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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社保 是否还需要商业医疗保险

有了社保 是否还需要商业医疗保险



第一篇:有了社保 是否还需要商业医疗保险

有了社保 是否还需要商业医疗保险?

身体状况看:应在身体健康时就购买。如果疾病发生需要保险时,保险公司肯定是不卖给你的。-另外,按照行业惯例,保险公司一般不接受60岁以上的人的投保,所以重疾险的购买不宜等到50岁以后再买,那样保费总支出会和保障总额相当,是很不划算的。-

建议二:-重疾险保额至少10万才基本合适-

根据最近的统计,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购买重疾险的保额至少10万元。低于10万的保障功能太弱,至于上线可根据经济状况来决定。当然,每隔三五年,投保者还可以打开自家的保单检查一下,根据家庭人员和收入状况的变化做一些适当的调整。-

建议三:-重疾险交费期越长越好-

在投保重疾保险等健康险时,尽量选择交费期长的缴费方式。一是因为交费期长,虽然所付总额可能略多些,但每次交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的负担,加之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一次缴清的付费方式。二是因为不少保险公司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交费第二年身染重疾,选择10年缴,实际保费只付了五分之一;若是20年缴,就只支付了十分之一的保费。-

建议四:-险种并非越多越好-

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保障疾病已从数种增加到数十种不等,许多保险公司经常会在宣传时强调保障疾病的种类。但事实上,对个人而言,并非保险责任的范围越广越好。因为保障的病种越多,保费自然越高。然而,对于具体的投保人来说,有些疾病的发生率几乎为零。-

保险资深人士认为,选择重疾险时最重要的是考察条款中是否包含了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有了这三大类,基本上就满足了一般投保人的保障需求。另外,还要注意为自己度身订做,比如儿童购买重疾险一定要其中保有白血病;女性可考虑购买涵盖了乳腺癌,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女性多发病种的重疾险等。

第二篇:有社保还需要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4大原因

有社保还需要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4大原因

社保是必须的,但是社保不是万能的,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不幸感冒了住进3甲类的医院,花费1000元的医药费,这在社保是得不到任何报销的,因为社保3级医院的报销起付线是2000元;如果你花费的是2500元,社保会报销,但是只报销起付线上的那500元。这样的保险,是不是感觉“头重脚轻”?

商业医疗保险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补充社保的不足。社会保障局的官方人员也曾建议市民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购买商业保险。为什么?以下是具体分析:

1、为什么说社保是“保而不包”,商业保险补充才能为医疗保障保驾护航?

1)社保不报销意外伤害类住院费用!

职工医保和社区医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住院医疗费,门诊和因车祸、工伤等意外伤害住院的费用不能报销,对医疗事故不负赔偿责任。而大大小小的意外伤害损失是不可避免的,那这部分保障有谁来承担?

2)社保先支出后报销,巨额医药费用谁来垫付?

单位和社区的医保都是报销制,是先支出再补偿,得了大病,必须先要有足够的钱去应诊:“住院医疗费达到起付标准以后,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数额达到本市上职工平均工资的四倍时,为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不再支付。

3)社保不报销“医保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费用

因病情需要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再加上医保制度是先支出后报销,你能保证家里能拿出这么多钱来垫付巨额费用吗?

4)社保的身故保障几乎为零。

如果只交社保,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都只能给家人留下医保卡个人账户的余额而已,如果患了大病的,这笔钱肯定早就花没了。当然,也会有法定抚恤金,自然低的可怜。

如果你买了商业医疗保险,首先,意外伤害类可以报销;其次,像重疾类的医疗保险,一旦大病确诊,便可先给付保额;再者,有的商业医疗保险是可以报销进口药的;最后,商业保险一般都会有个身故保障,而且身故赔偿额很高,这笔费用或可留给子女,或可用来还看病花费的债务。

另外一点,大家都知道社保一般是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如果没有企业支付部分而是自己全额缴纳社保费用的话,一年也是要3-5k元不等。相比较而言,社保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各色千秋,已不用多说了吧?

2、那到底什么是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分为普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医疗保险、特种疾病保险等5大类:

1)普通医疗保险

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小贴士:

这部分的报销和社保是一致的,但是社保剔除起付线、相关不报销项目后的那部分费用,商业医疗保险可以补偿报销。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小贴士:

请注意,这部分的费用,社保是不报销的。社保医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住院医疗费,门诊和因车祸、工伤等意外伤害住院的费用不能报销,对医疗事故不负赔偿责任。

3)住院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小贴士:

社保医保也报销住院费用,但是有定点医院和报销起付线的要求。

4)手术医疗保险

该险种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限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被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费。

5)特种疾病保险

该险种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一份特种疾病保险的保单可以仅承保某一种特定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种特定疾病。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投保,一般采用定额给付方式,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即终止。

3、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保医保的区别

首先,两者属性不同。

商业医疗保险是人寿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人寿保险公司可以从中赢利.而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或地方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不取决于个人意志,同时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事业具有非赢利性质。

其次,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

商业医疗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当投保的公民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支出医疗费用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而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也不具有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社会医疗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给予基本补偿,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维护社会公平,实际上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个方面。

再次,两者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

商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任何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其本人或成员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的请求权,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所缴保险费数额的多少,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而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有时为了便于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增强劳动者的费用意识,要求缴少量保险费,但他们所领取的保险给付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即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对等。

第三篇:有了社保还需要商业保险吗

有了社保还需要商业保险吗?
[导读]:社保就像金字塔的最底层,只是保险的基础,社会保障采用的是“保而不包”的原 则,存在“高覆盖范围、低保障水平”的特点,而意外险等商业保险则可以保障体系搭得更 为牢固。因此,对于已经购买社保的人来说,商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补充。以下通过案例分 析向大家介绍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周先生今年 30 岁,已婚并有一个半岁的女儿,夫妻双方都有社保。保险公司营销员 为周先生所做的计划书,包括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定期寿险等 等。周先生有些困惑,自己已经买了社保,还有必要购买商业保险吗? 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举办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 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 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社保医疗险是我们最常用上的保险,而商业保险涉及住院医疗保险、定期寿险、重大疾 病保险、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保险等,两者存在诸多不同。如今,我国社保的参保人群范围不断扩大,但因为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的保障采用的是 “保而不包”的原则,存在“高覆盖范围、低保障水平”的特点。因此,无论是费用报销的 比例还是保障的范围,都有一定的风险缺口,这就需要个人购买商业险加以补充。社保医疗与住院医疗险 在被保险人接受医疗服务发生费用后,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比例和限额进行费用补偿 的,最常见的是商业保险中的住院医疗险,又称医疗费用补偿保险。这类费用型保险是指保 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中的所有费用单据上的总额来进行赔付。案例:王小姐是一名 20 岁的在校大学生,已经购买了社保,并于 2008 年初投保了 3 万的综合住院补偿医疗险,年交保费 621 元。今年 1 月,王小姐因肺炎住院,发生住院费用 20100 元,社保赔付了 13600 元,剩余的 6500 元在保险公司获得全额赔付。今年 4 月,王 小姐再次因肺炎住院,发生住院费用 63772 元,社保赔付了 43300 元,剩余的 20472 元又在 保险公司获得全额赔付。王小姐先后两次住院共花了 83872 元,社保赔付后商业保险对余额进行全赔,令一个还 没有固定收入的学生能安心治疗,商业保险起到了较好的补充作用。社保医疗与重大疾病险 以重大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一般称为重大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 人确认罹患了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大病
,无论是否已经发生医疗费用,也不管一共发生了

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约定额度的补偿。这种保险不需要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费用 发票。案例:今年 41 岁的张先生是某中小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单位为他购买了社保,2008 年,张先生自掏腰包投保了年年安康保障计划 30 万元,2009 年 3 月,张先生遭遇不幸,因 心肌梗塞在医院住院治疗。社保赔付了张先生医疗的大部分费用,保险公司则一次性给付其 30 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张先生患心肌梗塞后无法从事劳动工作,张太太是家庭主妇,家庭经济状况急转直下,孩子在读初中,需要供养,张先生本人还需要一些药费及营养费,这些都是社保无法解决的。30 万元的保险理赔款对张先生一家而言是雪中送炭。社保医疗与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 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 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 10 年、15 年、20 年,或到 50 岁、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60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保险产品主要分为储蓄型和保障型,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将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案例:赵先生 33 岁,是一名国家公务员,社保自然由单位购买,不过,赵先生仍觉得 保障不够,于是,2007 年投保了 30 万元的定期寿险保障计划。2009 年,赵先生因“左肾癌 并全身多处转移”身故,保险公司赔付了 33.6 万元身故保险金(其中 3.6 万元为续保保额增 加奖励)及 67200 元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他的妻子。赵先生有社保,单位的福利也很好,他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基本由社保和单位负责。但他 妻子的收入不高,丈夫身故后家庭经济一落千丈,6 岁的女儿今后教育还需要一大笔费用,这些是社保无法帮忙的,商业保险使他家人未来的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社保医疗与意外伤害保险 社保医疗与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指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如果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因此在责任期限内不幸残疾或身故,由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 残疾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涵盖交通工具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签证险和意外医疗保障。案例:30 岁的易女士是一名医院职工,同样购买了社保。2009 年,易女士在丈夫的建 议下投保意外伤害险 28 万。今年产后 3 个月后,易女士第一天上班,中午开摩托车回家哺 乳,途中被大货车撞倒当场死亡。交警责任认定书认定大货车司

司机追尾负全责,保险公司赔 付给她丈夫 28 万元。易女士的保险是她留给幼小的儿子最后的爱——这笔钱可供儿子读完大学。社保医疗与意外伤害险医疗险 社保医疗与意外伤害险医疗险 意外伤害险医疗险是意外伤害险的一种,当投保人遭遇不幸而住院,医疗费用不小,意外伤害险医疗险是意外伤害险的一种,当投保人遭遇不幸而住院,医疗费用不小,就涉及意外伤害险医疗险了。就涉及意外伤害险医疗险了。

案例:庞先生是银行的一名职员,社保自然是有的,2009 年,35 岁的他投保 20 万元意 外伤害保险附加 2 万元意外医疗险。2010 年 2 月,庞先生被一小货车撞致右腿股骨和胫骨 骨折,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小货车司机无牌无证驾驶负全责,但小货车司机是个外地人,肇事后弃车逃跑。庞先生发生医疗费 2 万多元,但意外事故由肇事方负全责,社保医疗对交 通事故医疗费不予报销,幸好庞先生有一份商业险,否则 2 万多元的医疗费用还得自己全掏。社保对一些常见的、多发的、费用比较低的疾病,如肺炎、阑尾炎、腹泻等的报销还是 比较可观的,但在重大疾病发生率越来越高、发病越来越年轻化、意外事故频发的今天,单 有社保是远远不够,必须还得有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险专家建议一个成年人除社保外至少 还要有 20 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20 万元的定期寿险以及 20 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商业保 险是社保有效和必要的补充。


第四篇:生活富裕了是否还需要节俭

生活富裕了是否还需要节俭

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节俭都应该提倡。早在八百多年前,司马光就写下了《训俭示康》,告诫其子要“以俭素为美”,不要“以奢靡为荣”。革命先烈方志敏身为将军,经手的款项以千万计,但他的财产却是几件破汗衫和几双破袜子。敬爱的周总理规定自己的主食要有三分之王的粗粮,一双布鞋底磨穿了三次,他还要缝起再穿,一支牙刷只剩下一半毛,他还要继续使用,连用的毛巾也补上补丁。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许多。这无数事实,说明了“俭朴”是人们不可缺少的美德;正是这,赋予了它丰富而深刻的意义。成功的人往往是节俭的。有一位青年企业家和外商谈生意,饭后,青年企业家要求服务员将剩下的两个包子打包,外商看到这一情景,更愿意与他签合同。外商看中的正是这位青年节俭的美德。这也许是一个偶然的事例。

奢侈往往是一条绳索,只要被它束缚,就很难再迈步向

前。某地有一个造纸厂,原来是个较为景气的小厂。后来来了一位新厂长,该厂很快破了产。原因就是在经营活动中铺张奢侈。平时在接待活动中三天一小宴,七天一大宴,厂长出差一趟深圳,耗费万元。长此以后,这样的企业怎能不败落?

当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了,原有的生活方式也在发生着变革,消费观念也相应发生了较大变化,对此,我们不能否认。但我们也绝不能抛弃节俭的美德,我们说节俭,并不是仍然推崇“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做法,而是要从前人的优良传统中牢记艰苦奋斗的精神,从而加倍珍惜今天的幸福。“浪费犹如河决口,节约好比燕衔泥。”只有时时不忘“节俭”,我们的国家才能日益兴旺发达,人民的生活才能继续越来越富裕。

第五篇:产假期间社保还需要交吗?怎么交?

产假期间社保还需要交吗?怎么交?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八条规定,符合条件女职工生育至少可以享受98天产假,同时产假期间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虽然享受产假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但还有女性职员担心产假期间的社保,不知道产假期间社保怎么交? 产假期间社保怎么交?

【答】: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产假期间劳动者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员缴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

休产假期间有工资吗?还有产假期间社会保险怎么缴?是由单位全部承当吗?

【答】:一般女性职员休产假期间是有产假工资或生育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由各省市自行制定。同时产假期间社保费用按照在职期间缴费标准缴纳即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怀孕休产假期间公司是否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职工个人部分怎么交?

【答】:怀孕休产假期间公司应当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职工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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