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制演讲稿
中学生法制演讲稿
同友们:
大家好!
我今天将要给大家的演讲是《网络游戏——一朵带剌的玫瑰》。但是,在演讲正式开始之前,我不得不以沉重的心情给大家讲述两则真实的故事。
2003年7月的一个深夜,一个令所有山西太原转载自百分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人难以忘却的深夜,16岁的中学生郝某某,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潜入叔叔家中,几十分钟以后,包括爷爷、奶奶以及叔叔在内的五条鲜活的生命,转瞬便离开了美丽的人世,一个花季少年几乎是一夜之间蜕变成了一个杀人恶魔。
无独有偶,天津少年姜某今年只有13岁,以前在班里学习总是保持前几名,去年暑假期终考试成绩却排在全班三十几名。经父母盘问,原来是儿子贪恋上网所致。为了让孩子的成绩及时补上去,暑假期间,哪儿也不让孩子去玩,让他在家复习功课,可是孩子仍然在他们上班后偷偷地去上网。
事发当晚,当孩子想溜出去上网时被他的母亲给撞上了,便阻拦他,不让他去上网。可谁知孩子不但不听,反而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逼他母亲,说如果不同意,就砍断自己的手指。孩子的母亲以为是吓唬她的,说什么也不同意,没想到孩子情急之下,真的拿着菜刀对着自己的左手就是一刀„„原本美满的家庭,从此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阴影。
故事读完了,但是我的心情却变的更加沉重了。我想,大家的心情也如同我一样。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这一个个令人发指的事件,无不带给我们以心灵的震撼,它值得我们每一个青少年进行深刻的反思。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更新。自90年代后期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网络犹如雨后的春笋一般,发展迅速,如今已遍布城乡。作为一种新的传媒手段,互联网在经济建设和人们的各项活动中起着积极而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为青少年朋友的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互联网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朵带刺的玫瑰。很多青少年朋友正是因为过度地沉迷于互联网,沉迷于网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危险的预防能力,对其学业、健康和思想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由此可见,网吧已成了青少年教育的一大杀手,很多人把游戏称作“电子海洛因”,这是不无道理的。
那么,如何防止因上网而上瘾,真正做到远离网络游戏呢?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真正重视我们的心理需求,在心理上加强指导,帮助我们摆脱心理困境,提高心理素质。此外,提高我们中学生的现实交往能力,培养自信心才是摆脱“上网成瘾”的根本。我们要多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让我们中学生旺盛的精力有“用武之地”。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携手,树立坚定的信念,告别网络游戏,做文明健康中学生吧
第二篇:法制演讲稿
法制演讲稿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在场的各位嘉宾,大家晚上好。很高兴今天能站在台上为大家做这个演讲,寒冬腊月封冻不住我此时激情澎湃的心情,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做一个真正的法学人》(逐渐转换语气,变得比较平缓)在高中以前,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法律;上了大学之后,却也从未发现自己对法律有这么浓厚的兴趣。我来自美丽的日光城西藏拉萨,而法学给我的光明,就仿佛故乡赋予我的纯洁的灵魂一般,纯净而温暖。接触了法学之后,我逐渐感到学法的人,除了纯粹的理论学习之外,更重要的是对于自己人格,自己的道德,自己的理想要有更高的追求,只有人生的这些光明作指引,才不至于使我们的人生失去轨迹,也才能使这个社会法的理想得到最充分的实现。
然而事实是,学法的人不一定是法律人,学法的人也不一定懂法。这并不难理解,学法的人有时并不把法律当成他的事业,把法的高级思想转化成自己的人格品质,成为自己为人处世的根基,反而仅仅以之为谋生的敲门砖。面对有崇高人格的法律人,我敬佩其并立志以之为榜样,他们受着法律的熏陶,又弘扬着法律精神;面对穿着法律糖衣的法骗子,即使其法的知识相当渊博,本身已经失掉了法律人的尊严和价值。2006年4月,《华夏时报》报道了轰动一时的法官大律师的案件,这一打,打出了“中国法制的悲哀”。北京律师王才亮受当事人委托到天津南开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因为小矛盾,在立案大厅被该行政庭庭长王学林掐住脖子殴打。该庭长叫嚣:“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不立案.”这件事一经报道,立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也引发了关于中国法律教育界的思考。所以学了法学之后,我才深刻体会到亚里士多德曾经的一句话对于我们法学人来说有多么重要:“法官要以法律为准绳!”
从拉萨出发到福州,需要七天六夜;从法学的基础攀到到顶峰,我想需要我用一生来实践。学法的过程中,我也却曾感觉西方法制的先进,也曾对全国各地区法制体制发展不平衡感到忧心忡忡。但我相信,就像在火车上看到的移步换景的美丽一样,在学习法律的旅途里,也一定能看到自己的努力开出美丽的花朵。我们的祖国,也曾出现曾出现商鞅,韩非,李斯这样优秀的法学家;近的也有像杨绛先生的父亲杨荫杭先生作为我国近代法学先驱,早年留学日本,把西方的法律思想也带到中国来,即使触犯权威,伤痕累累,也时刻不放松将先进的法治思想撒播到中国苦难的大地上;现在更有像宋鱼水这样为生民请命的人民的好法官。现在在福州大学法学院里我能接触到才华横溢的同学,能够交上心地善良,富有远志的朋友,能够受德高望重的老师的言传身教,这些难道不是促使我自信地走向法律殿堂的灯塔吗? 是啊,在故乡的时候,清晨的每一次呼吸都是那么清新,每一份触动都带着宗教的虔诚。故乡的法律事业一方缺乏专门的法律人才,一方面社会主义蒸蒸日上却也是不争的事实。我想通过自身的努力,为自己的家乡,为祖国,贡献出我作为一个法律人所有的智慧和虔诚。说了这么多,我只想说,致力于法律研究,我当竭尽所能,做一个真正的法律人。
谢谢大家,谢谢(鞠躬)
第三篇:法制演讲稿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从我做起》。
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拨,行为加以制约。
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及其单纯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有人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私自猜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船,哄卖假药,坑害他人时等等。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同学们,我们应是“德、智、体”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小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第四篇:法制演讲稿
依法办事,促企业顺利改制
来到桥东区发改局已经有三个多月的时间了,在这期间经历了入职培训和企业改制的相关工作,收获很多,感触也很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今天我就谈一谈“法”在改制工作中的作用。
企业改制是一份耐心活儿,涉及到方方面面,涉及到企业发展中的各个时期问题。企业改制时一份良心活儿,不仅涉及到国有资产和政府权益的维护,更关系到改制企业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而进行改制的企业大多都是停产时间比较长的国有企业或者集体企业,职工大多都已经没有固定收入,生活较为困难,职工合理的权益不能受到损害。那如何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中找到合理处理问题的准绳,“法”就是我们处理问题的准绳。
在改制过程中,如何依法合规的进行企业改制,如何合法合规的保障职工权益,如何防止国有资产不受损失,这就要求我们改制工作人员不仅要认真研究企业改制涉及到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制度,而且要能够熟练应用到实际改制工作中来。
从工作组成立进驻邢台市畜牧水产开发总公司现场伊始,我们就购置和打印了大量的法律相关材料进行学习,通过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文本的学习,让我们掌握了企业发展过程中职工和企业劳动关系产生及消除的界定依据。通过对《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法》等法律条文的学习,让我们掌握了职工安置过程中涉及到的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的转移接续流程、补偿标准等方面知识。通过对国务院关于涉及国有企业改制 的18号文及与桥东区社保所工作人员的沟通学习,让我们对国家现行企业改制具体流程及具体措施有了深入认识。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有了理论的基础,便有了行动的方向。在企业改制初期职工档案梳理工作中,我们严格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企业职工个人档案材料,认真核准企业职工身份,根据事实劳动情况,认定职工工龄。有了法律,有了依据,涉及职工身份及工龄时间的复杂问题迎刃而解。法,就是尺度,就是我们办事的依据,让我们有了判定职工身份的法宝,有了丈量时间的尺度。
审理完员工档案,企业改制进入起草《职工安置方案》阶段,在整个方案讨论及制定过程中,法,是我们工作组开展工作的基础,是我们解开各种问题的万能钥匙。在核算买断工龄职工的补偿金的时候,我们几次和桥东人社局进行沟通,就赔偿金年限及标准认真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失业保险法》等法律进行了核算。在核算政府领养人员的预备资金的时候,《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法》等涉及职工养老、医疗等方面的法律给我们提供了法律保障及计算标准。法,是我们工作开展的基石,没有法,寸步难行。
这次企业改制马上进入关键时期,面对工伤致残的老职工,看到退休职工一双双殷切的双眼,合理合法顺利改制,我们责无旁贷。企业改革,任重道远。法,给了我们工作组行事依据,也给了我们解决职工问题的尚方宝剑。立法、普法、执法、司法、依法治国,公正、公开、公平、公道、秉公为民。让我们依法为企业改革作出贡献,为桥东发改工作一起努力!
第五篇:法制演讲稿
法 在 我 心 中
演讲者:童富焕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什么?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太抽象、太模糊了,看不清又摸不着。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知道法律并不遥远,他就在我们身边。他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约束并保护我们健康成长。让我明白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也许有同学要说,我们现在还小,大不了违反校纪校规,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离违法还远着呢!殊不知习惯成自然,一个从小就不能遵守校纪校规,没有良好的道德意识和习惯的学生,你说他长大成人后能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吗?
过马路时,人人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遵守交通规则呢 ?在我们刚刚进入小学的时候,老师们都会再三对我们说人群拥挤时,不要一拥而上,上下楼梯要靠右侧有序的通过,又有几个同学记住并做到了呢?
2009年1月6日17点40分,一则放孔明灯的校园广播,吸引了金桥书院数百名学生的注意,其中就包括三年级四班的谢昊南。学生们蜂拥着下楼,人流中,谢昊南被挤倒在楼梯拐角处,后面的人群紧跟着涌了上来,现场人挤人,人压人,乱成一团。当人群散开时,同学们发现谢昊南同学还躺在地上,整个脸布满淤血,脸上还留有脚印,老师抱着他赶到宁海第一医院,可是,谢昊南同学他再也没有醒过来。
这不是什么故事情节,这是血淋淋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实!同学们,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如果我们心里都牢记家长的叮咛,牢记学校的校规,牢记老师的教诲,这样的悲剧就完全可以避免!
上下楼梯是我们每天都要走的,就是这样一件小小的事情,可以酿成如此重大的事故。
2014年4月,宁海警方破获一起盗窃公共自行车案件。据统计,这个盗窃团伙累计10次盗窃公共自行车23辆,谁都想不到,这个盗窃团伙里竟然有6名是未成年人,其中3名是在校学生。出于挽救目的,3名在校生未做处罚,另外3人作行政处罚。
同学们,你们还会说法律离我们很远吗? 2014年5月27日,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犯罪数据白皮书,2013年,北京少年法庭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053人,在校生犯罪率21.6%,这说明我们青少年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的迫切性!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牢记这些教训,“小恶不治,必然发展”,我们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是明天的建设者。我们不仅要学好文化知识,更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而守法是我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朋友们,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我们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