甲方借电使用,双方以单独安装的电表计数,于每月月底统计乙方每月用电量,统计后由甲方知会乙方于下月5日前至甲方缴纳电费,电费按1.1元/度计费,乙方需于借电之日起交给甲方5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协议结束后如无异议可返回乙方。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本着友好协助原则,借电给乙方使用,只负责提供给乙方接驳电源,与此相关的为达到乙方用电目的的安装配套电表、电线及施工皆由乙方自行完成,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安全用电标准,甲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2、乙方对迁出酒店部分的用电线路及用电安全,按照国家标准自行进行维护和管理,甲方只负责提供电源给乙方。因线路漏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皆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在规定的用以保障工地工人日常生活和基本维护的范围内用电,要杜绝超负荷用电。需超功率、超范围用电必须提前两天书面知会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断电;
4、若因供电部门限电、线路维修或甲方内部维修导致停电或乙方无法用电的,甲方在知情情况下有义务提前知会乙方,以保障乙方正常用电及用电安全。在恢复市电供应前,甲方自带发电设备只能保障自身运转需要,无法保障乙方用电;
5、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电费,逾期滞纳超过10天,甲方有权停止送电。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执行。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第二篇:用电协议
第六采油厂外部用电协议
因石大奥德(开封)科技有限公司在我厂安19-40注水井堵水调剖施工地点无动力电源,长庆油田公司第六采油厂向该施工地点提供动力电源,为遵守《第六采油厂生产用电管理办法》,遵守安全用电原则特签订一下协议:
1、第六采油厂只提供电源接入点,其余线路、分支线路、分支计量等部分概不负责。
2、用电方架设之线路要符合第六采油厂用电管理规定,否则不予搭火供电。
3、电源输出端计量部分归第六采油厂管理。第六采油厂只按照电源输出端计量数据收取电费,双方协定计量抄表日期为每月20日。电费单价为1.00元/度。用电量计量方式为:(本月电表读数-上月电表读数)*互感器倍率。
4、双方协定电费上交日期为每月25日,一月一付,逾期三日不交者第六采油厂将停止供电,直至电费交清。
5、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配电柜出线处,分界点负荷侧设施属于石大奥德(开封)科技有限公司,由用电户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6、用电户在用电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线路、用电设备损毁事故,供电方概不负责。
7、如用电户在用电期间违反安全用电原则,如:线路不规范、无保护措施等,供电单位有权停止供电,直至整改合格。
8、用电户不得向第三方转供电源,如有违规将停止供电,并进行罚款。
9、用电户如中途改线,须提前10日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费用由用电户自行承担。
10、本协议有效期自2014年6月10日起至安19-40注水井堵水调剖施工结束日。
生产运行科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供电方:第六采油厂用电方:石大奥德(开封)科技
第三篇:超市用电协议
协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水电费每月结算一次,按月收取,所有水电费用甲方承担3成,乙方承担7成,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如不按期交纳费用,每超过一日,甲方按欠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二条乙方离场后的下一个水电费结算日结清上月水电费。
第三条乙方在场地正常使用过程中,其原有的消防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措施,组织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四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乙方拖欠各项费用达二个月或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总额达二万元或以上;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法定或授权代表: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用电安装协议(推荐)
用电安装劳务协议书
河南鑫天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0 年9月 26日
甲方:乙方:郑州市亚通照明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用电安装劳务协议书
甲方: 河南鑫天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市亚通照明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就西环与科学大道立交桥广告塔,用电安装劳务事宜,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乙方承接西环与科学大道立交桥广告塔的接电安装工程。数量:1座
内容:商业广告
二、工程费用:
单价:500元/座
总价:500元(伍佰 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三日内将工程款一次性付给乙方(现金或支票)
四、说明:
1、所设置的灯箱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在遇到城市建设需要时,应无偿拆除。
2、灯箱的设置安装应坚实、牢固、如遇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载体的脱落及人或物的,甲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负责对电源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甲方协议期限内电源的正常运行,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河南鑫天地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经办人:
2010
年3 乙方: 郑州市亚通 照明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月26日9
第五篇:用电过户协议
关于XX小区用电过户协议
甲方:XX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负责人:XXX
甲方身份证:123456
乙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负责人:XXX
乙方身份证:123456
经过甲乙双方的协商后,就XX省XX市XX路XX小区用电用户名称变更事宜,达成以下共识,各自认真遵守。甲方同意将XX小区用电权及其所配套的电气设备,转让给乙方进行使用、养护及维修。乙方获得XX小区配套的电气设备产权。乙方在转让之后的用电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并与有关单位人员协商解决。甲方将不参与其中。有关的电路,设施的更新,改造,由乙方自行解决且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后补问题,可增加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印:乙方签印: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