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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扶持新特产业发展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扶持新特产业发展



第一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扶持新特产业发展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扶持新特产业发展

近年来,财政部门为策应县委、县政府发展提升新特产业的战略部署,制定出台了《财政服务企业工作意见》,开展了“一挂钩四服务”、“四扶四助”和“五开展五提供”等系列帮扶活动,为企业提供“菜单式”、“保姆式”式服务,帮助企业化解资金难题、包装申报项目、掌握政策资讯。近年来,为140家企业提供担保30亿元,为75家企业提供过桥资金15亿元,累计为137家企业申报各类项目28个,争取上级奖励扶持资金2亿多元,有力助推了全县新特产业的快速发展。新特产业是我县经济发展的主攻点和增长极,大力发展新特产业不但可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进程,而且可以推动经济结构优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财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整合财政资源优势,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全力扶持新特产业发展。

一是要政策聚焦,全面引导新特产业发展。近年来,我县

新特产业快速发展,对全县经济发展的贡献份额不断增大。吉阳光伏和华锐风电装运项目的入驻,既提高了产业科技含量,又拉长了产业发展的链条,新特产业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十二五”期间,是我县新特产业提档升级和加速发展的攻坚时期,财政部门要制定出台《财政扶持新特产业发展计划》,改变财政支持的方向和重点,从全面支持向支持支柱产业和核心企业发展转变,从粗放型支持向支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性能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的高新企业转变,注重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全县重点工作财政奖励

1意见中设立发展特色产业奖、新特产业提升奖等奖励项目,奖励新特产业技改扩能、提档升级、规模重组和园区建设,要设立新特产业发展基金,全力扶持新特产业发展的专项基金,用于项目建设、关键技术攻关、人才引进和培训、新产品开发,实施专项管理、滚动使用,吸引一批新型产业落户生根,推动一批特色产业改造升级。

二是要资金聚集,全力扶持新特产业发展。当前,新特正处于产业的成长期、市场划分期和品牌培育期,我县新特产业面临发展机遇,财政部门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要不断改进和优化推进手段,加速转型升级步伐,把中小企业拉进产业链中来联合发展,形成企业集聚,走产业集群发展之路。要多方筹措“过桥”资金、担保资金,为新特产业提供“过桥”服务和融资担保。要为企业技术改造、财源建设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服务。担保公司要结合县域经济和优势产业特点,着力对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提供支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让担保、“过桥”等服务资金更多地流向新特产业的洼地。要扩增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放大担保额度和担保规模,深度推进银保企合作,最大限度满足新特产业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要从财政专户挤出间隙资金,提供“过桥”服务,帮助东信电子、海德电子、东辉新材料、吉阳光伏等新特产业企业解决临时周转资金不足的难题,确保企业资金不断链、生产不停滞、发展不降速。

三是要力量聚合,全程服务新特产业发展。财政部门要深入

研究产业发展导向,梳理汇编上级扶持新特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通过财政网站、财政服务“快捷通”等载体及时对外发布,指导镇区、企业用好用足上级各项扶持政策。主动加强项目对接,积极申报重大项目,全力争取到国家和省新兴产业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提供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帮助企业制定协税政策,充分利用政府给予的优惠财政政策,促进新特在行业中取得领先地位。推动全县生产结构的调整、生态环境的优化、人民生活的改善等,加大引进和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的投入,财政部门要安排新特产业人才招聘资金,协助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大力扶持新兴产业企业产品的销售,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企业完善项目条件,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全力推进新特产业特色化、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和品牌化进程,努力构建以新特产业为主体的现代新型产业格局,为加快我县新特产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推进城市大建设步伐 发布日期:2010年6月28日信息来源:繁昌报社阅读: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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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旧城区改造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批重大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相继落户繁昌,为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适应新形势,我县提出了“发展要大招商、城市要大建设、项目要大推进”的战略部署,努力打造“城在山水中,山水在城中”的规划蓝图。

县建投公司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为推进城市大建设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切实做好融资工作,为我县重点项目及城市大建设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县建投公司利用多年与银行保持的良好信用合作关系,以平台为依托、以项目为支撑,先后争取了城市污水处理、零公里至高速入口拓宽改造、城市水资源整治、市政道路、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等中长期贷款8.75亿元,根据工程进度已拨付各项重点工程支出4.9亿元,保证了各项重点工程的快速推进。

二、积极承担完成了县重点工程建设任务

加快推动城东新区建设步伐,强力推进拆迁工作。今年,我们承担了原钢铁厂地块和东门交警大队至迎春东路地块拆迁任务。原钢铁厂地块192户拆迁工作已全面结束,迎春东路100余户拆迁工作已经启动,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为推进省“861”计划之一的海螺水泥项目和城区拆迁改造,承担了海螺花园安置小区建设任务。工程自2006年开工,2009年全面完工,共建成1700余套23万平方米安置房任务,已先后安置了1400户海螺主厂区、政务中心等地块的拆迁对象。建成了全县第一个规模最大、功能最全、设施比较完善的住宅小区。核电安置小区安置房建设稳步推进。建投公司承建的核电一期、二期220套2.3万m2安置房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三期工程280套2.9万m2安置房已完成主体工程,7月份完工交付使用。

妥善做好安置工作。针对我县部分地段拆迁时间跨度长、安置房建设进度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我们把做好安置工作放在尤为突出的位置。一方面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向拆迁户发放过渡费,另一方面及时做好拆迁户安置工作。

三、建议及对策

随着我县城市大建设、项目大推进步伐的加快,建设资金的需求量会急剧增加。目前,我县城市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融资贷款、土地出让金和财政拨款等三大渠道。虽然近年来我县财政收入增长

较快,财力水平逐年提高,但县财政承担的保运转、保民生的压力非常大,加上我县在城区建设方面历史欠账较多,需要投入的资金大,决定了财政拨款不可能成为我县城市建设的主渠道,只有增加融资才有可能解决城市建设的资金需要,只有增加融资才能集中财力办大事。

因此,要进一步推进我县城市大建设,我们认为必须要切实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做大做强县建投公司,为我县城市大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具体措施为:

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建设,增强投融资能力。增加政府对县建投公司的有效资产注入,做大做强县建投公司融资平台;培植县建投公司自身的“造血”功能;建立可持续的融资偿债机制。

进一步突出土地收储职能,推进县建投公司市场化运作。土地收储工作是建投公司经营城市的重要手段,要抓住当前县城区北进东扩、实施老城区改造的有力时机,抓紧组织实施好城市规划区土地征收和老城区拆迁改造的土地收储工作,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行情,及时向土地部门建议出让已收储的土地,为我县城市大建设提供保障资金。

加快安置房建设,缓解拆迁与安置矛盾。今年,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安置房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全年建成安置房48万平方米,妥善安置好拆迁户,不断推动我县城市大建设拆迁安置工作走上良性化发展轨道。

加强公司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投融资管理水平。要按照“独立

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在项目建设、资本运作、资产管理上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经营和投融资管理水平。

当然,在加快推进城市大建设的过程中,今后我们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是我们坚信: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加上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座靓丽的、适宜居住的现代化城市不久一定会展现在繁昌人民面前。繁昌的明天一定会更美

好!(作者系县建投公司经理 包小明)

第三篇: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农村发展

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农村

发展

曾都区工商局安居分局地处曾都区安居镇,管理安居和新街两个镇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版图面积220平方公里,辖40个行政村,人口11.1万人,两个镇都以农业生产为主的镇,80%的农民以蔬菜、食用菌、畜牧水产养殖业为主,近年来,安居工商分局立足本地实际,积极发挥基层工商分局的职能作用,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大力引导了发展和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此项工作赢得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一、积极引导,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创办经济合作组织的良好氛围。

在新形势下,分局全体人员积极转移工作重心,把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工作中心,对内实行定目标、定规划、定责任的绩效考核,对外本着“宣传求细、服务求精、工作求实”的具体措施,确保2009年底达到村村“六有”的目标实现。

一是宣传政策,消除顾虑。安居分局采取送法下乡,组织培训班,设立宣传服务台,悬挂张贴相关标语等多种措施进行大力宣传,组织专班人员进村入户进行指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同法》相关条款进行针对性地讲解,送法到田间地头,对当前中国惠农政策一并宣传,让农民吃透政策,心中有底,打消顾虑,自觉参与组建专业合作社。今年1-3月,分局共同出动宣传人员100余人次,张贴了宣传标语10幅,发放了相关农民致富的宣传资料500余份,在村组举办知识培训、座谈会10场次,参加农民300多人。

二是典型带动,增添信心。对已登记的迦南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回访,对其经营管理模式进行规范,为其出谋划策,聘请理事长梅自应对其成功经验在座谈会上进行讲解,采取新身说法式的宣传,使与会的农民深切地感受到合作社的建立和

规范运行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起到的作用,树立农民的信心。

三是工作扎实,热情服务。安居分局对服务新农村建设实行了一把手工程,亲自抓、亲自过问,并每周五例会上对各网格管理单元的人员服务农村建设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形成制度化。开辟登记注册“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申请办理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的,实行了专人上门进行登记前的咨询服务,受理优先和核准优先,免收一切费用。合作社和工商分局都确定了一名人员为联络员,实行保姆式驻社服务,定期走访、回访,指导合作社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经营行为,随时为合作社排忧解难。另外做好商标富农,打造品牌的引导,没有品牌就不会产生更大的效益,分局运用商标职能,扶持了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农产品的注册商标,即“迦南”和“王家沙湾”牌,树立品牌意识,为其申办注册商标,分局提供了商标策划设计、查询、申报一条龙服务。大力实施了合同帮农工程,支持专业合作社走订单农业之路,引导几家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制定了蔬菜购销合同文本,今年已与中百仓储、沃尔玛、武汉中商等客商签订蔬菜种植定单合同50份,同时对涉农合同签约和履约过程进行指导和服务,引导其建立合同档案,让合作社成员种的放心、卖的舒心。目前,安居镇蔬菜购销合同履约率达100%,合同文本规范使用率达80%,提升了企业的信用档次,保障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我镇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截止目前,安居工商分局共发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含2009年1-3月新增5家),其中:安居镇10家,新街镇6家,拥有成员359个,带动农户3000户,注册资金3809.1万元,涉及种植、养殖业、食用菌生产销售、土特产、水产养殖、灌溉和经济作物技术咨询服务等多个行业。其中:果品种植3家、水产养殖3家、食用菌生产销售2家、蔬菜种植6家、土特产专业合作社1家、农田灌溉1家。从组建形式看,有“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型占40%,有经纪能人牵头,农户参与兴办的“专业合作社+农户”型占59%,从合作范围看,有突破村界限、吸纳外村农户为成员的专业合作社占35%;仅以本村农户为成员建立的专业合作社占65%。到目前为止,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2706.1万元。

一是增加了土地利用价值。安居分局在积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的同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服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引导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规范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如随州市爱国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和曾都区安居镇安居无公害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都是村民以田地入股,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合法流转土地,充分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原为村民现变成合作社股东,仅安居无公害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316亩,54户农民,145个村民,合作社以蔬菜、瓜果、林木种植、家禽水产养殖为经营范围。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农田流转给村里合作社后,每亩土地每年有400-700元的租金,可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外出务工赚钱,也可以在合作社就业从事蔬菜加工、外销工作,获得每月1200元收入。按照四统一、一分开的经营模式运转良好(即:统一供良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购肥料,统一销售,分开种植),在盈余分配上,以农产品交易额的比例退还为基本原则)30%提取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弥补亏损,余下利润的60%按交易额分红,40%按股本金分红,各种日常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成员大会决策制。目前我镇通过专业合作社合理流转土地2068亩。

二是提升了农产品质量档次。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推广农产品向标准化发展的载体,为农产品最初的质量安全提供了组织保证。安居无公害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实行了“四统一,一分开”的经营管理模式后,积极申办了“王家沙湾”牌农产品商标,该社把安居镇周边54户种菜人联合起来,成员出资192万元,统一产品质量标准和经营模式,该社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各类市场信息既快又准,今年1-3月已外销价值近24万元的蔬菜,其蔬菜已打入中商集团、中百仓储及本地各大超市。

三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合作社都是由经纪能人和产业大

户牵头发起的,利用好了他们信息资源,及时调整了农民种植产业结构,稳定和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经济效益。合作社经营模式间接地为农户节约了生产成本,同时促进了农民增收。我镇有7个村属蔬菜种植大村, 蔬菜复播面积4万亩,年产值1.4亿元,蔬菜产销合作社成立后,转变了农民种植蔬菜的传统模式,变一年两季为一年四季,季季有新品种,新鲜蔬菜上市销售。2008年合作社成员人平收入5000元,户平纯收入25000多元,仅贺新富一家年收入达到8万元,合作社成员的收入增加了,其他农民积极性也高涨了,纷纷加入了合作社,学技术、学销售、增收入。又如迦南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是在梅自应理事长带动下,发展了50户农民合股成立,申办了商标,主要从事蔬菜种植购销,2008年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200万元,其成员平均分红3650元,最多分红5400元,其成员不但可以从合作社的利润中分得红利,还可以从自种的菜中销给合作社获取收入,两项收入合计比以前单干翻一翻。

四是积极引导合作社的自律和规范。分局对合作社成立后,组织成员进行以会代训,讲解法律、法规,使农民从认识上有一种更新,通过组织根据市场需求的农产品集中统一生产、销售,避免农户间、农户与加工企业间、农户与经纪中介商之间的无序竞争,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实现了合作社内的优势互补,促进我镇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二OO九年三月

助返乡农民扎根家乡创业就业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沿海不少企业面临可持续发展压力,暂时难以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关心返乡农民创业或就业,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曾都区工商局安居分局积极扶助返乡农民扎根家乡创业就业。截止目前,在安居分局的帮助下,辖区农民工2500人中有200人找到了称心如意的工作,40名农民工在分局登记注册从事个体经营,68名农民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28名农民工兴办各类种植养殖的基地。目前返乡农民工成为安居和新街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活力的新群体。我们分局的主要作法是:

一是搭建创业就业平台。面对陆续的返乡农民工,分局积极向镇委、镇政府献计献策,镇政府召开全镇村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支持返乡农民创业就业大会,下发曾安政[2008]40号文件,由政府牵头,工商、财政、劳动、城建、税务、银行等相关单位组成返乡人员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返乡创业形势专题调研。创建优质服务平台,分局设置了返乡农民工创业注册登记咨询接待处,对于返乡农民实行上门登记并提供就业和创业方面的服务。目前,安居工商分局、安居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已向500余名返乡农民工发放服务征询书及相关政策资料,了解他们需求和愿望。

二是与返乡农民结对子。为了让那些在外积累了一定资金和经验的农民工尽快在家乡创业成功,分局启动了个体大户帮扶工程,依托基层协会的力量,以农民培训为抓手,组织有经验和实力强的个体大户进行免费培训,目前已聘请2名专业技术人员和2名从事针织的企业老板为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培训200人次。分局针对农民工长年在外,对家乡的情况不了解,积极为其创业选项目,联络金融部门为其提供低息贷款扶持,以及税费减免,包括创业后期各个环节上实行一条龙全方位保姆式服务,分局把此项工作纳入了百名工商干部联系百家

企业服务实施方案之中,帮助返乡人员运用学到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兴办了养鸭厂、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养猪厂、承包山林种果树、农产品经纪中介等项目。今年2月我镇一名农民工贺新富返乡后,在分局的帮助下,连同本村30名蔬菜种植户组建了安居无公害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两个月已外销蔬菜30万斤,销往武汉、襄樊等地批发市场和超市。合作社已赢利3万元,最近该社又申办了“王家沙湾”牌农产品商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使其更大利益化,促农民增收。在分局的帮扶下,有20名返乡农民工成为三家针织企业的技术骨干,使农民工干的舒心,企业主聘请的放心。

二OO九年三月

第四篇:珠海市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珠海市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2010年,珠海市财政局紧紧围绕珠三角规划发展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的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制订落实财政扶持措施,努力促进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一、稳定产业专项资金投入,突出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在经济危机的影响下,财政预算收入增长下滑,而刚性支出增加较大,收支矛盾更加突显,支出结构急待调整。在此情形下,我局通过压缩行政开支和一般专项的手段,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2010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扶持企业发展方面的资金达到6亿元(含产业转移专项1亿元),与上年持平。产业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实施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减排、技术标准战略、名牌名标战略和总部经济战略,构建中小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开拓国内销售市场,推动航空产业、物流业、旅游业、服务外包业、文化产业、生态农业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以及保障城市公交行业的稳定发展。

二、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受到考验,一些加工贸易、贴牌生产、没有自主核心技术和品牌的企业倒下了,而那些有技术、有品牌的企业则逆势增长,突显自主创新能力对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在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方面,财政投入不断加大。2010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企业自主创新发展资金11180万

元,比2009年增加了183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研究开发、农业科技研究开发、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境内外专利申请资助及专利奖励、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等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2009年修订了《珠海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珠海市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新出台了《珠海市专利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珠海市企业商标国际注册财政资助办法》。此外,还制订有《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鼓励支持制造业做大做强,大力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一是预算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500万元,推动企业实行技术改造创新、推行名牌名标战略、开拓国内市场和改制上市。先后出台《珠海市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技术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珠海市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预算安排航空产业发展5000万元专项资金,配套建设珠海国家级航空产业园,用于航空产业园的规划、开发、项目招商和项目落户补助等,加快发展新兴战备产业。

四、贯彻落实“东部大转型,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东部大转型,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发展举措,财政重点安排了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47亿元。

一是安排商贸、旅游、会展业等专项资金3000万元,重点支持现代物流、商务服务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以现代旅游、现代商贸为代表的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会议展览、金融服务等新兴潜力行业。

二是安排文化产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文化产业基地、文化产业产学研基地、文化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文化产业原创作品、文化产业研发项目等的建设。

三是安排外贸发展专项资金2200万元,支持外贸企业扩大出口、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以及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等。

四是安排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等。

五是安排“四位一体”融资风险准备及贷款贴息专项资金4000万元,构建财政、银行、担保机构和企业“四位一体”共同参与的公共融资服务平台,由政府搭台协助民营企业融资贷款。对贷款项目实行财政、担保机构、企业按比例分担风险,同时财政给予项目贷款贴息的运作机制,撬动银行资本的投入,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六是安排珠港机场公司新开航线、航班补贴3000万元,支持机场开辟更多的航线、航班,充分发挥空港带动人流、物流的作用,促进我市航空产业的发展。七是安排农贸市场改造专项资金500万元,鼓励老旧农贸市场按照新标准进行改造,优化市民购物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五、加快节能减排步伐,构建生态文明特区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2010年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30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00万元。其中节能专项2000万元、减排专项1000万元,可再生能源专项3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我市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支持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支持减排新技术、企业减排项目、区域减排项目等工作。分别制定有《珠海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珠海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9年新出台了《珠海市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六、扶持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吸引高端人才留珠发展

为吸引高端人才落户珠海,提高珠海的创新研发能力,市财政设立吸引高端人才专项资金350万元。一是安排扶持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发展专项资金25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归国留学人员到珠海发展创业,吸引高端人才落户珠海。二是安排博士后工作专项资金100万元,支持企业申报建设博士后工作站,支持博士后工作站申报研发项目,鼓励博士后科研人员落户珠海。

七、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产业,打造现代休闲农业模式

设立农业发展专项资金5060万元(未含农业科技研究开发专项1000万元),支持建设金湾台湾农民创业园、莲溪农业生态观光园、农业科研中心、省级绿色水果标准化示范区,实施“米袋子”工程,改造低产鱼塘,配套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基地等。为规范农业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2009年制订了《珠海市市本级农业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

八、建立招商考核奖励制度,促进区域经济自主发展

设立招商考核奖励专项资金985万元,鼓励各级政府(管委会)和招商代理中介大力开展对国内外的招商引资工作,对招商引资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营造全社会乐于招商、荐商的环境。

九、贯彻落实产业转移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落实产业劳动力“双转移”的战略部署,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市财政设立1亿元的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对口建设的揭阳、茂名产业转移园的开发和建设,鼓励我市相关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到两个转移园投资建设。

同时,为进一步整合产业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珠三角规划发展纲要和我市的产业政策,我局于2009年制订了《关于整合产业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实施意见》,将预算安排的30多个明细专项资金归并为九大类,并明确各类资金的投入方向,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乘数效应。2010年下半年,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强财政政策的宣传,让企业懂得和利用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要抓好财政配套扶持措施的落实,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要加强产业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篇:积极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能作用

积极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能作用

努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着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者权益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切实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突出位置

社会管理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核心是群众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全部工作都围绕“人”来开展,工作范围涉及千家万户,服务对象千差万别,牵一发而动全身,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在党委和政府的总体布局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是推进社会建设的“重头”。社会建设是社会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领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党的十七大确立了社会建设“五有”目标,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其中,三个“有”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职责。“十二五”规划更加重视改善民生,更加重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作用,首次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并对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等,做出具体部署、设定约束性目标,如,五年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超过7%;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直接服务民生建设的同时,还要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责提供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发展社会事业提供广泛人才支持。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是加强社会管理的“源头”。社会管理,源头治理最重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既是群众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最集中的领域之一,也是从源头上减少、化解社会管理矛盾风险的最重要关口之一。随着人民群众对民生问题诉求的全面升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正处于矛盾多发易发期。既有体制转轨遗留的企业军转干部维稳、特殊群体纳入社保统筹、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差距问题,也有就业形势严峻、劳资矛盾增多、收入分配不合理等带来的新问题,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已成为劳动关系和社会管理领域的重大课题。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突出利益问题,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提高全民的幸福指数,夯实社会管理的群众基础。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龙头”。创新社会管理,是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展变化,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从原来的“单位人”管理到现在的“社会人”管理,以及新兴阶层群体不断出现、利益诉求日趋多样等,使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面临严峻挑战,产生诸多“不适应”,并首先集中反映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例如,人口自由流动择业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管

理服务实现互联,切实维护人们在城乡流动和发生身份转换时的有关权益;就业方式多样化要求改革原来针对城镇稳定就业职工设计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灵活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权益;人口老龄化要求加快解决老年居民保障制度缺失问题等等。社会管理基础的新变化,迫切要求与人关系最密切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及时回应并率先创新。

二、认真总结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经验

“十一五”时期,特别是实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组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省人社系统在服务民生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和经验。

一是坚持民生优先。新厅组建后,及时研究提出了民生建设和人才建设“两翼并举”,就业、社保和人事工作“三位一体”的总体思路,牢固确立了民生优先的指导思想。在促进就业方面,报请省政府出台劳务经济、人力资源市场、技工教育事业和小额担保贷款等四个三年规划,建立了政府主导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民生实事的机制。在推进社保体系建设方面,制定实施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三步走”规划,建立了村干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二是注重解决民本。坚持城乡统筹,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成功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由“十五”末的17万人增加到了2010年的29.3万人,累计新增就业人数123.8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年均保持在8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省劳务输转人数和劳务收入由2008年的425.9万人、256.3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516.89万人、468.33亿元,圆满完成了三年翻番的目标。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4.3亿元,直接扶持21.6万人创业,带动吸纳43.4万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三是多方汇聚民力。创新管理方式,延伸服务范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从65万专业技术人才中评选出943名领军人才,率先启动并评审出405名正高级工程师。将农民、农民工、非公组织人才纳入职称评聘范围,已评出了8000多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认真做好2700多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退役金的发放及调整工作,制定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支持他们创业;经批准设立流动人才中心党委,加强3000多名流动党员人才的管理服务,确保他们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在全国设立14个驻外劳务管理机构进行跟踪服务,召开优秀务工人员表彰会,引导他们做守法诚信、爱岗敬业的典型。

四是努力促进民和。认真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利益问题,营造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十一五”期间累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9.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9.8万人、36756户零就业家庭就业40928人。妥善安置3838名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先后解决了26.37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解决了

6.52万老工伤的工伤保险问题,解决了4.45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出台了解决城镇国有企业原“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问题的意见。已有34个县市、557万农业人口纳入新农保试点范围。截至2010年底,全省城镇五项社会保险综合参保人数达到1207万人(次),70万企业退休(职)人员中已有68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7%,纳入社区管理的达到75%。适时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连续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7%和54%。

五是积极维护民权。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9.82%,其中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大力开展打击黑中介、查处非法用工、追讨农民工欠薪等专项执法活动,为23万农民工清欠工资1280多万元。深入实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程,确保农民工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障、伤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依托驻外劳务管理机构,积极协调解决外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供计生服务和法律援助。截至2010底,全省有6.49万名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有35.02万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三、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具有很强的群众性和社会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人社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人社部门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全省人社系统要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切实把改善民生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努力把就业优先的目标落到实处。统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努力在产业结构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旅游业中扩大就业容量。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深入开展全民创业带动就业活动,增强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市场配置和基层就业相统一的就业政策,继续实施就业民生工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基础性配置作用,促进劳动者有序流动和充分就业。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到期末基本实现全覆盖。适时制定实施城镇非就业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继续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重点将原“家属工、五七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逐步缩小相关群体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待遇差距。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经过努力,力争“十二五”末使社会保障受益人群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三)有序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形成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收入分配格局。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激励保障机制。坚持扩大就业增加劳动收入,促进机会公平,让城乡劳动者从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加强以“两后生”为重点的农民技能培训,大力扶持农民创业就业,促进

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的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一线职工工资收入,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通过努力,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2%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四)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适应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特征,加快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监察执法机制和诉求表达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立统筹城乡、主动预防的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机制。

(五)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人才支撑。认真实施全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整体性全方位开发人才资源,支持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公务员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务员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不断提高公务员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务服务职责的能力,特别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转变不适应事业单位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好更多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六)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立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着力构建县及县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加快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覆盖城乡各类人群、联接各级服务平台的信息网络,不断提高就业、社保和人事人才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和保障机制建设,确保工作有人手、办公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使城乡居民都能够平等享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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