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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证明表

亲属关系证明表



第一篇:亲属关系证明表

亲属关系证明表

去公证处进行亲属关系证明所需材料:

1.亲属关系证明;

2.全家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全家人户口本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样本:

兹证明XXX,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根据其档案记载,其亲属关系如下:

父亲:XXX,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号X房;

母亲:XXX,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号X房;

胞兄/弟/姐/妹: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号X房

XX(称谓),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国。

相关家庭关系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补充回答:兹证明XXX,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根据其档案记载,其亲属关系如下:

父亲:XXX,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号X房;

母亲:XXX,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号X房;

胞兄/弟/姐/妹: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号X房

XX(称谓),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国。

根据《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所谓“亲属关系证明”,是指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基层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公证书。第四条,当事人有合理理由无法提交本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的死亡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的,应当提交二件以上足以证明相关死亡事实或者相关亲属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目前,公安机关所登记的户籍资料可能无法完整的反映你的家属亲属关系,派出所无法出具你的全体家庭关系证明,由于该项工作涉及广大群众利益,我单位向局领导请示,积极联系公证部门协调,在第三条、第四条罗列的其他证明都无法取得,派出所也无法核查全体人员亲属关系的情况下,会出具参考性意见。

第二篇: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表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第 号

,性别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与

,性别

日出生,身份证号

关系。

特此证明

派出所(公章)

****年**月**日

第 号

,性别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与

,性别

日出生,身份证号

关系。

特此证明

派出所(公章)

****年**月**日

第三篇: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表

兹证明我单位(男/女,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其亲属关系的情况如下:

关系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与其关系

(称谓)工作单位备注

上述证明的内容准确无误。如有不实,愿承担其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办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劳资部门)盖章:

单位联系电话:年月日

注:

1、本证明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本证明须有档案所在单位或存放档案的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盖章;没有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盖章。

3、相互称谓应按我国法律规定和习惯的统一称谓。

天津市北方公证处制表

亲属关系证明(通用)

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国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学、定居等),需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经查人事档案记载或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兹证明(姓名),(男或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有关亲属关系如下:

称谓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或单位)

特此证明。

单位填写人:____________(签名)

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注:

1、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如有不实,经办人和所在单位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无工作单位人员,由街道出具证明;已离开原单位,且档案已转入人才交流机构的,由该机构出具证明。

3、如系养(或继)父母-子女、养(或继)兄弟姐妹的应填明。

直系血亲是指有真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已身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已身从出的的直系长辈血亲和从已身所出的直系晚辈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你们显然不是这种情况。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知道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包括在辈分上相当于或高于父母的旁系长辈血亲,在辈分上相当于或低于子女的旁系晚辈血亲以及在辈分上同自己相当的同辈旁系血亲。

应为直系亲属。

属于旁系血亲。

不属于。姐弟关系属于旁系亲属关系。

不是。

是近-亲属,但不属于直系亲属。

是近-亲属,但不属于直系亲属。姐弟关系属于旁系亲属关系。

不属于

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供养亲属是指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该转载自feisuxs,请保留此标记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因此,供养亲属一定是直系亲属,而直系亲属未必一定是供养亲属。

供养亲属是指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因此,供养亲属一定是直系亲属,而直系亲属未必一定是供养亲属。

血缘关系是指同胞兄弟姐妹、父母、表(堂)兄弟姐妹;非血缘关系是指与患者无任何血缘关系者。

亲属关系证明表

兹证明本单位(或本辖区)人员,(□男,□女),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在因

死亡。其配偶及直系亲属情况如下:

称呼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如已亡故请填写死亡时间、地点

父亲

母亲

配偶

子女

配偶的父亲

配偶的母亲

死者子女均已列出,总计人。

第四篇: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襄樊市公证处:

兹证明本单位×××,男(女),××××年××月×

×日出生,根据其档案材料记载,其亲属关系如下:

(称谓,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1、父亲

2、母亲

3、配偶

4、子/女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注:亲属关系中如有死亡者,如实填明。

5、子/女

第五篇:亲属关系证明

亲 属 关 系 证 明

兹证明系关系。

年出生,年去世,生前在村,配偶子女情况如下:

妻子:年出生,住 公民身份证号:

长子:,男,公民身份证号:

次子:年出生,住 公民身份证号:

特此证明

(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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