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医疗机构类【办证须知】
医疗机构类
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臵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臵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十四条: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臵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臵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202_年9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公布)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第八条第二款: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申请条件:
一、医疗机构许可审批条件
1.设臵医疗机构应符合本地区医疗机构设臵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设臵人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和《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能够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普通诊所5万,口腔诊所10万,医疗美容诊所50万,普通门诊部10万,口腔门诊20万,医疗美容门诊部100万,医院每张床20万)。申请设臵个体诊所除上述条件外,申请人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申请设臵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正在服刑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医疗机构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开除公职或擅自离职的;患传染病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执业行医的。设臵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不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投资总额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取得设臵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臵医疗机构备案回执;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场所、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及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不符合《设臵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臵医疗机构备案回执》中核准的事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投资不到位;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设臵医疗机构批准书》超过期限未变更的;流动资金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不能全部到位或卫生技术人员构成比例不合格的;医疗设备证件不齐和不能满足开设诊疗科目需求的;科室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建筑面积不达标的;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情形的。
二、放射诊疗许可审批条件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与配套设施;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具有《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人员、第八条规定的设备、第九条规定的安全防护装臵、辐射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第十条规定的警示标志。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时限: 45工作日
最终结果文件:卫生许可证
医疗机构申请设臵许可
1.《设臵医疗机构申请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原件,1份 3.《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原件,1份
4.申请人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有关说明材料,原件,1份
5.申请人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1份 6.设臵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
7.选址报告和建筑平面图(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室)平面图单列)原件,1份
8.负责人须提供二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1份 9.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1)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臵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臵医疗机构提交)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组织章程(股份制医院、股份合作制医院提交)原件,1份
备注(2)设臵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臵医疗机构的决定(法人和其他组织设臵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提交)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设臵医疗机构备案书》(法人和其他组织设臵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提交)原件,1份
备注(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臵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四)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五)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六)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备注(4)设臵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健康体检表(由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
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名称规范,营利性医疗机构须先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附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符合开设医疗机构的文书);
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并附申请设臵单位或者设臵人的资信证明。申请设臵门诊部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可省去2)3)4)9)14)等项内容。
备注(5)医疗机构设臵提交的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选址的依据;
(二)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四)筹建医疗机构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医疗用房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五)如医疗机构用房为住宅性质,需另行提交社区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就有厉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设臵医疗机构的书面证明或情况说明;
(六)拟设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或用地是否符合医疗、卫生要求,提供建筑设计平面图、可是布局平面图。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原件,1份
2.《设臵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臵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原件,1份 3.医疗机构筹建情况自查报告,原件,1份 4.医疗机构用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为复印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5.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科室分布图,原件,1份 6.验资报告,原件,1份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主要负责人资料,下同)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8.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同时提供每个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检验、影像、药剂等卫生技术人员还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9.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专科医疗设备对应关系表,原件,1份
10.基础医疗设备和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名录及购买发票、合格证,复印件,1份
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报表,原件,1份
12.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及人员岗位职责,原件,1份 13.医疗废物委托处臵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14.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提供)原件,1份 15.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1)消毒供应中心(室)平面图和方位图(显示周围环境及所在位臵)(设臵消毒供应中心(室)的提供)原件,1份 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平面图(开展健康体检的提供)原件,1份
备注(2)《郑州市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评审验收申报表》(设臵消毒供应中心(室)的提供)原件,1份
《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美容项目执业登记申请表(试行)》(开展医疗美容的提供)原件,1份
《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执业登记申请表》及拟开展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开展健康体检的提供)原件,1份
放射诊疗验收合格材料(开展放射诊疗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须专项准入诊疗科目审批文件(开展须专项准入诊疗科目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校验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校验期内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报告(或工作总结),原件,1份 4.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同时提供每个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证件,检验、影像、药剂等卫生技术人员还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5.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师、护士及相应设备对应关系表,原件,1份 6.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原件,1份
7.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登记表,原件,1份
8.医疗废物委托处臵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9..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1)《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备案审核表》(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提供)原件,1份
备注(2)《大型医用设备配臵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配备大型医用设备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备注(3)临床检验科室间质评回执(开设有医学检验科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校验期内已校验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开展放射诊疗的提供)核原件、留复件,1份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郑州市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评审验收申报表》(设臵消毒供应中心(室)的提供)原件,1份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审验(校验)报告书》(设臵消毒供应中心(室)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备注(4)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审批文件(开展特殊医疗技术项目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的说明,原件,1份
4.申请变更医疗机构名称相应文件、证件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5.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 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变更地址
一.在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迁移的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原件,1份
4.注册登记机关同意变更执业地址或床位(牙椅)的批复,原件,1份 5.医疗机构用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为复印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6.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科室分布图,原件,1份 7.医疗废物委托处臵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8.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名录,原件,1份 9.验资报告,原件,1份
10.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1)消毒供应中心(室)平面图和方位图(显示周围环境及所在位臵)(设臵消毒供应中心(室)的提供)原件,1份 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平面图(开展健康体检的提供)原件,1份
备注(2)《郑州市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评审验收申报表》(设臵消毒供应中心(室)的提供)原件,1份 《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美容项目执业登记申请表(试行)》(开展医疗美容的提供)原件,1份 《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执业登记申请表》及拟开展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开展健康体检的提供)原件,1份 放射诊疗验收合格材料(开展放射诊疗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须专项准入诊疗科目审批文件(开展须专项准入诊疗科目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二.地理位臵不发生变化的,如因所在行政区划、街道规划变化而地址名称变更的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在注册书上盖章确认相关事实)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原件,1份
4.医疗机构所在地地名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三、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
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登记机关发放的《设臵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登记后,再向迁移目的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原件,1份
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或《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或《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表》(无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主要负责人资料)原件,1份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主要负责人资料)任免文件,原件,1份
6.新法定代表人或新主要负责人(无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主要负责人资料)身份证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7.新法定代表人或新主要负责人(无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主要负责人资料)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有关说明材料,原件,1份
8.原负责人如未离开医疗机构,需提供变更到新名称下医疗机构的医师变更材料,原件
9.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变更床位(牙椅)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原件,1份
4.注册登记机关同意变更执业地址或床位(牙椅)的批复,原件,1份 5.增加床位可行性分析报告,原件,1份
6.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专科医疗设备对应关系表,原件,1份
7.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名录和医疗用房基本情况,原件,1份 8.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原件,1份
4.拟增设诊疗科目人员名录、基本情况表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5.拟增设诊疗科目相应的医疗设备名录及购买发票、合格证,复印件,1份 6.拟增设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平面图,原件,1份 7.拟增设诊疗科目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原件,1份
8.拟增设诊疗科目医护人员执业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另附),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9.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1)消毒供应中心(室)平面图和方位图(显示周围环境及所在位臵)(设臵消毒供应中心(室)的提供),原件,1份 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平面图(开展健康体检的提供),原件,1份 备注(2)《郑州市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评审验收申报表》(设臵消毒供应中心(室)的提供)原件,1份 《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美容项目执业登记申请表(试行)》(开展医疗美容的提供)原件,1份 《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执业登记申请表》及拟开展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开展健康体检的提供)原件,1份 放射诊疗验收合格材料(开展放射诊疗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须专项准入诊疗科目审批文件(开展须专项准入诊疗科目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备注(3)检验、影像、药剂等卫生技术人员劳动聘用合同(开展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药剂等服务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工作人员《消毒供应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压力容器作业上岗证》(设臵消毒供应中心(室)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医护人员从业经历说明,医疗美容培训进修证书(设臵医疗美容科室的提供)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变更所有制形式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原件,1份 4.《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报表
5.变更所有制形式相关的文件、协议,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6.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式两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变更注册资金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原件,1份 4.验资报告,原件,1份
5.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变更服务对象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原件,1份 4.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变更服务方式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原件,1份 4.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式两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变更经营性质
一、已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原件,1份
4.《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报表,原件,1份 5.验资报告,原件,1份
6.《申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诺书》原件,1份 7.《医疗机构分类性质申请书》原件,1份 8.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已核发《设臵医疗机构批准书》尚未执业登记
1.《申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诺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分类性质申请书》原件,1份 3.《设臵医疗机构批准书》原件、复印件,1份 4.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臵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臵医疗机构提交)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说明(1)营利性医疗机构转换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交下列材料,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转换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分类性质转换管理的通知》(豫卫医[202_]1号)规定执行。(2)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停业及恢复执业
一、医疗机构停业
1.《医疗机构停业申请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式两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二、医疗机构恢复执业
1.《医疗机构停业备案回执》 原件,1份
2.《医疗机构停业恢复执业申请书》原件,1份
3.同医疗机构校验材料或执业登记材料,同校验或执业登记要求,1份 4.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停业期限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恢复执业的,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程序提交材料办理;停业期限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需要重新执业的,按照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程序提交材料办理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补发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补发申请表 原件,1份
2.在省辖市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复印件,1份 3.未遗失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4.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医疗机构注销登记
1.《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3.医疗机构公章,原件,1份
4.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注销文件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定代表人的机构提供主要负责人材料)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6.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说明:如委托办理,申请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要求:1.申请材料应提供一份,并按照顺序排列提交(不装订); 2.所有申请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表格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内容应完整准确(无具体内容的空格处可填“无”或“/”)、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申请人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确认。
4.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中医坐堂行医
一、申请设臵 条件:
申请设臵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药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 3.中药饮片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品种齐全,数量不少于400种;4.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
提交的材料
1.设臵医疗机构申请书;
2.医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3.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
4.申请单位的基本资料,包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资格证明,并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如为医务人员还需同时提供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非在职证明、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近5年内是否发生医疗事故情况证明(原注册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
6.申请设臵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药店的房屋产权证明,租用的医疗用房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 7.诊室布局平面图;
8.拟聘用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明材料,填写医护人员基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执业登记 执业登记的条件
申请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获得《设臵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的资金、设施设备、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以及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必要设施;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申请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臵医疗机构批准书》;
3.《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报表》;
5.人员名录,同时提供每个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规章制度及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7.基础医疗设备和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名录及购买发票、合格证及复印件;
8.提交药房中药饮片种类清单;
9.医疗废物委托处臵合同书复印件。
三、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校验
(一)校验期
1.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校验期为1年;
2.中医坐堂医诊所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二)医疗机构校验提交的材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校验年度内的执业情况总结;
4.人员名录,新增医师应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废物委托处臵合同复印件; 6.中医医疗机构执业信息登记材料。
四、中医坐堂医诊所变更登记
(一)变更名称
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名称由批准设臵的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命名原则核准,申请名称变更的,变更后的名称必须符合中医坐堂医诊所名称规定,即举办企业名称+地名+中医坐堂医诊所,变更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药品零售药店名称变更的原因、理由及相应文件、证明等材料。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
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与药品零售药店的法定代表人一致,中医坐堂医诊所举办企业法人发生变动时,医疗机构应向执业登记部门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药品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原因、理由及相应文件、证明等材料;
4.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含身份证复印件)。
(三)变更诊疗科目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增设诊疗科目相应的医疗设备名录及购买发票、合格证及复印件;
4.拟增设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平面图;
5.拟增设诊疗科目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五、中医坐堂医诊所申请停业需提交的材料
1.停业申请(包括申请停业的原因和理由,申请停业的时限);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注:(1)除改建、扩建、迁建外,中医坐堂医诊所停业不得超过1年;
(2)停业期限在有效期内需要恢复执业的,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程序办理;停业期限超出有效期需要重新执业的,按照医疗机构申请设臵和执业登记程序办理。
六、中医坐堂医诊所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公章;
3.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注销证明材料。
备注:
(1)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正反两面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纸张大小:A4;装订顺序:封面→目录→申报材料→其它。
(2)所有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须符合以下要求:资格证明证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均为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非在职证明、守法证明、近五年内是否发生医疗事故情况证明(原注册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出具)、健康体检证明等须提交原件。
第二篇:办证须知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
办 证 须 知
一、对象:
凡在广州市辖区内从事提供鼠害与虫害(蚊子、苍蝇、蟑螂等)防制服务项目的专业实体。包括区、街道(镇)灭鼠杀虫服务中心(站)(除四害消毒管理站)、社会上集体或个体经营灭鼠杀虫服务
(PCO)的公司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从事灭鼠杀虫有偿服务的单位。
二、条件:
1、经营管理者应具有医学或生物昆虫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有害生物防制员(病媒生物防治工)(中级),或有害生物防制员(病媒生物防治工)(初级)从事爱卫、防疫、灭鼠杀虫工作5年以上。
2、有有害生物防制员(病媒生物防治工)的从业人员(有上岗证)6人以上;
3、有经营业务的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
4、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单独固定办公场所和药械仓库;
5、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机动、电动、手动等喷雾器械和有“三证”的药物;
三、程序:
(一)、提供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一份;
2、经营管理者、主要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或职称证书)正本及复印件(A4纸、下同),个人简历各一份;
3、从业人员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正本及复印件;
4、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正本及复印件;
5、办公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正本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灭鼠杀虫器械及药物清单;
8、内部管理规章及章程。
第三篇:机动车驾驶人办证须知
机动车驾驶人办证须知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凡在本市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接受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二、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持身份证明到有关培训学校报名;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加考)的人,应当持身份证明、驾驶证到有关培训学校报名;初次申领郊区(县)轻便摩托车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交警支(大)队提出申请。
三、机动车驾驶证换证,可以到所属辖区的车辆管理所分所申请换证。也可以到所辖交警支(大)队,委托区(县)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服务站申请换证;管辖关系在崇明县的驾驶人可直接在崇明县交警大队申请换证。
(一)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驾驶人应当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申请换证:
1、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4、由全市便民数码照片拍摄点拍摄的驾驶证专用数码照片;
5、《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达到规定年龄换证。驾驶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申请换证:
1、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4、由全市便民数码照片拍摄点拍摄的驾驶证专用数码照片;
5、《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三)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驾驶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申请换证:
1、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
3、由全市便民数码照片拍摄点拍摄的驾驶证专用数码照片;
4、《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四)驾驶人因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如住址、管辖关系等)发生变化或因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应在三十日内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申请换证(身份证明号码需要变更的驾驶人,应当直接到所属辖区的车辆管理所分所申请换证):
1、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
3、有关变更证明;
4、由全市便民数码照片拍摄点拍摄的驾驶证专用数码照片;
5、《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五)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申请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1、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由全市便民数码照片拍摄点拍摄的驾驶证专用数码照片;
5、《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四、外省市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应当到所在辖区的车辆管理所分所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申请转入换证:
1、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
3、由全市便民数码照片拍摄点拍摄的驾驶证专用数码照片。
4、申请人在外省市车辆管理所未按照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者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还应当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5、《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五、机动车驾驶证补证可以向所属辖区的车辆管理所分所申请补证,也可以向所辖交警支(大)队、委托区(县)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服务站申请补证;管辖关系在崇明县的驾驶人可直接在崇明县交警大队申请。驾驶人应带好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全市便民数码照片拍摄点拍摄的驾驶证专用数码照片,向管辖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书面声明遗失,并说明遗失原因。
六、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 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当年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可提前30日办理审验),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七、满分学习。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所属辖区的车辆管理所分所的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
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3、携带身份证明和“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4、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考试;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含)以上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5、参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考试第一次不合格的,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的,按规定重新缴纳不合格科目的考试费用,并重新预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驾驶证。
八、代理人代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九、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死亡的;
2、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提出注销申请的;
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8、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十、恢复驾驶资格。因第九条第五项、第六项情形之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两年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郊区(县)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应当到管辖地交警支(大)队驾驶人管理窗口提出申请;其他的申请人,应当到所属辖区的车辆管理所分所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由全市便民数码照片拍摄点拍摄的驾驶证专用数码照片;
4、《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
二○一○年十月
第四篇:本科证办证须知
湖北师范学院自考独立本科段办理毕业证须知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毕业证的时间是:每年的6月和12月。
2、湖北师范学院办理学位证的时间是:每年12月。
3、湖北师范学院自考独立本科段的学生办理毕业证必须修完本专业本科段所有课程,取得相应的合格证,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4、湖北师范学院自考独立本科段的学生办理学士学位证必须符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查询湖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自考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知》。
5、湖北省考试院办理转免考的时间是:每年3月和9月。需要办理转免考课程的同学必须提前3个月,即在每年的12月(次年3月办转免考)和6月(下半年9月办转免考)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办理转免考的有关资料,交自考办考籍科。(如:英语
(二)可以凭大学英语(CET)四级合格证或专科三年成绩单(即有专科三年英语合格成绩)免试,必须提交大学英语(CET)四级合格证的复印件,或专科三年成绩单,专科成绩单加盖湖北师范学院教务处和专科阶段所属院系公章)。转免考的具体规定查询湖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自考教育《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实施办法》和《湖北省自学考试转考手续办理办法》。
6、自考独立本科段的学生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必须在取得专
科毕业生资格(即:拿到专科毕业证)时才能申报,并向自考办考籍科提交专科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专科三年的成绩单(专科成绩单加盖湖北师范学院教务处和专科阶段所属院系公章)。
7、办理毕业证的同学在考完本专业所有课程并合格,每年的5月(6月办理毕业证)和11月(12月办理毕业证)把考准考证以班级为单位交自考办考籍科。
8、办理毕业证的同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齐照片(近照蓝底的2寸各4张);身份证复印件4张,具体时间是:每年3月(6月办理毕业证)和9月(12月办理毕业证)以班级为单位交自考办考籍科。
9、毕业论文的具体格式和要求查询湖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
院网站自考教育《湖北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
10、湖北师范学院自考独立本科段的学生办理毕业证必须交清
所有学年学费,未交清的同学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湖北师范学院自考办
第五篇:台湾游办证须知
办证赴台湾旅游须知(适用于广东省内户籍客人)
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建议最少于出团前2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必须凭我司发票前往办理。特别提示:○
2广州市户口办理台湾通行证必须先在广州金盾网()预约申请,携带申请材○
料和预约受理号码,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申请。
2、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办证时间约15个工作日)(广州市户口无需填写此份表格)
填表时,除个人资料外,请注意以下事项:1 “申请类别”○:选择“通行证和签注” 2 “拟出境时间”○:填写初定的出团日期 3 “申请事由”○:旅游 4 “取证方式”○:(为加快取证时间,请选择邮政快递)
“投递地址”:
5表格背面不需要填写也不需要单位加意见(备案人员除外)○
3、需准备资料如下: 1广州户籍客人,○无需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直接上广州金盾网()
预约申请;
广东省内广州市外户籍客人,直接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即可,无需我司盖章 2团费A4复印件一份 ○
3申请人 及身份证清晰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首页地址页和本人面A4复
印件一份。
4请于指定拍摄办证照片的照相馆拍照及 ○
5以上资料请用A4纸清晰复印后,按相片回执、身份证、户口本、发票的顺序装订于《审 ○
批表》后
4、递交申请后,请将办证受理回执传真至我司,以便我司为阁下更好地跟进办证的进度。
二、办理入台证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通行证同步进行):
1、填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
2、白底彩色近照3张(长45毫米宽35毫米),即大一寸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人像要十分清晰)
注:1992年后出生的申请人需复印出生证。
4、户口簿复印件1份(92年后出生的客人复印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5、除以上资料外,在校学生还需补充以下资料:
A: 学生证或学生IC卡复印件一份
B: 如父母不随行,需由父母提供委托书
特别提示:
手续费人民币200元
3、符合免交担保金条件的客人需提供在职证明或者银行存折复印件并填写免交担保金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