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正式8计生委招商引资协议书
酉阳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板 材 家 具 生 产 加 工 项 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酉阳森鑫家俬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板材家具生产加工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书
甲方:酉阳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酉阳森鑫家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引进外来投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乙方在酉阳小坝全民创业园投资建设板材家具生产与销售项目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板材家具加工生产
1.2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下同)
1.3项目建设期:2013年4月底开工建设,2013年5月竣工投产。
1.4项目效益预测:产值2500万元,2013年纳税50万 元,用工25人。
第二条项目选址
2.1项目选址:小坝全民创业园(具体位置由小坝全民创业园园区管委会协调)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对接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证照
手续,为本项目落地投产服务。
3.2甲方负责为乙方解决建设中的矛盾纠纷,为乙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3.3甲方协助乙方按规定享受酉阳县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4.1积极筹集资金,在酉阳筹建本项目公司,按时开工建设,确保项目按时投产。
4.2乙方享受酉阳县2013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有调整变化的,以酉阳县委政府制订的为准。
4.3服从管理,接受监督,按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各种报表材料,生产工艺与产能设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的规定。
4.4乙方生产原材料的取得必须合法,在项目运营中服从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管工作,并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三废”必须达标排放。
4.5乙方应合理利用土地与厂房,节约使用土地及厂房资源,符合酉阳相关职能部门约定的投资强度,不得擅自变更土地使用权属和用地性质。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不得违约,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实际
经济损失。
第六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后,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招商引资考核中心、招商引资促进中心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酉阳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酉阳森鑫家俬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招商引资协议书
投 资 协 议 书
甲方: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注册成立,兴建达成合作共识,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规模
总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位臵
该项目用地位于,用地面积约亩(实际用地位臵及面积以规划部门出具的红线图为准)。
四、用地性质及其他
4.1、用地性质及其他:
甲方有偿提供亩土地。固定资产投资按100万/亩的投资密度供地。
4.2、用地期限: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3、乙方在取得工商注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提供土地亩交付乙方,土地以招拍挂方式供地,地价款每亩不低于85000元,土地出让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土地款。县政府将按投资强度依照利辛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给企业以奖励。
4.4、甲方应在法定期限内给乙方办理好土地使用证。
4.5、如乙方半年内不开工(以主体厂房开工为准),按每亩地2000元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一年内不开工,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在乙方项目开工前,负责通水(上、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到园区主、次干道边。
5.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环保、消防以及招工培训等各方面事宜。
5.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建设等手续,并提供厂区红线图。
5.4、甲方负责该宗土地的土地补偿、人员安臵费、青苗补偿费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同时负责对征用土地周边环境等问题进行协调,确保乙方建设、经营工作不受干扰及人身安全。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应依法在利辛县注册公司,经营期不少于20年。正式投产后,年税收贡献率不低于3万元/亩;低于3万元/亩的,不足部分从税收优惠奖励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6.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交付总固定资产投资的1%作为项目履约金到非税收入管理专户,若10日内履约金不交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土地。履约金在项目实施后冲抵依法应缴的土地出让金,甲方收款后提供土地红线图用于乙方编制厂区规划。
6.3、乙方需付移坟费用300元/座。
6.4、乙方项目是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甲方工商注册、登记纳税。否则乙方不享受甲方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
6.5、乙方保证在年月底前完成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固定投资。
6.6、乙方规划图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并严格按规划图施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建设,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项目必须办理报建手续,到县建委办理安全报监、质量监督、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在建设期间要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6.7、乙方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甲方总体规划、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七、优惠政策
7.1、乙方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行政性收费,除了必缴省、中央财政部分外,地方性收费项目及中央、省定收费项目中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免收工本费用,经物价部门核定,按核定标准执行。项目投产运营后三年内都按此规定执行。
7.2、乙方投资项目享受工业园区优惠政策和利辛县内招商引资的所有优惠政策。
八、其他事项
8.1、该项目由引进,是该项目的帮办负责单位(人),应做好项目的帮办服务工作。
8.2、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
8.3、本协议书承诺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8.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5、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8.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业园、招商局各存一份。
8.7、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条款。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8.8、甲乙双方若产生争议,本着互让互谅精神解决,如发生争议,可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二0一年月日
征用土地款汇至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中国农业银行利辛县支行,帐号:***
补充协议
甲方: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甲方土地以招拍挂方式提供,地价款每亩不低于8.5万元。
二、乙方土地出让金按利政[2011]24号文件规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万元/亩交付,土地款为万元。其优惠部分的万元/亩,作为扶持资金由财政奖励给企业永久使用。在乙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日内,甲方返还应扶持部分的50%;乙方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的返还扶持部分的30%,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投资并投产的返还扶持部分的20%。
如乙方达不到《投资协议书》规定的投资规模、强度和投资工期,乙方补交土地出让金。
三、乙方付清土地款后甲方着手办理用地手续,乙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二0一年月日
第三篇:招商引资协议书
招商引资协议书
甲方:汤旺河林业局日新林场
乙方:哈尔滨市任大伟
为促进本单位经济发展,甲方向乙方提出招商引资计划,经过乙方实际考察,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施业区投资枸杞种植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资料给乙方,并
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甲方经区资源科批准,将位于日新林场的防火隔离带,总计200亩,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土地使用期限暂为两年,从2011年8月3日至2013年8月3日.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赴甲方所在地进行实际考察调研,决定在日新林场全额投资发展枸杞种植,并承担投资风险。
2、经过乙方预算,该项目占地200亩,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土地由甲方无偿提供,资金由乙方全额出资。
3、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优先安置甲方下岗职工。
4、乙方使用本宗土地,只能用于枸杞种植,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协议。
5、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协议。
6、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如需建设相关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乙方必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必须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不得毁坏林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8、乙方在投资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法律条款: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确定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招商引资协议书
招商引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促进XXX地区经济发展,实现科学发展观和建设_______产业,重点保护乙方在凯里经济开发区投资的利益。受XXX政府和招商引资局诚挚邀请,经过乙方对甲方投资环境实地考察,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现就乙方在XXX投资建设年产________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________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二)投资人:
(三)项目规模: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项目共分____期,一期投资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____万元。(注:投资可分期,但所供土地原则上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展期一年)。
(四)生产能力:设计年产_______,一期年产________
(五)税金和就业: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____亿元,年利润____万元,年缴税金___万元。项目投产后,可提供____个就业岗位。
(六)项目建设期:项目预计从___年___月开工建设,于___年___月竣工,____年___月投产。
(七)建设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经营期限: _____年。
二、企业地址及土地使用
(一)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约____亩(具体面积以供地红线图为准)作为建设和生产的场地,土地底价为____万元/亩,土地性质为____(工业或第三产业)用地。
(二)项目建设用地位置:位于XXX_______(填位置),东临____、南临____、西临____、北临____(四抵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三)项目建设用地期限:自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在XXX投资除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和省相关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XXX州人民政府及XXX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政策。
(二)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三)为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甲方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前期立项、申报、选址、土地使用许可证的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等手续,协助办理消防、环保等基建前期手续建设协调等与地方政府各有关单位对接工作,在乙方施工手续不健全的情况下,可以开工建设,边建设边申报,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产。
(四)负责办理征地补偿、民居搬迁、安置等工作。
(五)负责将水、电(动力电)、路端口接抵乙方项目建设场地红线,保证项目建设施工和完工后的正常用水、用电。
(六)乙方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甲方将对乙方实施重点招商引资保护计划,政府下属各有关职能单位进入工厂检查工作时,必须有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前往,否则可以不予接待。
(七)在乙方建设及投产经营期间,派专人实行限时跟踪服务。
(八)为了支持企业,使企业良性发展,保护地方企业利益,甲方免除乙方第一年至第___年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项目建设规划设计须服从XXX建设规划,建设方案需报XXX建设局批准。
(二)乙方需保证在___年___月完成资本注册,并在___年___月投入___万元到公司帐户,剩余款项按约定日期一次或是分期投入,确保资金投入渠道畅通,项目生产按期投入运行。
(三)必须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原则建设,确保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四)乙方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并投产。
(五)乙方承诺在生产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接受政府检查,服从政府管理。
(六)服从甲方管理,注重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支持甲方统计工作。
(七)乙方生产的产品须以当地注册公司的名义出口或销售。
(八)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乙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九)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和本协议约定达到预期目标,导致本协议终止的,该宗地地面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归甲方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
五、乙方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如乙方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按照XXX人民政府批准“两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XXX府办发【2008】34号)第八条“对年纳税额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企业,实现的增值税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即增值税的15%部分),从纳税之日起三年内,由同级财政按第一50%,第二40%,第三30%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企业”的规定执行。
(二)如乙方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按照XXX州人民政府批准“两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XXX府办发【2008】34号)第九条“对年纳税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实现的增值税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即增值税的15%部分),自纳税之日起三年内,由同级财政按第一60%,第二50%,第三40%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企业”的规定执行。
六.法律条款:
(一)本合同后附《XXX招商引资局、XXX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XXX管委会关于招商引资政策的若干规定(试行)》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协议内容乙方不得对外宣讲。
(三)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协议内容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书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第五篇:招商引资协议书
招商引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促进贾汪区汴塘镇地区经济发展,实现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能减排 产业,重点保护乙方在九坝镇天池村投资的利益。受贾汪区汴塘镇政府的诚挚邀请,经过乙方对甲方投资环境实地考察,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现就乙方在贾汪区汴塘镇投资建设LNG加气站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________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二)投资人:
(三)项目规模: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项目共分____期,一期投资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____万元。(注:投资可分期,但所供土地原则上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展期一年)。
(四)规模:一期_______亩,二期________亩
(五)税金和就业:全部建成后,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____亿元,年利润____万元,年缴税金___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提供____个就业岗位。
(六)项目建设期:项目预计从___年___月开工建设,于___年___月竣工,____年___月完工。
(七)建设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经营期限: _____年。
二、企业地址及土地使用
(一)项目用地面积: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约____亩生产的场地,土地租赁底价为____元/亩,土地性质为____(工业或第三产业)用地。
(二)项目建设用地位置:位于_______(填位置),东临____、南临____、西临____、北临____(四抵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三)项目建设用地期限:自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在九坝镇天池村投资除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和省相关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桐梓县人民政府及九坝镇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政策。
(二)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三)为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甲方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前期立项、申报、选址、土地使用许可证的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租赁使用等手续,协助办理消防、环保等基建前期手续建设协调等与地方政
府各有关单位对接工作,在乙方施工手续不健全的情况下,可以开工建设,边建设边申报,确保工程早完工。
(四)负责办理土地租用补偿、群众动员、维持正常生产等工作。
(五)保证项目建设施工和完工后的正常用水、用电。
(六)乙方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甲方将对乙方实施重点招商引资保护计划,政府下属各有关职能单位进入苗圃区检查工作时,必须有苗圃场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前往,否则可以不予接待。
(七)在乙方建设及经营期间,派专人实行限时跟踪服务。
(八)为了支持企业,使企业良性发展,保护地方企业利益,甲方免除乙方第一年至第 ___ 年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项目建设须服从当地主管部门的建设规划。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原则建设,确保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三)乙方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
(四)乙方承诺在生产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接受政府检查,服从政府管理。
(五)服从甲方管理,注重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支持甲方统计工作。
(六)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乙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九)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和本协议约定达到预期目标,导致本协议终止的,该宗地地面所有树木、基础设施归甲方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
五、乙方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如乙方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按照桐梓县人民政府批准镇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桐梓县政府办发【2008】34号)第八条“对年纳税额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实现的增值税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即增值税的5%部分),从纳税之日起三年内,由同级财政按第一50%,第二40%,第三30%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企业”的规定执行。
(二)如乙方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按照桐梓县人民政府批准镇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桐梓县政府办发【2008】34号)第九条“对年纳税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现的增值税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即增值税的15%部分),自纳税之日起三年内,由同级财政按第一60%,第二50%,第三40%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企业”的规定执行。
六.法律条款:
(一)本合同后附《九坝镇招商引资、桐梓县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桐梓管委会关于招商引资政策的若干规定(试行)》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协议内容乙方不得对外宣讲。
(三)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协议内容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书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