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煤矿跟班电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励办法及处罚标准工作
算溪煤矿跟班电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励办法及处罚标准工作
责任状
为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有效预防各类大小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特签订此责任状,保证认真执行。
一、工作目标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本职工作范围要杜绝各类大小安全事故。
(2):对本职工作负全面责任,确保如何处理本职范围内的日常事务。
二、其它工作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本矿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对全矿上下的机电工作全面负责。
(3)、坚持执行煤矿有关机电技术的要领,规范标准及操作规程,坚持停送电制度等有关规定。
(4)、掌握常用工具、仪表的原理和使用方法,以及常用电器材料,绝缘材料的规格、性能及使用方法。爱惜工具和仪表、仪器。
(5)、熟练本单位井上、下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技术特征,工作原理,使用范围,严格执行检修质量标准,井下防爆设备的防爆标准,能独立处理井下电气设备故障。
(6)、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确保机电正常运行。
(7)、制订设备检修制度,对机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解决不了的,应向矿务会或安全生产矿长汇报,由安全生产矿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保证矿井正常运转。
(8)、搞好井上、下安全供电,对井上、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9)、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和保养,正确判断电气设备是否失爆,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及工艺要求,防爆面要定期加油,严禁带电操作。
(10)、加强对井下电器设备的上架和挂牌管理,加强对井下电缆悬挂整齐的管理,加强对瓦斯探头、电话机等设备的管理,发现有不合理安装现象,要立即做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要经常深入井下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备用电源的管理,确保供电正常。
(11)、填报各项记录,观察和总结记录中的异常情况,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12)、做到易损配件和备用设备有计划。
三、责任处罚标准:
(1)、对液压泵不及时加注机油和乳化液而影响生产、设备损坏的罚款50元/次。
(2)、对井下电器设备不加强维修和检修造成电机故障而影响生产的每次罚款20元。
(3)、对井下电器设备不加强管理,安装时不及时上好架或未上好牌的每次罚款20元。
(4)、对井下电器电缆乱丢乱放,电缆吊挂不整齐不及时做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的每次罚款40元。
(5)、对井下水泵不加强维修和检修,而造成影响生产的每次罚款50元。
(6)、记录未及时填写(抽风机、水泵、检查、检修)的,每次罚款10元。
(7)、井下切除或剩余机电设备及时入库,否则罚款50元/次。
(8)、每月10号早班配合机车工加注机车黄油和机油,违者罚款40元/次。
(9)、造成通讯、瓦斯、人员定位监控失效,不及时修复的罚款40元/次。
四、奖罚办法:
我矿2012年全矿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各种特殊行业人员,实行安全风险责任制,决定对本行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元。医药费报销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风险抵押金退还并奖所交的,风险抵押金奖励的100%。如医药费报销超过控制指标,取消年度安全奖的100%,并对所交风险抵押金的50%进行处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并处罚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00%。
责任人:矿长:
2012年1月 1 日
第二篇: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办法
一、总则
在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中,安全生产指标与经济合同挂钩,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贡献大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者给予处罚。
二、奖励办法
工程处安全科对下列方面做出成绩或贡献的给予300—500元的奖励或通报表扬。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内业资料齐全,没有发生恶性事故,轻伤率不超过公司下达指标的。
2、在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或公司、工程处季度检查评比中取得好名次的。
3、防止或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者事故抢救中有功,使人身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的。
4、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革新创造或合理化建议,并在生产或工作中取得明显实效的。
5、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易遭攻击成绩的。
三、处罚办法
工程处安全科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予300—10000元的罚款或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的处罚、构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或轻伤事故率超过指标的。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的。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4、安全检查不达标的。
5、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
6、接到安全机构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整改的。
7、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的。
8、安全内业资料不齐全的。
9、“五同时”措施未落实的。
10、脚手架材料差或搭设不符合要求的。
11、“三宝”款使用或使用不当的。
12、“洞口”、“临边”无防护不严的。
13、生产与生活用电线路的架设,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产品,未使用漏电保护标准开关箱的或未推行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14、井架、龙门架和施工电梯的搭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15、搭吊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安装,拆除和使用的。
16、施工机具的安装与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
17、使用伪劣防护用品的。
18、新工人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无证上岗或么招乱雇的。
19、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并持证上岗的。
20、外来施工队未经工程安全机构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的。
四、附则
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或因违章酿成他人伤亡的个人,取消参加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
2、当事人或单位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逾期不申请复议而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3、经济处罚款项的管理会计处理:被罚部门或个人接到《安全罚款通知书》后十天内将罚款的金额上缴工程处财务部门。属于内部核算单位的罚款,由该部门列入“管理费用一内部责任制罚款”借方核算,财务部门列“贷”方核算,属于个人罚款,《安全罚款通知书》应载明“个人罚款,不得报销”字样,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给予报销,对安全罚款的收入,财务部门应专户核算,作为工程处内部安全生产奖金专用款。
4、安全奖金由安全科报销,工程处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实施。
5、各工地可根据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工程处安全科备案。
第三篇: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明安全责任、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目的。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责
1、公司所属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负责制。
2、公司生产部与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公司对安全奖惩制度的执行落实。
3、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要求,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各部门的负责人及其员工。
三、安全奖励与处罚
1、安全资金的来源:
(1)公司给予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奖励资金。
(2)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按工资总额的1/100提取。(3)公司内部各类安全罚款。
2、奖励项目和标准
安全奖励的主要项目有:年终安全责任兑现、各类安全活动奖励、月奖等三个方面,具体内容为:(1)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兑现奖:公司与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
(2)各类活动奖励:按上级部门要求和安排,结合公司开展活动的实际效果,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考核奖励,按次发放。
(3)月度安全奖励:月度安全奖励由公司安全环保部与生产部逐月考核,按月(或季)度发放。
3、奖励范围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4)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处罚
6.4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6.5公司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财务部建帐,公司安委会直接控制使用。6.6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风险”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公司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6.7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6.8
安全生产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6.9
对发生人身、机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给予单位(部门)领导和兼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四、考核
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由安全环保部在每个末根据历次安全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公司安委会批准,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四篇: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明安全责任、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目的。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责
1、公司所属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负责制。
2、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全公司对安全奖惩制度的执行落实。
3、公司各部门、车间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要求,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各部门的负责人及其职工。
三、安全奖励与处罚
1、安全资金的来源:
(1)公司给予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奖励资金。
(2)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按工资总额的1/100提取。(3)公司内部各类安全罚款。
2、奖励项目和标准
安全奖励的主要项目有:年终安全责任兑现、各类安全活动奖励、月奖等三个方面,具体内容为:
(1)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兑现奖:公司与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2)各类活动奖励:按上级部门要求和安排,结合公司开展活动的实际效果,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考核奖励,按次发放。公司安全主要责任者为***元/次。
(3)月度安全奖励:月度安全奖励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逐月考核,按季度发放。公司主要责任者为***元/月。
3、奖励范围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4)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处罚
6.4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6.5 公司及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建帐,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控制使用。6.6 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
6.7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6.8 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6.9 对发生人身、机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给予单位(部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四、考核
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由安全保卫办公室在每个末根据历次安全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公司经理部批准,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五篇: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山东东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单项奖励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的方针政策,坚持“预防为主”、“环境保护优先”“损害担责”全员参与的原则,强化安全、环保管理,严明安全、环保责任、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目的。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员工的劳动安全与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安全环保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环保工作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责
1、公司所属部门实行安全环保第一负责人负责制。
2、公司安环部负责全公司对安全奖惩制度的执行落实。
3、公司各部门、车间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环保考核细则》等规定,自觉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各部门的负责人及其职工。
三、安环奖励及管理内容
1、安全环保专项奖励资金的来源:
公司给予的安全、环保方面的专项奖励资金。
2、奖励项目和标准 安全环保专项奖励的主要项目有:各类安全、环保活动奖励、月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专项奖、安全环保个人突出贡献奖等三个方面,具体内容为:
(1)各类活动奖励:按上级部门要求和安排,结合公司开展活动的实际效果,由公司安环部向公司推荐,公司及安环部参与考核,符合奖励标准的给予奖励,安全环保活动单次奖励为300-500元。(2)月度安全环保奖励:月度安全环保奖励由公司安环部逐月检查记录进行推荐,经公司考核后按月发放,车间、部分月度安全环保奖金为400-600元,车间负责人单独奖励100元、安环员50元。(3)安全环保个人突出贡献奖:分为半年奖励和奖励,该奖励原则上在各车间、部门责任人及安环员中产生,奖金为200-300元。
3、奖励管理内容
(1)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网络,明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环保工作。
(2)建立健全部门各级员工安全环保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环保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3)明确日常安全环保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环保情况,强调安全环保工作重要性,提出安全环保措施,并作好记录。车间、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车间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主管(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环保检查。发现安全环保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5)安全、环保工作要效果好,各类安全环保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积极治理好车间、部门的“三废”处理工作,具体事情要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环保事故为零。
(6)在安全环保技术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7)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8)月度车间部门安全环保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及安全环保日常巡检不到位的和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及人身伤害事故的不予对其车间各项安全环保考核推荐与奖励。如连续出现各类安全事故,将取消半及安全环保考核奖励。
四、专项奖励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史清生
副组长:刘庆卫、倪士泉
成员:尹正彦、彭玉民、王国普、曹中祥、刘永生、井春喜、张丽丽、王同纪、高华伟
五、附则
1、本奖励办法解释权归安环部
2、本奖励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