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注:﹡为必填项目本表一式二份,科室存放一份,上交质控科一份
1.不良事件定义: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疗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 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不良事件可分为2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医疗过程中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医疗行为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报告范围:凡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院外转运病人时发生的不良事件均属主动报告的范围。
2.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
失。
3.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
机体与功能损害。
4.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
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5.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第二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结合《患者安全目标》,制定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正常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发生本可避免的涉及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缺陷。
包括:1.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2.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3.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4.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5.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6.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7.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8.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9.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1.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分三个级别: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1.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2.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特点。(1)主动性:医院倡导各科室、部门和个人自愿参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2)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根据不同内容,有以下相应部门收集处理: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由护理部处理;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由控感办处理;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由临床药剂科处理;
5.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由药剂科和设备科处理; 6.设施安全(不良)事件由总务科处理; 7.服务及风纪安全(不良)由政工科处理; 8.安全不良事件由保卫科处理。
五、上报形式
(1)书面报告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48h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相应职能部门。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
六、上报流程
1.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事件,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同时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至医务科或护理部;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2.Ⅲ、Ⅳ级事件报告流程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Ⅲ、Ⅳ级事件时,当事人需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在1-2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交至医务科或护理部,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3.医务科、护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与相关科室共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建议,反馈给科室,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备案,每季度进行总结,依据评定标准,提出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上报院长办公会决议。
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
(一)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二)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三)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八、监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实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务科(或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及病区参与的管理体系。各临床科室、病区应积极主动上报,全院年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案例,每百张床应至少≥15例。对于医疗安全(不良)安全事件科室应及时总结,提出科室质量与安全改进措施。职能部门应对科室上报安全(不良)事件及时给予调查及核实,给出改进意见,每季度进行汇总,并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应针对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安全(不良)事件,每半年召开一次评估总结会议,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各职能部门,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九、激励机制1.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和金点子,并给予表扬。2.对提供不良事件报告的科室给予奖励及表扬: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并给予不具名的公开表彰,上报一例予奖励50元,每科室每月至少上报一例。3.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4.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设立专人负责,把各方面报告的信息最大限度地予以收集、整理、分析,医院予以汇总并在适当的场合交流,全院共享安全信息,并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5.每年由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和方案。
第三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不良事件可分为2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医疗过程中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
麻醉不良事件包括:喉镜引起的牙齿损伤脱落;误吸胃内容性肺炎;术后紧急再插管;外周神经损伤,中心静脉插管气胸;角膜擦伤;烧伤;错误输血,院内感染,做错手术,异物残留体内,穿刺大血肿等。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举措,科室内发生了任何不该发生的事件均应毫无例外的报告,并填报在不良事件登记本上。同时认真如实的上报上级医生,科主任积极指导善后处理,或请有关科室专家会诊,根据实际情况报告医务科,努力使不良事件得到良性转轨。
科主任每季度组织讨论,针对有倾向性、与病人安全及麻醉质量密切相关的事件在全科讨论,并根据文献及相关要求,讨论制定科室管理规范或专家意见,改变临床麻醉的管理流程
措施:
1.对及时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不良事件者,科室在事件后的处理及考核方面给予从轻处理。
2.对隐瞒、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等,一旦发现,科室必要时提请院部在事件后的处理及考核方面给予从重考核和处罚。
第四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析报告
201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析报告
XXXXXX人民医院
质控科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及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进一步明确以“病人安全”为导向,自从2014年我院制定了非处罚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以来,各科室严格监控和管理,按规定及时、主动上报,2016各科室上报不良事件及药品不良反应312例,未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现将各科室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分析,以利于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及纠纷,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一、2016不良事件数据汇总 1.1-12月上报例数:图1
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科室分布:图2
3.不良事件分类:
4.2016年与2015年不良事件对比,见图4
图4 2016年与2015年各类不良事件对比
4.各类不良事件1-12月趋势,见图5
图5—2016年1-12月趋势图
5.不良事件发生场所,见图6
二、2016年各类不良事件汇总分析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1.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图7—-医疗不良事件分类柏拉图
2.医疗不良事件分级: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小结: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中,由医生上报7例,护士上报19例。绝大多数属于Ⅳ级事件,占73%,主要是医嘱事件,Ⅲ级事件占27%,主要有医疗处置事件、用药错误等。
医嘱事件16例,其中录错药物数量5例、录错药物剂量4例、漏录电脑4例、录错患者3例;医疗处置事件4例,包括胸腔闭式引流操作2例,导尿操作2例;用药错误2例,包括用法错误、提前用药各1例;跌倒事件2例,均为脑血管疾病患者夜间坠床;意外事件1例,为住院处录入身份信息错误;输液反应1例。
(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
1.护理不良事件分类:
2.护理不良事件分级
3.2016年与2015年护理不良事件对比,见图11
图11—2016年与2015年护理不良事件对比
4.护理不良事件小结:
从图
9、图11中看出:用药错误共发生27例,比2015年增加8例,增长率42 %;坠床/跌倒事件23例,比2015年增加11例,增长率91 %;管路事件13例,比2015年减少9例,降低40%;意外事件15例,包括:床档致皮肤挫裂伤、皮肤烫伤、手术物品不齐全、服药伤害、患者走失等;操作处置事件12例,包括静脉输液操作4例、导尿操作2例、输液泵操作不当2例、肾透析操作2例;标本采集事件9例,包括用错试管、血标本溶血、试管错误、血标本送检延误等。通过综合评定,117例医疗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分级情况,见图10 Ⅳ级事件:25例,分别为医嘱事件、意外事件、护理操作处置事件等,占21% Ⅲ级事件:87例,分别用药错误、管路事件、跌倒事件、标本采集事件、非预期压疮等,占75%,是2017年进行质量控制的重点。
Ⅱ级事件:5例,为跌倒致口唇清创缝合、跌倒致眼部裂伤、跌倒致牙冠横折口唇缝合、跌倒致手掌挫裂伤、口服药自伤抢救各1例,占4%。其中1例病人自服过量抗抑郁症药,入急诊科洗胃、抢救6天,好转出院。
(三)药品不良反应及不良事件
本共上报药品反应149例,占全院不良事件的48%。包括54种药物,其中以抗生素居多,分别是氧氟沙星10例,表现为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注射部位瘙痒;美洛西林舒巴坦8例,头孢曲松8例,表现为全身皮肤瘙痒、散在丘疹、红肿、胸闷憋喘;阿奇霉素8例,主要表现为腹痛、恶心、呕吐、小儿哭闹;前列地尔7例,表现为输液部位发红、疼痛、恶心呕吐等;硝酸异山梨酯16例,表现为头疼、头胀不适;吡拉西坦7例,表现为注射部位疼痛、头晕、恶心、心慌、皮肤瘙痒等;红花注射液5例,表现为胸闷、气促、上腹部不适;盐酸溴己新4例,表现为皮肤瘙痒、皮疹、腹痛、小儿哭闹。其它药物有硫辛酸、血塞通、二丁环磷腺苷钙、脑蛋白水解物、脂溶性维生素、泮托拉唑、地塞米松等,口服药有硝苯地平、坎地沙坦、氟桂利嗪、通心络等,均为一般药物反应。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有5例,包括:静脉注射还原型谷胱甘肽致鼻塞、流涕、胸闷等过敏症状1例;注射兰索拉唑致高热、憋喘1例;口服通心络胶囊致上腹部撑胀2例;口服坎地沙坦致面部肿胀、皮疹1例。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2例,包括注射液甘露聚糖肽致呼吸急促、憋喘、恶心呕吐、呼吸衰竭、心脏骤停,过敏性休克1例;静脉注射17种氨基酸致心慌、胸闷、憋喘,过敏反应1例。
另有药品不良事件3例,包括中药房、西药房各发错药1例,护士发现后及时改正。发生1例液体加入帕瑞西布药后,出现絮状物的事件,药剂科立即与医药公司取得联系,生产厂家派人来科室了解情况后反馈,分析原因由于药物性质不稳定引起,建议帕瑞西布溶于0.9%氯化钠溶液使用,在使用前后充分冲洗静脉通路。
(四)医疗器械设备不良事件
本共上报20例,其中三类14例,包括一次性输液器调节夹关闭不紧、输液器漏液4例、静脉留置针针芯不能分离2例、输液泵在输液暂停时未报警2例、一体性鼻氧管漏气2例、避光输液器管道内有飞虫1例、一次性注射器内有头发1例;二类6例,包括动脉接入止血器过敏2例、一次性引流袋接头处漏液2例、无菌阴道扩张器关节处断裂1例、氧气湿化瓶连接不牢固1例。
对医疗器械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均已通知供货商,更换新产品,并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进行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及时送泰安医疗器械维修站检修。一例输液器管道内有飞虫事件,引起患者不满,已联系生产厂家,给予沟通、经济补偿。
三、总结分析
从本事件上报情况看:以药品不良反应、护理不良事件为主,反应出医疗、护理安
全、用药管理方面任重而道远,需要严格执行医疗护理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流程和方法,严格控制用药安全。医生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时;护理人员上报的不良事件整体质量较高,书写工整,内容项目齐全,事件原因及事件处理情况分析准确,处理得当,事件等级定性准确;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医疗设备科接报后均能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情况,积极协助事件处理,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医疗纠纷及安全隐患。结合图表分析如下:
(一)图1、2所见,2016共上报不良事件312件,按核定床位580张计算,符合二级甲等医院评审A款要求。全院临床、医技科室36个,17个科室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比2014年的24个科室下降29%,与2015年报告科室相同,科室报告数量最多的45例,最少的3例,与科主任、护士长认真负责,科室人员安全意识较强密切相关。
未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考虑原因为:
(1)部分科室医疗人员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认识存在理解偏差以及对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落实不严格。
(2)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主动性不够,错误地认为报告了会影响个人、科室形象,会受到处罚,担心会引起纠纷。
(3)科室主任、护士长、质控人员监督检查不到位,科室发生的不良事件未能及时发现。(4)科室培训不到位,对不良事件报告流程的认知缺乏,新入人员对上报流程不熟悉。
(二)图
3、图
4、图5所见,在312例不良事件中,药品反应及不良事件149例,占全院48%,比2015年减少7例,上半年上报40%,下半年上报60%,呈逐渐上升趋势;护理不良事件共上报117例,与2015年持平,占37.3%,全年上报例数比较均衡;医疗不良事件上报26例,占8.3%;医疗器械设备不良事件20例,占6.3%,二者上报例数持续走低。
(三)报告人员方面,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中,医生报告7例,占27%,其余19例由护理人员报告,占73%;药品不良反应及不良事件中,医生上报143例,护理人员上报3例;护理不良事件、医疗器械设备不良事件由护理人员上报100%,无医技、后勤科室人员上报,不符合常理,希望引起各科室领导重视。
(四)图6所见,不良事件发生场所以住院部病房为主,占90%,其次是急诊病区、卫生间、肾透析中心、手术室、门诊科室、电梯内、病房楼外。
(五)本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科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已完成原因分析、处理、不良事件评价及持续改进。药品反应及器械设备不良事件已按要求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并及时送检维修。
四、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1.加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的培训,充分认识不良事件上报的意义和重要性,人人掌握不良事件的相关知识,上报流程,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识别及早期处理医疗隐患的能力。根据二级甲等评审要求,鼓励科室积极上报,完成每百张床位≥20件的指标,特别是医技、后勤人员,争取实现“零突破”。
2.树立良好的为患者服务思想,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加强医患沟通,尊重患者的各项知情权,合理、及时告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责任心,提高患者满意度。
3.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使医护人员更加明确医患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科室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及优良的服务,有效的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使科室整体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
4.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各级岗位职责,做到每项医疗行为有制度有规程。
5.科室加强对新上岗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本科疾病的常规培训,定期组织培训学习,不定时抽查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科室对未掌握标准、规范及操作流程的医护人员不要急于排班,加强带教培训及安全监管,防止私自独立操作,引发不良事件。
6.学习新药物的药理知识,严格掌握各种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掌握抗生素的使用原则,不滥用抗生素,用药过程中注意观察患者的药物反应,对于科室不常用的特殊药物应阅读说明书,对有疑问的医嘱不可盲目执行,必要时请示科室主任护士长。
7.加强医疗设备使用的培训,减少错误操作导致的各种故障。在进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时,要有爱伤观念,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有预见性,做好预防的准备。如跨专业使用医疗设备,立即请相关科室专科指导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及观察内容,组织全科人员学习。
8.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对老、幼、昏迷及术后患者按需要加防护栏,躁动病人应用安全约束带防止坠床,对精神异常和有自杀倾向患者应密切观察动态,防止因医护人员疏忽大意而发生意外。
9.认真做好术前讨论,对手术适应症、术中及术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术前与患方充分沟通,告知手术并发症及预防措施,尽可能减少非计划再手术发生机率。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和手术规程,不断提高手术操作技能,确保手术成功率。
10.护士长加强安全管理,每月召开安全会议,提高护理人员对病人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将各项护理措施实施到位,健康教育达到预期效果,防止烫伤、跌倒/坠床事件发生,降
低护理风险的发生。
11.随着就医患者数量的增加,或某些疾病患病高峰时段的到来,在床位满载的情况下,为了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保证正常的医疗护理工作秩序和质量,护理部特制定加床管理制度,增加房间或加床管理流程,科室监督执行,以避免因对加床患者的管理不善导致差错的发生。
12.加强对各种医疗设施设备的监管,总务科、医疗设备科定期巡查,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时更换老化、过期仪器设备及零部件,保证医疗安全。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虽有一部分原因来自个人的疏忽或技术不良,但更大部分原因来自长期潜在于整个系统中的失误,是因为系统、流程、工作环境的疏失。苛责个人并不能使系统更安全,重要的是防止别人犯类似的错误。因此,营造开放式的质量安全文化,每一位员工积极参与科室质量管理与不良事件的搜集、报告,从不良事件中汲取经验并不断改进工作流程,建立不以惩罚为手段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是建立安全医疗体系的第一步。本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已按制度进行奖励,科室管理者及医护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报告医疗不良事件的积极意义,即通过报告来掌握错误发生的信息,增加对错误的系统识别能力、风险防御能力,通过整改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大程度地保障病人医疗安全。
2016年2月16日
第五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错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 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 落实建 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制定本 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 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 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 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及时又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监测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 开性的特征。行业性: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后勤等。
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高信息报告 人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医技报告中设计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 保密,报告人科通过网络、新建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处 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 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 章处罚的依据, 也不作为对涉及人员和部门的处罚依据, 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惩。
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示,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分享,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
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试过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它是收集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
四、处理程序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电话报告给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相关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紧急情况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给相关上级部门,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备案,每季度进行总结,依据评定标准,提出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上报院长办公会决议。
五、奖惩制度
1、主动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并积极整改的科室与个人,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如上报的事件对科室或医院从管理体系、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上的流程再造有显著帮助,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者,每次给予适当奖励。
2、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Ⅲ-Ⅳ级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主管部门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处罚。
3、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个人或科室取消评优资格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 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国家卫 生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 陷的要求,鼓励全中心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 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中心 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 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从中心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心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中心内与患者安 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中心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中心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 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 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 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 性功能丧失。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 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 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中心《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卫生部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 定》以及我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 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中心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 告人可通过不良事件报告表、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 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 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对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进行分析,用于中心、部门和科室的质量持 续改进,但对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参照保密性原则给予保密。
(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一)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相关人员、事件发生 后的不良后果)。
(二)报告事件类别(如治疗、护理、药物、跌倒、手术、输血、感染、公共意外、治安、其它意外事件等)。
(三)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处理措施。(四)上报相关部门立即处置。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一)报告形式
不良事件应早发现早报告,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当事科室要积极、主动进 行不良事件报告。
1、书面报告,不良事件须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记录事件发生的 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其中两类不良事件须填 报特定报表:药品不良反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 /事件报告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填写 《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2、紧急电话报告,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中心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二)报告部门
报告部门:发现不良事件,相关科室、人员按照不良事件报告原则、不良事件报告 类别及报告形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报告进行处置。
1、医疗护理感染门诊相关不良事件:报告质量与安全管理科
2、药品相关不良事件、药品不良反应、器械相关不良事件:报告药剂科
3、后勤服务相关不良事件、治安相关不良事件、投诉相关不良事件:办公室(三)报告程序
1、Ⅰ、Ⅱ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或情况紧急事件时, 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中心相关部门对差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当事科室需在 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
2、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报告人在 24— 72小时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并提交相关职能部 门。
3、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 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 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科、办公室或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按中心 《医疗纠纷(事 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七、职责
(一)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并主动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提出初步的改进建议。
3、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不良事件的改进措施。(二)各职能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2、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协调和处理,向主管中心领导汇报,并调查分析事件发生 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 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
3、负责对不良事件进行整理分析,向相关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系统改进办 法,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减少或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质量管理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汇总各部门、科室报送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表》。
2、对全中心医疗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和分析。
3、对发生频率较高的或重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讨论, 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上报中心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加以研究。
4、负责组织对全中心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知识的相关培训。
八、奖罚机制
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 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或奖励处理;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但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 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一)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Ⅲ、Ⅳ级不良事件且积极整改者,可免于处罚, 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 200~500元现金奖励,给予相应科室年终中心 长责任目标每件次 0.2分的奖励。
(二)对于主动报告Ⅰ、Ⅱ级不良事件者,中心将根据事件处理结果酌情减轻或免 于处罚。(三)对于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 200-2000元的处罚,同时发生严重 医疗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 中心《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四)每年由中心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 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中心批准后给予奖励。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 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药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 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 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类别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洞、错误治疗、治疗不 及时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 液反应、输血反应等。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 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5.手术相关问题:手术患者、部位、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 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或行为冲突等。7.其他非上述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凡出现上述情况, 科室及医务人员需主动向以下职能部门报告。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尚未发生或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科。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感控科。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药剂科。5.设施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或医务科。6.服务及行风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院办室。7.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及院办室、保卫科。四.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填写不良事件上报表。
2.紧急电话报告, 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 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3.当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一般不良事件要求 12-24小时上报, 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 室,由其核实后逐级上报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