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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处理报告

工伤事故处理报告



第一篇:工伤事故处理报告

厦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报告书

事故基本概况

事故发生部门

XXXX项目部

事故发生时间

2002年7月27日

事故发生地点

XXXX1号公寓

事故类别

机械伤害

伤害程度

轻伤

受伤部位

左手大拇指

报告书编制

编制人

编制时间

2003年2月18日

报告书审批

审批

意见

审批人签字

审批时间

2003年2月 日

目 录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事故类别

五,伤害程度

六,受伤部位

七,伤者基本情况

八,事故经过

九,事故原因分析:

十,预防措施

十一,事故责任分析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关于杨XX手指受伤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发生部门:XXXX项目部

二,事故发生时间:2002年7月27日 三,事故发生地点:XXXX1号公寓

四,事故类别: 机械伤害

五,伤害程度: 轻伤

六,受伤部位: 左手大拇指

七,伤者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籍 贯

安全教育

安全技术交底

文化程度

杨XX

XXXX26701019493

四川蓬安县

小学

八,事故经过

2002年7月27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伤者杨XX在一号公寓楼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扣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杨XX左手大拇指,杨XX的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治疗.经过长达1个月的治疗,病情恢复良好;2002年9月9日,杨XX发现自己的手指有异常现象发生,项目部管理人员带杨XX到医院检查,检查发现伤口里面由于医生在第一次治疗时对伤口没有清洗干净,导致伤口内部发炎,经过医生第二次处理,病情好转.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九,事故原因分析:

1,从事故现场发现,支设大梁的钢管加固扣件断裂下滑,造成钢管下滑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班组在架设大梁的支架时,大梁与大梁的交叉处应用双扣件加固而班组

用单扣件加固,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3,从事故发生经过来看,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十,预防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项目部召开了安全预防措施交底会,再次重申了管理人员及班组遵守和实施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严肃性;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三定一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对相关的管理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项目部通过认真的总结和学习,以确保类似事故的发生.十一,事故责任分析

1,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2,施工班组在操作时未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对此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3,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4,项目经理对此事故负领导责任.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1,杨XX同志的医疗费按保险条款处理,从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费用用于支付其个人的伤残补助金(公司部分)

2,一次性赔偿杨XX同志工伤补助费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3,一次性支付杨XX同志的工伤补助费的一半及全部医药费由钢筋班班组长刘河明承担,共计14057.45元(壹万肆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公司承担一次性支付杨XX同志的工伤补助费的一半,即9000元(玖仟元整),扣去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5057.45元(伍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公司实际应支付的费用为3942.55(叁仟玖佰肆拾贰元伍角伍分).4,医药费已由钢筋班组班组长刘河明垫付,一次性赔偿杨XX同志工伤补助费18000元由公司暂行先垫付,其中9000元(玖仟元)从钢筋班组班组长刘河明劳务决算中扣除.5,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依据《员工手册》中《员工奖惩条例》(修订本)6.2.2条C款的规定,给予XXXX项目部钢筋工长林文学,项目部安全员忘建强记过处分.6,扣件断裂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器材部门应从此次事故中吸取一定的经验教训.厦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2月20日

附件

1,伤者申请书及项目意见

2,事故调查笔录两份

3,项目事故调查报告(包括现场照片3张,安全教育材料2份,安全技术交底材料1份)

4,伤者家庭困难情况证明

5,工伤处理协议书

协 议 书

甲方:厦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

乙方:厦门市莆兴建工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钢筋班班组长刘河明 丙方:杨XX(受伤人)身份证号码: ***

2002年7月27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伤者杨XX在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准备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杨XX左手大拇指,杨XX的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现将此事处理如下:

1,三方在公平,合理,合法,自愿,人道主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2,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赔偿费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3,甲,乙,丙三方从签定协议起,丙方关于身体健康等一切问题与甲,乙方无关.4,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后,本协议立即生效.5,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并与厦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无任何关系.6,甲暂代乙方支付给丙方的费用按厦门市莆兴建工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钢筋班与厦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签定的《安全生产与治安管理经济责任合同》的相关条款及本起事故的事故报告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办理.7,本协议一式五份,厦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厦门市莆兴建工有限公司,厦门市莆兴建工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钢筋班班组长刘河明,丙方各执一份,厦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质安部一份.甲方:厦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2003年2月 日

乙方:厦门市莆兴建工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钢筋班

班组长签字: 签字时间:2003年2月 日

丙方:厦门市莆兴建工有限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钢筋班杨XX

签字(手印)签字时间:2003年2月 日

正文共5页第页

第二篇:2010工伤事故报告处理流程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流程

1、班组发生工伤事故、报告部门领导、同时立即抢救(包括送医院救治、单位垫付救治费用、视情安排护理

3、立即报告院保卫部

4、报告院主管领导、保卫副赶赴现场调查,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6、单位写出书面事故报告,查找原因、制定整改预防措施

7、保89、院办印发文件10、11、保卫部填写共生事故休工审批表、院领导审批签字、部门报送医院人事部,由医院作出休工意见

14、人事部按照审批、伤者出院医疗期满后一次性由北京市工伤保险所报销医药费、、伤者到北京市****做医疗检查、将检查表交给人事部,并送交北京市伤残鉴定办公司、经鉴定评上伤残等级的,由人事部按照规定填写伤残补助申请表、人事部将申报表送交北京市工伤保险机构、工伤保险机构将补助费转入医院财务部,财务通知本人领取、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24、被评为4级以上伤残等级的,享受工伤保险的其他相关待遇。

航空中心医院2010.11

第三篇: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工地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

即报告公司领导及安全科,公司必须在24小时内报市安监站、市劳动局、市工会、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

3、公司在接到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报告后,安全科应立即组

织安全生产、技术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4、凡发生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

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未经查处不放过,没有防护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5、发生事故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

伤员和排险,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标记,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清理现场。

6、长期完整的保存事故调查处理的资料,作为研究改进措

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科学研究的材料。

7、每月必须在次月3日前做好工伤事故统计表。

贵阳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

关于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为了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发生生产事故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01年国务院令第302号给予行政处分,构成顽忽职守或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对本项目或职责范围内防范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妥善处理、负责。

三、各项目部应当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生产事故发生的工

作会议,由项目部管理层人员参加,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四、各项目部必须制定本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工

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项目负责人签署后报公司备案。

五、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

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

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六、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

行调查,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01年国务院令第302号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

七、任何个人均有权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安全事故隐患,有

权向上级部门举报。

本规定自年 月 日起执行。

贵阳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缓工作预案

易燃易爆事故急救缓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本工地安全生产应急救缓人员已作安排,易燃易爆事故应急救缓措施如下:

1、由于本工程的施工需要,够有氧气瓶,氧气瓶要作单独

放且间距大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不要在太阳光下暴晒。如果氧气瓶发生爆炸,要立即通知救缓小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用灭火器灭火,疏散周围人员,情况紧急时间向110、120呼救。

2、配电房里要防火、防潮、禁止在配电房内生火、吸烟,不能湿手关闭开关,除电工,外人不能进入配电房。一旦配电房里发生火灾,要立即切断电源,用水或灭火器立即灭火,情况紧急时向110、120呼救。

3、民工厨房、民工住房要统一管理,不能在里面生火煮饭,不能烧电炉,电线不能乱拉乱搭,如果一旦发生火灾,要通知里面的人员赶快离开,并立即通知救缓小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用灭火器灭火,情况紧急时向110、120呼救。

4、工地木材堆放要集中,整齐,运离火种,一旦发生火灾

要通知救缓小组有关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用水或灭火器灭火,情况紧急时向110、120呼救。

贵阳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市中坝路改扩建道路工程

二零一零年3月25日

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保证对职工因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定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度本制度:

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向上级有关领部门报告。

2、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工地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必须在24小时内报安监局、安监站、劳动局、工会等有关部门。

4、公司在接到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报告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5、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未经查处不放过,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6、发生事故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应抢救伤员和排险,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不得

以任何借口,擅自清理现场。

7、长期完整地保存事故调查处理地资料,并为研究改进措

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科学研究资料。

8、必须在次月3日前作好当月工伤事故统计报表。

贵阳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市中坝路改扩建道路工程

二零一零年3月25日

第四篇: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及保险

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知识

六、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75号令规定,发生事故,企业负责人立即如实夺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这是一项重要规定,发生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意义重大。可以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以及时动静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事故的原因并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处理有关责任人员,教育职工和领导干部,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国务院于1990年3月20日颁布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并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内容主要有:

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据在地劳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 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特大事故报到国务院有关部门。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和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以及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别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事故抢救

事故的抢救工作直接影响着是否可以减少伤亡、控制事故蔓延和降低经济损失。企业负责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现场人员的自救原则

企业发生事故时,在场人员尽可能了解或判断事故的类型、地点和严重程度,并迅速报告企业负责人。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现有设备和工具材料及时消灭或控 1

OHSAS18001

制事故;如不能,应由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工人带领,选择安全路线迅速退避。

退避的原则

1、当发生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时,现场人员应尽可能迎着风流撤退至未被污染的空气处。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待,总之以最快方式撤到安全地点为原则。如线路较长,火焰与毒气可能马上袭来时,应向下卧倒或俯伏于水沟中,以减少灼伤。

2、当位于室内的人员由于逃生阻塞或有毒有害气体量大等无法退避时,应迅速紧关门窗的缝隙,避免火焰或有毒气体进入房间,如果有电话应立即与外面取得联系,然后用湿毛巾捂住鼻子和嘴,等待营救。

1、发生水灾事故,人员要向高处撤退而不能进入涌水地点附近的死胡同等无法逃生的地点。事故抢救

1、抢救指挥部的设置

当发生事故时,企业应首先成立临时抢救指挥部。临时抢救指挥部应由生产、安全、调度、物资供应、厂内消防(或救护队)保卫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总指挥由熟悉灾区情况的厂长或总工程师担任。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由当地政府或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抢救指挥部还应吸收公安、检察和主要外援单位负责同志。

2、抢救方案的确定

根据事故类别、灾区的范围、灾区人员的颁及预先编制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确定抢救方案,抢救方案应包括预防事故扩大的措施,寻找遇难和负伤的人员,侦察灾区险情和范围,现场救护以及现场记实等内容。

3、组织消防除救护队抢救

企业根据需要设立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义务消防员,负责防火和灭火工作;矿山企业和有关单位应按照规定配备矿山救护人员,组建军事化管理的矿山救护队并经常进行模拟训练。同时,对井下作业人员也应定期进行灾害预防教育和训练,使所有井下作业人员懂得事故时的紧急对策,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工矿企业等地面工作场所发生的火灾、爆炸和毒物泄漏等事故的抢救工作,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火警的时候,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地参加扑救,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赶附火场进行扑救。

4、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组织事故抢救,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绘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事故责任

事故调查结束后,对于确定出的事故责任者,处理的规定如下 :

1、对于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颁布了该办法,并于1996年10月1日起试行。主要内容有:

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职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后,应当得到急时救治。

该办法明确了工伤的范围,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2自杀或自残;3斗殴;4酗酒;5蓄意违章;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的认定程序如下: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也可以直接报送申请。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七日内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认定工伤应当根据以下资料:

1、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

3、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OHSAS18001

第五篇: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1、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伤亡事故严重程度分: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3人以上为特大伤亡事故)。

2、轻伤事故要当天报施工班长、安全员和工地负责人,填写“伤亡事故月报表”,并附上医务部门诊断证明,月底上报公司。

3、重伤和死亡事故要24小时内速报公司及当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总工会和公安局。一般以安全专业部门对事故勘查为主,填写“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月底还要填写“伤亡事故月报表”上报。

4、在伤亡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如原负伤人员死亡或事故严重程度变动,工地应及时上报公司,企业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补报。

二、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

企业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十五日内,对事故调查完毕,做出结论,特大事故,最迟不超过一个月。凡没有报告书者,不能结案。

1、事故调查分析主要包括: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2、发生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必须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擅自变动现场的人证、物证、旁证材料。

3、工地要积极配合调查者进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所有的调查资料。

4、事故原因的查证方法有(1)直观查证法:即比较简单的事故:(2)因果图示法;根据事故的因果关系,作出因果图,找出事故的各种原因(包括主要原因)。(3)技术分析法:主要进行事故现场的技术状态分杵。总之,事故原因的查证必须细致,并有确凿的证据。

5、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必须在安全专业部门直接参与下进行,死亡事故还须有当地公安部门参与。

三、伤亡事故处理制度

1、事故的性质分:责任一事故、自然事故或有意破坏。责任事故分:全部、主要、次要、1 一定责任四种。

2、事故责任一般按如下区分:

(1)

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2)

对未参加施工三级安全教育,未经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取证而造成一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进行明确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全部或主要责任。

(4)

对不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指挥者未经培训取证上岗;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指挥工人冒险作业或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等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由施工负责人、有关领导或强迫命令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3、重大伤亡事故必须有关安全部门(或组成调查组,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才能逐一作出事故责任的判断,并明确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及主要责任人。

4、已投保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施工企业,在发生伤亡事故时,施工企业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工矿企业勘察、理培等工作(须从发生保险事故之日起3日内通知保险公司)。

5、企业必须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和这全技术设施的配置,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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