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办理二孩所需材料
办理二孩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复印到户口本背面)、户口薄(个人页、首页、索引页)、结婚证、独子证复印件(原件须留下,交区里审核)。
2、双方二寸合影照片一张。
3、双方书面申请书一份(要求:双方合写一份,夫妻二人签名、按手印)
4、双方所在单位分别开具婚育证明。(要求: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
5、济南市申请二孩审批表。(要求:该表一式三份,夫妻二人签字、按手印,双方所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盖章,经办人签字)
6、夫妻二人现有小孩的独生子女证。(办事处要收回)
7、夫妻二人的独生子女证及复印件(要求:夫妻二人独生子女证,如果是补办的独生子女证,必须夫妻二人父母所在单位开具是独生子女的证明,盖章,经办人签字)
第二篇:二孩生育证办理所需材料(单独)
二孩生育证办理所需材料(单独)
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申请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需如实申报个人全部婚育情况,恶意隐瞒,不予受理。应提交材料如下:
(一)生育证办理申请表三份;
(二)双方的身份证(反正面)、户口簿(户主地址页、索引页、个人单页)、结婚证(两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户籍迁入本街道不满6个月的需原户籍地计生办加开婚育证明,户籍为青岛市外的婚育证明需区、街道、单位或社区三级盖章)
(三)家庭成员(三人)二寸合影红底证件照2张;
(四)(1)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本人婚育证明(出具证明单位需与投保单位一致),失业人员需提供年审后的失业证复印件一份;(2)夫妻有离婚复婚情况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离婚民事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丢失可去民政局或法院补办)、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后再婚前无婚史证明;
(婚育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在单位开,工作单位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在单位证明后加盖户籍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公章;失业人员持失业证到户籍地居委会开,加该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公章。所有证明均需由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留单位固定电话)
(五)独生子女一方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光荣证信息需与个人证件信息一致,不一致需开另开证明说明情况; 以下四种情况,按自身实际情况选择:
⑴ 父母均为初婚的提供双方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⑵ 父母一方或双方属离婚未再婚的提供双方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各一份□ ⑶ 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丧偶未再婚的一方提供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各一份□
⑷ 夫妻双方父母一方或双方已再婚的提供双方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与原配偶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与现配偶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再婚前未再婚证明;□(5)单独一方父母退休前有单位或户籍不在一处的需要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婚育情况证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前为失业的且户籍不在一处的需要提供《独生子女家庭情况证明》。(单位退休的在原单位开;失业退休的在户籍地居委会开并加盖户籍地计生办公章。证明均需由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留有联系电话)
(七)查体报告(正规医院出具近期妇科B超单原件,女方再婚到办证地开具查体单)
(八)入户核查报告(需提前电话预约)
第三篇:二孩生育证办理所需材料(单独)
二孩生育证办理所需材料(单独)
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申请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需如实申报个人全部婚育情况,恶意隐瞒,不予受理。
应提交材料如下:
(一)生育证办理申请表三份;
(二)双方的身份证(反正面)、户口簿(户主地址页、索引页、个人单页)、结婚证(两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户籍迁入本街道不满6个月的需原户籍地计生办加开婚育证明,户籍为青岛市外的婚育证明需区、街道、单位或社区三级盖章)
(三)家庭成员(三人)二寸合影红底证件照2张;
(四)(1)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本人婚育证明(出具证明单位
需与投保单位一致),失业人员需提供年审后的失业证复印件一份;
(2)夫妻有离婚复婚情况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离婚民事
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丢失可去民政局或法院补办)、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
后再婚前无婚史证明;
(婚育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在单位开,工作单位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在单位证明后加盖户籍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公章;失业人员持失业证到户籍地居委会开,加该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公章。所有证明均需由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留单位固定电话)
(五)独生子女一方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光荣证信息需与个人证件信
息一致,不一致需开另开证明说明情况;
以下四种情况,按自身实际情况选择:
⑴ 父母均为初婚的提供双方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及结婚证原件复印
件一份;□
⑵ 父母一方或双方属离婚未再婚的提供双方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各一份□
⑶ 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丧偶未再婚的一方提供户口
簿(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未再婚
证明各一份□
⑷ 夫妻双方父母一方或双方已再婚的提供双方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与原配偶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与现配偶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
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再婚前未再婚证明;□
(5)单独一方父母退休前有单位或户籍不在一处的需要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婚育情况
证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前为失业的且户籍不在一处的需要提供《独生子女家庭
情况证明》。(单位退休的在原单位开;失业退休的在户籍地居委会开并加盖户籍地
计生办公章。证明均需由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留有联系电话)
(七)查体报告(正规医院出具近期妇科B超单原件,女方再婚到办证地开具查体单)
(八)入户核查报告(需提前电话预约)
第四篇:办理二孩生育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办理二孩生育证所需提供的材料符合办理一孩生育证的夫妇,持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二孩生育证。
(一)夫妇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夫妇双方户口簿;
(三)已有子女状况证明;
(四)结婚证;
(五)夫妇双方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分别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该证明需有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机构签署的审核意见;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三份。
第五篇:二孩办理攻略
准备的材料有:
1、《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
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
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五张。
6、县级以上(含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女方孕情检查证明。
7、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单独一方提交母亲单位或户籍地村(居、社区)委会出具的只生育一个孩子证明。如夫妻父母有离异再婚的,需离异父母双方单位或户籍地村(居、社区)委会出具只生育一个孩子证明。
8、夫妻双方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
9、独生子女费退费表格及票据。
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会申请办理。
《二孩生育证》办理规定: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要求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均到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但必需先带齐各种证件再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去进行登记登记,社区是第一关,进行审核、登记、填表、录入平台,然后社区人员会通知办证人员带各项证件(必须是原件,因为要扫描)去街道办办证,因为要扫描原件并盖街道办的章,然后交到区里,区里审核后才能发生育证,为什么先到社区,因为二孩审批表中,必须先经夫妻双方单位或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签署核实意见
户籍地村(居、社区)乡(镇、街道)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材料齐全的,报送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对需要补正材料的,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需调查取证的审批可延长至调查完毕后30日内)。
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材料齐全的,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在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其它奖励后,发给二孩生育证,并由夫妻双方各自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别公示;对需要补正材料的,书面一次告知乡(镇、街道);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应将材料退回乡(镇、街道),并书面告知理由。
乡级生育证登记机关应及时将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的审批结果送达申请人。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夫妻都没时间亲自去办理二孩证,委托家人办,需要签署委托人的委托书证明。还要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这点大家别忽略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