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湖底清淤安全交底
XX工程安全交底
清淤工程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XX市XX工程
交底时间:年月日
交底提要:
1、施工前做好施工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施工安全交底工作。完成设备的调试工作。
2、施工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作业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鞋、护目镜等)。
3、机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酒后作业、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私自拆除防护设备。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4、其它机械: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动机械必须定机定人专门管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做到常检、常修、常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5、设专人掌握气象信息,及时作出大风,大雨预报,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事故。禁止在台风等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施工。台风来临前,所有的机械要停放在安全地点,所有零星材料要加强覆盖,所有生产和生活临设要加防风缆和压盖。
6、施工作业队应每天派遣专/兼职安全员进行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接受交底人:
交底人:
XXX公司
XX市XX工程 项目部
年月日
第二篇:关于路基清淤施工技术交底
路基清淤施工技术交底
根据《大岳高速公路不适宜土(清淤)施工试行办法》相关指导施工,过程控制如下:
1、根据路基填筑段所处范围,初步判断为不适宜土(如水田、池塘等);
2、通知测量人员对不适宜土范围内,对其桩位(左、中、右桩位)进行放样,施工人员安排作业队伍对清淤段撒出5m×5m方格,然后施工单位会同工作站、监理处一起对原地面标高进行测量,并签署相关测量记录;
3、现场施工人员安排挖机对方格开挖排水沟,横纵向间距为10m×10m,沟深1.0m,保证流水通畅;
4、经过连续三个晴天后,通知工作站、监理处、中心试验室等人员对探坑进行地基承载力试验,并决定清淤深度;
5、清淤前要做好清淤段水沟的改移、填筑料的准备、不适宜土堆放场地;
6、根据所给开挖深度,挖至符合要求的地基处,通知项目部试验室对地底进行触探,满足要求时,通知工作站、监理处、中心试验室对现场进行确定,并测量清淤的方量;若达不到要求,则继续开挖;
7、满足要求后,根据所定的材料及回填高度,填筑、碾压至相应标高,通知工作站、监理处等人员参与填筑量的确定。
在施工全过程中,做好现场影像资料收集(影像资料包括:证明该段的具有参照段、里程桩号、参与人员等),清淤前后的影像资料做为计量的依据之一。
第三篇:河道清淤技术交底记录
河道疏浚工程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001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001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001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001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001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第四篇:安全交底-脚手架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共 1 页 第 1 页宿州万达广场一区项目部技术部提供
9.钢管脚手架的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或在雷暴较多的地区施工时,应安设防雷装置。
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10.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并应遵守如下要求:
(1)作业面上的荷载,包括脚手板、人员、工具和材料,当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应按规范的规定值控制,即结构脚3kN/m2;装修脚手架不超过2kN/m2;维护脚手架不超过lkN/m2。
(2)脚手架的铺脚手板层和同时作业层的数量不得超过规定。
(3)垂直运输设施(如物料提升架等)与脚手架之间的转运平台的铺板层数和荷载控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执行,不得
(4)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5)过梁等墙体构件要随运随装,不得存放在脚手架上。
(6)较重的施工设备(如电焊机等)不得放置在脚手架上。严禁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
11.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和连墙件,因作业的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和连墙点时,必须取得施工主
12.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未有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补设或改善后,13.脚手架拆除作业前,应制订详细的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参加作业全体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在(1)一定要按照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后构架材料、先辅件后结构件和先结构件后附墙件的顺序,一件一件(或集中到毗邻的未拆的架面上,扎捆后吊下)。
(2)拆卸脚手板、杆件、门架及其他较长、较重、有两端联结的部件时,必须要两人或多人一组进行。禁止单人进行拆
(3)多人或多组进行拆卸作业时,应加强指挥,并相互询问和协调作业步骤,严禁不按程序进行的任意拆卸。
(4)因拆除上部或一侧的附墙拉结而使架子不稳时,应加设临时撑拉措施,以防因架子暴动影响作业安全。
(5)拆卸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围护,并设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进人拆卸作业区内。
(6)严禁将拆卸下的杆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抛掷。已吊至地面的架设材料应随时运出拆卸区域,保持现场文明。
14.脚手架立杆的基础(地)应平整夯实,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设于坑边或台上时,立杆距坑、台的上边缘不1m,且边坡的坡度不得大于土的自然安息角,否则,应作边坡的保护和加固处理。脚手架立杆之下必须设置垫座和
15.搭设和拆除作业中的安全防护:
(1)作业现场应设安全围护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2)对尚未形成或已失支稳定结构的脚手架部位加设临时支撑或拉结。
(3)在无可靠的安全带扣挂物时,应拉设安全网。
(4)设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设施,禁止投掷。
16.作业面的安全防护:
(1)脚手架的作业面的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20cm。脚手板
(2)作业面的外侧立面的防护设施视具体情况可采用:
1)挡脚板加二道防护栏杆。
2)二道防护栏杆绑挂高度不小于1m的竹笆。
3)二道防护横杆满挂安全立网。
4)其他可靠的围护办法。
17.临街防护视具体情况可采用:
(1)采用安全立网、竹笆板或逢布将脚手架的临街面完全封闭。
第五篇:安全交底书(范本)
安全交底书
交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被交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工程作业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作业项目时间:______年
___月___日
——
______年
___月___日
交底内容:
1、安全交底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进行;
2、乙方须熟悉掌握并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的制度、规范,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3、乙方要加强开工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使其了解一般安全知识,初步具备自身安全防护和急救的本领;
4、乙方要针对施工的进度及季节性、区域性的不同随时对安全工作重点进行调整;
5、乙方对于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领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分配到相适应的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进行安全自检自查的同时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乙方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7、乙方须做好对员工的防火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防火意识,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8、乙方要为员工配备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对失效品进行更换,保证其有效性;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需移动、更改、连接甲方设施要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若因私自动用造成甲方设施损失的要按原价赔偿。
其他事项:
1、严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
2、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穿拖鞋,作业时及时穿戴好反光标志服及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人员和作业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及首发养护公司有关规定及要求。
4、严禁打架斗殴,偷盗公路设施及损坏公路设施行为,严禁起哄闹事。
5、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要将车速降到每小时20公里以内,确保安全,服从现场人员指挥。
6、严格遵守公司“三不准”要求:(1)、一律不准横穿高速公路。(2)、一律不准在行车道一侧上、下车。(3)、一律不准在无作业区域进行作业。
7、机械操作:(1)、现场机械管理设专人统一调度。(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现场机械管理设专人统一调度。(3)、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饮酒上岗作业。(4)、要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清除杂物。(5)、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6)、机械设备要根据有关安全要求,装设合理可靠的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7)、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装置,不能将其拆掉不用。(8)、操作人员自己应在机械设备运行前、按运行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设备带故障运行。
8、用电作业:(1)、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2)、电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技术规范》(JGJ46-2005)及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操作时失误而引起事故。(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4)、电工在作业过程中,禁止带电操作。(5)、使用的电气设备,其金属外壳应按安全规程进行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接零。对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设施要经常检查,保证连接牢固,线路正常。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导线上不得有任何断开的地方,潮湿环境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6)、使用电气设备和各种电动工具,当人离开工作现场或暂停用时,必须先拔出插头,关闭电源。(7)、作业人员不得在生活区私接乱拉电器线路、安装电器具。(8)、严禁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附近使用火炉或喷灯。
9、高空作业:(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6)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7)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8)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交底人(签字):
被交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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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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