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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综合执法改革座谈会汇报材料(精选合集)

新沂市综合执法改革座谈会汇报材料(精选合集)



第一篇:新沂市综合执法改革座谈会汇报材料

新沂市综合执法改革座谈会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为了加强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的规范化建设,实施乡镇区域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按照《全省乡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1〕2号)和《徐州市乡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贯彻实施意见》(徐编办〔2011〕21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本市实际,认真扎实开展了乡镇交管所综合执法职能整合工作,现将具体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完善机构设置

自去年8月份乡镇交管所改制工作开展后,我们及时制定了乡镇交管所改制实施方案,将有关机构设置的方案上报徐州市局和新沂市编办,在徐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于去年12月16日得到了徐州市编办的批复(徐编办〔2011〕247号文):撤销原16个乡镇交管所,设立新沂市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为隶属于新沂市交通运输局相当于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立新沂市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9个,均为隶属于新沂市交通运输局相当于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2年3月2日,我局正式组建成立新沂市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新成立的综合所设置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业务科、法制科和安全科。撤销原16个乡镇交管 1

所,按片区新组建9个乡镇交管所,每个所原则上管辖2个乡镇,负责辖区内乡镇交通综合执法。

(2)落实人员装备

我市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共设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编制87名,人员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时,针对交管所执法车辆老旧、执法装备落后的情况,我局又投资120万元,新购置执法车辆(桑塔纳志俊)9辆,数码摄录机10台、便携式称重仪2台等调查取证设备,配备到9个乡镇交管所,提升了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3)明确工作职能

我市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按六大职能,重点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政巡查、路产路权保护和治超工作。我市共有县道413.75公里,乡道721.25公里,村道930.1公里。近年来,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了规避公安、交通的检查,大量的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道路,使我市农村道路遭受大面积损毁。为此,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坚持出重拳、用重典,构建以“流动治超”检测点和“超限、超载”限载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农村公路“治超”体系。截止目前,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自3月2日成立以来,半个月内已查处超限车辆 159辆,驳载 2115.71吨,有力的打击了超限运输,有效地保护了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4)乡镇交管所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

在开展好乡镇交管所改制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根据徐

州市局印发的《关于下达乡镇交管所规范化建设投资补助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计划、分步骤地完成乡镇交管所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改造。2011年,我们已完成了对草桥交管所的标准化改造,今年,我们将继续大力开展乡镇交管所标准化建设,转接对2011年列入改造的新安、瓦窑2所的续建改造工作,目前设计图纸已完成。2012年计划对高流、北沟2所的改造及棋盘新建工作,设计、征地工作正在进行,争取明年将9个交管所全部改造新建完成,全部达到省级乡镇交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

(5)交通执法培训工作。

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阳光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通过开展培训班切实加强对乡镇交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及专业技术知识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方便车主、热情服务,树立树立基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新形象。我们计划于5、6月份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超限超载治理和管养培训等一系列培训,并于下半年再开展执法人员军训和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规范执法行为,磨练意志,进一步增强集体荣誉感。

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乡镇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但是,深化乡镇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较大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乡镇交管所职责范围过窄。目前,省厅、市局和省市两级编办的文件授权乡镇交管所负责行使乡镇区域内运输、公路、航道、内河交通安全、港口等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在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和公路管理两项职责上,都是规定乡镇交管所只能在乡道和村道上开展工作。在公路管理这项职责上,《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国道、省道由省和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县道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交管所肩负着辖区内县道的监管职责。依据省厅市局和省市两级编办文件的精神以及《江苏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管所在县道上开展治超工作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监管职权,需要以县级公路管理站的名义行使职权和制作有关的文书。导致乡镇交管所在执法时名不正言不顺。对于道路运输管理,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交管所不能在县道上以自身名义行使道路运输管理职责,查处有关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

(2)乡镇交管所正常运转及开展工作所需经费没有一个稳定的来源渠道。乡镇交管所目前还面临着办公场所老化、执法装备落后,执法车辆不足、执法力量薄弱等实际困难,要解决这些困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我们初步测算了一下,按照徐州市局的要求,建设标准化交管所,每个所大概需要投入改(扩)建资金 80-160万元,更新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共约需资金 260 万元,省厅市局和两级编办的文

件赋予了交管所六项职能,要切实履行好这六项职能,也需要专项的经费保障,我们现有的9个交管所,每个所有正式执法人员7-9名,但是执法人员年龄都偏大,办公场所水、电费及办公用品等各项费用的支出大概每年需要 400万元。目前,我市的乡镇交管所仅能开展道路运输及公路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只能依靠局里划拨一部分资金及道路治超工作中的罚款返还勉强维持。对于辖区内的港口、航道、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能无力履行。交管所的标准化建设,困难重重,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按时完成。

(3)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没有联网运行。省厅市局和省市两级编办的文件明确授权乡镇交管所在乡道和村道上以乡镇综合管理所的名义执法。目前乡镇综合执法在制作文书时没有一个类似于“运政在线”的处罚系统,我们处罚文书的制作只能参照运管和公路的处罚系统进行模块化和单机版的操作,不能实现网上实时监控。

(4)交管所内业资料的完善和考核内容的细化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我市的乡镇综合管理所和乡镇交管所刚刚组建,在内业资料、基本档案的建立以及定期考核内容的制定上没有可借鉴和参考的标准,我们也在不断摸索,试着对交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内业台账以及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和统一。

三、意见和建议

1、为弥补县道监管力量的不足,维护县道的安全和畅

通,扩大乡镇交管所的职责范围,将对县道的公路管理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明确由乡镇综合管理所共同负责实施。

2、上级主管部门能建立乡镇交管所的专项的经费保障渠道。

3、上级主管部门能尽快开发一套适用于乡镇综合执法的文书制作系统,使乡镇综合执法在案件的处罚和文书的制作上更加规范合理。

4、上级主管部门尽快制订出一个针对乡镇交管所的,相对完善的考核细则和标准,便于我们对乡镇交管所的工作进行考核。

尊敬的各位领导,虽然我市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进展顺利,但离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本次视察为契机,针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顺利完成。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第二篇: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汇报材料

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汇报材料

近年来,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对文化市场“不规范、不顺畅、不健康”等实际情况进行深度调研,查找出掣肘文化执法工作包括职责职能、人员队伍、经费资金、规章机制、效率效能、监管制约在内的“六大问题”,针对问题精准施策,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顺利推进,成效显著。

一、分类监督管理、扩展执法范围,解决“文化执法职责职能不清”的问题。从理清机构执法权限入手,将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和娱乐演出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扫黄打非”以及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等138项具体业务进行分门别类,科学划分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印刷、旅游六大类,并明确了各类业务的具体责任人,为全面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奠定。同时,将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首次纳入文化综合执法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文化综合执法范围。

二、增加人员编制、规范执法主体,解决“文化执法人多编少,执法不正规”的问题。为从根源上解决文化执法大队“执法力量单薄、人员不足”的问题,积极与市编办沟通协调,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市编办从全市事业机动编制中调剂出12个编制纳入文化执法大队,使编制总数由原来的8个增至20个,并通过全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方式新招录了12名执法人员,有效增强了执法力量。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所有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对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不授予其执法资格,不允许其从事执法活动,确保文化综合执法主体合法化。

三、加大财政预算、增强硬件投入,解决“公务资金短缺,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在市财政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全部纳入市政府财政预算,今年累计核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经费75万元。同时,为加强配套硬件设施建设,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划拨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此外,继续加大办公设施投入,新购置了1台用于文物、旅游等执法用航拍机、10台执法记录仪、20部执法对讲机、配备了4台综合执法车辆、更新所有包括电脑等办公设备、为每名执法人员新增工作服装1套,为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完善三项机制、强化廉政执法,解决“有章不循,无章可循”的问题。通过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完善综合执法制度机制,建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力清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健全了举报办理、随机抽查、案件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依法依规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开展日常巡查、查办案件等执法工作;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监管工作“横到边、纵到底”无遗漏、全覆盖,同时,推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行办案责任终身制。除此之外,还通过向广大业户公开文化大队廉政执法举报电话、文体局纪检组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管,使得执法人员照章办事,确保阳光执法、廉洁执法。

五、实施网络监控、提升信息化功效,解决“文化执法效率效能不高”的问题。积极引入信息化技术,强化提升“线上”巡查监管能力,在全省率先启动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经过两年多的完善,已经从最初的6个模块发展到现在的8个模块,这个犹如“千里眼”一样的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实时视频监控、现场场景录像、现场场景抓拍、报警等功能,实现了对全市网吧、娱乐场、书店、音像店、印刷厂等进行实时远程监控。有效地解决了日常巡查、举报核查、执法办案、专项行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正常需求。于此同时,不断强化人技融合,确保做到一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并灵活运用各类创新监管手段和工作平台,在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利用移动互联网,通过

4G网络与后台管理平台实现无缝对接,进行网上查询、网上办公、场所搜索、政策法规查询等移动式办公,有效地提升了执法检查工作效能

第三篇: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初探

1.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内涵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是综合行政执法在交通行业的具体体现。

我国关于行政综合执法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1996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该规定为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此精神的指导下,交通部在2004年年初制定了《关于开展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内涵,即在交通部门内部将制定政策、规范制度、规划协调、行政指导、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与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相对分开,在此基础上,组建相对独立、集中若干交通执法门类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

因此,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本质就是“行政管理的决策和执行职能相对分开、行政执法职能综合统一行使”,即将交通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归并为一个机构,将各交通执法机构的交通行政处罚权、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执行权,相对集中交由经整合设立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行使。

2.构建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的建议

2.1机构设置在宏观层面,交通行政分为公路交通行政和水路交通行政。

其中公路交通行政包括道路运政、公路路政、公路收费稽查行政、公路交通规费稽查;水路交通行政包括水运行政、航道行政和港口行政、水路交通规费稽查。考虑到公路、水路是两种独立的运输方式,可以在交通运输厅内部设立公路及运输管理局和港航管理局,分别履行公路、水路交通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规费征稽、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等执法门类的相关任务合并,组建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作为全省交通行政执法的指导者和监督者。各专业管理机构所有的交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权集中划入执法总队,审批许可职能仍留在专业管理机构。地市及县级管理机构可根据与省级行政管理机构大体一致的原则,结合所承担的主要职责和行政地位相应设置,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

2.2责任划分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的机构设置可以概括为“一厅二局一总队”模式。公路及运输管理局承担本辖区内公路的建设、养护、路政、运政、规费征稽等行政管理职能,港航管理局负责辖区内水运及港口、航道的行政管理。根据管理审批与检查处罚适度分离的原则,管理审批、质量监督检查等职能由二局内设的各专业机构负责。省级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侧重于全省范围内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重大执法活动的协调;交通行政执法支队侧重于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点水域的行政执法;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侧重于农村公路(县乡道、村道)的执法检查、乡镇基层客货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与各专业机构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不断完善交通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协调、高效的交通管理体制。

2.3经费保障经费问题是关系到行政执法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在改革试点中,有些省市采取“罚款返还”的方式解决办案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劳资问题,导致“招人为罚款,罚款为养人”的恶性循环,有违改革初衷。关于办案经费的问题,可以借鉴徐州市的做法。徐州市在处理经费问题上,采取“两步走”的方法:第一步实行各专业管理局自筹经费,办案经费由各专业管理所按人头比例划给执法大队。第二步逐步实现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在两步走过程中,由于执法大队对各专业管理所的管理审批具有监督职责,第一步解决办案经费的方式不能实行得过于长久。从长期来看,逐步实行执法大队的办案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的方式比较可行。

3.构建交通综合执法体制的配套措施

3.1逐步开展综合执法立法工作完善的交通立法是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依据,尽快出台一部综合行政执法法是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有效开展的保障。《行政处罚法》以法律形式确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要对综合执法进行有效的规范,单靠一部法律是远远不够的。目前,短期内制定出具体规范综合执法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与调整、监督和指导的法律、条例也是不现实的。可以采取单项现行的办法,先制定综合执法机构组织法,以确保机构设置的合法性以及职能、人员、编制的法定性。同时,清理和规范现有关于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改不符合推行综合执法的内容,废止与推行综合执法相抵触的法律条款。

3.2完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监督体制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监督体制的理想模式应该是实现执法监督垂直管理,以实现监督主体地位的相对独立,自成体系。在目前实行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垂直管理体系条件尚不具备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改变过去由省级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对下监督的内部层级监督模式,明确由交通监察部门负责执法监督职责,加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处牌子,实现交通执法机构与监督机构相分离。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逐步实现自上而下垂直领导体制,可考虑市、县两级交通执法监督人员由省厅监察部门提名,经当地监察部门任命。

3.3建立高素质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要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契机,加强调整优化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步伐。一方面,进一步严格执法人员的准入环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既可以从现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中择优录用,也可以适当向社会公开招录,内部选用和公开招录都要进行专门的录用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并经培训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执法。同时,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尤其是要注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

第四篇: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通讯稿范文

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通讯稿

12月30日上午,x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杜中华、副局长、综合执法大队长杨洪永、市综合所所长、综合执法副大队长张成飞一行对铁富中队改建工程进行专项督查。以下是由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简报内容,一起来看看都发生了些什么吧!在施工工地,杜中华听取了施工单位关于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实地对办公楼改造情况、院落施工情况进行了查看。在办公楼改造现场,杜中华指出铁富中队改建工程对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三基三化”建设、提升基层执法站所形象意义重大,要力争做出精品工程。对查看中发现的瑕疵及不足,要求施工方注重细节、尽快落实整改,同时指出,眼下正值冬季,天气寒冷将会给工程施工带来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要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科学施工、抓好工期,全力推进工程进度,综合所、铁富中队要全力配合,确保改建工程有序推进,力争春节前完成铁富中队整体搬迁。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综合执法考核活动

为全面检验综合执法20xx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之处,促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1月21日、25日,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成飞、杜平、陈智带领考核组一行深入6个片区中队进行了考核。

此次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看台账、检查现场、组织座谈等形式进行,考核组首先听取了各片区执法中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民主测评小组对中队班子整体运作情况进行了测评,推荐了后备干部,组织中队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对班子成员从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对执法人员从执法风纪、遵章守纪、廉政勤政、执法行为、办案质量等5个方面进行了互评打分。业务考核小组从基础管理、运政业务、交管业务、行政执法四个方面组织大队相关对口科室检查了中队的工作台账,按照《综合执法百分考核表》进行了细致打分。组织座谈小组与37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座谈,进一步了解中队人员对中队班子建设、执法工作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意见建议等方面的相关情况。

据悉,考核后,大队将就考核情况下发专项通报,对考核评比优秀的中队和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对成绩落后的中队和人员予以相应问责。城区中队查处一例违规驾培案件

1月5日,城区中队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在高新技术园区发现一辆悬挂车牌号为苏c9101学教练车正在进行驾驶场地训练,遂对其进行常规检查,经查明,发现该车教练员与驾培学校无任何雇佣关系,教练车系所属驾培机构承包给该教练员,教练员以驾培机构名义实施驾驶培训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驾培经营者不得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活动,驾培经营者不得将教学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从事培训、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城区中队依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责令该驾培机构改正,并作出处罚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针对这一现象,城区中队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驾培机构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驾培市场的经营秩序,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综合执法大队积极做好春运保障工作

一年一度的春运已经开始,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综合执法大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春运各项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宣传工作,增加农路巡查的频率,特别针对雪雨冰冻等恶劣天气加强巡查,增加道路检查频次;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坚守一线执勤,强化对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章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对客运站周边不按核定站点上下旅客的行为重点检查;三是对重点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四是对过境客运车辆重点检查,对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和车辆营运证件、运营线路等作为检查重点;五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春运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做好通讯畅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保障春运应急快速反应,保障春运工作顺利进行。综合执法大队全力保障宏通汽车客运南站试运营

1月15日宏通汽车客运南站试运营。综合执法大队周密部署,妥善安排,抽调执法力量,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确保客运南站安全、平稳、有序运营。

大队共抽调执法人员30名,积极做好运输车辆迁入工作,从安全、服务着手,落实各项措施,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落实检查工作,宣传安全行车知识。做好人员安排,在客运站周边及城区范围内,维护秩序,引导交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效维护了客运站周边交通秩序,保障了客运南站顺利搬迁运营。城区中队五项措施应对极端天气道路运输

1月22日晚,一场大雪突降邳州大地,随之而来的是极端降温,12月30日上午,x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杜中华、副局长、综合执法大队长杨洪永、市综合所所长、综合执法副大队长张成飞一行对铁富中队改建工程进行专项督查。以下是由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简报内容,一起来看看都发生了些什么吧!在施工工地,杜中华听取了施工单位关于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实地对办公楼改造情况、院落施工情况进行了查看。在办公楼改造现场,杜中华指出铁富中队改建工程对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三基三化”建设、提升基层执法站所形象意义重大,要力争做出精品工程。对查看中发现的瑕疵及不足,要求施工方注重细节、尽快落实整改,同时指出,眼下正值冬季,天气寒冷将会给工程施工带来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要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科学施工、抓好工期,全力推进工程进度,综合所、铁富中队要全力配合,确保改建工程有序推进,力争春节前完成铁富中队整体搬迁。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综合执法考核活动

为全面检验综合执法20xx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之处,促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1月21日、25日,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成飞、杜平、陈智带领考核组一行深入6个片区中队进行了考核。

此次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看台账、检查现场、组织座谈等形式进行,考核组首先听取了各片区执法中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民主测评小组对中队班子整体运作情况进行了测评,推荐了后备干部,组织中队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对班子成员从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对执法人员从执法风纪、遵章守纪、廉政勤政、执法行为、办案质量等5个方面进行了互评打分。业务考核小组从基础管理、运政业务、交管业务、行政执法四个方面组织大队相关对口科室检查了中队的工作台账,按照《综合执法百分考核表》进行了细致打分。组织座谈小组与37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座谈,进一步了解中队人员对中队班子建设、执法工作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意见建议等方面的相关情况。

据悉,考核后,大队将就考核情况下发专项通报,对考核评比优秀的中队和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对成绩落后的中队和人员予以相应问责。城区中队查处一例违规驾培案件

1月5日,城区中队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在高新技术园区发现一辆悬挂车牌号为苏c9101学教练车正在进行驾驶场地训练,遂对其进行常规检查,经查明,发现该车教练员与驾培学校无任何雇佣关系,教练车系所属驾培机构承包给该教练员,教练员以驾培机构名义实施驾驶培训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驾培经营者不得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活动,驾培经营者不得将教学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从事培训、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城区中队依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责令该驾培机构改正,并作出处罚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针对这一现象,城区中队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驾培机构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驾培市场的经营秩序,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综合执法大队积极做好春运保障工作

一年一度的春运已经开始,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综合执法大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春运各项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宣传工作,增加农路巡查的频率,特别针对雪雨冰冻等恶劣天气加强巡查,增加道路检查频次;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坚守一线执勤,强化对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章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对客运站周边不按核定站点上下旅客的行为重点检查;三是对重点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四是对过境客运车辆重点检查,对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和车辆营运证件、运营线路等作为检查重点;五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春运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做好通讯畅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保障春运应急快速反应,保障春运工作顺利进行。综合执法大队全力保障宏通汽车客运南站试运营

1月15日宏通汽车客运南站试运营。综合执法大队周密部署,妥善安排,抽调执法力量,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确保客运南站安全、平稳、有序运营。

大队共抽调执法人员30名,积极做好运输车辆迁入工作,从安全、服务着手,落实各项措施,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落实检查工作,宣传安全行车知识。做好人员安排,在客运站周边及城区范围内,维护秩序,引导交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效维护了客运站周边交通秩序,保障了客运南站顺利搬迁运营。城区中队五项措施应对极端天气道路运输

1月22日晚,一场大雪突降邳州大地,随之而来的是极端降温,大雪过后道路结冰,城区中队根据综合执法大队指令,自23日上午开始,出动2台执法车辆、7名执法人员,采取五项措施,维护辖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一是对城区长途客运站周边路面客车进行监控,发现有运行客车及时进行劝阻并责令停驶;二是通知客运公司负责人对所属客运车辆运行进行监控,并责令通过监控平台对尚在道路上运行的客车采取停驶措施;三是在东高速设卡对过境客车实施就地停驶,并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提示,对乘车旅客耐心解释、询问需求,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四是对仍在站外的农班线客车,会同驻站办带回站内,停止运营;五是强化辖区农村公路巡查,针对农路积雪结冰现象,及时通知辖区农路办在险要路段、农桥等重点区域进行清除冰雪工作,并通知过往车辆减速慢行确保安全。综合执法大队部署危货运输电子运单专项检查

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保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全面落实电子运单制度,日前,综合执法大队运政科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六个中队学习相关法规,部署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电子运单使用情况路检路查工作。

会议要求各执法中队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未按规定上传电子运单以及驾驶员、押运员、装载货物情况与电子运单信息不符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同时,会议对检查范围、注意事项、取证要点等进行详细阐述,并要求各执法中队结合春运对危货车辆的管理不留死角,促进危货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第五篇:关于综合执法改革的情况报告

关于综合执法改革的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模式的相关要求,以及《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及时成立了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街办事处执法监督科,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与权限、执法程序与机制、监督办法与机构,以综合执法为属地发展保驾护航,现就综合执法改革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的情况总结

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实施一年来,在属地管理、职能履行、综合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推动了街道整体工作的开展。为街道综合管理打开了新局面、提供了新思路、创造了新机遇。

(一)强化属地管理,下移执法重心。

实现 “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将执法队的人、财、物管理权全部下放到街道,使执法资源与街道内的各部门资源、社区资源一样成为街道可以统一调配、整合的行政资源,有效地实现了管理重心的下移和责权的统一,使街道作为政府社会管理的战斗堡垒和一线单位,在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方面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凸现。以执法促管理,通过综合执法提升了属地管理效果。具体说来,从3月份执法下沉后,以执法队为主体根据相关权限开展了150余次集中清理,涉及城市综合管理、市容道况整治、环境污染防治诸方面,主要清理了沿街两侧吊挂贴画800多处、信息牌400多块、违法广告300多张、占道经营点位600多个;另外还组织清查清拆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变更的门头牌匾点位17处、及时检查商家门脸户外临时性展柜、展台27处。着力促进区域内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升,推进“美丽天津、美丽河北”的目标实现。

(二)优化执法体系,提升民生建设。

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就是将各系统执法资源有效整合,进一步优化配置。从而实现以执法之力,保民生之益的目标。通过综合执法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生活环境的社会问题。截至目前,共拆除违章建筑78处,约合1200平米;清理露天烧烤,取缔马路餐桌70多处 ;清除违法布标、小广告1000处;治理店外经营160处;清理堆物堆料40多车。把保障民生权益作为执法的目的之一,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需要,是人性化执法的应有之义,更是新时代依法行政、为民执法的内在要求。

(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与执法质量,进一步实现市场秩序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推进综合执法就是要从多角度强化市场管理,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凸显市场的经济主体作用,为市场发挥经济主体作用保驾护航,从而带动区域经济增长。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流动摆卖等侵害市场秩序,损害市场权益的行为。稳固市场的主体作用,不让合法经营者的利益遭受侵害;严处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形成合法、文明的市场秩序。

(四)发挥基层力量,创新执法模式。

综合执法是执法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创新执法思维的有力举措,是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难题的利刃尖刀。与属地基层组织密切合作,把分散的、单一的各部门紧密联系起来,形成纵横衔接的网络化、立体化的执法体系。运用属地自治组织了解属地情况的特点,对巡查中难以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掌握、及时处置。创新执法队与物业公司信息互通机制、基层居委会违章建筑巡查报告制度等,将基层力量与执法资源进行了有效整合,形成长效的执法合力,把基层问题化解在基层。在执法力量与物业公司、居委会联合下,共及时处置在建违章建筑行为45起、违法占路经营30处,大大提升了执法效率,压缩了执法成本。

二、街道综合执法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

街道综合执法体制虽然作为依法行政的改革成果,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执法实践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由于其体制机制发展不够健全、不够完善,在执法工作中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一)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薄弱

拿本机关情况来说,本机关综合执法队伍主要以原城管执法队为班底划归而来,虽然队伍整体人员均在30人左右,但由于历史等原因,执法队50岁左右的同志比例将近一半,实际可以从事基层执法工作的有生力量仅为10余人。

另外,在执法队员中能够真正进行执法的公务人员也就几人,其余为劳动派遣制员工。如此薄弱的执法力量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发展,难以有效处理各类执法问题,更加难以将综合执法落到实效。

(二)执法领域宽泛,执法压力膨胀

目前,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共承担288项行政执法权,其中263项行政处罚权,25项行政检查权。在这些权限中既有原城管执法系统的内容,也有新交接的执法权限,对于新交接的执法项目,我们也开展了相关培训,但在短时间掌握并熟练运用相关业务知识,也实属困难。何况目前人员少,市容道路执法压力大,难再有精力进行新权限的执法。

再有,现有执法范围也明显增加,综合执法工作又存在明显的反复性、广泛性,执法范围过大加之人员不足,必然降低了执法效率,使得执法队员劳碌奔波但收效甚微。

(三)执法项目跨度大,执法效力不突出

街道综合执法模式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伟大创造,在方向与思路上是完全正确的,但授予街道办事处的执法权限过多并且夸度过大,难以及时吸收转化。对于环境保护、房屋安全、公安消防、安全生产检查,这些专业性强的执法项目,更是急缺相关专业的人才,使得街道综合执法部门难以适应当前执法形势。

同时,新移交的执法权限就算对于原来执法单位而言也是难以进行的,这样就将各种执法难题统统交给了街道执法部门,使得这个新鲜的改革产物先天就要在夹缝中成长,人员少、项目多、压力大,使得街道综合执法的发展道路困难重重。

另外,过多的难点都依赖综合执法解决的趋势日益凸显。行政管理是多部门协调统一运行的系统,不能将所有的执法压力推到综合执法部门,要深入发掘现有资源加以运用,尤其要发挥,社区基层自治组织的优势作用,结合多种途径,解决难点问题。否则,不管执法力度有多大都难以根本解决现实中的行政执法难题。

三、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立法,为街道综合执法确立专属法律规范。尽早摆脱借法执法的尴尬境地。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可令人遗憾的是从过去的城管监察到之后的城管执法直至现今的街镇综合执法,经历了几十年的变迁,综合执法的执法事项不断扩充,但没有一部专属的、完备的、适应执法实务的法律法规。而从发展趋势上不难看出综合执法正在从单一类别行政处罚逐步向系统化行政管理跨越,从市容管理领域向社会生活秩序领域迈进,仅依靠拼凑的处罚权难以实现综合执法内在的法治含义,应当为街道执法设置合理有效的执法权限,缩小执法范畴,强化其法律权威建设,提高执法者的执法尊严。

(二)梳理权责关系,理顺管理脉络。综合执法作为综合性极强的特殊部门,承担着多种执法压力,同时也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检查与考评,这势必加大了综合执法的考核压力,往往顾此失彼,不能集中精力履行日常工作安排。

如今的街镇综合执法实际承担着管理社会生活秩序的重任,这与人民警察肩负管理社会公共秩序的职责同等重要;多部门交叉考核,恣意下发工作任务,必将干预综合执法管理社会生活秩序的工作安排,将综合执法变成了“综合迎检”,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以我街情况来说,我街执法部门每月都有执法工作目标,但都难以全额完成,主要原因在于工作节奏被迎检保障任务打乱。因此,应当明确单一考评单位,制定适合其自身特点的考核办法,鼓励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尽早地从繁重的检查与保障中解脱出来。(三)加强执法保障,尽快建立公安联动执法机制。依法行政需要强制力做保障,树立执法权威,才能有效落实执法效果。因此,要探索发掘公安部门与街道综合执法系统联动工作制度,进一步深化相关部门协助合作机制,通过强制力保障,强化公民守法意识,形成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震慑力,从而保证综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四)摒弃固步自封的老路,大胆试水城市管理新模式。流动摊贩是综合执法工作的又一难点,其流动性强、反复性大、影响范围广,但是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社会服务业的蓬勃兴起,人们对流动摊贩需求越发的突出,尤其在城市中,生活节奏紧张、时间紧迫,流动摊贩更是受到了社会大众的认可与支持。因此一味地“堵”不如“疏”,改驱离处罚为有条件的临时性许可未尝不是一条可行之路。

临时性许可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摊贩限时定点经营,这是对现有占道经营的秩序梳理而非纵容,变执法为管理通过卫生检查、食品安全检验等多手段管理摊贩,对于不合标准的摊贩及时清退,这样既能有效限制摊贩数量维持市容道况秩序,同时必然得到其他合规摊贩的支持以及社会大众的认可,巧用变通办法清障治乱。流动摊贩的数量,以及经营时段、地点,都要进行严格论证,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同时,要统一流动摊贩的标识和外观,以区别未经许可的摊贩,从而明确执法重点提高执法效果。再有可以对流动摊贩适度收取卫生管理费等,以市场经济机制引导摊贩规范经营,起到控制总量、末位淘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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