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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安委办发201018号[共五篇]

聊安委办发201018号[共五篇]



第一篇:聊安委办发201018号

聊安委办发„2010‟18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山东恒洋阿斯泰克防腐设备有限公司“7.24”较大

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恒洋阿斯泰克防腐设备有限公司“7.24”较大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鲁安办明电„2010‟13号)转发给你们,请将本通报及时传达到辖区和监管范围内有关企业,并按照通报要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聊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山东恒洋阿斯泰克防腐设备有限公司

“7.24”较大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

鲁安办明电„2010‟13号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有关部门:

7月24日14时50分左右,位于淄博市周村经济开发区内的山东恒洋阿斯泰克防腐设备有限公司,在对两个直径4米、长4米容器进行内衬橡胶作业,涂抹胶黏剂时发生爆燃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轻伤。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认真查找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将事故通报全省,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强化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其掌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操作规程、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要督促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落实现场通风措施,必须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必须落实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凡是有毒有害气体或可燃气体浓度超过标准的,要

立即停止作业。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使用环节不能掉以轻心,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全面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要加大对这些单位的检查频次,督促企业针对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特性,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7月19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对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产业升级、应急救援、安全监管、安全准入、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加大宣贯力度,细化配套措施,充分认识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要指导和督促所有企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层层落实企业内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第三次集中行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要按照6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第三次集中行动,切实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工程、海上交通、渔业、冶金、机械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要针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

组织“回头看”,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个企业单位的事故隐患,做到不放过每一个企业、每一个车间、每一个重点部位和环节,不留死角和盲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四、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灾难发生。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可能由高温、强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引发事故灾难的地方、部位和隐患,要全面进行检查和分析评估,并落实各项监控责任和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更加有效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极端天气信息和预防措施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在第一时间传达到矿山、化工等重点企业负责人手中,迅速采取各项停产撤人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转发事故情况通知

抄送:侯军副市长,白志坚副市长,蔡同民副市长,任建军局长,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聊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2010年7月28日印

第二篇:灞安委办发〔2011〕16号

西安市灞桥区安委会办公室文件

灞安委办发„2011‟16号

西安市灞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安委会发„2011‟4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按以下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认清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及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按照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区安委会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治

—1— 理年”活动,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各单位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举办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灞政办发„2011‟42号)和《关于印发灞桥区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办发„2011‟43号)要求,切实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坚决防控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三、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情况,于8月22日前以书面方式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余院平,电话:83532764)。

附件: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灞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2— —

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市安委会发„2011‟45号

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

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驻市各有关企业:

7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听取“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情况汇报,针对当前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7月31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

—3— 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刻领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一些行业(领域)事故频发,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市生产经营建设领域仍然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治理整顿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和省考指标的顺利完成,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坚决地予以纠正。

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我市正处在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发展阶段,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生产安全事故易发的特殊阶段。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保障。各区县和开发区、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要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安全发展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内涵,既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科学发 4— —展的重要保证。各区县和开发区、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谋发展、搞建设、抓生产的过程中,必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谋求发展,要始终强调安全这一发展前提和保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和开发区、各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1.以铁路、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大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的力度。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车、自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2.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要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继续推进烟花爆竹和礼花弹生产经

—5— 营企业转包、分包专项治理。冶金行业要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区县和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市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

(二)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搬迁的绝不拖延,该停用的坚决停用;新装备、新工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检验和实验,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一定要落实治理责 6— —任,坚决按期治理完毕。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三、全面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要认真落实安全标准核准制度、危险性作业许可制度、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要完善督查督办和激励机制,确保现有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针对排查出的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各类企业要根据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的变化,及时制定或修改完善相应的产业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各区县、开发区要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及时在现场

—7— 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着力抓好区县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行业指导,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使目标责任考核更加科学、更加合理。建立完善各级安委会对本级成员单位和下一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考评机制,引导各单位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过程。认真落实较大事故挂牌督办、非法违法事故跟踪督办和通报等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严谨、依法、实事求是地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着力加快进度,调查和处理情况要做到公开、透明,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

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管能力建设

(一)以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契机,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总体保障能力。各区县和开发区、各行业、各行业和各单位要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8— —本行业发展的总体布局,抓紧规划建立完善企业安全保障、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安全科技支撑、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应急救援、宣教培训等“六大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监管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技术装备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等“六个能力”。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针对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总体保障能力,加快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二)推进科技进步、安全达标,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围绕安全生产科技需求加大研发力度。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强力推行新型实用科技产品,促进安全设施装备更新改造,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生产水平。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支撑项目成果的转化,确保国发„2010‟23号文件明确的各项安全技术装备安装应用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科学规范生产经营全过程,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防、管理、监控能力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着力提升基层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各区县和开发区要制定并实施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按照己颁布的标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保障、实训考核和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结合乡镇机构改革,以推广乡镇街道建立

—9— 安监站(所)、实行委托执法的典型经验为突破口,继续支持鼓励开展乡镇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探索和创新,形成以乡镇(街道)为主体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

(四)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要加快2个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建设并以此为引领,大力推动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技术装备建设,提高救援能力。各区县和开发区、各部门、各行业要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快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六、依法加强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

(一)以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各区县和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层层落实执法监管责任,特别是县、乡两级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跟踪监管,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并依法依规加大惩治力度,严防死灰复燃。要以提高执法效率效果为目标,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搞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和衔接,促进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要加强制度建设,把“打非”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和工作要求等,上升为制度规范,把“打非”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轨道,推动“打非”专项行动扎实、持久、有 10— —效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体制。要进一步明确、理顺和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要规范设置各级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机构,按照不同地区、经济规模总量和人口数量配备安全监管人员;要以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为重点,建立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要加快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切实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为依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监督提供必要的组织体制保障。

(三)大力推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创新。要认真分析和把握安全生产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诸如“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网格化”属地监管、建立“安全生产现场执法审计表”和以细化分工、规范程序、监管闭合为主要特征的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等,推动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全面和有效落实,确保执法到位。探索建立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安全性、可靠性安全检测检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四)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水平。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注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社会发布准确真实的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媒体和

—11— 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事故瞒报谎报行为及行政不作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及时查明情况、认真加以处理。

七、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要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观念。领导干部尤其要全面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要努力建设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要积极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要注重发挥媒体的引导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的各类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抓好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强化对各级政府及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班前培训,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不得搞速成班。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进一步落实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安全专业人才。

12— —

八、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和开发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综合预防措施。要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统筹安全和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部署、推进、考核、奖惩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警钟长鸣,从零开始,常抓不懈,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激励约束机制,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各种手段,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动员全社会力量,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注重把事故后责任追究与事故前防范有机结合起来,把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扑下身子、求真务实,坚决打赢安全生产这场攻坚战,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进一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各区县和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迅速将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全面安排部署。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各区县安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请于8月25日前,将学习贯彻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情况,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13— 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国务院

常务会议

学习

通知

西安市灞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9日印发

14— —

第三篇:德安办发[2011] 号

德安办发„2011‟ 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鲁安办发〔2011〕4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

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盛丰陶瓷有限公司“8〃23”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鲁安办发„2011‟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深刻汲取外地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消防安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力度,深入细致地开展消防安

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严格预防,强化监管,严查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

二○一一年九月 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盛丰陶瓷有限公司 “8·23”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盛丰陶瓷有限公司“8〃23”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通知》(鲁安发„2011‟15号)要求,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鲁安办发„2011‟40号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盛丰陶瓷有限公司

“8·23”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1年8月23日6时18分左右,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的盛丰陶瓷有限公司新厂综合大楼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1人重伤,火灾过火面积3250平方米。

盛丰陶瓷有限公司为私营企业,主要产品为陶瓷抛光砖,注册资本800万元,分为新、旧两个厂区,共有员工551人,2010年销售收入7979万元。起火建筑为该公司新厂综合大楼,于2002年建造,2003年投入使用,为4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其中一层为展厅,二层为办公室,三层为员工娱乐室和会议室,四层分隔成25间宿舍供管理人员居住。该建筑东部和中部各设臵一部敞开式楼梯,有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臵有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火灾发生 — 4 —

时,起火建筑内共有18人。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初步分析,该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起火建筑无相关规划、建设手续,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人员住宿与办公区域未实行防火分隔,未设臵封闭式楼梯间,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二是当地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漏洞。三是企业未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导致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有效扑救初起火灾,缺乏逃生自救能力,有3名被困人员因逃生不当造成了人员伤亡扩大。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火灾事故的查处实施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今年以来,全国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截至7月底,全国共发生火灾92169起、死亡820人,同比增加11143起、56人,分别上升13.8%和7.3%;特别是重大火灾事故出现大幅反弹,共发生5起、死亡57人,同比增加4起、45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安委明电„2011‟8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36号)精神,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集中力量分析查找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提高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消防安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力度,深入细致地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等要求,迅速组织相关部门,重点针对无相关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以及开业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严重的消防安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坚决按照“四个一律”予以严厉查处,并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 — 6 —

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重超员、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防控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8部门印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各项要求,着力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消防安全基础相对薄弱的小单位、小场所以及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演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普及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认真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严肃问责。各有关地区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并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按期结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跟踪督促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认真总结吸取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主题词:安全生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通知

消防

抄送: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德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 日印发

第四篇:温委办发〔2010〕33号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委办发„2010‟33号

(通知)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三届“活力和谐企业”

暨首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活力和谐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成果,推动企业健康平稳较快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活力和谐企业”暨首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参加“活力和谐企业”评选的为我市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的为我市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所有企业。集团企业的数据填报均以

本市范围内的为准。

第三届“活力和谐企业”暨首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于4月底前结束,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活力和谐企业”25家、“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30家(涵盖生产型、商贸服务型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80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占80%)。已经荣膺市第一、第二批“活力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参加本届复核,仅需提交相关材料报市评选机构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保留荣誉称号(不占用第三届“活力和谐企业”评选名额)。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评选工作要本着科学、务实、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铺开的办法,做到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先行在各自管理区域和范围内开展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按照市里分配推荐名额,向市评选机构推荐候选企业。“活力和谐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一并进行、同步实施。其中申报参选“活力和谐企业”的,须同时申报参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温州市“活力和谐企业”评价细则‣(附1)中涉及“劳动关系和谐”部分的考评分值,参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结果,进行折算确认。有关评选活动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程序如下:

(一)按照归口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单位管理为辅)的原则,有关企业向所在县(市、区)或主管部门的评选推荐

机构提出参选申请。根据统一申报安排和要求,参选企业填写相关表格(见附5、6),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严格对照评选活动的标准和要求,认真进行审核遴选,并按照事先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上报对象。

(三)市评选机构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参选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所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四)市评选机构对所报材料进行分类,送交有关专业部门进行核对、校验、确认。

(五)市评选机构组织各方面专家(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就评审情况提出意见。

(六)在企业申报(县级推荐)、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由市评选机构确定初步入选的企业名单,提交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评定。

(七)由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方意见,选定最终入围企业,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八)将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入选企业名单公示7天。

三、奖励待遇

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来的第三批“活力和谐企业”、“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经复核保留荣誉称号的第一批、第二批“活力和谐企业”和第一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行表彰。其中首获或保留“活力和谐企业”荣

誉称号的,享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扶持“活力和谐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温委办发„2007‟251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优惠待遇期为一年,从命名之日算起。在享受期限内,企业若出现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见附1、3),即时取消相关待遇。

四、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活力和谐企业”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评选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对所属企业的申报材料要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进行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推荐名单要在当地媒体上进行公示;推荐材料要于3月25日前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上报,其中“活力和谐企业”评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材料报市总工会。

附:

1、温州市第三届“活力和谐企业”评价细则

2、温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3、温州市“活力和谐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一

票否决情况反馈表

4、温州市第三届“活力和谐企业”和首届“劳动关系和

谐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

5、温州市第三届“活力和谐企业”评选申报(推荐)登

记表

6、温州市首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9日

主题词:评选活动通知

(共印50份)

第五篇:锡委办发〔2009〕73号

锡委办发〔2009〕73号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进节约型机关

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市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 共 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 年 5 月 20 日

关于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

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按照锡委办发„2009‟36号和锡政办发„2009‟106号文件要求,就推进全市节约型机关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全市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贯彻国家《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契机,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更新技术、考核监督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弘扬“崇尚节约,合理消耗,节能减排做表率”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在构建节约型社会中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工作目标

(一)“崇尚节约,合理消耗,节能减排做表率”的良好风 尚得到进一步弘扬,节能节约成为公共机构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制定无锡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

(三)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设定管理岗位。

(四)2009年公共机构办公经费保持零增长,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在2008年基础上,实现节电、节油、节水5%。

(五)以2005年为基数,到2010年实现节电20%、节油、节水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

(六)创建一批节约型机关先进单位。

三、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一)节约用电

1、合理设臵空调温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臵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臵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把“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每个办公室。各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2、节约照明用电。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 少开灯或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3、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办公区域用电设备,对电器设备实行定时开关制度;新建办公楼的照明系统要安装分路式开关,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要加装自动控制开关;有效调节电梯运行,鼓励机关工作人员低楼层往返时不乘电梯;机关办公用电实行计量管理、计量考核。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二)节约用水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对机关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食堂用水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新建和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中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在用水区域应设臵节约用水标识;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

(三)节约办公耗材

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

2、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即行关闭 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四)加强公务用车的节能管理

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车辆节油规定,推广使用低能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淘汰油耗高、排放超标的车辆。对公务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严格执行公务车“一车一卡”的定点加油制度。制定节能驾驶规范,推行单车油耗核算和公示制度。

四、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建设节约型机关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阔、政策要求严密、影响意义深远。一定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要紧紧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总体目标,针对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一)严格控制机关办公场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精神,坚决防止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的不良风气和浪费行为。严格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凡新建、扩建、迁建、购臵、装修改造机关办公楼,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审批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 建设和装修标准。新建、改扩建机关办公楼应打破系统、部门界限,实行集中建设。积极盘活机关办公楼存量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加强余缺调剂。坚决控制机关办公楼工程造价标准,规范建设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

(二)抓好机关办公用房节能。新建、改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设备)和新型墙体材料,采用节能型、环保型电器和设备,建设节能、节水、节材和利用新能源的低能耗绿色建筑,凡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既有办公用房要优化运行管理,推广节能照明,加强中央空调和用电等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测试、诊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有计划地实施节能改造,提高建筑物能源利用效率。

(三)切实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公务接待坚持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避免重形式、比规格、讲排场等铺张浪费现象。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06‟33号)精神,建立和完善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应酬和迎来送往活动,合理制定公务接待标准,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规模接待,实行招投标方式确定政府定点接待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杜绝公务接待中的浪费现象。规范职务消费行为,进一步扩大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到基层调研和指导工作做到轻车简从。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四)尽量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和规范各类会议文件及庆典表彰活动的意见》,大力精简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尽量不开,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和会议相关,坚决避免陪会现象。要核减文件,相关事项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后发一个文件。减小文件发放范围,原则是涉及谁的工作就发给谁。进一步推行网上办公,坚决把纸质文件数量压下来,能不印的坚决不印,能少印的坚决不多印。

(五)进一步完善政府节能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操作规程,科学设臵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集中采购效率,从源头上避免浪费。在购买或更新设备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在多方比较各种产品价格、性能的基础上,优先采用绿色、环保、节能(节水)产品。加强对各种耗能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和计量管理,定期进行能耗检测评估,对高能耗的设施、设备及时提出有效控制措施。强化对供应商、评标专家和采购人员的管理,加强采购信息系统建设,改进政府采购方式,逐步推行网上采购。

(六)积极完善政府存量资产管理。加快建立分级授权的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权责一致的原则,由政府授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对各部门的行政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大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外包,加快服务社会化。

(七)认真落实每周停开一天车的要求。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同志),如无特殊工作任务,应坚持每周至少一天乘公共交通或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避用公车。

五、2009年主要活动安排

(一)加强宣传,在全市机关大力弘扬“崇尚节约,合理消耗,节能减排做表率”的良好风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我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

(三)进一步完善片区工作制度。适时召开片长工作会议,分析创建形势,部署工作任务,进行检查评比,相互交流经验,充分发挥片区的组织推动作用。

(四)6月中旬开展节能宣传周和“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五)组织一次创建节约型机关征文比赛活动。结合征文比赛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继续编印创建工作《简报》,并编印一期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册印发至各单位。

(七)组织《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数字化智能化节能管理工作培训,请法制办领导等权威专家授课。

(八)组织实施市民中心水电计量管理监测系统,实现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九)大力推进全市行政机关服务外包工作。6月份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服务外包工作论坛,邀请市内外优秀物业企业现场推介和签约。

(十)组织考核评比。采取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单项考评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各单位进行巡查督查。在2010年上半年对全市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和评比。

六、创建要求

(一)健全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市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市领导负责,成员由宣传部、机关工委、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建设局、监察局、审计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担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设立节能管理岗位。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主管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分别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宣传,不断强化节约意识。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在本部门(单位)、本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介,宣传公共机构 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国情,增强节能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进一步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耗,节能减排做表率”的良好风尚。

(三)建章立制,完善节能管理措施。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抓紧制定相应的节能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公共机构的能源管理,保证节能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要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公共机构要落实专人按规定要求如实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及时做好各项能耗报告工作。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指导和组织协调,切实做好能耗统计报表及台帐基础工作的布臵、落实及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工作,为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和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二是要建立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本市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机关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耗支出标准,指导公共机构加强能源支出的核算,从源头上控制公共财政预算开支。公共机构要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能源,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过能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出说明。三是要建立能耗公示制度。在规范能耗统计报告工作的基础上,将公共机构的水电油气和车辆用油、维修费用等耗费,每年面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建立 健全公示后的“跟进”机制,加强对公示数据的分析和通报,异常能耗的反馈和处理等工作,使公示起到应有的监督效果。

(四)强化考核,开展经常性检查评比活动。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和考评细则,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暨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对创建节约型机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单位资源型办公经费与上年同比节约达到30%以上的部门,按照节约总额的50%作为单位奖励;达到20%的部门按照节约总额的40%作为单位奖励;达到10%的部门按照节约总额的30%作为单位奖励。对浪费现象严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综合考评在60分以下的不合格单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改正;对综合考评在80分以下的单位,不得参加文明机关的评选。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全市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主题词:节约型机关

建设

实施意见

通知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2009年5月21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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