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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DCS系统工程师站分级授权管理制度(5篇)

热工DCS系统工程师站分级授权管理制度(5篇)



第一篇:热工DCS系统工程师站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热工DCS系统工程师站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5.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热工DCS系统工程师站的授权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景泰电厂热工DCS系统工程师站的授权管理工作。

6.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标准代号或文号标准或文件名称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2002)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导则》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第二版)

7.2.管理内容

随着控制技术的发展,分散控制系统(简称DCS控制系统)在我厂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工程师站作为DCS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及使用对确保DCS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在事故及异常工况下的分析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日常使用中应严格管理,确保其运行正常。为加强对工程师站的管理,结合本厂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1.3 通则

热工专业应按照工程师及历史站生产厂商的说明,对专责人及使用上述设备的人员进行分级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操作使用。

对专责人及允许使用人员的权限应进行分级管理,每年热工专业应将设备专责人和允许使用人员及各自权限的名单上报,经设备部审核并经公司批准后公布,严禁任何非授权人员擅自操作或越权限操作,一经发现,严肃考核;外专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工程师站及历史站,若有必要必须有热工人员陪同并对其工作执行批准手续。

消缺、改进过程中凡涉及到工程师站及历史站的工作,必须有获得相应授权的两位及以上工作人员参与方可进行,原则上单人不得进入或在机房内停留;工作人员应相互监护,并做好事故预想,履行工作票制度。

1.4 权限管理

为确保设备安全,以下人员可进入工程师站:

1.获得授权的热控人员

2.其他热控管理和技术人员。

3.公司领导。

4.设备部和发电部领导。

5.公司安监人员。

6.其他得到领导同意的人员可在热控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

以上这些人员中除第一类外其余人员不得对机房内的设备进行操作。

除日常检查及特殊情况外,热工人员不得在没有工作需要的情况下进入工程师站环境,如果工作需要必须进入工程师站环境,必须有工作票,并有人监护。

在工程师站做任何软件及数据修改必须按《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热工自动化设备检修规程》、《热工保护管理标准》。《IA维护手册》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任何人员,未经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计算机进行任何软件的删除、拷贝、修改

等任何工作。

在工程师站所进行的参数修改或组态修改工作,必须由操作授权人员使用自己授权的用户名登录并进行操作,操作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存盘,同时必须填写逻辑修改参数调整记录。

在工程师站操作完毕后,应退出自己的帐户到初始化环境下。如发现工作完成后,长时间不退出的,由专业进行考核。

1.5 软件管理

i.总则:工程师站及历史站的软件(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及应用软件)是设备运行的安全保证,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为了保证DCS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非法改动计算机软件及病毒进入计算机,软件只允许经授权的热工人员进行工作,任何其他人员,未经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计算机进行任何软件的删除、拷贝、修改等任何工作也不得随意退出或进入系统。

应用软件可由获得相应授权的热工人员在履行必要批准手续后进行软件修改及软件备份工作。

1、DCS系统的软件备份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禁止在办公电脑上安装使用;

2、非DCS系统的工作人员禁止使用DCS系统的软件;

3、DCS系统的软件备份按分类一式两份,均以光盘为介质;为了在网络上使用方便,在各工作站的硬盘上做好实时工程备份。

4、外来人员携带的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未经工作人员允许和病毒扫描,禁止在任何DCS计算机上使用;

5、禁止在任何DCS计算机上安装游戏及与生产工作无关的软件;

6、DCS系统使用的杀病毒软件应15天升级一次;

7、从网上下载的工具软件在使用前进行病毒扫描,确定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8、对修改过的工程组态,及时进行备份并做好记录;

第二篇:电厂DCS工程师站管理制度

热工专业工程师站管理制度

1.热工专业工程师站(含历史站),由热工专业实验班进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实验班负责工程师站钥匙的监管,对于申请进入工程师站人员要作好记录。钥匙要妥善保管,保证随用随到。

2.进入工程师站人员注意保管好室内卫生,工作结束后应关闭程序、画面,微机、座椅恢复原样,物品摆放整齐、房门锁好。

3.工程师站的使用和操作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根据生产需要,工程师站使用及操作人员分为以下几个级别:(1).硬件维护使用操作级:本级人员可以进行硬件系统的维护管理、系统软件的安装、恢复、更新;(2).一级组态操作员:本级人员可以在线修改、调整组态参数,以此来满足调节系统参数整定,联锁、保护解除投入,数据采集点量程、参数的修改等维护需要。(3).二级组态操作员:本级组态操作人员兼有一级组态操作员的权限,除此之外还可以在得到操作权限授权人的允许条件下进行组态设计、组态逻辑的变更修改和下装。(4).操作权限授权级:本级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师站操作人员进行分级授权。

(5).班组其他人员均具有最低使用权限,可以查询系统参数、逻辑状态,但无权进行任何逻辑、参数的编辑、修改和下装。

4.进入工程师站工作的人员只能进行本人权限范围内的操作(特殊情况,经上一级权限负责人授权除外),严禁随意使用外来软盘、移动硬盘、光盘,严禁播放任何影碟、音像制品,严禁安装任何其它未经许可的应用软件、工具,严禁随意建立文件夹复制、恢复逻辑组态文件,不经允许严禁任意删改任何目录任何文件,逻辑组态、编译、下装等工作,必须经过审批许可才能进行,并对自己的操作结果负责。

5.各级操作人员在进行操作时,都要有监护人员在场,并且向监护人员讲明操作目的,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确认无误之后再进行操作(监护人员可以是无操作权限人员,监护时不允许进行操作)。

6.进入工程师站的人员要在《进入工程师站申请记录单》上进行详细的登记,在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之后,还要在记录单上说明操作过程,注明工作内容、操作记录及进入、离开时间。未进行记录或记录不全的一次罚款100元。

7.每次进行组态变更,必须进行程序备份,并说明变更内容及其日期。每次启机之前,必须检查一次工程师站组态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启机、停机以及发生重大事故过程中,严禁运行人员、不相关人员自行检查、修改事故追忆报表。

8.本制度自 开始实施。

批准:

审核:

编制:

第三篇:麻醉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的分级与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Ⅵ级 ASA分级标准:

Ⅰ级:体格健康,各器官功能正常,无精神疾病等。

Ⅱ级:除外科疾病外,有轻度系统性病(如轻度哮喘),功能代偿健全。Ⅲ级:有明显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体力活动受限,但尚能应付日常活动。

Ⅳ级:严重的系统性疾病,丧失日常活动能力,经常面临生命威胁。Ⅴ级:无论手术与否,生命难以维持24小时的濒死病人 Ⅵ级:确证为脑死亡,其器官拟用于器官移植手术 急诊手术加“E”表示 2.麻醉分类标准

麻醉权限分类分为I至IV级,具体麻醉权限说明如下。麻醉权限说明

I级麻醉权限: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实施ASAⅠ~Ⅱ级择期及急诊普外科、骨科、妇产科、泌尿科、耳鼻喉科普通手术的麻醉(适用于3年以下住院医师)。

II级麻醉权限: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实施ASAⅠ~III级择期普外科、妇产科、骨科、泌尿科、耳鼻喉科普通手术病人的麻醉及ASAⅠ~Ⅳ级各科急诊病人的麻醉(适用于3年及以上住院医师)。

III级麻醉权限:可独立实施择期ASA≥Ⅲ级病人的麻醉、小儿麻醉、脑肿瘤手术的麻醉、显微颅脑外科手术的麻醉、胸科手术的麻醉。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特殊病人的麻醉,如:控制性降温麻醉,嗜铬细胞瘤的麻醉,重症肌无力病人的麻醉,合并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或严重系统功能障碍病人的麻醉等。参加疼痛治疗的工作(适用于主治医师)。

IV级麻醉权限:独立实施特殊病人的麻醉,如:控制性降温麻醉,嗜铬细胞瘤的麻醉,重症肌无力病人的麻醉,心血管手术麻醉,新生儿麻醉,合并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或严重系统功能障碍病人的麻醉等。熟练掌握各项麻醉操作和穿刺技术,着重急、危、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工作,根据具体情况侧重临床专科麻醉、疼痛治疗、ICU的工作(适用于副主任及以上医师)。

3.特殊手术的麻醉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心肺脑复苏等。

4.新开展的项目、科研手术的麻醉。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麻醉医师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Ⅰ~Ⅲ级病人的麻醉,一、二级手术的麻醉,部分能力突出的低年资住院医师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Ⅳ级、或三级手术的麻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Ⅰ-Ⅵ级病人的麻醉、一至四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Ⅰ-Ⅳ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一至四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并可独立开展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肾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心肺脑复苏等,并可开展疼痛门诊和麻醉门诊。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Ⅰ-Ⅵ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一至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肝、肾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心肺脑复苏等,并开展疼痛门诊和麻醉门诊。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Ⅰ~Ⅵ级病人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轮转疼痛门诊。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实施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导致的麻醉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的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实施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四)麻醉排班安排

1.每日择期手术安排由排班组长完成,按医师级别确定每例手术的麻醉医师名单,需要全科会诊的,至少提前2天交科主任组织全科会诊并审批。

2.急诊手术、夜班及节假日手术由值班组长安排、协调。3.病人选择麻醉医师时,应以执行麻醉医师分级的制度为前提。

(五)特殊麻醉的审批权限 1.资格准入麻醉与疼痛的诊治

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是指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专项资格认证或授权的麻醉与镇痛。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机构向医院以及医师颁发专项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某种类别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的麻醉医师才具有主持相应的麻醉与镇痛的权限。

2.高风险麻醉

高风险麻醉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决议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由指定的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负责实施。

3.急诊手术麻醉

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师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若属高风险或预期麻醉超出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二线值班,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状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麻醉时期,值班医师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需按详细状况主持其以为合理的抢救,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4.新技术、新项目

1)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讨论,同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备案。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由医院上报新区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必要时由市卫生主管部门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

(六)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科室成立麻醉授权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师的麻醉权限管理,管理小组由科主任及(或)2-3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科主任任组长,为本科室麻醉权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授权管理小组定期对本科室的麻醉医师进行麻醉权限评估工作,结合每位麻醉医师的实际工作水平与能力明确其具体的麻醉权限。

1.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高一级的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填写“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2.凡申报高年资经治或低年资经治级别的,科主任根据科室晋级考核指标签批,科内公示。

3.凡申报低年资主治级别或以上的,符合科室晋级考核指标,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签批,医务科备案,院内公示。

(七)监督管理

1.医务科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2.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3.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4.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麻醉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实施麻醉的权限化管理,是确保麻醉安全的有效措施,是麻醉分级管理的根本目的。依据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

1.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复评一次。2.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100%者,并达到科室规定的数量者,可视为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麻醉权限;对某些种类麻醉数量不足,但其他麻醉的数量充足者,也可视为能力评价合格。

(2)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麻醉,麻醉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麻醉的准入资格者;

2. 在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副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麻醉5例者;

3. 承担本级别麻醉时间满两;

4. 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3.麻醉医师权限的动态管理。

(1)根据麻醉医师级别变动及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科室管理小组将适时组织麻醉权限的再评估工作,并在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后,扩大申请医师相应的麻醉权限。

(2)一般情况下麻醉医师不得超权限实施麻醉,否则给予通报批评或降低、暂停麻醉权限3个月至1年等处罚。

(3)对德才兼备、业务能力较强的麻醉医师,经科室麻醉管理小组、医务科、主管院长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麻醉范围,但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防止发生意外。

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权限:(1)达不到能力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麻醉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医疗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的。

(二)工作程序:

1.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确定各级麻醉医师麻醉分级,填写“浦东新区公利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提交医务科。

2.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

3.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书写述职报告,填写“浦东新区公利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4.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5.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

6.对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线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科提交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批;

7.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8

(三)监督管理

1.医务科履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2.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四)麻醉医师麻醉权限的再授权机制。

1.被降低、限制麻醉权限或暂停执业的麻醉医师,医院将责成本科室的管理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为3个月至1年不等。

2.考察期满后,管理小组对被考察医师再次进行麻醉权限评估。

3.根据评估结果,如管理小组认定被考察医师可以再申请或恢复相应麻醉权限,需填写《麻醉医师权限再授权申请表》,并经申请医师、科主任签名确认后报送医务科。

4.医务科对再授权申请进行审核,并提请医院专家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对该医师的麻醉权限进行再授权。

第四篇: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10、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

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 分级标准:

第一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 2 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上。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1~2 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3-4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4~5 级患者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三、麻醉审批程序与权限

1、根据科内人员的配备情况,麻醉科分为若干麻醉小组。组长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

2、安排手术麻醉根据手术分级、麻醉分级及麻醉医生授权资质。

3、择期手术由总住院安排,科主任批准;

4、急诊手术由急诊班组长或总住院安排;

5、夜班、节假日手术由麻醉组长或总住院安排;

6、特殊手术、高风险手术、新项目、新技术由科主任安排审批;

7、急诊、夜班、节假日手术应严格按照三级医师负责制,遇高风险或超越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上级医师,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在紧急情况下以抢救生命为前提,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8、患者选择麻醉医生时,原则上以被选择医生为主麻,超越其麻醉权限时应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11、麻醉医师定期执业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

一、麻醉科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小组:

组 长:段洪涛

组 员:李栓起 赵跃 曹彩生 张立松 王志民 王刚林

麻醉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组的任务: 1.对麻醉科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2.对新分配、新调入人员考核评价;

3.对预参与高一级别手术麻醉者考核评价; 4.对取消或降低麻醉权限者进行评估; 5.定期对麻醉医师能力评价和再授权;

6、组长(科主任)签字生效。

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范围

1.自分科开始对麻醉科在职医生重新评价授权; 2.新分配、新调入人员依其职称即时评价授权; 3.晋升高一级职称者依其职称即时评价授权; 4.麻醉医师能力再授权为每两年复评一次。

三、评价标准 1.具备执业证书;

2.具有相应职称的职业证书;

3.在职人员依其在成立麻醉科之前麻醉医生的表现并完成本级别麻醉 80%以上视为评价合格,可授权同一级别的手术权限; 4.新分配人员依其学校表现(档案)、实习评价、试用期表现、综合评价授权同一级别资质;

5.新调入者依其原单位评价、试工期表现评价授权同一级别资质;

6.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 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 5 例者;

②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7.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

①达不到操作评价必须条件的;

②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③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④其他。

四、工作程序

1.填写《麻醉资质授权申请表》及《麻醉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具附表)交科主任;

2.每两年一度的再评价需填写《麻醉医师再评价与再授权表》(具附表)交科主任;

3.科主任组织“麻醉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组”成员,根据手术分级、麻醉分级对每一位申请者的技术能力进行讨论评价、签字后交医务科;

4.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5.对取消或降低麻醉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麻醉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组”成员讨论,形成书面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6.学术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 7.医务科备案。

五、监督管理

1.医务科(质控办)履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2.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12、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

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医务科主任

成 员:内科主任 外科主任 重症医学科主任 急诊科主任麻醉科主任 心外科主任 胸外科主任 泌尿外科主任 骨科主任 产科主任 妇科主任 五官科主任 神经外科主任 神经内科主任 呼吸内科主任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一。

五、由医务科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医务科负责建立考评组织,由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相关临床专业人员组成。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所有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五)所提供的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真实效材料并能及时核查。

六、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深泽县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附件 2)

(二)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考核,临床医师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操作权限申报材料等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上报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四)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我院《高风险技术操作考评标准》、《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和分级授权制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等规定,结合申请人围手术期水平、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一)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

(二)在本周期内发生 2 次或 2 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

(三)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多次违反操作规程。

九、高风险诊疗技术通常需由授权医师完成的,但不限于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

第五篇: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3.22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根据我院《临床麻醉分级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3.22.1麻醉医师分级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22.1.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受聘住院医师岗位任务,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受聘住院医师岗位任务,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3.22.1.2主治医师:受聘主治医师岗位任务者。3.22.1.3副主任医师:受聘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3.22.1.4主任医师: 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3.22.2.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3.22.2.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责任麻醉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心肺脑复苏等。3.22.2.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责任麻醉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3.22.2.3主治医师

未满足责任麻醉医师条件时等同高年资住院医师。满足责任麻醉医师条件后,独立和指导下级医师开展ASA分级1-5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一、二、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及急、危重、疑难病人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3.22.2.4副主任医师 作为责任麻醉医师,独立和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等。3.22.2.5主任医师

作为责任麻醉医师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3.22.3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3.22.3.1麻醉医师达到责任麻醉医师条件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书写述职报告,填写“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3.22.3.2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处; 3.22.3.3医务处复核认定、盖章 3.22.3.4医务处备案。

3.22.3.5医务处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麻醉科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3.22.3.6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实施麻醉的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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