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第一篇:互联网

无线网络的日益普及使移动互联网应用呈现了爆炸性的增长。然而从产品同质化仍是困扰开发者和用户的最大难题。创新应用成为每个想在这个移动互联网盛宴下获得成功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市场需求仍是创新的动力。移动互联网市场中产生了新的商业模式,即由“平台运营商”提供平台服务。应用程序商店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从购买到使用,方便快捷。平台模式的出现,为产业链上下游带来了深刻的变革,体现为平台和终端的融合,以及平台与业务提供的一体化。产业链上各角色原先的泾渭分明的界限开始变得模糊,各个参与者都在重新审视平台的战略意义,并依托原有的资源和能力优势向平台运营领域拓展。

以苹果、谷歌公司应用程序商店的爆炸性成长为代表,形成了当前以终端和网络为中心、基于接口开放和开发者广泛参与的平台模式。目前全球已有40余家应用程序商店,苹果App Store应用数超过五十万,Android Market应用数量也超过三十万。

探索移动互联网创新模式。应着手于创新技术与移动应用内容的结合。大力支持争夺移动媒体第一接触点和掌控用户体验、深度个性化服务、产业链整合效果强等业务的开发与推广,这也是移动应用服务市场的竞争重点。探索社交类网络服务、地理位置服务、第三方移动支付、互联网接入等多种移动互联网新业务和模式的发展,面向多种行业,如餐饮、休闲娱乐、购物、旅游等移动互联网相关的商业模式创新。

然而促进这一进程的还是移动通信网的管理控制和随时随地的接入能力。目前网络开放性不够,应用较为单一;而互联网具有丰富的内容信息资源和强大的业务创新能力,但不能做 到随时随地的移动接入,缺乏良好的管理控制能力。两者深度融合之后形成了优势互补,促进了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在融合过程中,移动互联网由传统的“以运营商 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演变,围绕客户的“个性化服务”成为业务创新的重要驱动力,同时用户本身也成为移动互联网内容的提供与分享者。

阻碍因素还包括作为平台提供者的竞争力。移动互联网产业中用户接入不同平台的成本仍然较高,包括更换终端、系统等,这就决定了最终行业市场将呈现多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由少数几个提供差异化服务的大型平台主宰。其次,多平台竞争的情况下,成本优势或者差异化优势这二者中必须拥有其一,或者以差异化优势吸引客户,或者以成本优势打败对手。

第二篇:互联网

互联网“爱情保险”借势情人节产品待进阶

情人节将至,“爱情保险”已悄然跻身“情人节产业”队伍中,并随之一同火热起来。

继“双十一”和众筹网合作首发爱情保险后,2月12日,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保险”)再推“爱情保险”,产品共包括六种产品形态,婚姻津贴保额从120元至131.4万元不等。

而“赶潮者”并非只长安保险一家,平安保险近期亦推出了爱情保险,包括怀孕险、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险三款产品;生命人寿则在其淘宝官方旗舰店打出了主题为“当玫瑰遇上汤圆,当爱情遇上亲情”的系列优惠活动。此外,中德安联、太平人寿等均有类似产品。

在过去的2013年保险业创新频频,“百花盛开”,正逐渐脱离产品品种匮乏的时代。由“赏月险”、“脱光险”、“熊孩子险”等种类的保险,保险产品设计需求的转向可管中窥豹。而以爱情保险为例,从需求端而言是互联网时代保险品种的极大创新,但互联网保险的全流程化产品也亟待进阶。

长安保险总裁助理姜南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保险产品的互联网化已经是一个趋势,11月份推出的“爱情保险”受到业界广泛关注,本次是对上次爱情保险产品的进一步丰富和优化,是以客户为出发点专门研发的一系列保险产品。从产品有初步雏形到上线,爱情保险仅仅用了12天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第一次做爱情保险大家心里都没底,但都热血沸腾”,作为主要参与者的长安保险企划精算部总经理陈辉向《第一财经日报》这样形容当时的感受。爱情保险之所以像丢了一颗原子弹在保险业,并非产品设计的新奇或者定价的巧妙。最主要的原因,是爱情保险起步于众筹网的进入,这种在小团体的需求定制尝试让业界惊喜不已。爱情保险带来的是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新起步。根据长安保险的规划,下一步还将于2月16日正式推出摇号险,此款保险将继续与众筹网合作推出,主要依靠互联网平台销售。此款摇号险主要在北京地区进行销售,购买此保险后,投保人如果摇中车号可获得一定数额补贴用以购买交强险;而没有摇中的投保人,在下次投保时会有一定的优惠折扣。

无论是爱情保险还是摇号保险,以及未来会出现的各种新型保险产品,其共同点均在于挖掘需求,而互联网时代则为严肃的保险业提供了不断“走向神坛”,结合客户需求生产产品的机会。

据业内人士分析,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已经成为保险业面临的新挑战,消费者对保险需求和期望的转变以及客户信息获取渠道的多元化和社交媒体的广泛应用,正在创造自我指导、自我组织、具备自我意识的群体网络。

而集产品形态收集、设计、定价、承保、理赔、服务等一体化的网络营销平台,探索一种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也成为保险业的未来发展方向。据一位保险业电商人士分析,“目前,包括爱情保险这一品种在内的互联网保险产品,仍距离真正的互联网保险产品还有一段距离。从定价、理赔等环节的全流程互联网化,契合某些互联网产品或者某个团体的投保需求的角度而言,互联网保险产品仍待进阶。”

第三篇:互联网

互联网在刚开始发展的时候是军方的一个系统,然后演进并逐步扩大它的应用。开始是四家大学进行互联,然后扩展到13个点,形成了10个美国国内辅根服务器放置地点。在此之后互联网尽管应用于教育和科研部门,但它的快捷性和便利性使得越来越多的部门包括许多政府部门应用起来。在商业部门开始参与之后,互联网商业化的趋势不可避免。

我们返回来看,10年来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成绩巨大、辉煌。互联网给中国的老百姓提供了一个了解世界的信息平台,在这个信息平台上,由中国的网民、中国的老百姓自己去选择了解什么东西。在传统上,我们所接受的信息从报纸、广播、电视到互相交流所得到信息都是单向式的。从几千年的传统观念来讲,大家接受信息的模式是大家很关注、很相信、很接受自上而下的信息传递方式。但互联网的出现使人们具有一个平等的平面的获取信息的渠道,获取信息又使人们认识到什么是信息,哪些信息是自己所需要的。同时人们获取信息时会发现在发布信息、获取信息过程当中自己应该拥有的权力,进而人们发现了自己在社会当中应该拥有的权力。我觉得这是互联网对中国社会和普通老百姓在思维、意识和创新的观念上带来的巨大改变。现在大家以平常心态看待网上出现的QQ、ICQ或网上社区,而在10年前我们看待这些新鲜事务的时候首先要看这些是不是政府认可的或者是不是大家的公共观念可以接受的。现在,我们对于创新的想法,对于创新的意识和观念与以往具有本质的不同。网络给予大家一种在网上平等交流、平等沟通、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力,而这种权力是以往任何一种媒体不具备的,也不能够给予中国老百姓的。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封建意识带给大家的思维定势。互联网的发展真正能够使中国13亿人的智慧为中国的未来发展创造出无穷的力量。这种平等的平台为大家提供了实现的机会。

网络安全方面的问题应该是非常严重的,黑客攻击行为、网上盗窃、网上欺诈、网络病毒这些问题非常多。网络运营商的经营已经形成了大家比较固定的观念,比较有保障。但信息服务提供商盈利模式相对来说比较单调,这会影响他们长期的发展和服务的提供。网上的垃圾信息和有害信息还比较多。今年6月10日,我们开通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开通了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中心网站。网站开通之后,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响应,我们及时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汇报了情况,十几个部委联合采取了对于网上不良信息尤其色情网站色情信息的治理。这适应了社会公众和网民的需要,也是社会共同的呼声。协会对反垃圾邮件也开展了工作,包括推动政府立法、组织技术交流、加强国际合作。在7月初我们有一个统计,全球垃圾邮件的头号输出国是美国,它的垃圾邮件数量占73%到74%;全球垃圾邮件服务器头号大国是中国,因为用户收到垃圾邮件当中74%是从中国的邮件服务器传递给他们的。我昨天刚刚得到一个统计数字,经过政府、企业和行业组织的治理,垃圾邮件服务器头号大国已经不是中国而是韩国了,韩国已经占到全球垃圾邮件服务器的47%,中国已从73%、74%下降到31%。这是政府、业内、行业组织采取了大量的行动之后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尤其是省及市、县级的相关部门对服务器和IDC机房进行检查之后取得了成效。

第四篇:互联网

互联网时代教师发展

互联网+教育,意味着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使教学更加个性化、教育更加均衡化、管理更加精细化、决策更加科学化。具体到学校课堂教学,互联网+在教学中的运用,将促进教学活动更具有互联网时代的“个性化、移动化、社会化、数据化”的特点。我注意到,目前,我国大多数学校的常规课堂教学都没有进入互联网+,这是因为,要让每一个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进入互联网+的环境,能够充分应用各类技术资源,并且学生学习活动的大数据能够采集和反馈给教师,其前提是:每一个学生都要有自己的信息终端,并且是“个性化”地使用自己的设备。目前,尽管有部分实验学校和班级为学生配置了平板电脑和其它设备,但是,绝大多数的学校和班级的学生都没有自己使用的设备,学校禁止学生自带设备进入课堂。

互联网+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了技术与设备装备、内容与资源建设、大数据管理、综合评价改革、教学方式和教育理念的转变等等。其中,让每一个学生有自己能够使用的信息终端设备是基础,如果学生无法进入互联网+,后面的一切都无从谈起。今年以来,中央提出了互联网+促进各行业发展的战略发展思路,针对教育行业,要实现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在互联网+环境中高效和个性化学习,显然,单靠国家投入,要为每一个学生配置移动互联终端是不现实的,国际上通行的鼓励学生和家长自带设备(BYOD)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BYOD(Bring Your Own Device)是指师生携带自己的笔记本、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或其他移动设备在课堂上与校园网连接进行学习。值得强调的是,BYOD不仅仅是让家长为孩子准备学习终端,其核心理念是保证让每一个学生能够使用自己的设备个性化学习,体现了教育的公平、个性、均衡。目前一些学校存在的误区是,有的一对一实验班级的学生看似都自带设备,教师却是统一控制学生使用设备的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下课就把学生的设备锁起来不让使用,这就违背了BYOD的“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个性化学习的核心理念。

国际教育界早就提出鼓励学生自带设备(BYOD)进课堂。《地平线报告》2014年和2015年基础教育版,2015年高等教育版都提出,学生自带设备进课堂是新兴技术在教育中应用的大趋势。《地平线报告》2015基础教育版指出“一系列报告显示,BYOD 已经被全球范围内的学校所接纳。研究显示,43%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使用智能手机,73% 的中学老师在课堂活动中使用手机。更多的学校正在围绕学生和家长自带设备建设相关的课程。”

目前绝大多数中小学禁止学生带手机电脑等设备到学校,尤其不能带进课堂,主要原因是学校领导和教师担心学生使用自带设备影响学业,带来负面影响。如果深入研究,学校禁止BYOD的实质,是我们的学校教育的理念、教学方式、管理模式等等,与时代的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之间的矛盾,是我们的教师没有准备好,教育管理部门没有准备好,还有社会和家长缺乏心理准备。其中,最关键的是教师没有准备好,还不能够适应如何在互联网+的时代教书育人。

我注意到,大多数教师自己都有手机,但仅仅是用来打电话、收发短消息,没有想到如何使用手机APP资源开展教学,课堂上使用信息技术仅仅停留在演示PPT课件辅助教学的阶段。试想,老师不会使用自带设备开展教学活动,如果学生自带设备,当然只好任其自流,负面作用凸显,于是,大部分学校都采取了禁止学生BYOD的消极做法。

根据近40多年来我国开展教育信息化的历史经验,未来互联网+教育的发展,在目前各地已经建成的“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的教育信息化基础上,要重点解决学生进入互联网+的入口:逐步实现让每一个学生BYOD,核心是解决移动互联时代的德育教育和管理问题。

在此基础上,同步配套学校的宽带无线网络覆盖,教学方式变革,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等。第一步,要从校长和教师的互联网+培训开始。也就是说,互联网+教育的整体设计,要从主要考虑“物”的层面,深入到考虑“人”的发展主线上来。

综上所述,学校实施互联网+教育的战略,简要的路线及其排序是:首先是校长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的互联网+教育培训;重点抓好教师的互联网+教育培训;其次,配套学校互联网+的环境建设,主要保障宽带无线WiFi的课堂覆盖率;同步改进学校的管理、制度建设等。

近年来,各地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提升培训已经实施了几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一线教师的综合素质普遍提高,教学中使用计算机和网络的信息技术能力基本普及。但是,面对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学生人人BYOD,一对一环境下的教学活动组织等新的变化,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从各地反馈的信息,可以看到目前教师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不强,教师普遍存在对培训的厌倦情绪,网络培训缺乏面对面的辅导和管理,低效培训、甚至是无效培训的负面影响等。

未来开展“准备迎接互联网+的教师”培训,是互联网+在教育领域落地的重中之重,要在过去已经开展的提升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基础上,需要下大力气研究提高教师培训效率和质量的新路径、新内容、新策略、新模式。例如,将目前的在线培训与面对面的培训相结合、将专家引领式培训、讲座式培训与教师互动社区、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头脑风暴等结合起来,开展国际教育技术界倡导的同伴互教的T2T(Teacher to Teacher)、睿明师(Remixing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等新型培训模式,如国内一些地区开展的“茶馆式”培训模式。特别是针对目前手机普及,迎接学生自带设备进课堂的新常态,教师要掌握课堂上使用手机等自带设备组织教学的新能力,例如:如何制作教学资源的二维码,如何搜索筛选适合自己学习教学的手机APP资源,如何设计开发面向学生移动端的微课程资源,如何在BYOD的环境中组织教学活动,如何利用学生自带手机促进高质量学习,如何改变过去满堂灌的单一讲授模式,在互联网+时代丰富课堂的个性化教学策略,如何利用BYOD环境实施基于大数据的循证教学,等等。

第五篇:互联网+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积极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一、行动要求

(一)总体思路。

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着力做优存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着力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共享。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将互联网作为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

坚持融合创新。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动互联网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以融合促创新,最大程度汇聚各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支柱。

坚持变革转型。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平台作用,引导要素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创新网络化公共服务模式,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坚持引领跨越。巩固提升我国互联网发展优势,加强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为突破口,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安全有序。完善互联网融合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网络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三)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经济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互联网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基于互联网的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对经济提质增效的促进作用更加凸显。

——社会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公共服务更加多元,线上线下结合更加紧密。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公众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基础支撑进一步夯实提升。网络设施和产业基础得到有效巩固加强,应用支撑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固定宽带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加快发展,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更加完备。人工智能等技术及其产业化能力显著增强。

——发展环境进一步开放包容。全社会对互联网融合创新的认识不断深入,互联网融合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除,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相关标准规范、信用体系和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二、重点行动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开放式创新等,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二)“互联网+”协同制造。

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在重点领域推进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打造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共同牵头)

(三)“互联网+”现代农业。

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等负责)

1.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支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强产销衔接,实现农业生产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科技化、组织化和精细化水平,推进农业生产流通销售方式变革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值空间。规范用好农村土地流转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土地流转透明度,保障农民权益。

2.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在基础较好的领域和地区,普及基于环境感知、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的网络化农业环境监测系统。在大宗农产品规模生产区域,构建天地一体的农业物联网测控体系,实施智能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耕种等精准化作业。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推动饲料精准投放、疾病自动诊断、废弃物自动回收等智能设备的应用普及和互联互通。

3.提升网络化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鼓励通过移动互联网为农民提供政策、市场、科技、保险等生产生活信息服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作,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农业信息监测体系,为灾害预警、耕地质量监测、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市场波动预测、经营科学决策等提供服务。

4.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充分利用现有互联网资源,构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制度标准建设,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技术,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加快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各环节的推广应用,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不断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实现农副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四)“互联网+”智慧能源。

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加强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促进能源利用结构优化。加快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能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五)“互联网+”普惠金融

(六)“互联网+”益民服务。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旅游局、网信办、信访局等负责)

1.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服务资源整合,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的网络化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等,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建设,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制定的响应速度,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深入推进网上信访,提高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鼓励政府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开展一批社会治理互联网应用试点,打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提升各级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对“互联网+”行动的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

2.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发展体验经济,支持实体零售商综合利用网上商店、移动支付、智能试衣等新技术,打造体验式购物模式。发展社区经济,在餐饮、娱乐、家政等领域培育线上线下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发展共享经济,规范发展网络约租车,积极推广在线租房等新业态,着力破除准入门槛高、服务规范难、个人征信缺失等瓶颈制约。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文化、媒体和旅游等服务,培育形式多样的新型业态。积极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入口的城市服务,开展网上社保办理、个人社保权益查询、跨地区医保结算等互联网应用,让老百姓足不出户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

3.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鼓励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医疗服务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模式。4.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支持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推广全面量化健康生活新方式。鼓励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提供长期跟踪、预测预警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发展第三方在线健康市场调查、咨询评价、预防管理等应用服务,提升规范化和专业化运营水平。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5.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鼓励互联网企业与社会教育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育资源,提供网络化教育服务。鼓励学校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及教育服务平台,逐步探索网络化教育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鼓励学校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等方式,对接线上线下教育资源,探索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新方式。推动开展学历教育在线课程资源共享,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探索建立网络学习学分认定与学分转换等制度,加快推动高等教育服务模式变革。

(七)“互联网+”高效物流。

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鼓励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八)“互联网+”电子商务。

巩固和增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领先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空间。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不断深化,网络化生产、流通、消费更加普及,标准规范、公共服务等支撑环境基本完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1.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农资批发市场对接电商平台,积极发展以销定产模式。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着力解决农副产品标准化、物流标准化、冷链仓储建设等关键问题,发展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开展生鲜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促进农业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发展。

2.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鼓励能源、化工、钢铁、电子、轻纺、医药等行业企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推动各类专业市场线上转型,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整合资源,积极向供应链协同平台转型。鼓励生产制造企业面向个性化、定制化消费需求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支持设备制造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融资租赁服务,鼓励中小微企业扩大电子商务应用。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大力推广电子招标投标。

3.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大数据资源,提升企业精准营销能力,激发市场消费需求。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建设电子商务售后服务质量检测云平台,完善互联网质量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解决消费者维权难、退货难、产品责任追溯难等问题。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处方药电子商务销售和监管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新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

4.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鼓励各类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商发展,完善跨境物流体系,拓展全球经贸合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创新跨境权益保障机制,利用合格评定手段,推进国际互认。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管理,促进信息网络畅通、跨境物流便捷、支付及结汇无障碍、税收规范便利、市场及贸易规则互认互通。

(九)“互联网+”便捷交通。

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通过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显著提高交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共同牵头)

1.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推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将服务性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鼓励互联网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网上购票、智能停车等服务,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多种出行方式信息服务对接和一站式服务。加快完善汽车健康档案、维修诊断和服务质量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2.推进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进一步加强对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等交通运输网络关键设施运行状态与通行信息的采集。推动跨地域、跨类型交通运输信息互联互通,推广船联网、车联网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形成更加完善的交通运输感知体系,提高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要素资源的在线化水平,全面支撑故障预警、运行维护以及调度智能化。

3.增强交通运输科学治理能力。强化交通运输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平台挖掘分析人口迁徙规律、公众出行需求、枢纽客流规模、车辆船舶行驶特征等,为优化交通运输设施规划与建设、安全运行控制、交通运输管理决策提供支撑。利用互联网加强对交通运输违章违规行为的智能化监管,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治理能力。

(十)“互联网+”绿色生态。

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中的平台作用,促进再生资源交易利用便捷化、互动化、透明化,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林业局等负责)1.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针对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各类生态要素,充分利用多维地理信息系统、智慧地图等技术,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优化监测站点布局,扩大动态监控范围,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立体监控系统。依托现有互联网、云计算平台,逐步实现各级政府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和大数据分析。

2.大力发展智慧环保。利用智能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完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增加监测污染物种类,扩大监测范围,形成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多源感知体系。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统一数据交换标准,推进区域污染物排放、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通过互联网实现面向公众的在线查询和定制推送。加强对企业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将企业环保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提升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支持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跟踪电子废物流向,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搭建城市废弃物回收平台,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加快推进汽车保险信息系统、“以旧换再”管理系统和报废车管理系统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互联互通,加强废旧汽车及零部件的回收利用信息管理,为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创新和便民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4.建立废弃物在线交易系统。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各类产业园区废弃物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现有骨干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型升级,逐步形成行业性、区域性、全国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完善线上信用评价和供应链融资体系,开展在线竞价,发布价格交易指数,提高稳定供给能力,增强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定价权。

(十一)“互联网+”人工智能。

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创新服务,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培育若干引领全球人工智能发展的骨干企业和创新团队,形成创新活跃、开放合作、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等负责)

三、保障支撑

(一)夯实发展基础。

(二)强化创新驱动。

(三)营造宽松环境。

(四)拓展海外合作。

(五)加强智力建设。

1.加强应用能力培训。鼓励地方各级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提供互联网知识技能培训,支持相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开展“互联网+”基础知识和应用培训。鼓励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建立信息咨询、人才交流等合作机制,促进双方深入交流合作。加强制造业、农业等领域人才特别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互联网技能培训,鼓励互联网人才与传统行业人才双向流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信办等负责)

2.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面身“互联网+”融合发展需求,鼓励高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能力设置相关专业,注重将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尽快引入相关专业教学中。鼓励各类学校聘请互联网领域高级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加强“互联网+”领域实验教学。(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信办等负责)

3.鼓励联合培养培训。实施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鼓励校企、院企合作办学,推进“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深化互联网领域产教融合,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智力资源和研究平台,建立一批联合实训基地。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院校对接机制,鼓励企业在院校建立“互联网+”研发机构和实验中心。(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信办等负责)

4.利用全球智力资源。充分利用现有人才引进计划和鼓励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等多种方式,引进和培养一批“互联网+”领域高端人才。完善移民、签证等制度,形成有利于吸引人才的分配、激励和保障机制,为引进海外人才提供有利条件。支持通过任务外包、产业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全球互联网人才资源。吸引互联网领域领军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在我国创业创新和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网信办等负责)

(六)加强引导支持。

1.实施重大工程包。选择重点领域,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力度,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分步骤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重点促进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能源、服务、农业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发展改革委牵头)

2.加大财税支持。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作用,积极投向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融合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统筹利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相关平台建设和应用示范等。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探索基于云计算的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新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创新风险补偿机制,探索“互联网+”发展的新模式。(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网信办等负责)

3.完善融资服务。积极发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等对“互联网+”的投资引领作用。开展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试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国家出资设立的有关基金投向“互联网+”,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相关创新型企业的投资。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服务,鼓励通过债券融资方式支持“互联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开展产融结合创新试点,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降低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的上市准入门槛,结合证券法修订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支持处于特定成长阶段、发展前景好但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与金融服务,加大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为“互联网+”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效融资支持。(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网信办、开发银行等负责)

(七)做好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互联网+”行动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行动的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互联网+”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发展改革委牵头)

2.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开展“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进“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发展。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中关村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先行先试,积极开展“互联网+”创新政策试点,破除新兴产业行业准入、数据开放、市场监管等方面政策障碍,研究适应新兴业态特点的税收、保险政策,打造“互联网+”生态体系。(各部门、各地方政府负责)

3.有序推进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完善服务,加强引导,以动态发展的眼光看待“互联网+”,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拓展,相互借鉴“互联网+”融合应用成功经验,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经济发展。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因地制宜,合理定位,科学组织实施,杜绝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务实有序推进“互联网+”行动。(各部门、各地方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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