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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合同1

房地产买卖合同1



第一篇:房地产买卖合同1

房地产买卖合同

卖方:买方:代理人:代理人:证件及号码:证件及号码:地址: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

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深圳市

房产转让给买方。

房产证号为:房地产用途为: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

米。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状况如下第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自行赎楼,并承诺在签定本合同后天内还清贷款,并办妥注销抵押登记

手续后天内办理过户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赎楼,卖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后证委托书;

4、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买卖双方同意用买方的购房按揭贷款赎楼,卖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后受托方出具公证委托书。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否则由此造成买方或他人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3、该房地产有租约,双方同意带租约转让,卖方须于本合同及租赁合同、租赁押金等交予买方,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双方约定卖方(需要/不需要)年月日前迁出该房产。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及装修附属设施相关物品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小写:元),该转

让价包括水电、有线电视、管道燃气、固定装修等已经安装设施及附件一列明的家私家电的价值,但不含过户税费。

第六条[购房定金]

购房定金合计为人民币元(小写:元,不超转让价20%)。买方同意

按以下方式支付:

签订合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小写:元)。

签订合同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小写: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第三方帐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

方收讫,适用定金罚则,如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应依据托管(监管)协议约定解决。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定时

从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元(小写: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后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种:

1、交由/买方)托管,卖方按此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房地产(如附有家私家电的包括家私家

电交付),并结清所欠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地产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话、电视收视费等后,余额由(第三方/买方)无息直接退还给卖方,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将此款用于抵扣交房前所欠费用或用于补偿损失。

2、。

第八条[房款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元(小写: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帐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元(小写: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帐户;

(2)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①、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②、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条[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产交易服务费用;(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5)《房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

其他费用:(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

(24)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同意:其中:

上述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方式处理:

1、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

3、其他:买方支付:%;卖方支付%。

第十一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收到除交房保证金(如委托担保公司赎楼,则不包含卖方与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部分,如需双方约定提前交房的,买卖双方应在备注中进行特别约定。)之外的全部款项后日内将该房产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给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产钥匙。

3、第十二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或按每月人民币元租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产权转移登记]

1、如该房地产没有抵押的,买卖双方应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签定《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如该房地产需办理赎楼的,在卖方房产证赎出并注销抵押登记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签定《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3、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4、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

第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旅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之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备注]

以上合同约定内容如有以下备注不符的,以备注约定为准:

卖方 :买方: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房地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搞活村经济,甲方将闲置的房屋卖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在村采石厂的二层楼房屋(上下共6间,建筑面积约156平方米)及破旧无顶的平房(6间,建筑面积约128平方米)和院落的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给乙方。

二、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购买房款叁万肆仟元整。

三、本合同签订和乙方付款后,该房屋和院落的产权及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如户口迁至甲方,甲方保证乙方与当地村民同样享有相应的权益。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以乙方的户名补办建房证,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履行后,如遇政府或有关单位对该房屋和土地征用、拆迁,乙方与当地村民享有同样权益,甲方全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拆迁补偿归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生效后,其他单位(人)因该房屋的产权、土地使用权与乙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赔偿。

七、本合同履行后,乙方不得在该场所内从事违法活动和污染环境的活动,否则后果乙方自负。

八、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各方必须严格履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必须按本合同全额款项的25%赔偿另一方,同时对造成的损失另行追加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和担保方各执壹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担保方:

年月日

第三篇:房地产买卖合同

月荷居房地产买卖合同

甲方(转让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电话:居住地址:

乙方(受让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电话: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

信用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拟将 松山湖月荷居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

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该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房

屋平面图见附件一):

(一)该房地产坐落在东莞市 松山湖北部工业城月荷居5栋A座12楼

1201房(即松山湖大道月荷湖旁)

(二)房屋类型(使用性质)为【住宅】【商铺】【其他:】,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砖木】【其他:】,层数 18,建

筑时间 2009年,房屋建筑面积 144平方米,套内面积 123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

屋使用证》登记为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已向东莞市松山湖工业

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屋使用证》证书号

码:,房地产权共有(用)证书号

码:。

(三)该房屋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用途为【居住】

【商业】【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地籍图号为图(区)幅(段)地号,此国有土地使用权

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此房地产上存在【共有】【其他:】关系。关系人放弃

优先购买权或同意该房屋买卖的声明(附件二)。

甲方保证以上内容为真实;保证拥有上述房地产的合法权利;保证上

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 上述房地产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商定房地产交易价格(购房

款)为币元,大写:仟百拾万千百

拾元整。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乙方按以下方式按期付款:甲方以其名誉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首付款及月供款均由乙方通过甲方按揭贷款帐户向银

行支付,即实际付款人为乙方。

乙方交付的房价款、手续费,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如无法达成购买

合同约定的房地产则甲方应将所有乙方交付的房价款、手续费退回乙方,退还时间为确认无法购买合同约定房地产之日起七天内由甲方应将所有乙

方交付的房价款、手续费退回乙方。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

地产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

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屋使用证》后将《房屋使用证》证书交给

乙方保管,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地产转到乙方名下,即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或其

他相关房屋主管单位申请办理更名登记手续。甲方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屋使用证》证书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它权利限

制,若产生《房屋使用证》过户给乙方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缴纳,甲方协助

乙方办理。

第七条 因各种原因甲方要求收回卖给乙方的房地产或因甲方原因未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的,甲方应负责退

还乙方所有购房款及费用,另如果当期房价高于乙方购房价格则甲方需补

足房价差额给乙方。

第八条 甲方在取得《房屋使用证》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使用

证》证及房地产转到乙方的名下,甲方同时应协助乙方办理转按揭手续,保证将《房屋使用证》、房地产、银行按揭贷款转到乙方的名下。

第九条 甲方已将合同约定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即甲方已将合同约定房

地产相关的权利转让给乙方,在《房屋使用证》转名前及转名后甲方均无

对合同约定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权益、处分等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权利,以上权利均由乙方(即购房者)拥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合同约定房地产除支付购房款外需另支付购房

手续费,手续费用为 人民币 25000 元,大写:贰万伍千零

百零拾零元整。如双方无法达成合同约定房地产的交易甲方应将

手续费退还给乙方。

(二)房地产《房屋使用证》转名或增加房产证等政府要求办理的房

屋相关业务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甲方将不再向乙方收取费用。

(三)购房款及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首付款及月供款由乙方帐户转

入甲方按揭帐户后向银行支付,即在办理转按揭前购房款由乙方通过甲方

帐户向银行支付。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通过此帐户正常向银行供款,甲方

不可销户或其它方式影响乙方正常向银行供款,如乙方无法正常向银行供

款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甲方也不可同时向银行供款或其它方式争

夺房屋所有权。

(四)甲方已将合同约定房地产转让给乙方,乙方为合同约定房地产

拥有人,甲方不得再将此房地产转让给其它第三方,或抵压给金融机构取

得贷款。

(五)在房屋转名前,如水电等相关需由甲方代交的费用,甲方应协

助乙方办理,且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六)在房屋转名前,如房屋有松山湖公立学校学位分配(即松山湖

中学和松山湖小学),甲方应协助乙方将学位转到乙方的名下,且不向乙方

收取任何费用,政府要求收取的费用除外。

(七)甲方夫妻双方或其他共有人均同意将该房地产一切权益转让给

乙方,并在合同中签名。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本合同自成立时

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之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 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

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有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签章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关系人声明

【共有】【其他:】关系人意见:

同意甲方出售本合同确定的上述房地产并放弃与上述房地产相关的权益。

共有人(签章):

其他:人(签章):

说明:

一、合同内的空格部分由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二、不需填写的空白处应写无。预留空白不够填写,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另立附件,附件必须签字盖章。

第四篇:房地产买卖合同(精选)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_币)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仟 __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 百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乙方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备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备【估值 倍】【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 】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逾期未付款日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外,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一、合同继续履行,乙方还应继续甲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付款之日止,违约金按乙方逾期未付款日万分之______计算。

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 %。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支付。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协议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付款日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四条和第六条约定的应当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日违约金外,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一、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还应继续乙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交付之日止,违约金按乙方已付款日万分之______计算。

二、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 %。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____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

设备:

装饰:

附件三 付款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除下列应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房地产买卖合同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附件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已购公房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相邻情况:

附件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居间介绍】【代理】的

房地产经纪公司:(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

【代理委托方:】 【居间介绍】【代理】的

房地产经纪公司:(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

【代理委托方:】

第五篇:房地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XXX,男,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家住XXXXXXXXXXXXXXX山路34号。

买方(乙方):XXX,男,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家住XXXXXXXXXXXXXXXXX沙沟44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共同协商,甲方愿意将位于XXXXXXXXXXXXXX7号1幢7层房屋出售给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概况:

1、所有权人:属XXXXXXXXXX有。

2、建筑面积:XXXX.08平方米。

3、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第XXXXXXX-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XXXXXXXXXXXX号

二、房屋目前处于无人居住状态中。

三、卖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真实、清楚、无产权纠纷,并且其他共有人已知晓,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四、买方对上述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五、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的实际成交价为人民币叁拾陆万零陆佰元整(¥360600.00元)。

六、为保证交易顺利履行,乙方于2013年4月22日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壹万零陆佰元整(¥10600.00),甲方收取定金后出具收条。

七、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接到银行贷款审核成功通知后两天内办理公证过户手续,乙方于过户前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玖万零陆佰元整(¥90600.00),此款包含定金。剩余房款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于乙方一个月内双方到场一次性付清。

八、房屋交付时间:乙方(买方)将约定的所有房款付清以后交房(交钥匙即视为交房);

九、卖方在交付房屋以前,应自行结清交付房屋前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

十、上述房屋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需交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买方)承担,甲方(卖方)积极协助乙方(买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并且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

十一、合同签订后,如有关部门实测房屋面积、土地使用面积与现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上所载面积不符,则以有关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双方已约定的成交价格是按套计价,不因有关部门实测面积的增减而增加或减少。

十二、如乙方(买方)办理的贷款直接划拨到甲方(卖方)账户上,甲方在扣除乙方所需支付的房款后,必须多退少补给对方。

十三、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双倍定金,乙方违约则所交定金不退。

十四、公证价不是实际的成交价,实际成交价以此合同为准。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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