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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2013年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第一篇:2013年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2013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2月23日—3月4日学校下发文件,个人申报、部门签署意见 3月5日—3月8日人事处汇总

5月21日学校下发相关表格和材料

5月21日—5月27日

5月28日—5月31日

6月上旬

6月上旬

6月中旬

6月中旬

申报人员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表》,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将《评审表》及申报材料交学科所属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审核。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由专人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 进行审核,将申报人员的评审表及申报材料交人事处。职能部门审核 报市人事局审核 召开学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学科组评议会及评审 委员会会议。报市人事局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篇: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目录2013

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大小,一式2份)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高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人员提供)

3.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证明材料。

4.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证明材料。

5.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聘书复印件(新进硕士不需提供)。

7.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常州市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原件(需提供三门)。

8.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9.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报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最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管理文件(不超过5种)。

10.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供1篇具有独立见解的教学总结。

11.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仅限提供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的论文)。

12.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材料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原件。

★项目结题和鉴定材料如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需要到到科研处或教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13.“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论文查询目录。

★请申报人员将自己发表的论文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进行查询,查询目录需经学校科研处审核盖章。

14.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15.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200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80元。

备注:

材料整理、审核要求

1.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单面复印,并按材料目录顺序整理。

2.二级学院或部门须指派专人对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验证人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

第三篇:2014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须知

2014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须知

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我区2014有关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请各有关单位和申报个人认真学习,并按规定要求填报相应材料。

一、评审系列及对象

(一)评审系列。今年评审的系列包括教育、工程、档案三个系列。三个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均由我区初评委评审。

(二)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中,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备初级职称任职条件的,均可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员级或助理级)的评审。主要包括:

1、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中所从事专业工作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见习期满但不能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全日制中专学历,或通过在职学习取得大专及以上后续学历满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3、已取得初级任职资格需改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不能申报的对象

1、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

2、除有特别规定的外,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凡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与其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网上申报的形式,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不在这次评审之列。

二、申报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

2、专科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

3、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

三、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委评审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经单位同意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申报人应按要求提供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的证明(如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奖状等)、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论文、设计作品等复印件,填写2014年个人申报系统并生成一览表3份,撰写3000字左右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充分反映任现职期间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内容、技术难度、本人所起的作用等。

2、单位推荐。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评审条件,对申报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超过半数同意可推荐(民意测验人数以7到11人为宜);根据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和组织研究写出推荐意见,单 位领导签字盖章,在有关材料上加盖公章。

3、主管部门审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所属人员送审材料就评审条件、能力业绩、证书原件、材料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核,不符要求的材料应退回修改完善。审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评审表》、《评审简表》等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盖章(格式见2014报名手册),报区专业技术管理处审核。

4、评委会评审。9月29日前完成各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收取、审核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四、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部分材料要求与封面订在一起,装订封面见附件2。

2、职称评审工作中所涉及的年限,任职年限、专业年限按周年计算,工作年限(工龄)、学历年限等一律按评审当年底虚年计算。

3、申报的材料和提供的各项证明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弄虚做假的,经查实后,将通报取消申报人的职称申报资格或其已通过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三年内不准其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呈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4、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在推荐上报评审材料时,必须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由单位统一报送,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5、为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根据省市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 定,本次通过评审通过的人员必须参加由区人事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将于明年组织进行。

五、有关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收取每位申报人评审费100元。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9月 29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行政中心438室,电话6396727)。

定职的入口在http://rsj.yeda.gov.cn/index.asp网的下面,如上图所示。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申报中小学教师人员提交《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件1份。该表属于存档材料,要求手工填写。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原件1份(以下简称《评审简表》)。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由个人申报系统生成,一式3份(A3)(申报中小学教师人员提交《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该表打印。

4、事业单位人员近三年以来各考核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5、代表本人最高学术、业务水平的论文以及主编或参编的著作、教材等,不超过2件。

6、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的获奖证明(原件,并按时间排列顺序,不超过2件)。

7、学历证书(其中取得后学历者,要求同时上报参加工作时学历和以后各学历),如无学历证书原件,须提交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加盖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申报材料中的毕业证书原件在认真审核后,由收审材料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退给本人。

8、“六公开”监督卡(含诚信申报承诺书)1份。

9、业务总结。包含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申报人专业工作简历:包括本人何年何月在何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于何年何评委会评审通过、经何级职改部门批准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于何年受聘于何单位何专业技术职务等;第二部分、申报人员的学习经历与继续教育情况:包括何年何校何专业毕业(学制、学位、学历),进修情况(科目、内容、水平和组织部门),发表的论文(刊物名称、期号、论文题目);第三部分、能力与业绩:重点撰写任现职期间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技术难度、本人所起的作用、产生的效果和自己水平能力提高的过程;第四部分、获奖情况:属于集体奖的要写明自己所起的作用;第五部分、申报理由:申报者要对照所符合的条件说明。

10、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近三年的师德考核表。

11、申报教师资格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或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12、继续教育证书(企业申报人员可不提供)。

13、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的,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40周岁以上人员可不提供,其时间界定为:截至到评审当12月31日前年满40周岁)。

14、按照《教师法》等有关规定,凡评审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供与所教学段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15、改系列评审的,单位要写出专题报告(打印,1份),申明改系列理由,同时上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

16、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的同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注:个人申报系统及相关表格均可从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通知”栏目下载。评审档案袋以及《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由专技处统一发放。7 附件2:

简易装订

方法自定

注意保护原件

线-------

烟台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原件一)

申报人

单位

(审核盖章)

请以此页为封面按顺序装订以下材料

1、任职资格证书-------------------------

页-

2、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页-

3、聘书或聘任文件-----------------------

页-

4、继续教育证书--------------------------

页-

5、任现职以来的考核表和师德考核表---------------------

页-

6、“六公开”监督卡及职称评审诚信申报承诺书-------------

页-

页 简易装订

方法自定

注意保护原件

线-------

烟台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原件二)

申报人

单位

(审核盖章)

请以此页为封面按顺序装订以下材料(不易装订的材料可不装订)

1、业务总结-------------------------

页-

2、破格申报人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推荐报告--------

页-

3、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

页-

4、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作品等---------------

页-

6、提交的其它材料()-------------

页-

第四篇:关于2013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南产业集中区综合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华山风景区党工委政治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站前区管委会党政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池州市工程系列中级及市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全市中、初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照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池人社发〔2013〕23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委托评审函一份,市直单位由本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出具,县区单位由当地人社部门统一出具。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直接申报的,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直接申报(破格)”字样。

(三)、《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登记表》一式十七份(附件1)。

(四)、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单位公示证明(附件3)。

(五)、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相应数量模块合格证或《计算机免试审批表》,申报工程师资格者还需提供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免试审批表》。(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池办发〔2005〕15号)规定,对企业、转制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中、初级职称时,暂无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及继续教育证书的可先参加评审,待取得相应证书后再发放任职资格证书。但评审前本人必须先行书面承诺,承诺书(附件4)须单位盖章后随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七)、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绩材料。

(八)、任现职以来的论文、技术著作材料。

(九)、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要求打印)一份。

(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2012考核表》一份,考核优秀者须提供相应证书;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单位对本人的工作表现鉴定。

(十一)、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袋装备用)。

以上材料要求用标准档案袋装存,在封面贴上申报材料清单目录并注明申报人、申报单位、申报专业及申报职务。

三、申报时间

各县区申报晋升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材料由所在地人社部门统一报送,市直单位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11 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东湖南路46号二楼,联系电话0566-2617344)。

四、评审费用

按市物价局池价费(2005)7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直接申报(破格)答辩费100元/人。

五、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

(一)、各单位要严格申报推荐和材料审核、公示工作,要对照《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相关规定,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等进行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要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各县、区人社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对申报者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在公示后,出具公示证明。

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上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不予受理。

六、几个具体问题

(一)、符合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需填写《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审批表》(附件5),直接申报者需进行现场答辩,主要测试申报者业务理论知识与实际运用能力,现场答辩成绩及格者方可将其申报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审。现场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允许取得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要求申报同级别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根据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文件规定,允许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相当级别执业资格人员按相关规定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登记表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承诺书

5、直接(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审批表

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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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

一、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助”级。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助”级。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员”级;取得“员”级职称并从事员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可评定“助”级。

4、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助”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中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以上。

5、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助”级条件的人员。

注: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按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材料及费用: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评审费按物价局及相关部门规定收取。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高级评审

一、申报条件:

(一)中级专业职务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评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评定“中级”职称。

3、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级资格四年以上。

4、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

5、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中”级条件的人员。

(二)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4、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七年以上。

5、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高”级条件的人员。

(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1、取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副高级技术职务五年以上。

2、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正高”级条件的人员

注: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按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

2、职称外语成绩单、职称计算机成绩单(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任现职评审表;

4、考核登记表(一年一份);

5、现有职称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各种奖励证书;

7、论文、论著;

8、业务工作总结。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师资格考证:

①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②大学生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③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④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⑤对后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但同时需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满四年,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2、报考级别:初级、中级

3、考试科目:《经济基础》、《专业知识》

注:《专业知识》 01.工商管理 02.农业 03.商业 07.财政税收 09.金融 10.保险 11.水路 12.公路 13.铁路 14.民航 15.人力资源 16.邮电 17.房地产 19.旅游 21.建筑

4、文件依据:人职发[1993]1号、3号、冀职改办字[2000]36号、人办发[2002]18号

5、报名、考试时间:报名时间为每年的4月,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份。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古汉语)等级统一考试

一、参考对象: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是申报中级、高级(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已取得全国统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拟参加全国统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试行条例》中对外语或古汉语无要求的除外)。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免试(即可以不参加考试)范围。

①获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②获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任职资格;③取得外语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非本专业工作,申报(考试)中级任职资格;④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⑤县乡两级农业(包括种植业、农机、畜牧、农垦、水产)机构从事农业技术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⑥由非专业技术岗位到能参评专业技术岗位,首次申报任职资格;⑦从国外或省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跨世纪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特殊技艺人才),首次在我省申报技术资格;⑧出国留学一年以上的归国人员,首次申报任职资格;⑨军队转业干部,首次在我省参加申报任职资格;⑩转评人员,转评前已通过外语(古汉语)考试。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参考(即必须参加考试,成绩要达到一定水平,但不要求必须合格)范围。

①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②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电影放映、文学创作、艺术类有外语要求的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③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④体育教练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⑤地质勘察从事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⑥县以下(含县)水利、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

(3)除上述(1)(2)项所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内规定标准。

二、考试类别与等级:

(1)英语分为英语综合、英语理工、英语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三个级别。

(2)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划分为A、B、C三个级别。

(3)古代汉语(含医古文),级别包括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

注: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分A、B、C三个等级

A级适用人员:①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申报高级或其它系列申报正高级;②高级国际商务师。

B级适用人员:①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属(含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申报高级;②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申报中级;③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限第二外语);④高级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或其它系列申报副高级。

C级适用人员:①翻译系列申报中级(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第二外语);②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属(含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申报中级或其他系列申报中级。

三、合格证有效期限:(据冀职改办字[2005]80号文)

(1)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成绩通知书,晋升相应专业相应档次任职资格时有效,该档次晋升结束后,其证件(成绩通知单)自然失效,再晋升再考试;

(2)取得省定标准合格证的,当年有效;

(3)凡外语(古汉语)成绩作为参考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外语(古汉语)成绩三年内(当年算起)有效,逾期自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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