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招商引资企业投资合同样本

招商引资企业投资合同样本



第一篇:招商引资企业投资合同样本

投资合同书

甲方:亳州市人民政府

乙方: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在甲方辖区内投资建设项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法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章项目投资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选址

第一条 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人民币,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亩。为建设管理运营本项目,乙方独资(与注册成立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公司注册资本

第二条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预计项目建成达产后年销售收入在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三条 甲方依据亳州市总体规划,结合乙方的企业类型、投资规模和经营性质,本着集约用地原则,合理为乙方项目选址,并依法有偿提供项目用地。

第四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共同到现场选址,测量土地面积,划界定桩。企业具体位置在,四至范围为:东

至:;南至:;西至:;北至:。东侧南北长米,西侧南北长米,北侧东西长米,南侧东西长米(四至和面积以国土部门宗地平面图为准)。

第二章 项目用地出让及权证办理

第五条 项目用地总面积约亩(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面积为准)。其中净用地面积亩。

第六条 项目用地采取招拍挂的方式有偿公开出让,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在竞得土地后,乙方与相关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签定该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

第七条 经乙方委托,甲方可代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契税及办证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予以配合。

第三章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负责安排土地储备中心组织项目用地上市交易,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招拍挂程序。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附属物清理工作,并协助乙方完成临路、临水、临电等施工准备工作。

第十条 甲方负责将供水、供电、供汽、通讯、雨排、污排、道路等设施管道、线路铺设至乙方规划红线处,红线内所有管线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为本项目帮办单位,由为本项目帮办人,具体帮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国土、房产、建设等有关证照手续,帮助乙方解决建设、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问题,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章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确保该项目于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之日起日内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个月。其中,附属工程自年月日以前开工建设,主体工程自年月日以前开工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工程年月日以前竣工投产。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注册,并进行项目审批、建设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乙方必须在甲方划定的界线内建设,不得超越用地界线占用土地,如有超越,一经核实,要立即退出超占土地,并拆除超占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自主选择具有规划、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厂区规划和建筑工程的设计。建筑密度要达到%以上,绿地率达%以上。开工前,乙方须提供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审查放线后方可施工。乙方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并自觉接受工程质监部门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 乙方承诺项目设计、施工达到国家环保要求,并通过环保部门环境评价;项目投产后要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依法纳税。第十七条 乙方承诺按照亳州市的规划要求,对厂区及沿路的绿化带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并做好管护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承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所用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相应条件的当地人员,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 乙方在今后的企业发展过程中,改扩建工程、新上生产线、新增加的基本建设等,其方案须符合甲方规划要求。

第五章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甲方同意按照亳州市有关文件规定,向乙方提供并落实以下投资优惠政策:

1.如本项目符合亳政办[2009]20号文件的第条规定,甲方承诺给予乙方所用项目土地每亩万元人民币,总额万元人民币的财政扶持。财政扶持资金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并经甲方相关部门核定后30日内,由甲方财政部门一次性支付。

2.如本项目符合亳政办[2009]20号文件的第条规定,甲方承诺自本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前两年按企业实缴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等)地方留成部分的%、第3年至第5年按地方留成部分的%给予财政奖励。

3.甲方承诺,本项目建设涉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均按亳政办

[2009]20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最大优惠减收或免收。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因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开工的情况除外),造成土地闲置超过一年以上的,或虽已开工但投资比例未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将按土地出让款的20%向乙方收取土地闲置费;闲置满两年的,甲方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甲方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其他相关损失及土地出让款10%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项目虽如期开工建设,但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期竣工的,甲方将取消乙方已享受的财政扶持优惠,在甲方组织专项复核验收后10日内,由乙方一次性归还;尚未享受的财政扶持优惠,甲方将不予兑现。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约定的项目建设期限内,固定资产投入没有足额到位或投资强度及建筑密度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将取消乙方已享受的财政扶持优惠,在甲方组织专项复核验收后10日内,由乙方一次性归还;尚未享受的财政扶持优惠,甲方将不予兑现;并取消原给予乙方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为乙方提供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兑现承诺的优惠政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和支付土地出让款10%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由甲方在两个月内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全部原始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审计评估。对达不到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投资强度的,按第二十四条约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双方有责任对本合同及其他相关补充文件的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其他公司、单位、个人泄漏。

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15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出现合同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甲方:亳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年(盖章)月日于安徽省亳州市签订。

第二篇:招商引资合同样本

招 商 引 资 项 目 合 同 书

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则,通过

充分协商,就加强合作,促进发展,实现双赢,达成共识。为明确合作各方的义务与权利,使合作项目顺利付诸实施,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 编:

电 话:

二、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注册资本:万元

邮编:手机:

电话:住址:

三、合作方式与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与选址要求,为项目提供建设用地,负责落实***、***及甲方所在地**赋予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为项目的落户与发展提供良好的地域环境。

乙方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与落实,组织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

2、乙方拟在****注册企业名称;

3、项目名称:项目。

4、项目建设总投资万元。

一期投资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万元。

二期投资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万元。

5、一期生产经营规模(年工业总产值)万元。

6、项目建设期限:该项目自年月日至年月前建设竣工并投入生产。逾期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企业实行以产定销,主要生产项目。年工业

生产总值万元。

四、出让土地面积、金额、使用年限、交付使用与土地出让金支付的时间与方式:

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出让地幅位于***********,面积亩,(以**国土资源局测定的面积为准),土地出让金:(以土地招拍挂方式)。土地使用权期限:年(以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项目建设用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完成投产建设,土地闲置年未开发利用的,将收取倍的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土地。

五、甲、乙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A、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1、协助乙方解决办理工业厂房土地使用权证及项目建设的各类必备手续;

2、对项目建设方案(含设计图纸)享有指导、审查、监督权,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3、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期间及生产经营期间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同劳动人事部门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用工问题。

4、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法制环境,为乙方自主经营,加快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5、不干预乙方正常生产及自主经营。

6、乙方生产的产品在同等质量、同等价格的情况下,甲方优

先选用乙方产品,同时协助乙方开拓****和周边市场。

B、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投资万元(分**期)建设项目。一期年工业生产总值15000万元。

2、乙方应依法使用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所在地法定土地管理机构书面核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3、承担合作项目建设各项费用的支付;

4、乙方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所在地法定土地管理机构书面核准,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向第三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不得利用甲方给予的优惠土地谋取不当利益;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生产,依法经营管理的原则,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大力支持当地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7、乙方应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后,自年月日

之日起**个月内设备到达,并在**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于年**月**日投产运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履行合同。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投资总额的 5%,向履约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八、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 于:*****

二〇年月日

第三篇:招商引资合同

招商引资合同

甲方: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黔江区新城投资建设住宅项目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黔江.新城恒大地产开发综合体。

1.2项目地址:项目开发用地位于黔江新城正阳组团(详见用地红线示意图)。

1.3项目用地面积及土地用途:开发用地面积约690亩(具体位置、四至界线以乙方在不动产权属登记中心登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为准),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1.4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按不超过1.9的综合容积率计算(建设规划方案和容积率按区政府审定方案为准)。

1.5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45亿元。

1.6项目建设期限:乙方在重庆市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地后60日内开工,建设总工期6年。一期在2018年12月底前开盘。

第二条项目用地情况

2.1本项目用地按土地管理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以重庆市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乙方(或乙方在黔江区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2供地标准:现状交地。由甲方负责将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通信设施、地下管网、电线杆路等拆迁安置补偿完毕,终止项目地块范围内的所有租赁关系、承包关系及其它土地使用关系,并完成项目地块范围内的一切补偿,将项目地块交乙方开发建设而无第三方阻止。乙方不需要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偿,无第三方因交地前的事由向乙方主张权益或影响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

2.3 土地共分三期招拍挂,一期土地招拍挂面积约280亩(2018年春节前挂牌),后两期土地招拍挂相应启动相关工作,力争在2018年12月31日前招拍挂。

2.4乙方获得该宗土地只能用于本合同(经甲方所在的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除外)约定项目的建设使用,不得擅自转让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或改变土地用途、性质和项目内容,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另行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优惠政策

3.1项目从动工之日起5年内,甲方按照乙方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实得部分60%的标准,安排其他资金给乙方用于投入公益(即本合同约定的学校、公园)设施建设。其中,一期地块的优惠政策在乙方缴纳上述税费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二、三期地块的优惠政策待公园竣工验收后再安排。3.2为了引进高级管理人才,项目从动工之日起5年内,甲方按照乙方企业高管(30人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实得部分的标准,安排其他资金用于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奖励。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项目投资及建设进度。

4.1.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 供本项目用地的规划红线示意图。

4.1.3项目建设所需给(排)水、供电、通信由甲方负责接至项目土地红线边缘,需要专变、专电等特殊要求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所需入户费用由乙方自行交纳。至接口以后的管线由乙方自行按照相关部门的规范要求架设。

4.1.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及时提前告知办理各项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在乙方及时提供办理各项手续所需各类相关资料的前提下,指定专人全力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1.5甲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全面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支持项目发展。

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在黔江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作为业主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负责承接本合同乙方的权利义务,全资子公司须向黔江区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乙方在全资子公司成立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交全资子公司出具的追认本合同的承诺书。乙方对全资子公司履约义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2.2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等工作,并报经相关行政许可部门许可。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环保 “三同时”。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和安全文明生等相关规定。

4.2.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及时开工,加快项 目建设进度,确保在建设期限内建成〈2018年必须建设开盘 20万平方米以上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报送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并保证其真实性。

4.2.4按照新城城市控规,在新城新修建中小学校各一所和一个公园,由乙方在约定时限内建设完工并无偿移交给甲方,其建设内容、规模等在补充合同中具体进行明确。开发小区内幼儿园按规定配建,与所属开发地块同步建设,配套幼儿园的政策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2.5若甲方为公共事业的水、电、气、路、通讯管网等按规划设计布局需安装、通过或穿越该宗土地时,乙方应予以同意并积极无偿配合,对乙方的建构筑物造成损失时,甲方应恢复原状。

4.2.6乙方在本合同谈判、签署、履行过程中,获得有关甲方及黔江区规划、土地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提出申请后,甲方不按约定及时、全面兑现本合同约定优惠政策,属甲方违约。甲方按应兑现优惠政策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同时还应全面兑现优惠政策。

5.2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供地且延期达6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以发出《解除合同函》为 准)本合同。5.3从重庆市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地之日起且办理施工许可证后,乙方超过2个月(因甲方造成的延期除外)仍未进场施工,或超过建设工期6个月仍未建成投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已供土地。甲方对乙方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综合价金在扣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计提基金和相关优惠政策兑现金额后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对乙方已投入的基础设施、建构筑物等,乙方同意由甲方单方委托的审计机构或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报告确定的总金额的30%计算,并扣除乙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支付给乙方。该违约责任不影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对乙方征缴土地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等行为。

5.4乙方未按本合同第4.2.1条的约定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未达到约定金额,或抽逃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属乙方违约。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金额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

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进行明 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有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6.3本合同仅为甲乙双方为项目投资而达成的旨在促成双方实现投资项目的合同,不作为乙方对外进行相关经济运作的文本依据。

6.4乙方未竞得本项目土地,本合同终止。

6.5双方确认送达地址为双方的注册登记地址。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对方。双方同意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本合同履约、仲裁、诉讼相关文书,相关文书到达其所提供的地址即为已送达。

6.6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渝南仲裁院)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由违约方承担仲裁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用。

6.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或授权倾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乙方(公章):

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月

第四篇:招商引资合同

招商引资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 招商引资建设

园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业园区基本情况 1.政府为 2.区位,面积

3.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约

万元,年纳税

万元。

4.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

地点:

,具体位臵详见规划图,四周界址以规划用地图划定红线范围为准。(3)、项目投资概算:

万元人民币。(4)、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约

万元,年纳税

万元。

5、经

期限:

年。

第二条 双方合作协议 1.甲方负责 2.第三条 征地

1、补偿

2、指标,3、入园条件

4、进度,征地供地的进度要求

5、第四条 项目主体

1、管委会

2、对接主体

第五条 市政配套

1、投资

2、进度

3、九通一平

第六条 园区规划

1、园区规划;

2、乙方

3、调整

第七条 项目手续 1.2.第八条 招商运营 1.2.招商标准:签订入园协议,三方协议

第九条 优惠政策

1、地价

2、税收

3、行政事业性收费

4、配套费 第十条 利益回报

1、基本收益

2、溢价收益,可以扣除

第十一条 单独匹配商业住宅地块,价格,面积

第十二条

项目用地及管理

1、用地面积为

亩(具体详见规划位臵图,确切位臵坐标和土地面积以实际供地时土地管理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2、用地性质及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3 为 年;未经 人民政府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3、土地出让方式及价格:项目用地由 国土部门按有关规定挂牌出让或者协议出让;为体现对项目的支持,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项目使用土地价格为 万元/亩。

4、项目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日前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

万元到甲方指定帐户(开户行: 支行,帐号:,户名:),正式供地或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将此款三日内退还给乙方。(该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5、项目用地建设管理

(1)乙方必须在保证在取得项目用地之日起

个月内动工建设,逾期甲方收回宗地土地使用权。

(2)乙方项目建设期限(指项目从动工建设开始至项目竣工所有的时间)为

个月,超过建设期限

个月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甲方保留收回宗地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园区项目所在土地上拆迁、补偿问题,负责支付拆迁和补偿费用等一切费用。

(2)、甲方协助乙方所招企业在国土部门完成乙方项目用地挂牌出让程序并办理好建设用地批准书。

(3)、甲方承诺在乙方所招企业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前,为乙方所招企业协调好供水、供电、道路、通讯等部门,将相关设施铺设到乙方厂区门口,保证“九通一平”(即通市政道路、雨水、污水、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电信、热力及有线电视管线,土地自然地貌平整),所涉费用由甲方解决。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所招企业申请、办理本园区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引进企业的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所招企业承担。

(5)、甲方应协调处理好本产业园区项目建设过程中及乙方所招进企业生产期间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

(6)、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所招企业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及乙方所招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7)、甲方在乙方所招企业交完购地款后,两个月内负责协助乙方所招企业办好土地使用证,逾期项目建设时间则作相应顺延。(8)、对掌握、了解的对方情况、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可能影响对方声誉、信誉、形象的资料,双方应相互为对方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为 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并负责产业园区项目的运营管理。

(2)、乙方享受国家、省、市和 县(区)的相关优惠政策,具体详见 县的优惠政策文件()。

(3)、乙方保证所招企业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4)、乙方负责所招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其他有关证照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5)、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设计园区及厂区厂房规划方案(或 5 者由乙方提出规划方案后甲方审核认可),按时开、竣工和投产(开工、竣工、验收等事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函告甲方)。

(6)、乙方及乙方所招企业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自用设施的建设,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7)、乙方及乙方所招企业生活区的社区管理和厂区治安管理应服从于 的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影响产业园区的开工建设,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并顺延乙方及乙方所招企业的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

2、如甲方未能提供相应服务,应对乙方及乙方所招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3、如乙方及乙方所招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履行第十三条第5款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本合同。

3、由于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履行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 6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人(签字):

****年**月**日

二0一二年

0

法定代二

第五篇:招商引资合同参考格式文本[定稿]

招商引资合同参考格式文本

(供我市相关部门在签订招商引资合同时借鉴)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鼓励投资者到萍乡投资兴业,进一步加快萍乡经济发展,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项目落户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及投资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亿元人民币,建成投产后年总产值(营业收入)达 亿元人民币,年税收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落户条件

1.项目必须采用较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环保等要求。

2.每亩土地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少于 万元。3.工业项目类型(分别为一、二、三类工业)应与选址位置的规划用地性质相符。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要求,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30%,绿地率不超过20%,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4.项目每亩地每年产生税收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5.取得土地后三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一年内建成投产。

三、用地面积及取得方式

1.用地面积: 亩(具体以实际用地红线图为准)。2.用地范围: 地块(详见宗地图)。3.乙方的项目用地按招拍挂方式取得用地的使用权。

四、供地价格及付款方式

1.土地供地价格:每亩地人民币 万元,共计 亩,总价款 万元(含“三通一平”费用、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办证费用等,不包括企业用电、用水、专线架设费用,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2.付款方式:本协议书签订后 个工作日之内,乙方交纳土地款的,作为土地预约金,交付土地时付足土地款的,余款于甲方交土地证给乙方时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支付第一批土地款后,甲方根据乙方项目筹建进展在 年 月 日之前交付土地 亩给乙方。

2.甲方负责在项目建成投产后 个月内将乙方所使用土地的国有土地出让证办理给乙方。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或代办各种证照,包括正常生产后其新增产品的各种证照,但属特种行业的许可证则由乙方自行办理,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土地证除外)。

4.甲方为企业提供供水、供电、通信、排污、排水到用地边线,厂区内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企业用电量大,需架 设专线,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5.甲方依法对乙方提供、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乙方合法私人财产不受侵犯,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6.甲方不能遵守协议之约定,造成乙方不必要的投资或损失,甲方须及时返还土地预约金或出让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应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应提供或办理好可行性报告、项目环评报告等所需资料。乙方在动工建设前须办理好环评报告书(“三废”的排放须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否则,因环境影响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项目每亩投资额度要达到 万元以上,项目建设规划设计须符合城区(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项目动工建设前应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报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设。

3.除特殊情况外,乙方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两个月内动工建设,否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按原价收回土地,造成损失乙方自行负责。一期固定资产投资(含土地、厂房、设备三项投资)在一年内建成投产,如超过约定年限未投产纳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闲置土地。

4.乙方应依法履行登记注册手续,依法进行生产经营,依律按实在甲方税收机关缴交税收,依法自行承担经济民事法律责任,自觉接受甲方的依法监督。5.乙方承诺项目建成达产达标后按企业所占用土地的面积计算,每亩土地上年产生的国地两税税收总额在 万元以上。乙方项目建成投产一年后,未达到税收标准和按时建成投产不享受甲方一切优惠政策(除依法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外)。

6.乙方建成投产后,出于生产经营或其它特殊原因的需要,经甲方批准同意,可以将土地进行转让,但只能用于工业生产,并应按国家规定缴纳税费,若甲方规划调整需要,乙方应同意按征收标准回购投资资产。

7.乙方依法享有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权利,有权享受国家、省、市、区有关已颁布的落户园区工业企业的优惠政策,自企业生产销售之日起,前二年比照所缴企业所得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由受益财政从工业发展基金中安排扶助资金;第3-5年所缴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由区财政从工业发展基金中安排扶助资金。

七、优惠政策

1.项目享受萍乡市现行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甲方组织相关部门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该项目。相关行政事业收费按照最低标准收取。

3.甲方承诺对该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所定事宜以政府会议纪要或签订补偿协议执行。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报批的以外,项目可以特事特办。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萍乡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其他事项:

1.乙方具体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副本一式两份,两份协议正本和两份协议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3/2116450.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