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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40人论坛-新金融发展对金融监管政策的挑战(合集)

中国金融40人论坛-新金融发展对金融监管政策的挑战(合集)



第一篇:中国金融40人论坛-新金融发展对金融监管政策的挑战

新金融发展对金融监管政策的挑战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 阎庆民)

上海金融创新日新月异,蓬勃发展的新金融业态已经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活力的重要体现。以下我就新金融发展对金融监管政策的挑战谈两点看法。

新金融正在蓬勃发展

所谓新金融,是相对传统银行而言的,是继合作金融、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之后发展起来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集合型金融交易形态,主要包括为弥补传统金融服务局限性而日益兴起的、具备金融或准金融功能的子市场、组织、工具、模式等新兴金融业态。随着我国实体经济金融需求不断多元化,以及金融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化,新金融展现出旺盛的创新动力和极强的发展活力,已经呈现出“五大一兴”发展格局。

非银行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壮大。随着企业集团化、产融结合化、融资多元化等的不断推进,包括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以及财务公司在内的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相当迅猛,到202_年末,六类机构数总资产达12.29万亿元,同比增长47.24%。目前,这一趋势仍远未结束。

证券基金市场空间明显放大。当前,我们正在步入一个大资管时代。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为证券基金创新创造了制度性机遇,可能对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在内的整个金融体系和格局产生长期而深远的影响。

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显著扩大。这几年,保险资金投资限制已大大放宽,投资操作自主权正越来越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均已纳入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境外投资范围已进一步扩大,而且投资门槛正不断降低。今年2月,重新启动保险业资产管理产品试点之后,银行、证券、保险同台竞争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互联网金融发展前途远大。以信息科技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因为具有受空间和时间约束小、交互性和便利性强等比较优势,正深刻地改变着金融业态。传统金融机构正利用互联网金融,形成新的营销渠道、新的业务整合平台、新的产品服务开发基地。运营商、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电子商务企业、设备制造商、清算机构等,正争相挤入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已逐步形成一个引人瞩目的产业集群。依托于互联网的新资金平台,如人人贷(Peer-to-Peer)、众筹融资(Crowd Financing)等的发展,也非常迅速。

类金融服务范围越发广大。截至202_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080家,贷款余额5921亿元;融资性担保公司数量达 8590家,担保余额为1.46万亿元;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公司估计达1万家,资产余额约1万亿元;预付卡等类金融产品发展十分迅速。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金融服务的外延将进一步扩展,类金融服务的多元化发展空间值得预期。

此外,民间金融发展也呈现出兴盛势头。近年来,江浙沿海一带以及内地部分地区民间借贷活跃,出现了一些新的金融组织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对正规金融体系的补充作用。

新金融发展对金融监管的四大挑战

新金融的发展,一方面对于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服务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对于引导社会资金更加方便快捷地对接实体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风险产生源头、衍变路径、传染速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可能对现有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机制带来“四大挑战”。

新金融发展对监管统一性的挑战。传统上,金融风险主要呈现出离散的“点状”分布。与之相对应,金融监管也注重单个机构或者同类机构的“单点”管理。随着新金融的发展,风险跨机构、跨市场、跨时空关联和传染的可能性显著上升,逐渐呈现出“网状”分布特征。这对监管的统一性提出了“三个更高”的要求。一是对跨种类金融机构统一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证券、保险业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拓宽,各类金融机构之间业务交叉和关联程度不断提高,导致联系更为密切,依赖程度上升。对那些机构种类不同,但是从事相同性质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统一监管标准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二是对跨市场金融活动统一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金融机构积极尝试参与综合经营,可能促使跨业产品的进一步发展,跨市场金融活动进一步活跃。这不仅是对既有分业经营市场格局的突破,也越来越需要加强对同一金融业务跨市场发展的统一监管力度。三是对跨时空交易统一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金融横跨诸多领域,现代科技支撑的金融交易超越时空限制,仅在数秒甚至更短的时间内变更交易对手、改变市场走势,已经绝非天方夜谭。这很可能轻易将原本属于不同领域、不同地域、不同时空范围的机构和市场相连通。6月份我国出现的流动性短期突然紧张形势,已经敲响了警钟。这就要求监管当局在客观准确评估其潜在风险的基础上,不仅在同一领域、同一地域相应延伸监管范围和方式,还需要高度关注跨国界范围内统一监管标准问题。这方面,巴塞尔委员会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新金融发展对监管协调性的挑战。银行、证券、保险业各自具有不同的经营和风险特征,监管标准自然会有所区分,但新金融在这其中造成的监管套利和监管成本问题不容忽视,对提高监管协调性方面提出了“两个更重”的责任。一是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责任更重。当前备受关注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的集合理财计划、证券投资基金等业务,从法律上都是资金的集合,从业务性质上都是受人之托、代客理财,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分别具有不同的市场准入条件和持续监管要求。如何对这些业务加强监管协调,避免监管规则、监管行动、监管力度不一致引发监管套利问题,已经成为一项较为紧迫的任务。另外,还有一些第三方理财未受到监管。例如,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起点为5万元,保险投连险新单趸交保费最低为3万元且没有投资人数限制,保险公司的集合产品、信托产品和基金管理公司专户产品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这些均易引起监管套利并影响市场秩序,需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增强这些方面的监管协调性。二是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责任更重。如在融资担保、小额贷款、民间融资等类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地方对这些类金融活动的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民间金融活动失范,加剧了资金链断裂风险,有的甚至引发非法集资问题,而且往往涉及多个地区、多种作案形式。这就需要根据新金融发展的最新动态,及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金融监管事权与责任,加强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政府相互之间的监管协调。

新金融发展对监管前瞻性的挑战。近年来,新金融的快速发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银行以存贷款为主的金融交易模式,金融交易中的投资和投机属性大大增强,这也是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广大金融消费者在获取相对更高收益的同时,风险承担意愿和能力并没有相应提升,国家的隐性担保责任被进一步放大,对监管的前瞻性带来了“两个更大”的压力。一是前瞻发现风险的压力更大。当前城投债、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普遍实行“刚性兑付”原则,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消费者也已经习惯了此类隐性保证的存在。而非法集资参与者,也以“绑架”社会稳定相要挟,倒逼政府提供类似隐性担保。这种局面之下,金融交易各方都很难有主动暴露风险的压力,明显加大了监管方面识别、监测风险的困难。二是前瞻释放风险的压力更大。当前,相关隐性保证的存在,以及其他多种社会和文化因素影响,涉众性金融交易的参与者很难树立“买者自负”意识,风险防范和处置的意愿不足,能力也可能不够,导致小的风险难以释放,风险不断积累进而加大金融体系的固有脆弱性。一旦宏微观环境发生变化,个体流动性不足,可能触发兑付风险并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近年来,部分地区处置非法集资遭到很多参与者的抵制,事后处理起来很难,就是一个明显例证。对此,应当未雨绸缪,只有在看似无事时深忧,才能做到真正有事时不惧。

新金融发展对监管平衡性的挑战。新金融具有创新能力强、风险偏好高的特性,给监管平衡性带来了“两个更难”的挑战。一是维护创新活力与管控风险压力更难平衡。新金融是在传统金融服务细分领域或空白领域成长起来的,要注意积极鼓励创新,预留产业发展空间,促使新金融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但是,由于其风险更具结构上的复杂性、触发上的敏感性、爆发上的系统性,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行业秩序混乱、对整个行业造成打击。例如,部分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的互联网金融活动,如不审慎监管,不排除部分业务蜕变为非法集资的可能。因此,在新金融领域把握好这个平衡,比传统金融领域要难的多。二是监管力度的把握更难平衡。新金融业务很多是新事物,既有创新活力强大的一面,也有行业发展整体脆弱的一面,监管对新金融整个业态的发展影响非常大。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人人贷的监管,明显推高该平台的法律成本,就导致了大量小型人人贷公司关闭。这就对新金融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艺术性要求。

新金融本身是快速“动态”发展的,金融监管也要积极适应这种发展趋势。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新金融能够蓬勃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加有效的支持,也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当前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及政策建议

当前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及政策建议

202_年以来,国内外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国内股市巨幅波动、汇市动荡、银行坏账激增、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不断积聚,系统性金融风险大幅度上升,由此暴露出当前的金融监管构架以及不适应国际金融环境和国内金融业态变化的新形势,难以实现风险监管全覆盖,严重影响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当前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市场化、创新化、网络化、数字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对当前的金融监管体制提出众多挑战。

金融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化,对部门分割的监管体制提出挑战。当前,随着我国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尤其是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汇率弹性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更加开放,资本项目逐步开放,互联网金融兴起,金融市场竞争加剧;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联动和传导效应不断增强,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波动和跨市场风险传播效应显著加大,这对现行各管一方的部门分割监管体制带来重大挑战。

金融混业化经营趋势不断加强,对分业监管模式提出挑战。随着金融创新产品逐步丰富,影子银行迅速崛起,理财、基金、投资,进入资产管理时代,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渗透和交叉的趋势不断增强,金融控股公司(集团)介入多种业务领域;股市、债市、汇市、期货等不同市场之间的联动性在显著增强,金融风险的复杂程度日益提高,目前的分业监管模式日益显露出监管空白、滞后和失灵的问题,已不适应现代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需要。

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对机构为主的监管方式提出挑战。当前,中国金融市场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云计算以及大数据处理等科技进步所推动的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互联网+金融”出现越来越多跨行业、跨区域、跨市场的快速扩张,跨市场金融产品以传统或互联网金融形式迅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金融混业经营。互联网金融和影子银行等金融创新加强了金融业各个子行业的风险传导和交叉,现行以机构为对象的监管方式和监管协调能力已经跟不上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

金融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对传统的监管手段、监管能力提出挑战。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各金融市场之间和不同金融业态之间的关联性更加紧密,呈现更加复杂的网络特征和联动关系。金融业务的交叉运行、金融信息在不同市场间的快速传递,使得金融交易对信息透明度的要求大大提高,受制于监管机构分设等因素,金融业综合统计、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建设滞后,导致金融监管缺乏对全面数据的支持和对大数据监管手段的运用。

金融国际化的强化,对监管协调与合作提出挑战。随着中国金融体系开放程度日益加大,汇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资本项目逐步开放;人民币加入SDR,离岸人民币市场快速发展,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稳步推进,作为全球金融市场的一部分,中国金融市场的外溢效应,以及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动效应加强。特别是自贸区账户促进跨境资金池管理和资金进场的自由度加大,跨境资本双向流动加大,在岸和离岸人民币的联动性增强,导致人民币汇率市场的巨幅波动,不仅对我国经济金融平稳运行产生的冲击和影响,而且对国际金融市场造成影响。因此要求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宏观审慎监管。

当前分业监管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监管真空、监管重叠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突出。当前,影子银行、伞形信托、各类地方性资产交易平台、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跨越了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多个领域,并不断突破监管边界,属于三不管地带,造成监管空白、监管漏洞很大。另一方面,有些交叉性影子银行产品同时归属于多个监管当局,造成重复监管问题。此外,不同业务的监管标准不

一、强度不同也会促使市场主体采取套利行为。

监管割据,难以协调。当前的分业监管体制下,首先各监管机构目标各异,部门法律法规分散,信息沟通协调不畅,缺乏达成一致行动的决策和执行机制,不利于建立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统一;其次,分业监管导致“地盘意识”,银、证、保监管部门各管一摊,不希望别人插手自己的监管对象,也不希望自己的监管对象介入其他领域发展,导致很多有利于提升金融体系效率的创新难以推进。第三,三会以各自行业的改革发展为己任,倾向于做大行业(机构和市场)规模,做高市场(价格)指数,直接推升社会融资规模和资产价格泡沫,实际充当了行业的保护者。因此跨界的监管协调成为难题。

宏观审慎监管缺位。首先,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有赖于审慎监管工具配合。当前货币政策与审慎监管分离,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与金融监管缺乏政策协同性。各金融监管部门存在越界实施宏观调控的冲动,与中央银行缺乏沟通,容易形成政策叠加或政策背离,影响金融调控效果,导致金融部门缺乏对系统性风险的整体评估、协调与有效应对。中央银行虽然负责金融稳定,却缺乏相应的监管信息、监管手段和有效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呈现典型的“顺周期”监管,未能有效实施“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管理的性,无法有效平准金融市场波动。

其次,基于权力与责任对等的激励兼容原则,当前监管与救助职能分离将导致金融监管和救助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软预算约束。一方面,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承担金融机构最后救助的无限风险,却没有相应的监管权力,从而挫伤央行的系统性风险应对和危机救助能力;另一方面,基于央行无限救助又会鼓励监管部门放宽监管标准,催发通货膨胀和资产泡沫,造成金融体系更严重的道德风险。

金融消费者保护缺位。由于三会既承担了“发展”金融事业的责任,又承担了微观审慎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责任,本身就存在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存在“监管者俘获”现象,难以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而对金融机构“严加看管”。此外,金融监管者集规则制定与执行于一身,重发展轻处置,对破坏市场规则的犯罪行为调查和处罚不力。

金融信息不畅。信息和数据是进行宏观审慎评估和制定宏观审慎政策的基础,统一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大数据平台是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有效实施的基础。分业监管体制下,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统计系统割裂分散,不能基于统一共享的金融基础设施与金融统计系统获得充分的监管数据,严重影响监管信息的可得性、完整性和系统性,在各类机构业务日趋融合背景下导致监管反应迟钝,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和危机预警能力难以提高,很难防范未来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

央地分层监管缺乏有效分工。近年来,随着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突破了中央监管的范畴,于是由各地“金融办”逐步承担了一些监管责任。由于缺乏相关的法规体系,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又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权利与责任界定,造成中央监管与地方监管职责不清。同时,一些地方金融办把“发展地方金融”作为重要任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利益冲突,对于很多金融乱象问题不敢管、不愿管,由此造成很多监管空白。

由于混业经营、金融创新、跨境联动等都已超越了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已成当务之急,需要构建适应于金融发展的金融监管体系,确保监管体制、监管方式、监管手段与措施与市场、机构发展保持同步。

完善金融监管的政策建议

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重大部署,改革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分业管理体制,构建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为核心,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微观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相协调、统一的以综合监管和功能监管为重点的新型金融监管体制,以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

强化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调。建立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协调统一的体制机制。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旨在减缓由金融体系顺周期波动和跨市场的风险传播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造成的冲击,为此需要在分析判断宏观形势基础上灵活进行逆周期调控,以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宏观审慎政策制定部门在能够全面掌握统计数据和监管信息的情况下,负责宏观审慎政策、管理规则的制定,并赋予相应的审慎监管工具,对重要金融市场、资本流动(包括外债)制定宏观审慎管理规则,直接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以及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疏通宏观货币调控传导渠道,防止出现缺乏沟通、政策叠加或政策背离的情况,进而影响调控的效果,提高货币调控和金融监管有效性,维护经济金融整体稳定。

建立外债和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一是加强对短期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建立统一全口径的跨境资本流动实时的信息采集、统计监测分析、评估系统和预警体系,提升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前瞻性,提高资本跨境流动监测分析和预警能力的信息与监测。二是调整外汇管理政策,对外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加强经常项目购付汇真实性审查、收紧资本项目用汇管理,并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执法力度;推出针对远期售汇的风险准备金、对境外人民币境内存放征收准备金等措施,加强对资本流动的监测。三是加强跨业、跨境的监管合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应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海关、商务部等多个部门的协作,通过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和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平台,明确各部门监测职责、目标、手段,形成监管合力。

整合监管机构,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首先,构建国家层面的协调机制,强化在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等方面的协调。其次,建立权责对称的微观审慎监管与危机救助机制,使机构监管职能与最后贷款人(金融稳定)职能协调一致,日常监管和危机救助的统一,建立监管与救助统一、长期目标与短期利益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第三,平衡金融稳定与金融创新发展诉求,提高宏观审慎管理的有效性,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风险处置职能与工具,建立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和各金融市场监管职能联动配合的危机中段监测和控制机制,建立及时有效的危机应对和处置制度。第四,推进跨业、跨境的监管协调与合作,提高危机应对的有效性,提高监管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加强行为监管,完善监管功能。当前,参与金融交易的消费者快速增加,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高,在这个金融业深化发展、金融业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关键期,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借鉴国际上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分离的发展趋势,成立独立行为监管机构,加强对金融领域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严厉打击金融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金融秩序,以提振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信心,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完善综合监管、加强功能监管,改革监管方式。功能监管是从功能层面来划分金融活动类型,按照某项金融产品和业务的法律关系实质来实施监管,从实质大于形式的金融功能角度来设计金融监管体制,当前国际上的金融监管理念是从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借鉴国际经验,一是统一相同功能金融产品和相同业务属性金融服务的行为规则和监管标准,减少监管套利,避免监管真空。二是完善综合性监管,形成宽职能的监管队伍,在更多领域采取综合性监管,如对金融控股公司实行集团整体监管。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第三篇:中国金融40人论坛-当前中国政府应采取怎样的金融政策组合

当前中国政府应采取怎样的金融政策组合

当前,中国政府在金融政策的选择上面临诸多两难。

两难之一,体现在影子银行体系挤泡沫、去杠杆与防范金融危机爆发之间的取舍。谁都知道,当前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包括中国特色的银行同业业务在内)隐藏着较大的风险,且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与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可谓错综复杂。如果不能及时地对影子银行体系进行治理,使其透明化并降低商业银行的高杠杆率的话,随着风险的继续累积,未来爆发的危机可能更为严重。但如果现在就开始挤泡沫的话,一旦个别影子银行产品违约,其可能引发大规模震荡的不确定性,又困扰着监管当局。

更为具体的问题是,究竟应由谁来负责挤出影子银行体系的泡沫,央行还是银监会?这两家机构之间是否应该有恰当的政策配合?迄今为止,笔者并未看到两家机构之间在此方面有令人赞赏的合作。为促进商业银行约束影子银行业务,央行从202_年年中起,开始维持银行间流动性市场上的较高利率水平。同样,为促进商业银行规范其影子银行业务与同业行为,银监会在202_年出台了8号文,并且市场一直传闻银监会将会出台更严厉的9号文。如果央行与银监会各扫门前雪,都用霹雳手段来敦促商业银行去杠杆,那么两股力量的叠加是否会导致影子银行泡沫的无序崩溃?至少,市场上一直流行着这一担忧。

两难之二,在于央行维持较高利率水平,与更高利差可能引发更大规模短期资本流入之间的政策冲突。如前所述,为促使商业银行主动降低杠杆率,央行可以在流动性市场上维持较高的利率水平。然而,由于目前央行仍持续干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导致非抵补利率平价在中国并不成立,这为国内外主体的跨境套利行为大开方便之门。较高的国内利率水平导致大量境外资金流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央行维持高利率水平的努力,或者说,让央行维持高利率水平的举动变得更为困难,或效果更为疲弱。

换句话说,央行正面临维持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稳定与维持货币政策独立性之间的矛盾。正如笔者去年在FT中文网发表的两篇文章所指出的(“人民币不宜强行升值”,202_年6月26日;“人民币单边升值周期行将结束”,202_年12月23日),202_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弹性,与之前比甚至有所下降。央行过去对人民币汇率升值的恐惧症,似乎正在转变为对人民币汇率贬值的恐惧症。由于央行仍在设法维持人民币兑汇率的相对稳定,这就必然会以央行货币政策独立性的损失为代价。例如,目前央行在人民币基准利率问题的决定上,除了要考虑国内通胀水平变化外,还必须考虑基准利率变动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影响。这就导致人民币基准利率在202_年变化的可能性很小,因为左右均有所掣肘。两难之三,在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与国内影子银行体系去杠杆之间可能存在的联系与效应叠加。假定央行目前放松对人民币汇率的干预,随着国内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逐渐暴露,以及美联储逐渐退出量化宽松,短期资本流入的下降可能导致人民币升值预期逆转为贬值预期,而汇率运动预期的转变将会加大短期资本流出的规模,这又会导致银行间流动性市场的利率水平进一步飙升,从而使得商业银行面临更大的去杠杆压力。如果处理不好,这可能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笔者的担心是,当前央行是否能够应对加快资本账户开放的冲击。央行在202_、202_年表态要加快资本账户开放,尤其是放松对外投资的管制。在国内影子银行体系风险上升、美联储逐渐退出量化宽松的背景下,一旦放开对资本流出的管制,中国很可能面临较大规模的短期资本流出。短期资本流出导致人民币升值预期逆转,从而引发更大规模的短期资本流出,这又可能加剧国内银行间利率水平上升,从而加快影子银行体系的调整。央行有勇气在202_年显著加大资本账户的开放吗?央行有能力应对资本账户加快开放之后的不确定性吗?202_年上海自贸区会给现有的资本账户管理体系开一个怎样的口子?市场正拭目以待。

综上所述,目前中国政府无论实施哪一项政策,都会面临较大的风险与阻力。正如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所言,有多少政策目标,就必须有多少政策工具。因此,当前中国政府必须实施一整套相互配合的宏观与金融政策组合,以达到既加快国内影子银行调整、又避免爆发大规模金融震荡、同时避免短期资本大进大出的目的。笔者建议,当前中国政府应采取如下金融政策组合:

第一,在挤出影子银行体系泡沫方面,央行与银监会应该加强配合。银监会应适时推出9号文,而央行应该通过适当降低银行间市场利率水平的方式来配合。不难判断,9号文的推出将会显著加大商业银行的调整压力。如果与此同时银行间市场利率处于过高水平,这可能引发商业银行的过度调整行为。因此,为配合9号文出台,央行可以适当地通过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或者加大逆回购力度的方式,将银行间市场利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上。通过如上政策配合,央行与银监会既可以实现降低影子银行体系风险的目的,又将商业银行调整行为对市场的冲击降低至可容忍的程度。

第二,央行应该尽快降低对人民币汇率的日常干预,与此同时应显著增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管理。过去几年来人民币有效汇率的快速升值,使得中国过去三年来经常账户顺差占GDP比率均低于3%,这意味着人民币汇率水平已经相当接近于均衡汇率水平。因此,当前是中国央行实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完全市场化的绝佳时间窗口。如果央行不这样做,而是继续坚持干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中间价格,这很可能导致人民币汇率由过去的低估转为未来的高估,而一旦人民币汇率水平高估,就会为将来的人民币升值预期逆转、短期资本大量流出、国内银行间市场利率飙升埋下伏笔。

不过,一旦当前央行降低对人民币汇率市场的干预,在目前的国内外宏观金融形势下,短期资本可能出现首先大规模流入、随后大规模流出的局面,这既可能导致人民币汇率大起大落,也会造成银行间市场利率发生异动、加大央行进行冲销的压力。为避免发生这一局面,央行应该收紧对短期资本异常流动的监测与管制。尽管从中长期来看,中国政府开放资本账户是大势所趋,但在目前国内外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国内金融市场上影子银行体系调整会加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暂时性收紧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管制,其利远大于其弊。

中国政府是否应在当前加快资本账户开放,曾是202_年国内最火热的政策辩论之一。作为反方,我们很欣慰地看到,在经过反复、客观、理性的辩论之后,正反两方的意见越来越趋同。双方均认同应在中国资本账户逐渐开放的过程中,仍应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监管。事实上,这也是目前全球范围内的趋势所向。总之,下一阶段中国政府的政策重点应该加快消除价格扭曲与加快应对金融脆弱性,在这一过程完成之前,维持资本账户的适当管制是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

第四篇:浙风金融受邀出席202_中国金融创新论坛

浙风金融受邀出席202_中国金融创新论坛

随着今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明了金融战略重点扶持的方向,为了更好地研习会议精神,把脉当下中国经济,9月29日下午,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与财新传媒联合主办了“202_中国金融创新论坛”,十多位来自政界、学界、金融界的专家围绕“金融开放与服务业发展”主题发表了真知灼见。浙风金融董事长陆雪亮受邀出席并发表了观点。

各路专家各抒己见 浙风金融拥抱监管

在论坛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李铭俊教授在致辞中表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过20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一批国际化的师资,金融专业的研究力量也已显现规模。随着过去几年,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都离不开服务业的改革和发展。

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李国华指出,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浦东已经拥有了股票、债券、货币、外汇、商品期货等金融市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金融产业链,成为全球金融要素最活跃的地区之一。无论是全国、上海还是浦东,只有更好地实现金融开放和推进服务业发展,才能赢得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

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参事、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盛松成教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军教授,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浙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殷剑峰教授,上海交大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执行院长张春教授也陆续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作为受邀方,浙风金融董事长陆雪亮表示,国家的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供给侧改革成为主导。供给侧改革本质本质上是去产能、去杠杆、去泡沫,去掉多余的信贷供给、多余的产能。而金融和经济是高度相关,因为经济要去杠杆,所以以往十年的金融靠金融自由化、扩张资产负债表的方式肯定是不能够维持的。

对于金融创新,浙风金融董事长陆雪亮表示,未来10年金融创新将会集中在在质的创新——科技主导。主要特点是个交易环节的效率提升、成本下降、人力投入下降。对于监管,从全国和深圳的情况来看监管一定是越来越严、越来越细,而且监管科技手段也是越来越无孔不入的,想去逃避监管、想去观望是不行的,必须要拥抱监管。

浙风金融稳健经营 获得行业和社会认可

浙风金融成立于202_年,是由国内金融资本与多家著名商会携手国内金融、IT、实业界精英资本联合组建的一家专业从事财富管理、基金投资及管理、产业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互联网金融服务及金融衍生服务的非银行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目前,浙风金融业务涉足产业投资、房地产投资、实业贸易、金融信息服务、基金业等多个行业。截止202_年底,浙风金融分公司及网点在全国已达到200多家。浙风金融公司通过稳健经营,更是得到了多家媒体及社会的认可,获得众多的荣誉和头衔。

浙风金融携手合作伙伴互利共赢 打造可持续良性发展平台

浙风金融作为一家专业的互联网借贷平台,不仅为投资者提供强大的、全面的、稳定的、安全的投资平台,致力于让顾客享受到安全、高效、透明、人性化易操作的财富增值服务。

在互联网金融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浙风金融秉持着现代金融服务的发展理念,以创新的模式、先进的理念及可持续的生命力和收益,在日益残酷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浙风金融目前已经与国内外数十家知名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赢得了多家合作单位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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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安全的影响

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安全的影响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发展,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也在以汹涌澎湃之势迅猛发展,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发展而席卷整个人类世界。金融全球化不仅成为世界经济发展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成为最为敏感的一个环节。

金融全球化的影响力有多大呢?1982年拉美债务危机,1992年西欧金融风暴,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202_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余波未尽的欧盟债务危机,对当地经济所造成的影响是全方位、多层面和深层次的,在全世界都引起了极大的震撼。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世界GDP总量排名第二的经济大国,中国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中是绝对无法独善其身的。恰恰相反,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由于金融体系尚不成熟,金融调控机制尚未健全,金融监管措施相对落后,更加容易受到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发生越来越频繁的国际性金融危机给我国金融体制和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对我国金融安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影响深远。

首先,随着金融全球化,我国原本着眼于国内金融安全的直接调控的监管方式已经无法适应对外金融开放的要求。国际金融危机频发,涉及全球金融市场的剧烈动荡,仅从一国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进行的金融监控势必无法应对难题。这对金融监管当局的宏观调控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迫使当局处理金融安全问题的角度从国内放眼到全球,逐步完善我国金融体制,保护金融安全。

其次,金融全球化的显著特征是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流动,由此带来非法资本大量流入我国的问题。热钱大量流入,在金融市场上大肆投机套利,引发金融市场动荡的例子不胜枚举,对我国金融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加强资本进出,完善金融体系,建立精密的金融监管体系,已经成为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当务之急。

我国在金融全球化中采取积极应对的态度,致力于安全合理的国际金融新秩序。随着资本项目下资本自由流动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我国金融市场逐步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势必对原本的金融体制提出新的要求。在不断的改革中,金融安全越来越得到重视,所有的改革都建立在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基础之上。

想要在金融全球化浪潮中屹立于不败之地,必须高度重视金融安全。金融危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突发性,稍有不慎就会危及经济发展,破坏社会稳定。因此,在发展国内金融体系,接轨国际金融市场的同时,要从大局角度,小处着手,建立精密而完善的金融安全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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