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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教函〔2010〕46号

马教函〔2010〕46号



第一篇:马教函〔2010〕46号

马教函〔2010〕46号

马边彝族自治县教育文体局

关于认真组织学习《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并做好

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级教师评选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该规定,并广泛宣传有关规定和精神,对照规定条件做好第九批特级教师推荐工作。

附:

1、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教人【1993】38)

2、四川省教育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级教师评选管理工作的意见》(川教人【1996】33号)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

规定》的通知

教人[1993]38号

1978年,教育部、国家计委联合颁发了《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暂行规定》后,各地普遍开展了评选特级教师的工作。实践证明,评选特级教师,对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增强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树立榜样,激发广大中小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特级教师工作,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1978年颁发的《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暂行规定》修订为《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现将《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享受特级教师津贴(包括已退休、离休、病休)的特级教师,其特级教师津贴,从《特级教师评选规定》颁发的下月起,按新的规定执行。

1978年12月7日教育部、国家计委颁发的《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1993年6月10日

第一条 为了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条特级教师的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或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在当地教育界有声望。

(三)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第五条 评选特级教师工作应有计划、经常性地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千分之一点五以内。评选的重点是在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第六条评选特级教师的程序:

(一)在学校组织教师酝酿提名的基础上,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市)、县的推荐人选审核后,送交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特级教师、对中小学教育有研究的专家、校长组成的评审组织评审。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特级教师评审组织的意见确定正式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授予特级教师称号,颁发特级教师证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庆祝教师节大会上进行。要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特级教师的优秀事迹,推广特级教师的先进经验。

第八条 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每人每月80元,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中小学民办教师评选为特级教师的,享受同样津贴。所需经费由教育事业费列支。

第九条 特级教师要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要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办法;通过各种方式培养提高年轻教师。特级教师应不断地总结教育教学、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经验,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第十条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特级教师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支持特级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要积极为特级教师的学习提高和开展研究工作提供方便。可为年龄较大、教育教学经验特别丰富的特级教师,选派有事业心、肯钻研的年轻教师做助手,协助他们进行教学改革实验,帮助他们总结、整理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特级教师一般不宜兼任过多的社会职务,以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特级教师退休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可返聘继续从事教材编写、培养教师和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特级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特级教师称号:

(一)在评选特级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特级教师条件的;

(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三)其他应予撤销称号的。

第十三条 特级教师调离中小学教育系统,其称号自行取消;取消、撤销称号后,与称号有关的待遇即行中止。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的具体办法。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此之前的文件,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四川省教育委员会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级教师评选管理工作的意见

川教人[1996]33号

各市地州教委(教育局)、人事局,各师范高等院校、教育学院,省级有关厅局:

为激励广大 中小学教师终身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增强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树立榜样,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现就进一步做好特级教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特级教师是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师德表率、育人模范、教学专家,是我省基础教育各学科中具有高水平的带头人,认真做好特级教师的评选、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教研教改和培养年轻教师等方面的作用,对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素质,促进跨世纪学科骨干和带头人队伍成长,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文件的要求,把加强特级教师的培养、评选、管理工作,作为当前教师队伍建设重点之一,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抓紧抓好。

二、评选特级教师,要严格按照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教人[1993]38号)的规定,从严掌握标准条件。凡属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盲聋哑学校、工读学校、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现职公民办教师,做出突出贡献,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申报评选特级教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工作表现出色,近五年来获得市、地、州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2、具有教师职务条例规定的学历,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任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三年以上。

3、严谨治学,具有精湛的教学艺术,曾多次上过市、地、州及以上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课等,为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做出了显著贡献,教学艺术和效果得到同行专家公认,中学教师获省教委教学业务部门及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小学教师获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学业务部门及以上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在本市、地、州教育界有较高威望。或者利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指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转变学生思想工作经验丰富,成绩显著,并写出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两篇及以上,中学教师在省、小学教师在市(地、州)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得到同行专家一致公认和好评。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创立了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写出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论文或著作(两篇文章以上),中学教师在省、小学教师在市(地、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或教改经验获省教委教学业务部门及以上的优秀教改成果中学一等奖及以上,小学一、二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或在教材建设中提出了重大的理论观点,经省教委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有一定的示范和推广价值,效果显著,撰写的论文得到同行专家的一致公认。

5、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6、校级领导干部申报特级教师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必需仍兼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所教学科仍保持高水平。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 等方面经验丰富,业绩突出,有建树,在市、地、州校级干部中有较高的威望。取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和校长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三、为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对虽不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和任职年限的,如在教书育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事教研、教改、教材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已达到了评选特级教师的其他条件,可以破格申报评选特级教师。

四、评选特级教师工作应有计划、经常性地进行。按照《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在职特级教师总数原则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千分之一点五之内。根据我省中小学校加速培养跨世纪学科带头人的实际需要,今后一段时期,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评选应坚持基层提名推荐、上级考核审查和省上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程序是:

1、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推荐名额和评选特级教师条件,在广大教师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推荐人选报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

2、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会同县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深入推荐人所在学校(学区)实地考察,采取座谈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组织拟推荐人在一定范围内上示范课、作述职报告或经验介绍,直接了解本人情况和听取同行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

3、全面考核后,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征得当地人事部门同意,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正式推荐人选报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并由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审查,报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同意后报省教委。

4、省教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特级教师组成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对各地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人员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和授予特级教师称号。

五、授予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特级教师津贴,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中小学民办教师评选为特级教师的,享受同样津贴,所需经费由教育事业费列支。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做好特级教师后备人选的培养工作,要结合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学科梯队建设的目标,在中小学现职高级教师中选拔确定一批政治思想好,专业基础知识雄厚,教育教学能力强,成绩突出,立志献身教育事业,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中青年学科骨干教师作为后备力量。明确培养目标,落实指导教师(一般应是现职特级教师),进行重点培养。组织他们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公开课、教学改革任务,支持他们发表研究论文和出版学术著作,为他们参加培训进修和学术经验交流创造条件,要定期的或结合学年度进行重点考核,促使他们尽快成材,成为“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选拔培养的后备力量全省可掌握在应评选数三倍左右,各地选拔的后备人选(各地后备人数附后)确定后报省教委备案。今后评选特级教师应重视在后备人选中遴选。

七、加强特级教师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级教师的管理工作,理顺和完善特级教师的管理体制。省教委负责全省特级教师的宏观管理、特级教师的评审、统一规定待遇;组织全省性的发挥特级教师作用的有关活动。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特级教师人选的推荐和考核工作;每两年会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在职特级教师进行一次考核工作,并写出考核材料报省教委备案,其中个别考核不合格者,分析其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教委。若需要取消特级教师资格的,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特级教师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其调动、奖惩、进修、离退休等工作;每两年对特级教师进行一次体检,对患有疾病者要及时安排督促他们治疗。体检费由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销。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省、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对特级教师进行具体管理工作。

(二)关心特级教师的生活和健康。特级教师生活中的困难,要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充分的关心,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照顾特级教师的住房和子女就业等问题。

(三)为特级教师创造继续学习的条件。特级教师的继续学习,主要靠自己坚持长期自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尽可能请教育专家或有关同志介绍国际国内教育改革动态,传递信息,有条件的可推荐他们到师范学院、教育学院进行专题短期进修、研究。各师范院校、教育学院也可聘请特级教师作为兼职教师,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八、特级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到“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其具体职责是:

1、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指导教育教学实验和教研工作,做教育教学改革的带头人;

2、严谨教学,传 授教学艺术和教学经验,悉心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3、不断更新知识,积极自学、进修,参加学术、经验交流研讨会等;

4、著书立说,总结推广教育教学实验和科研成果。

九、特级教师不仅要在本学校起好带头作用,更重要的是要在本地区起好带头人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特级教师组织起来,可成立特级教师研究会,充分地发挥特级教师的个体和群体的作用,使他们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研究一些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难点课题。组织特级教师上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传授和交流教育教学、培养青年教师的成果和经验。各级教研机构要关心、支持特级教师的教改实验和专题研究会,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省教委每两年组织一起特级教师研究会,地区每年组织一次研究,县(市、区)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随时可以组织研究会。

各地教育部门要建立特级教师联系制度,不定期的召开特级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充分发挥参谋的作用。

十、特级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要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政治时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学习《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学习国内外优秀教育教学理论和改革的先进经验,不断吸取新知识,改革教育思想、内容和方法,总结教育教学的新经验,不断创新,做出新的贡献。

十一、应鼓励特级教师积极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原则上特级教师不得脱离教学岗位担任学校或其他部门的领导职务。确因工作需要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也要保证他们把精力集中在教育教学上。特级教师因特殊原因调离学校并不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其称号自行取消,即停止享受特级教师的有关待遇。

十二、特级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拟请撤销特级教师称号;

1、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特级教师称号的;

2、违法乱纪、已不堪为人师表、丧失特级教师资格的;

3、对工作不负责任、已不能再发挥特级教师作用的;

4、不安心教育工作,未经组织批准,离开学校外出应聘的; 撤销特级教师称号,由市(地、州)教育、人事部门审查后报市(州)人民政府或地区行署同意,并报省教委会同省人事厅复查同意后,转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四川省教育委员会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财政厅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五日

第二篇:德教〔2010〕号

附件:

2011党风廉政建设 政风行风 校务公开廉洁文化进校园 综治 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

(一)党风廉政先进单位:

进修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德化一中德化二中德化三中德化五中德化六中德化八中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尚思小学实验幼儿园诗墩幼儿园龙浔中心小学 浔中中心小学南埕实践基地三班中学盖德中心小学三班中心小学

(二)政风行风先进单位:

进修学校德化一中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 第三实验小学 龙浔中心小学浔中中心小学实验幼儿园诗墩幼儿园盖德中学龙门滩中学赤水中学 美湖中学春美中学葛坑中学雷峰中心小学 水口中心小学南埕中心小学美湖中心小学春美中心小学

(三)校务公开先进单位:

德化二中德化三中德化五中德化六中 德化八中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尚思小学诗墩幼儿园特教学校龙浔中心小学 浔中中心小学雷峰中学上涌中心小学国宝中心小学

杨梅中心小学 葛坑中心小学大铭中心小学 龙门滩中心小学

(四)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职业技术学校德化一中德化二中德化三中 德化八中德化六中美湖中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 实验幼儿园诗墩幼儿园龙浔中心小学浔中中心小学美湖中心小学 三班中心小学 水口中心小学

(五)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进修学校尚思小学三班中学南埕实践基地 雷峰中学盖德中学葛坑中学春美中学

赤水中学盖德中心小学春美中心小学南埕中心小学 雷峰中心小学 杨梅中心小学葛坑中心小学 上涌中心小学 霞溪分校

(六)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尚思小学南埕实践基地

二、先进个人

(一)党风廉政先进个人:

赖厚利(德化一中)涂文良(德化三中)

陈文举(进修学校)陈志鹏(德化六中)

陈志强(实验小学)林丽芯(第二实验小学)吴隆志(第三实验小学)梁秀春(尚思小学)

陈智超(实验幼儿园)李丽莉(诗墩幼儿园)

(二)政风行风先进个人:

毛秀球(三班中学)陈淑玲(龙浔中心小学)方文红(特教学校)赖开荣(大铭中心小学)赖瑞仲(三班中心小学)许剑平(国宝中心小学)林双金(水口中心小学)陈仁柯(葛坑中学)

李智强(春美中学)

(三)校务公开先进个人:

苏诗川(德化一中)

林维海(德化八中)

寇文贵(第二实验小学)

陈朝霞(诗墩幼儿园)

张钦阳(雷峰中学)

(四)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陈礼为(德化一中)

陈国烙(德化六中)

徐志刚(实验小学)

郑长乐(第三实验小学)

苏辉增(龙浔中心小学)

徐文展(特教学校)

林德青(美湖中心小学)

刘世宏(盖德中学)

(五)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徐昌谨(南埕实践基地)曾宪丰(德化三中)郑丽真(实验小学)苏彩凤(第三实验小学)郭冬梅(浔中中心小学)苏志辉(盖德中心小学)林加钟(德化三中)孙义贞(德化八中)苏文贤(第二实验小学)陈公深(尚思小学)陈少田(浔中中心小学)陈秀芬(实验幼儿园)陈敦波(职业技术学校)

周昌荣(德化五中)林义兵(葛坑中学)

郭国梁(龙门滩中学)林文彬(雷峰中心小学)林德华(春美中心小学)徐宝泉(龙门滩中心小学)温永盛(诗墩幼儿园)查文炜(丁溪幼儿园)郭月艳(双鱼幼儿园)郑文平(育英幼儿园)陈秀华(湖前幼儿园)徐丽琳(城关幼儿园)林桂玉(浔中中心幼儿园)郭翠珍(龙浔中心幼儿园)陈志鸿(霞溪分校)

(六)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先进个人:

周丽雪郭江波(实验小学)林诗阳 冯三妹(第二实小)林群峰 刘燕青(第三实小)郑一帆 陈伟杰(德化一中)郑小玲 吴双燕(实验幼儿园)曾少芬 林梅玲(龙浔中心小学)林清辉 苏义现(德化三中)苏小平周贻泉(浔中中心小学)吴小虹(德化五中)苏春婷(德化六中)

第三篇:调档函没有档案号

人 事 调 档 函

编号:

兹有我单位 同志,因工作关系需将本人的档案调至我单位,请贵单位予以接洽配合,为盼!xxxxxxx 年 月 日

人 事 调 档 函

编号:

兹有我单位 同志,因工作关系需将本人的档案调至我单位,请贵单位予以接洽配合,为盼!xxxxx 年 月 日

地 址:

邮 编:

单位名称:篇二:人事档案调档函

人事档案调档函

人事处: 贵单位 同志报考了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经初试,复试等审查合格,现予准备录取。请贵单位协助将该同志人事档案于4月25日前转至我校,谢谢合作。

××大学研招办(加盖招办公章)2009年4月 日 档案请寄: 请填写招生学院联系办法(地址联系人,邮编,电话)篇三:人事档案调档函 人事档案调档函

黄石市人才中心: 同志报考了湖北省农村义务教师,经初试,复试等审查合格,现予已录取。请贵单位协助将该同志人事档案转至其工作单位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杨威中学,谢谢合作。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杨威中学 2014年4月23日

档案请寄: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杨威中学

邮编:441048 电话:0710 2211423篇四:调档函模板

预备党员调档函

中共 党支部(单位名称):

同志原为 大学 学院 专业 届毕业生,其党组织关系现已落入中共 支部委员会。

该同志将于 年 月 日转正,为方便审阅其预备党员材料,现提请贵处将该同志党员档案移交至我支部代为保管。

感谢贵处对我支部工作的支持!

此致!

敬礼!

(单位名称)中共 党支部

月日

公司调档函 档字第人才交流中心:

兹有 同志的人事档案原有你单位管理,现已委托我单位管理,特此申请调档。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月日

编号:

等 管理,现已委托我单位管理。请在接到调档函后,将其人事档案整理后于15日内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至我单位。如一时无法转送,请将原因告诉我们。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月日

因工作需要,商调贵处(单位)(档案号:)等 名同志到我公司工作,如蒙应允,请将其人事档案转递至我部,待研究后函告。

多谢合作

(公章)月日

毕业生调档函

大学:

届本科毕业生,由于该同学档案尚在整理中,需等到 月份该生离校时将档案寄往贵单位。该生成绩合格,没有欠费,能够按时毕业,特此证明。(单位盖章)年月日

提 档 函

兹予我单位(学校、部门)同志(同学)到你处提走 档案,望予以接待。

特此专函!

年月日

档案办理介绍信

兹有 同志,身份证号码: 到 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我司档案事宜,请予接洽为盼!

(盖单位章)有限公司

年月日篇五:党员档案调档函

党员材料调档函 xxx市人力资源办公室:

兹有我党工委(支部)备党员xxx,汉族,xx年xx月出生,因其党员预备期已满急需转正,需要提调党员档案,现委托xxx代为办理相关提档手续,请与接洽为感。特此函达。

第四篇:人社部函〔2011〕294 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评选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1〕29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监机构和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己任,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依法履行职责,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联合表彰一批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以下分别简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深化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创先争优,开拓进取、清正廉洁,努力为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监机构内设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及其内设机构。

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专职人员;各省级煤矿安监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及省级煤矿安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专职人员。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每个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省级煤矿安监机构可以分别推荐本地区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工作者;人员相对较少的福建、湖北、广西3个省级煤矿安监机构可以只推荐1个先进集体;江苏、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个省级煤矿安监机构可以只推荐1名先进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开拓创新,破解安全发展难题,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取得实效,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3.坚持严格、公正、科学、廉洁执法,受到上级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和执法对象信任和好评。

4.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创团结和谐班子、创素质过硬队伍、创科学运行机制、创执法为民业绩、创勤政廉政形象”方面成绩突出,在本地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5.2007年1月1日以来安全监管监察区域内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在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全员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热爱安全监管监察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破解一批安全发展难题。

3.学习刻苦,勇于创新,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突出,在工作中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4.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勇于同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作斗争,廉洁自律,群众威信高。

5.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争做勤学苦练标兵、争做敬业奉献模范、争做执法为民榜样、争做廉洁自律表率、争做服务发展先锋”方面成绩明显,在本地区具有模范示范作用。

6.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确保评选公平。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对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广泛听取意见、集体研究决定,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集体名称、个人姓名、简要事迹。

各省、区、市相应评选工作机构将推荐的集体、个人有关推荐材料报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预审。预审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信息、处级干部比例、事迹等。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审情况,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地、各有关单位。

对拟推荐对象以适当的形式在省级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集体名称、个人姓名、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各地、各有关单位再将拟推荐对象的正式材料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定。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要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正在开展的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推荐对象,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有关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等部门意见(附件4)。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评选对象要向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监机构以及长期在条件艰苦、环境困难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一线工作的人员倾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地副司局级及以上的单位不作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副司局级及以上干部不作为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先进工作者中处级干部不得超过20%,一般推荐科级及以下干部,推荐处级干部需提前与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并同时提出1名科级及以下候选人。

(四)按时报送评选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分别填写《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2)、《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3),所有材料一式五份。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文字精练,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一律使用A4纸打印。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需报送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5张。上述材料要内容真实,层层把关。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监机构要对评审程序、处级干部比例、推荐对象身份、事迹、简历等进行认真审核,推荐评选情况报告及有关材料需经相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后,于2011年12月5日前将以上所有材料以正式文件(含对应的电子版)报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在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进行表彰。对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对先进工作者授予“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章,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六、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成立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评选表彰工作有关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于2011年10月30日前将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报送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干部二处 联 系 人:黎玉峰、韩冰、周刚林

联系电话:010-64463319、64463269,64463554(传真)电子邮箱:liyf@chinasafety.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 编: 100713 附件:

1.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第五篇:马工发〔2009〕61 号

马鞍山市总工会文件

马工发„2009‟61 号

关于表彰2009全市工会

优秀论文和调研报告的通报

当涂县总工会,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各直管单位工会: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按照•关于印发†省、市工会2009年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推动工会各项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市总工会研究室组织有关专业人士组成了评审组,对各单位报送的论文(调查报告)进行了认真评选。现将评选结果通报如下:

全市共评出论文(调查报告)一等奖9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1篇;优秀奖11篇;优秀组织奖6个单位。

获奖论文及组织奖获奖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继续进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探索工人运动的新规律,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开创我市工运理论研究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速我市“两个率先”进程作出新贡献。

附件:2009全市工会论文(调研报告)评选获奖名单

马鞍山市总工会

2009年10月28日

抄送:省总研究室、办公室。

附件:

2009全市工会论文(调研报告)评选获奖名单

一等奖(9篇):

1、浅谈基层工会如何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协调发展

(皖能马鞍山发电公司工会孙后军)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和推进工会组织建设

——当涂县工会组织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当涂县总工会吴 晔)

3、关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非公企业女职工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报告

(市总女工部李宛娅)

4、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应用与思考

(马钢气体分公司工会黎 兵)

5、关于中冶华天工会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调研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李 玮)

6、工会经审如何发挥“免疫系统”功能

(市总经审办丁荣玲)

7、关于加强海外工程项目部工会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马钢建设公司地基分公司方明玉)

8、新时期新经济组织工会组织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花山区工会张晓云)

9、关于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总劳保部刘庆海)

二等奖(10篇):

1、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必须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马鞍山港口集团工会朱根祥)

2、创新企业民主管理建设和谐供电企业

(马鞍山供电公司李新山)

3、关于加强马钢劳务工管理和维权的调研报告

(马钢汽运公司汤安平)

4、关于全市企业职工后勤保障状况的调查报告

(市总保障部翟明霞)

5、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几点思考

(金家庄区工会江洪涛)

6、浅议新形势下如何提升劳模素质,发挥劳模作用

(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沈荣娟)

7、维护职工权益在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上作出新贡献

(当涂县总工会潘日顺)

8、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开创企业工会扶贫帮困工作新局面

(马钢修建工程公司张静)

9、积极发挥女职工组织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作用

(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公司王良骥)

10、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警和调处机制的思考

(当涂县总工会王敦杰)

三等奖(11篇):

1、关于深化全员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思考

(马钢两公司办公室调研室崔海涛)

2、基层工会对实行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体会和建议

(综合地质大队工会殷凤玲)

3、发挥工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作用

(马鞍山港口集团工会崔苏生)

4、当前形势下事业单位工会重点工作研究

(市政管理处毛华虎)

5、关于我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总组织部李大友)

6、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保障问题探讨

(金家庄区工会葛丽萍)

7、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会工作改革创新

(当涂县总工会祖显高)

8、“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方法与对策分析

(马钢第三钢轧总厂王后城)

9、当前劳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雨山区采石街道工会委员会薛琳)

10、加强班组建设促进民主管理

(马鞍山港口集团工会何海军)

11、关于激发基层工会活力的思考与对策

(当涂县总工会滕刚)

优秀奖(11篇):

1、浅谈如何提升港口女职工素质

(马鞍山港口集团工会张蓓)

2、企业工会做好上访职工工作初探

(金家庄区慈湖乡工会杨云云)

3、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履行维权职能的几点思考

(市总宣教部曹晓惠)

4、工会如何在金融危机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马鞍山港口集团工会赵霞)

5、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马钢南山矿业公司吕方清)

6、积极发挥女职工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市总女工部邢为)

7、和谐之弦因你而响亮

——女职工肩负构建和谐社会的使命

(安工大附中葛杏地)

8、发挥工会组织参与作用,推进港口标准化建设

(马鞍山港口集团赵玉云)

9、马钢幼教协会聘用教师队伍现状及对策

(马钢幼教协会史广荣)

10、建设和谐社会的天使——女职工

(市十一中罗晓梅)

11、如何深入开展“打造命运共同体”主题教育的思考

(马钢煤焦化公司第二备煤分厂戈玉华)

马钢公司工会

当涂县总工会

金家庄区工会 优秀组织奖(6个)马鞍山港口集团工会 市教育工会 市总工会机关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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