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云南省因公出国手续办理流程(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因公出国手续办理流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篇:云南省因公出国手续办理流程(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因公出国手续办理流程(企业)

免签

 将出国人员信息提供给邀请单位(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收、职务),由邀请单位向我公司发出邀请函。

 收到邀请函后,将邀请函翻译为中文。

 准备材料,(1)云南省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申请护照卡片、护 照通行证核查表、行程(中、英)

(2)出国人员照片4张(大一寸白底,特殊情况除外);身份证

复印件1份

 打印材料:邀请函5份(中英);云南省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打印5份;申请护照卡片2份;护照通行证核查表2份;行程2份(中英)

 要一个文号,填写于云南省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中第2页

 5份中、英文邀请函,5份云南省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在云南省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中第2页处盖章

 准备政审材料:政审分为备案表和审查批件,并且根据出国人员级别不同,情况也不同

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级别人员出国,需要向集团公司国际合作部要文号填写在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第四页主管部门意见处,并找集团领导(田总)签字,同时在邀请函上签字,在国际合作部备案。带上邀请函和 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到组织部,由组织部出具因公出国人员备案表。

2、副处级以下干部,只需带上邀请函和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到组织部,由组织部出具审查批件。如之前没有因公出国情况的,还需填写云南省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

3、如是厅级及以上干部,则需要将材料交到集团公司组织部并由组织部到省委组织部出具备案表。

 将填好的护照申请卡片贴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照片,并附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名字。

 带上准备好的所有材料,递交云南省外事办公室接件处

 所有材料递交后云南省外事办公室会给一张回执单,一般在5-7个工作日后可查件或取件。具体会电话通知

 取件时,先到收费处交款,完了要仔细核对护照信息、出入境证明、任务批件上的信息是否正确。

 核对完成,在云南省外事办公室的资料袋背面写上领件的数量,并签字。以及填写一张责任承诺书,在填写第3项和第4项归还护照日期时,可将回国后归还护照日期多延后10多天。

 出国人员回国后,带上护照、押金单以及责任承诺书到云南省省外事办公室,填写 退换护照、通行证卡片,每本护照填一张,并夹在护照中。一起递交

 在外事办理过程中还有其他情况,该PPT中的是免签的办理流程。免签中还有一种情况是一年多次往返的。总之,在办理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种不同情况,具体要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处理。但最重要的就是各项信息要核对正确。

第二篇:参考资料:办理因公出国手续

办理因公出国手续

审批手续:

一、须提供的基本要件:派遣部门出国(境)正式申请报告、邀请信、身份证复印件。

1、申请报告:应由单位编号,使用正式稿头纸打印、具标题、收文单位、签发人姓名;内容要体现邀请方及出访人员的单位,应包含姓名、出访目的、出访时间、在每个国家的停留天数、费用来源等5个要素。

2、邀请信:按各使、领馆要求提供(参照申办签证部分的内容),并附中译文。

3、身份证:须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二、附加件:

1、双跨团组须提供有任务审批权单位发出的征求意见函、行程安排、内部组团报告、团组人员名单及收费明细表等。

2、企业申办多次赴港澳通行证签注,应提供当地国税或地税部门的审核证明(审核表由市外侨办提供)。

申办护照、通行证:

一、申办护照

1、初次出国人员,申办护照时须提供有效的任务批件及政审批件(正处级以上人员免提供政审批件,但须提供《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表格由市外侨办提供,可复印)。

2、再次出国人员在上次政审批件有效期六个月以上,可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该表需由处级单位盖章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盖章。

3、填写《出访人员简况表》和护照卡片。简况表上的对外身份一栏一般是指职务或职称(不包括党内职务)。启程日期及路线均指拟定的日期及路线。

4、交小二寸正面免冠、无蓄须软光面近照两张(赴印尼、瑞典者必须提供彩照)。

5、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6、副处以上出国人员应提供因私持照证明。

二、颁发护照规定

1、各级党政机关现任副处级以上人员申办公务护照,其他人员申办因公普通护照。

2、本省因公出国人员申办护照,在所在地市外办办理出国手续后,统一由省外办办理。

3、中央有关部门从地方借调、地方向中央有关部门借调,或中央各部门之间、地方之间相互借调的跨地区组团的因公出国人员由各单位向所在地发照机关申办护照。

4、除对外职务、身份改变外,再次出国人员一般不另行申办新护照,仍持用原有的有效护照(原护照已过期且不能再延期的除外)。

三、护照的收缴与保管

出国人员须在回国后十五天内将护照交回市外侨办,赴美国团组人员在回国后7天内应将护照交回市外侨办(厅级领导干部护照由市外侨办转交省外办保管),逾期不交或无正当理由不交者,市外侨办报告发照机关有权宣布其护照作废,并在一至三年内停止为其颁发护照,对多次督促仍不收缴护照的单位,市外侨办有权不受理该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申请。通行证收缴保管按此执行。

四、申办《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

申办《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所需的材料与申办护照大体一致。

五、丢失证件需办理的手续

因公出国人员丢失护照,应立即向发照机关报告并说明丢失经过,由出国人员及所在单位做深刻检讨。发照机关应即刻向外交部及公安部边防局报告,以便有关单位向各边防口岸宣布该护照作废。如果因公出国人员在境外丢失护照还应及时向当地警察部门报失,并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及申请相关旅行证。丢失通行证者除向发证机关报告并说明丢失经过,由出国人员及所在单位做深刻检讨和登报申明。

申办签证:

各出访团组在向外办申办签证时只需提供以下材料即可:

(1)、填写签证申请表格所需的中文资料表;(2)、外国的邀请函;(3)、若干张照片;(4)、承担费用证明等。

一、外国邀请函的一般要求:所有邀请信均应是从邀请人所在国本土发出的原件或传真件;可以用英文或邀请人的本国文字。其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邀请方的正式稿纸(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Paper)

2、被邀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及职务;(Who)

3、确切而详细的出访目的;(Why & What)

4、具体的出访时间和停留期限(于X月至X月间前来,停留X天);(When)

5、费用由谁负担;(Payment)

6、邀请方负责人亲笔签名,并正楷打印出其外文姓名和职务

二、特殊要求:

1、赴日本:须提供邀请方出具的“招聘保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若邀请方公司不是股票上市企业,还应提供邀请方的法人登记誊本一式两份;在日停留期限超过15天的或是赴日培训、研修的(不管停留期长短)均应提供“在留资格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该认定书由日方邀请单位向日法务省申办);

2、赴韩国:经公证的邀请函原件;

3、赴印尼:除提供邀请函外,同时还需提供一份致印尼移民局长并抄送印尼驻华大使的确认函(函头格式必需为:T THE DIRECTOR GENERAL OF IMMIGR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IN JAKARTA文尾为: C.C: THE AMBASSADOR OF THE REPUBLIC OF INDONESIA, BEIJING)内容必须包括:被邀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启程日期、访问目的、停留期限、被邀请人在印尼期间的费用担保(邀请人保证承担被邀请人在印尼期间的一切费用);

4、赴泰国:必须提供盖有邀请单位公章的邀请信原件;

5、赴美国:申办签证时,可用邀请函传真件或复印件,但在进入美国时,海关要查验邀请函原件,所以我出访人员须随身携带邀请函原件备查;

6、赴法国:邀请信中须注明邀请方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号,并提供邀请信原件;

7、赴意大利:邀请函中须注明被邀请人在意期间所住的酒店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该酒店出具确认函也可);

8、赴匈牙利:需提供经邀方所在地警察部门确认的邀请函原件;

9、赴俄罗斯:提供俄外交部的确认件原件和邀请函原件;被邀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赴加拿大:邀请函原件,有关即将进行的商务或贸易活动的详细介绍;邀方与中方企业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如有商务实体之间有关贸易活动的证明也需提供;

11、赴芬兰:提供邀请函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须购买优普国际环球援助公司保险一份,保额为人民币22万5千元;

12、赴捷克:须提供经邀请方所在地警察局确认的邀请函原件,并提供往返机票(OK);

13、赴丹麦:邀请方需传真一份确认函给丹麦驻广州总领事馆;

14、南非:邀请函中需注明详细的访问日程安排表;提供邀请单位的董事会的名单;若是在南非的华人公司邀请的,还须提供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5、赴埃及:需提供往返OK机票和卫检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黄皮书);

16、赴印尼和瑞典的团组需提供彩色照片;

17、赴西班牙和马来西亚的团组均需由派出单位出具一份派遣函;

第三篇:办理因公出国护照签证手续

因公护照、通行证、签证申办须知

浙江省外办办理因公出国(境)护照、通行证、签证手续实行专办员制度。申请因公出国(境)的出访人员,接到国(境)外邀请后,须经过有关任务审批及人员审查机关批准同意,统一由单位专办员前来办理。

一、申办因公护照流程、所需材料及要求(申办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参照执行):

(一)申办因公护照、通行证(签注)流程:

前台(受理)→ 科长审核 → 电脑录入 → 制证

↖ 发证 ← 处长审批 ↙

(二)申办因公护照所需材料及要求:

申办因公护照(通行证)应提供任务批件、人员审查批件、前往国(地区)邀请函(电)、护照收缴保管单位介绍信、出国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照片及其他有关材料。

1.出国(境)任务批件原件。如属于跨地区、跨部门组团出国(指省外跨地区、跨部门),须提供出国任务通知书(或出国任务批件)的复印件和出国任务确认件原件。

出国任务批件是发照机关颁发护照和申办签证的主要依据,要保证其真实性、严肃性、准确性、有效性。凡有下列情况者,必须由任务审批机关重新下达出国任务批件或在原任务批件上加批清楚:

◆任务批件过期失效。

◆越权审批的任务批件。

◆变更出访任务性质(含长期改为短期)。

◆变换国外邀请单位。

◆增加或减少出访国家或地区(含增加出访城市),加批时还应注明在外停留时间。

◆增加在外停留时间。

◆调换出访人员或增加出访人员。

◆因减少出访人员而影响团组合理结构。

◆任务批件内容有遗漏或差错(如出访人员拟以实际身份以外的身份对外进行活动,批件中未注明;或仅有对外身份而缺少实际身份;或仅有虚职而缺少主要担任的工作职务)。

◆直系亲属同团出访在批件中未说明。

◆出国任务确认件内容与任务批件或任务通知书的内容不一致。出国任务确认件是确认出国任务批件或出国任务通知书的有关内容,确认件中不能自行增加内容,如改变或增减出访国家、任务、出访人员、在外停留时间、出访人单位等。出访人员因任务需要增减出访国家、在外停留时间等,审批机关可另行下达任务批件。

2.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初次出国人员需提供人员审查批件原件,如系再次出国人员,其原审查批件仍在有效期内的,可提供原审查批件复印件。人员审查批件必须字迹印章清晰,不得涂改。对有疑问的审查件复印件应与原件进行核实。省管或市管干部,在任务批件中注明“已经省委组织部或某市委组织部申核”。外省或宁波、温州人员审查批件可用复印件。

3.前往国(地区)邀请函(电)。邀请函电应有邀请单位函头(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内容应齐全(访问目的、出国人员名单、访问时间、停留时间、费用承担),且应与任务批件有关内容相一致,落款应有邀请人签名或盖单位章。

4.出国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省外办在必要时可查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由出访单位或专办人员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护照收缴保管单位介绍信。按出访人员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外办、省级主管部门、大专院校等护照收缴保管部门开具介绍信。如由护照收缴保管部门专办员前来申办护照,可出示专办员证,不需要介绍信。

6.照片。申办新护照需提供照片二张(不包括申办签证所需照片),持有效老护照者提供照片一张。照片的要求是:

◆小2寸,正面,免冠、半身、近期照片。1寸底片放大,旧照翻拍,数码照片一次成像均不能使用。

◆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齐。留胡子、理怪发、戴墨镜或变色镜、佩戴明显饰物、围围巾的照片均不能使用。

◆素背景、证件照。艺术照、风景照、侧面或半侧面照、人像模糊或背景不清的照片均不能使用。

◆平光(即软光)相纸洗印,布纹纸相片不能使用。

7.其他有关材料。

◆再次出国人员须提供原有护照,已上交省外办者除外。

◆凡需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的出国任务,还需提供中央有关部门的批件(如中国贸促总会批复、文化部批件、国务院外国专家局批件等)。

◆提供有关需要说明的材料(如减少出访人员、申请办理第二本有效护照、持有因私护照和前往国签证,或曾申请前往国签证被拒签等情况说明)。

◆选派从外单位长期借调人员因公出国,需提供借调合同复印件,必要时查验原件;选派招聘的非浙江籍的,以及宁波、温州人员因公出国,需提供经劳动部门鉴证或公证机关公证过的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必要时查验原件。

◆填写《浙江省申请因公出国事项表(护照)》、《浙江省申请因公出国事项表(签证)》、《因公护照个人资料登记卡》或《因公往来港澳事项登记卡》、《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表格样式附后)。

◆已持有有效护照的人员参加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团组,仍必须按规定报批,并持原护照及其他出国材料到发照机关办理出国审核手续。未经发照机关批准,持照人员不得擅自将护照交组团单位办理签证手续。

◆需要预约面谈的赴美团组需填写《公务普通护照预约申请表》。

二、申办因公签证流程、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申办因公签证流程:

前台(受理)→ 科长审核 → 送驻沪(京)办事处

↖ 通知领取签证 ← 送使(领)馆签证 ↙

(二)申办因公签证所需材料及要求: ◆有出国人员本人签名的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应至比本次出访回国日期多六个月)。

◆经省外办负责人签署的《浙江省申请因公出国事项表(签证)》。

◆符合要求的外方邀请函(电)。如出访国家要求提供邀请函(电)原件的,申办签证时必须提供原件。

◆填写完整的并符合出访国家要求的签证申请表(需贴照片的应事先贴好,照片规格应按各国使领馆的要求提供)。

◆申办各国签证时所需的其他签证材料,如出差证明、出访行程、机票订单等(详见各国签证须知)。

三、浙江省外办因公护照收缴与管理要求(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参照执行):

(一)省外办统一负责全省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收缴和管理工作。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外交护照由省外办统一收缴保管,公务护照、省管干部所持的因公护照(包括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由我省各发照机关收缴保管,其他公务普通护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保管、层层负责”的集中管理制度,委托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直各单位、大专院校、市外办、部分县级市外办(以下简称护照收缴保管单位)负责本单位、本地区的护照收缴、保管工作。

(二)护照收缴保管单位应运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监控护照收缴情况,要制定本单位、本地区护照收缴保管的具体办法,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对所收缴的护照应做好登记、造册工作。

(三)护照收缴保管单位于每季度末对本单位、本地区因公护照申办及收缴情况进行自查,筛查结果于当月报省外办。省外办对各护照收缴保管单位的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外交部领事司。

(四)护照收缴保管单位在收缴因公护照时要严格查验出入境记录。收缴因公护照时,应与持公务普通护照者见面,对持公务护照者应抽查见面,核实其归国情况。此项工作由各发照机关和护照收缴保管单位负责。

(五)因公出国人员须在回国7天内交回其所持因公护照。由省外办保管的护照,由各护照收缴保管单位向本人收回后5个工作日内交省外办。对未在规定期限内交回因公护照的,省外办将向省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按规定暂停其所在主管单位的出国申请,责令限期整改并备报外交部领事司。

(六)参加双跨团组人员的因公护照由护照申办单位收缴后按护照保管权限交护照收缴保管单位保管或由原发照机关收缴注销。

(七)领取护照后因故未出境者,自上级决定取消此次出国任务之日起,由所在单位7天内收缴护照,并交护照收缴保管单位保管。

(八)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由原护照收缴保管单位收回并交发照机关注销。

(九)如持照人或护照收缴保管单位在境内不慎遗失护照,应立即向原发照机关报告,原发照机关按规定报外交部领事司注销护照。如护照在境外遗失,持照人应立即向我驻当地使、领馆报告,由驻外使、领馆报原发照机关后补发旅行证回国。

对丢失护照的人员或单位的出国申请,发照机关原则上15天之内不予受理,对未及时报失的人员或单位,情节严重的,发照机关可视情加重处罚。

四、其他:

1、证照申办时间

申办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颁发条件的,发照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因公护照和通行证(签注),特殊情况的,可在当日颁发。颁发因公护照(通行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2、因公护照、通行证(签注)收费情况:

护照:50元/本

通行证:45元/本

签注:短期(一次)20元/本、短期(多次)、工作100元/本

五、特别注意:

以色列与伊朗、伊拉克、科威特、黎巴嫩、沙特、叙利亚、也门、阿联酋、利比亚、阿尔及利亚等国无外交关系,如申请人护照上有以色列签证,上述国家将拒发签证。朝鲜与韩国亦属相似情况。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

第四篇:企业人员如何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

企业人员办理因公出国(境)

一、申报程序

1、凭国外邀请函到区外办(或市外办)领取表格;

2、主管部门签字、盖章(需政府部门);

3、区外办审核,签字、盖章;

4、报送市外办审核待批件;

5、凭批件到组织部政审、安全局进行安全教育;

6、到市外办签字,办理签证手续。

另: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先填《党政机关干部出国审批表》,(需如实填写),报有关领导、部门同意后再到区外办办理手续。

二、因公出国(境)所需材料

1、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因公出国(境)人员申请呈报表》1份。(盖主管部门的行政印章)

2、《申请出国手续综合表》1份(右上角贴照片1张,反面贴身份证复印件)。

3、小二寸正面照片5张(男士不能留胡须,女士不得戴首饰、背景须浅色。另日本须4、5*

4、5规格照片)。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5、单位出具有无因私护照的证明。

6、非本地职工需提供《聘任书》及劳动局盖章的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7、单位便函稿纸加盖公章6张(由市外办代出具中、英文出访费用证明等)。

8、年内再次出访审核表1份。

9、邀请函原件(英文或邀请国官方语言)1份、复印件2份(日本3份)、翻译件2份。

10、组团的团组需提供上报组团部门的组团通知、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日程安排、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

11、单位需提供出访请示件2份。

12、因公赴香港、澳门另需:

(1)申请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1份。

(2)因公往来港澳事项登记卡?1份。

13、按有关规定,审批机关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材料齐全,2个工作日内办结。

鹿城区外经贸局(外事办)

第五篇:办理因公出国手续须知

办理因公出国手续须知

 办理因公出国手续的一般过程分为申办出国任务批件、申办护照(照会)和申办签证三个步骤。

1.① 《山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呈报表》(每个团组一份)

② 《山东省因公随团出访任务呈报表》(本单位以外的团员须提供)

③国外邀请信复印件一份(如是外文,需附中文翻译件)

④日程

⑤ 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注明出生地

⑥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⑦ 党政机关人员出国经费审核表

* 以上材料需要再填写“因公出国管理系统”,并给省外办提供电子版。

2.① 任务批件一份

② 《申请签证事项表》

*③ 新办护照人员:护照卡每人一张(贴照片、反面贴身份证复印件)、护照照片(彩色、白底、40mm*32mm)四张

*④ 有有效因公护照者,需自外办借护照:护照卡每人一张并贴照片

⑤ 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即,政审)一份(此表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

⑥ 国外邀请信复印件一份

⑦ 市地受理证明

⑧ 有关费用

⑨ 保证书

3.① 护照(应距离出国日期至少还有半年有效期,并签名)

② 外办给大使馆的照会

③ 国外邀请材料

④ 签证申请表,及彩色小二寸照片

⑤ 签证费

4.地址:省府前街1号省府综合楼一楼外侧

出国任务审批电话:86124409

办理护照电话:86124410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