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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庆岳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60名公告

2014年安庆岳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60名公告



第一篇:2014年安庆岳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6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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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4年岳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数6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报考条件等详见《2014年岳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岳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index.asp)、岳西先锋网(http://xf.ahyx.gov.cn)、岳西县人民政府(http://)、岳西网(http://)、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3日—17日(14-15日正常报名),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县文广新局三楼大会议室(县委党校内)。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填写《2014年岳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2张及有效通讯方式。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须另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手续。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属“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还须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由岳西县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申请加分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报名期间提交,逾

期不再受理。

(5)属农村特困人员和城镇低保人员的,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5、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监察部门分别现场指导和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笔试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降低比例开考,但不得低于2:1的比例。被取消的招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9日上午8:00-11:30到县人社局会议室(县政府大院后排二楼)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7、笔试准考证领取:7月4日至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及计算机知识。

2、笔试时间: 2014年7月6日上午9:00 — 11 :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名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

分(含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

(1)101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学技巧能力、课件制作能力、普通话水平、个人形象及仪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工作单独进行,具体面试工作事宜另行公告。

(2)1601和1602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法进行,测试内容为模拟主持、模拟试播、才艺展示和主持的影像资料演示(DVD光盘或U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工作单独进行,具体面试工作事宜另行公告。

(3)其他岗位的面试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人员每人须缴纳面试费80元。

(五)总成绩合成(1)101岗位、1601岗位及1602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

(2)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除101岗位、1601岗位及1602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外,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上述原则仍不能区分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和是否有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一票否决”等方面的情况。

在招聘过程中,凡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个人原因自动放

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1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为加强领导,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岳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56-2188052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56-2182166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见信息表。

附件:

2014年岳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14年岳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岳西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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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15年安庆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45名公告

2015年安庆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45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5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批准,2015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45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8月3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望江县政府网、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从2015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1名,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招聘专业、人数、报考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2015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4年8月 12日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望江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8:00时至8月19日17:00时,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流程(1)登陆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2)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20日17:00时前可登陆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21日17:00时前登陆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4日10:00—17:00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按规定比例核减招聘岗位数量的,该岗位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4)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笔试费用并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于9月14日8:00时后登陆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进入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其它说明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5年8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由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望江县华阳大道521号县人社局三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8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望江县华阳大道521号县人社局三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望江县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9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及分值:《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分值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总成绩将由《公共基础知识》的40%加《专业知识》的60%合成。笔试总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达到5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三)资格复审

在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各主管部门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 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2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2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经网上公布后,由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进入面试人员每人须缴纳面试费80元。(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的60%加面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含加分)优先;笔试成绩相同(含加分)的,按《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2.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根据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意见,区别不同情况应安排考生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对非当日或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七)择优选岗

1、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代码2015010)、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代码2015017)按照统一考试、择优选岗的原则进行。

2、选岗方法:选岗前须由主管部门通知报考同一专业类别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专业类别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签字确认,明确聘用人员具体单位,一次择岗到位,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第三篇:2014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公告

2014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公告

2014青阳县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技人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

[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等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第四篇:2014年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4年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94人公告

亳州中公教育地址:亳州市药都电子大厦710室

电话:0558-5533789***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1、教育类计划招聘城乡幼儿园教师100人,其中城区幼儿园20人、乡镇幼儿园80人;

2、卫生类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94人。其中:一院招聘50人,二院招聘58人,中医院招聘71人,乡镇卫生院招聘(招募)15人;

四、招聘条件与要求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 8月26日至8月30日。

2、报名地点:蒙城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宝塔路92号)咨询电话:0558—76645163、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下述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加分条件所需材料和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三张。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费笔试每人90元、面试每人70元。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8月31日18时前改报其他岗位。

6、属在编或编制内管理的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财政供给的教育系统人员不准报考)。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七、考试和考察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 9月7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4日至9月5日

4、领取准考证地点:蒙城县人才交流中心

5、主要内容:教育类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例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各报考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6、考生加分事宜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察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察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政策规定予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于报名同时,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 9月3日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7、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成绩的,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3天后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所报岗位相关的知识(例如教育类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三)成绩合成卫生类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70%+面试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教育类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再相同的同时参加体检。

(四)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已婚人员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证明有无违反计生政策行为并盖章。未婚人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或民政部门证明未婚并盖章。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教育类招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职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在编在岗人员统一发放。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卫生类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新进专业技术岗位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待遇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文件执行。

乡镇卫生院招聘(招募)人员还应执行省卫生厅、人社厅、财政厅卫科秘[2013]429号文件有关政策, 具体如下:

1、医药卫生类专业本科生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临床医学类专业专科生按照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聘用人员须与县卫生局签署协议书,承诺到指定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6年(含试用期)以上,纳入乡镇卫生院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于违约的招聘人员,要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经费、培训经费并缴纳违约金。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 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李红华(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彭 静(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何 峰(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黄 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蔡洪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智(县公安局局长)

王旭东(县财政局局长)

张旭东(县教育局局长)

王 柱(县卫生局局长)

侯汉国(县监察局副局长)

丁 涛(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丁涛兼任办公室主任。侯汉国、张旭东、王柱为副主任。办公地点:蒙城县人社局。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⑴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⑵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⑶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监督电话:0558—7623671(县监察局)

0558—7692075(县人社局)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9日

附表1:蒙城县城乡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表2:蒙城县卫生类招聘(招募)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3:蒙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第五篇: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三期)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在2013年2月26日8:00至3月11日24: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西北人才网(http://)、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省纪委、监察厅监督电话:0931—8872044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931—8826098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896066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960193、0931—8960661

附:2013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专业岗位列表点击打开链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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