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梯井口安全防护的有关技术要求
电梯井口安全防护的有关技术要求
1、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强制性标准要求设置电梯井口防护措施。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其高度在1.5m至1.8m范围内。
2、电梯井口内必须在正负零层楼面设置首道安全网,上部每隔两层并最多每隔10m设一道安全平网,安全网的质量必须符合GB5725—1997《安全网》标准中安全平网的要求,进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对楼层和屋面短边尺寸大于1.5米的孔洞,孔洞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底部应加设安全平网。
3、在电梯井口处要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呀我醒目、明显,夜间应设置红灯示警。
4、电梯井口的防护栏杆和门栅应以黄黑相间的条纹标示,并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标准进行制作。
5、电梯井口防护设施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的,需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认可,并做好拆除或变动后的安全应对措施,同时
要告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安全设施恢复后必须经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有关现场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应将电梯井口等危险场所和部位具体情况,如实告知全体作业人员,使现场作业人员了解电梯井口的危害性、危险性,熟悉掌握电梯井口坠落防范措施,避免因不熟悉作业环境,误入电梯井口造成坠落事故的发生。
第二篇:电梯井口安全防护通知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合建质安[2008]84号
关于进一步对电梯井口安全防护工作 加强管理的通知
在肥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大建设”快速推进和城市建设迅猛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体量越来越大,结构也越来越复杂,电梯井口高处坠落风险陡然增加,由于电梯井口防护措施不落实,导致电梯井口高处坠落事故在我市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电梯井口防护安全管理,规范电梯井口安全防护行为,预防高坠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等法规、标准和技术要求,结合我市施工现场的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施工企业及其项目部要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电梯井口等危险场所的专项治理,狠抓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各企业要经常对电梯
井口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当项目进入电梯安装和装饰施工阶段时,总承包单位要与电梯安装等分包单位签订书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分包单位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交叉施工中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杜绝因多单位交叉施工职责不明、管理混乱而引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技术方案时,要加强对电梯井口安全防范措施的审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方案认真加以落实;对电梯井口防护措施不到位,或不按标准设臵,或无防护措施的违章行为,要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措施,协调多家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每个时段、每个部位、每个单位电梯井口安全防护责任,特别要加强电梯安装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要承担起由其直接分包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四、电梯井口安全防护的有关技术要求。
1、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强制性标准要求设臵电梯井口防护措施。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其高度在1.5m至1.8m范围内。
2、电梯井口内必须在正负零层楼面设臵首道安全网,上部每隔两层并最多每隔10m设一道安全平网,安全网的质量必须符合GB5725-1997《安全网》标准中安全平网的要求,进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对楼层和屋面短边尺寸大于1.5米的孔洞,孔洞周边应设臵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底部应加设安全平网。
3、在电梯井口处要设臵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要醒目、明显,夜间应设臵红灯示警。
4、电梯井口的防护栏杆和门栅应以黄黑相间的条纹标示,并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标准进行制作。
5、电梯井口防护设施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的,需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认可,并做好拆除或变动后的安全应对措施,同时要告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安全设施恢复后必须经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有关现场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应将电梯井口等危险场所和部位具体情况,如实告知全体作业人员,使现场作业人员了解电梯井口的危害性、危险性,熟悉掌握电梯井口坠落防范措施,避免因不熟悉作业环境,误入电梯井口造成坠落事故的发生。
五、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重点加强
对电梯井口防护设臵、在建工程住人、电梯安装过程中交叉作业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必要时要暂停施工,责令其立即整改,从而确保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六、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层次、分阶段地开展电梯井口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臵电梯井口防护的施工企业、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和监理单位要进行严肃查处,对因电梯井口防护设施不到位、管理薄弱而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格问责,同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OO八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电梯井△安全防护 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市安委会
抄送:市安监局、重点局,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建发)局,市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督机构,委有关 处室和单位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2008年9月2日印发共印300份
第三篇:电梯井口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移交报告
电梯井口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移交
报告
致 开阳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开阳辰龙花园A4栋主体工程已完工,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特点和考虑建设单位的电梯安装工程已进场开始施工,形成交叉作业,给安全施工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严重影响了我项目部对现场的安全管理,经我公司及项目部研究决定,现将开阳辰龙花园A4栋两个单元共计72个电梯井口的安全防护、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移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全权负责电梯安装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
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阳辰龙花园项目部
2013年8月9日
第四篇:关于进一步对电梯井口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管理的通知
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司技文[2008]13号签发人:孙克
转发合建质安[2008]84号“关于进一步对电梯井口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管
理的通知”
公司在肥各房建项目监理部:
针对目前建筑行业电梯井口高坠事故屡屡发生,为有效遏制、预防此类高坠事故的发生,合肥市建设委员会2008年9月1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对电梯井口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2008]84号文),要求进一步加强电梯井口防护安全管理,规范电梯井口安全防护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措施。对此,我公司要求各项目监理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加强专项方案的审查及过程中的检查和落实,严格按照文件中第四条“电梯井口安全防护的有关技术要求”立即进行隐患排查。
附件:合建质安[2008]84号——关于进一步对电梯井口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管理的通知
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质量安全部
二○○八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转发加强电梯井口安全防护通知
——————————————————————————————————抄报(送):王章虎总经理、孙克副总经理、李茂良副总经理、鹿中山副总经理、郭兆清副总经理、房建监理部、资料室。
——————————————————————————————————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2008年09月09日印发——————————————————————————————————
(网上发文:.cn-新闻中心-文件通知栏)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合建质安[2008]84号
关于进一步对电梯井口安全防护工作 加强管理的通知
在肥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大建设”快速推进和城市建设迅猛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体量越来越大,结构也越来越复杂,电梯井口高处坠落风险陡然增加,由于电梯井口防护措施不落实,导致电梯井口高处坠落事故在我市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电梯井口防护安全管理,规范电梯井口安全防护行为,预防高坠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等法规、标准和技术要求,结合我市施工现场的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施工企业及其项目部要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电梯井口等危险场所的专项治
理,狠抓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各企业要经常对电梯井口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当项目进入电梯安装和装饰施工阶段时,总承包单位要与电梯安装等分包单位签订书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分包单位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交叉施工中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杜绝因多单位交叉施工职责不明、管理混乱而引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技术方案时,要加强对电梯井口安全防范措施的审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方案认真加以落实;对电梯井口防护措施不到位,或不按标准设臵,或无防护措施的违章行为,要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措施,协调多家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每个时段、每个部位、每个单位电梯井口安全防护责任,特别要加强电梯安装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要承担起由其直接分包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四、电梯井口安全防护的有关技术要求。
1、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强制性标准要求设臵电梯井口防护措施。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其高度在1.5m至1.8m范围内。
2、电梯井口内必须在正负零层楼面设臵首道安全网,上部每隔两层并最多每隔10m设一道安全平网,安全网的质量必须符合GB5725-1997《安全网》标准中安全平网的要求,进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对楼层和屋面短边尺寸大于1.5米的孔洞,孔洞周边应设臵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底部应加设安全平网。
3、在电梯井口处要设臵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要醒目、明显,夜间应设臵红灯示警。
4、电梯井口的防护栏杆和门栅应以黄黑相间的条纹标示,并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标准进行制作。
5、电梯井口防护设施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的,需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认可,并做好拆除或变动后的安全应对措施,同时要告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安全设施恢复后必须经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有关现场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应将电梯井口等危险场所和部位具体情况,如实告知全体作业人员,使现场作业人员了解电梯井口的危害性、危险性,熟悉掌握电梯井口坠落防范措施,避免因不熟悉作业环境,误入电梯井口造成坠落事故的发生。
五、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重点加强对电梯井口防护设臵、在建工程住人、电梯安装过程中交叉作业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必要时要暂停施工,责令其立即整改,从而确保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六、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层次、分阶段地开展电梯井口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臵电梯井口防护的施工企业、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和监理单位要进行严肃查处,对因电梯井口防护设施不到位、管理薄弱而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格问责,同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OO八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电梯井△安全防护 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市安委会
抄送:市安监局、重点局,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建发)局,市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督机构,委有关 处室和单位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2008年9月2日印发共印300份
第五篇:关于电梯土建技术要求
关于电梯和楼梯的设计规范
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一、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 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儿至人行通道(注: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二、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注:1.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可不设电梯;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并具有消防通道时,其 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当住宅电梯非每层设站时,不设站的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箱的深度,且不得小于1.50m。
电梯土建技术要求
1.电梯的工作环境要求
1.1机房的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1.2机房相对湿度不大于85%(在25℃时)
1.3介质中无爆炸危险,无足以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及导电尘埃。
1.4供电电压波动在±7%范围内,电源频率变化不大于1%。2.机房
2.1机房地板除注明的集中荷载外,应能承受不小于6865Pa的均布荷载(杂物梯可承受4000Pa)。
2.2机房顶部应设起吊钢梁或吊钩,其位置宜与电梯井纵横轴的交点对中,吊钩承受的荷载对于额定载重量3000Kg以下的电梯不应少于2000Kg,对于载重量大于3000Kg的电梯应不少于5000Kg。
2.3设置引机承重梁和有关予埋铁件,必须埋入承重墙内或直接传力至承重墙的支墩上承重梁的支持长度应超过墙中心20㎜且不应小于75㎜,承重梁支点所能承受力必须满足电梯厂家的要求。
2.4机房地面应平整.坚固.防滑和不起尘。机房地面允许有两个不同高度,但当高差≥0.5m时应设护栏并做钢梯或台阶。同时机房水平净空深度相应加大500,做法见具体工程设计。2.5机房门宽度应≥1200㎜,高度应≥2000㎜,通往机房的走道和楼梯宽度也应≥1200㎜,坡度应不大于45度,并有充分的照明,楼梯应能承受电梯主机的重量。
2.6机房应有采光窗和充分的照明,地板面的照度≥200Lx。2.7机房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并能保持干燥,机房应与水箱和烟道隔离。机房顶部应有良好的保温何防水。2.8当建筑物的功能和布局有要求时可以在机房的墙壁.地面和顶棚做吸音处理,以吸收电梯运行所产生的噪音,由具体工程设计。
2.9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应设有一个电源开关。机房内照明电源应与动力电源分设。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插座是2P+PE型250V。当多台电梯共用机房时,每台引机应有一个单独的电源开关。
2.10应设置电梯设备专用的且与建筑物保护接地体直接连接的,送至机房的地线。改设置的对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地线用黄绿色标志。3.井道
3.1电梯井道的井壁.底板和顶板应使用具有足够强度非燃烧体建造,且这些材料不起灰尘。井道四壁及顶板应可视为整 个建筑承重结构的一部分,砌体厚度不应小于240㎜,钢筋混凝土墙厚不应小于200㎜,当有防火隔离要求时,上述材料还应满足不低于2h的耐火极限的要求。
3.2电梯井道应由无孔的墙.底板.顶板完全封闭起来,除层门开口.井道通风口.排烟口.安装门.检修门和检修人孔外不得有其它与电梯无关的开口。
3.3层门尺寸指装修后的尺寸,土建层门的洞口尺寸应不大于层门尺寸,留除装修的余量。
3.4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距离超过11m时其间应设置安全门,以确保相邻地坎间的距离不超过11m,安全门和检修门均应是无孔的,具有和层门一样的机械强度和耐火性能,并均不得向内开启。
3.5电梯楼层高度不得小于2.8m,当楼层高度小于2.8m时,牛腿结构需作修改。
3.6井道顶部设通风口,其面积不得小于井道水平断面面积的1%,通风口可直接通向室外也可经机房通向室外。3.7电梯井道为电梯专用井道,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风道.水管和电缆等其他管线,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井道也不得用于其他房间的通风。井道内必需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
3.8规定的电梯井道应是垂直的,井道尺寸只允许正偏差,其值为:
高度≯30m的井道 0――+25mm 30m<高度≤60m的井道 0――+35mm 60m<高度≤90 m的井道 0――+50mm 3.9井道内如有安装导轨支架和层门等部件的予埋件其位置允许垂直偏差为±20 mm。
3.10钢筋混凝土井壁采用膨胀螺栓安装导轨支架等部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1)混凝土墙坚固结实,耐压强度>24MPa。(2)混凝土墙的厚度应在120 mm以上
(3)所采用的膨胀螺栓应满足电梯厂家的规定。3.11砖砌井道内壁不可直接砌入预埋件和直接固定膨胀螺栓,必须先做混凝土圈梁或砌块来固定埋件或做膨胀螺栓,预埋件应承受足够的弯矩。
3.12井道内应设永久性照明,在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 m内各装一盏灯,中间每隔7 m设一盏灯,以保证维修期间,门全关时有适当照度。照度以50Lx为宜。
3.13同一井道装有多台电梯时,在井道下部不同的电梯运动部件之间应设置护栅,高度为从桥厢或对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底坑底面以上2.5 m。4.底坑
4.1井道底坑地面应光滑平整,不渗水,不漏水,底坑不得作为积水坑使用。但允许设置排水装置,防水及排水做法不影响底坑的最小尺寸和使用空间。
4.2底坑内由厂家安装缓冲器,安装缓冲器的混凝土座宜在电梯安装时灌制,每个墩座预留钢筋由土建设计确定。4.3底坑深度超过0.9 m时需设置一个固定爬梯,并不得凸入电梯运行空间,应不影响电梯运行部件的运行。4.4底坑深度超过2.5 m且建筑物的布置允许时,应设带锁的检修门,检修门高度≥1400 m m,宽度≥600 m m,检修门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4.5电梯井道底坑下不宜设置人们能到达的空间,如确有人们能到达的空间存在,底坑地面应最小按6000Pa的均布荷载设计并且将缓冲器安装在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柱墩上或由厂家加设对重安全钳。
4.6底坑内应设电梯停止开关及一个电源插座(2P+PE型250V)。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土建技术要求
1.每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进出口通道宽度必须大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宽度,进出口通道的净深必须大于2.5 m,当通道的宽度大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宽度的2倍时,则通道的净深可缩小到2 m。
2.进出口通道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上空垂直净高应不小于2300 m m。
3.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进出口通道必须设防护栏杆或防护板,其高度≥1300,并能防止儿童钻爬。
4.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进出口通道必须有照明,地面的光照度不低于15Lx。
5.扶手带中心与建筑结构的任何部位或扶梯之间间距不得小于500 m m,否则应在交叉处设置符合标准的警示牌。6.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相互之间的间隙大于200 m m时,应设防坠落安全设施。
7.安装时,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上方的适当位置应预留或现场钻制吊装孔,安装应有足够的场地和运输通道。8.任何建筑结构和防护结构均不得作用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上。
9.若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与建筑基础底板相连时,必须考虑防水。
10.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正上方,不可安装消防喷淋装置。
1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桁架的外装修必须用无孔的防火材料,每平方的装修重量最大为20kg。12.电源供应至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上平台。
13.每台扶梯或人行道的上平台均设置380V和220V二个有锁的带保护的电源开关,并安装在相邻位置上。电压波动应在±5%,380V的电源开关为交流,三相5线50Hz,额定电流和功率参照技术说明;220V的电源开关为交流,单相3线50Hz,额定电流为15A。
14.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且不得安装熔断器,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剪刀梯
剪刀楼梯系由一对方向相反的双跑平行梯组成,或由一对相互重叠而又不连通的单跑直上梯构成,剖面呈交叉的剪刀形,能同时通过较多的人流并节省空间。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
在同一楼梯间设置一对相互重叠又互不相通的两个楼梯,在其楼层之间的梯段,一般为单跑直梯段。剪刀楼梯应为防烟楼梯间。
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如图所示: 方梯:
1903,021848,600171500
剪刀梯:
1350,471200***0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