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网络版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网络版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2014年10月24日,中国版权杂志社联合腾讯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在京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新型版权问题研讨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作书面讲话。
他指出,总局将在《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指导下,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其中建立合理的网络版权使用机制是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等方面深度融合的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是当前版权执法工作的重点。在这一背景下就互联网新型版权问题进行研讨很有意义。
阎晓宏在书面讲话中还指出,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总局将在这个意见的指导下,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其中建立合理的网络版权使用机制是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等方面深度融合的重要一环。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是当前版权执法工作的重点。在这一背景下就互联网新型版权问题进行研讨很有意义。
阎晓宏表示,经过多年努力,我国互联网版权保护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得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可和好评。自2005年起,国家版权局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连续10年开展“剑网行动”,查办了一大批大案要案,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网络侵权盗版活动。但也要看到,我国目前的网络版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全社会的版权法律意识还不高,侵权盗版行为还有其生存的土壤,而部分网络企业长期无偿使用他人的内容资源,在被追究责任方面存在侥幸心理,部分权利人也缺乏自我维权意识;另一方面,网络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给互联网版权保护不断提出新课题、新挑战。因此,依法规范网络版权秩序、净化网络空间,推动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必须在全社会达成共识,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针对深度链接涉及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子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石必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中关村法庭负责人李颖、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执行院长孙远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等分别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深度链接,即绕过被链接网站首页直接链接到分页的链接方式。这一技术在内容聚合类网站中常被用到。
李颖、美国亚 太法学研究院执行院长孙远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等分别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深度链接,即绕过被链接网站首页直接链接到分页的链接方式。这一技术在内容聚合类网站 中常被用到。
第二篇:转发市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保护解百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
区局各工商所和有关科级单位:
现将市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保护解百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并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区局商广科。
附: 《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保护解百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通知》
(联系人:魏声谦 电话:24260065)
商广(合)科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沈政文登064号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沈工商发〔2011〕119号
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保护解百纳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通知
各区局、县(市)局,市局机关有关处级单位:
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保护“解百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市局商标处。
(联系人:王艳荣 电话:24011761)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商标解百纳△通知
第三篇: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
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林木种苗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 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宣传贯彻《种子法》,提高公众法律意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林木种子标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加强林木种苗质量全过程管理,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和保障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查处一批侵犯和假冒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典型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连规生产、销售企业,蛀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棘木种苗、依法查赴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
1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在种苗集散地、种苗交
易市场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特别是以油茶为主的经济林生产、经营相对集中的区域,选择4—6个省区组织执法检查,严查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违法行为。
2.规范林业重点工程使用种苗行为。对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种苗质量检查,突出检查产种用种大省和造林任务大省,从源头加强种苗质量管理。
(二)整治和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苗行为。
1、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授权,盗用已授权品种、专利和地理标志进行营利性种植、繁殖、生产和销售的侵权行为。
2、严厉打击仿冒授权品种、专利和地理标志,进行营利性生产
和销售的很冒行为。
3、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和王管机羌许可.违规使用注册商标、仿冒伪造生产许可、质量认证标志和虚假标识的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时间哥排:2010年1 2月至2 010年3月。
(二)此次专项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 2月)。组织召开“国家
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 2月至2 011年3月上旬)。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我局下发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在广泛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工作重点,以典型案件查处为抓手,深入基层进行案件调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同时,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解决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组织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3总结交流阶段(2010年3月下旬)。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汇总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我局将进行总结,整理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龙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超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总站长
胡章翠国家林业局科技中心主任
成员:办公室、造林司、政法司、计财司、科技司、驻局监察局、信息办场圃总站,宣传办、三北局、退耕办、治沙办、速丰办、科技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场圃总站,杨超总站长兼任办公室王任。
五、工作要求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成立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领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上下联动,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