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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买卖合同

临时买卖合同



第一篇:临时买卖合同

销售管理系列文件

(七)临时买卖合同

万通中心临时买卖合同

买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卖方:北京万通世界房地产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证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

邮编:100020

电话:65069999

传真:6504662

3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购买“万通中心”项目房产的有关事宜,于年月日签定本临时买卖合同。

第一条:买方向卖方预约购买卖方开发的座落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的“万通中心”项目中的下列房产:

房号:。

房型:。

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的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署之日买方向卖方交纳人民币元整。三天内,买方或向卖方交纳人民币叁万元整并签署《万通中心内部认购协议》(在上述期限内,买方对上述房产拥有优先购买权);或前来办理退房手续。否则,万通中心销售部 1

销售管理系列文件

(七)临时买卖合同 卖方有权扣留买方已交纳的人民币元整,并有权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买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买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优先购买权期限间与卖方签订《内部认购协议》购买上述房产、其价格为:

人民币元每建筑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付款方式为:。

第四条:买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交纳的人民币元于买方交纳定金时计入定金的一部分;定金在买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计入购房总价款。

第五条: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等同。

买方:卖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

万通中心销售部 2

第二篇:临时文档

2012年下半年最好听、最新、最流行歌曲:《赤裸裸的离开》《我的眼泪为谁飞》《你是

我的唯一》《放手2012》《回心转意2013》《因为爱情》《对着背影说爱你》《男人也很傻》《毕业后你不是我的》《佛说》《冒牌爱》《忘记2011》《怎么爱到天亮》《希望2012》《对爱期待》《不能失去你》《怎么忍心让我一个人走》《愈爱愈明白》《我爱我》《无名指的等待》《牵手的约定》《你抱着别的女的入睡》《爱的奴隶》《后会无期》《越远》《情歌我们一起唱》《错在爱上这样的人》《爱着你却伤了她》《全世界受过伤的人》《经过》《没话说的》《伤已成曲》《孤单的呼吸》《对不起,现在我才爱上你》《逞强》《海绵宝宝》《我的眼泪为谁流》《放弃后的心疼》《最后的夏天》《来生还做好兄弟》《约定好的》《不写情歌》《爱在寂寞的雨夜》《孤单的旅途》《趁着不深》《没有了爱情也要生活》《许愿》《残流》《自废的承诺》《那首歌很好听》《一千颗真爱的心给了谁》《一分钟就够》《爱上一个有家的人》《有没有一种幸福可以不让我哭》《人去楼空》《吻安》《如果爱就深爱》《失约》《晚安我的爱》《某人》《爱上了你更寂寞》《街角的祝福》《失色天空》《爱上一条街》《忘了每天想你多少遍》《爱情对于我只是一种奢望》《危险走红》《决裂的温柔》《原谅》《你的心是否也有我的名》《伤心等候》《女人到底想什么》《陪你到最后》《玫瑰的眼泪》《你的幸《你的幸福点燃我的痛》《俘获》《在我流泪的时候别说爱我》《呆恋》《沮《蝶变》《我的女孩你别碰》《风恋发》《苍白》《分手的距离》《轻叹》《小心来》《小心末来》《终极孤单》《其实没有很爱你》《只想你明白》《寂夜》《一季的秋天》《初雪的忧伤》《分手了就不要回头》、《岀轨》《爱在浪漫中舞蹈》《阿呆》《违心爱情》《天使也会哭》《撕心 》 《说好了不见面》《分手假期》 《误解》 《暗恋的悲剧》《我们没有牵手》《为我保留的吻》《恋空》《夏伤》《罪过》《最美的事》《完美半成》《时间在流、我们在走》《放不下》《小星星》《单曲循环》《一直在附近》《K_bo》《过眼云烟》《同性六色》《褪色》《你是我不能说的伤》《无声的哭泣》《放不开的爱》《还能说些什么》《我只是转身离开》 《读完了依赖》《如果幻觉可以飞》《原来这是爱》《你的烂借口》《停在昨天》《我们的风筝》《给你的最后一首歌》《如果你还不明白》《会不会有以后》《红装》《关不上的窗》《包容》《我们是糖、甜到悲伤》《我该怎么说》《看不见的风景》《我明白你的爱》《我好想你这一秒》《oh my baby》《你的笑容》《爱情算什么》《小丑》《你的金钱不是我的爱情》《哭过才知道爱过》《我怎么那么傻》《心痛2011》《不分手的恋爱》此说说不转,实在太可惜了,转到自己的空间有空找找听听吧!

第三篇: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出售于乙方。

第二条 单价:元,货款共计:_________元(货款已付清)。

第三条 甲方应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保证乙方能够正常使用,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金元。

第四条 交货方式:甲、乙双方核对买卖的商品后,在本合同上签字时即视为甲方将上述商品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上述商品为其所有,不存在他项物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纠纷,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如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五条 双方如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大庆市开发区生态大街新城枫景小区B01-2-701(建筑面积122.45平方米,产权证号)房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850000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大写:贰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2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15日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元整(定金从中扣除);即人民币小写:470000元。收款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并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方自房屋过户之日起40日内一次性付清尾款,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380000元。付款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如期限内乙方未向甲方付清尾款,乙方向甲方另交付违约金(每日1‰)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已方承担。

六、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自收取乙方定金之日起,如出现将房屋出售他人等违约事项,甲方需退还乙方定金并另赔付乙方违约款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20000元。

2.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之日起,如出现退房或期限内未交首付款等违约事项,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所交付的定金。同时,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自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之前所产生的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甲方自行结清。自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之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买卖合同

棚户区改造安置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买受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静宁县2012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拆迁兑换协议》,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

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静宁县房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 基本情况

根据《拆迁兑换协议》兑换标准,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单元层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结构,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与协议约定还建面积相差平方米。

第四条 计价方式

该房屋最终确定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当产权登记面积与兑换协议面积误差在3㎡以内(不含3㎡),甲乙双方互不找差价;当误差超出3㎡时,其增减面积按本工程对应楼层开盘售房价格互找差价,差价款在房屋交付时一次性结算。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收缴(退还)差价款元。

第五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经验收合格的商品住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但遭遇不可抗力等客观困素,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20日内告知买受人,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

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第六条 维修资金收缴

买受人按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建安费用5%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出卖人在买受人购房账户中代扣,专项用于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交存的维修资金不予退还。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维修资金使用不足时,按规定标准再向房屋产权人收取。

第七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如买受人不退房,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

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三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兑换协议》共八页,一式三份,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_ 月___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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