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单位:海港区教育局
根据“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依法监督与全面服务并行,以年检和执法检查为基础,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全面监管力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经我区审批设立的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对我区审批设立的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监管的主要内容: 依法制定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对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重大违法行为直接查处。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年检;
(二)日常监督;
(三)执法检查;
(四)约谈;
(五)听取工作汇报;
(六)调取和审阅档案材料;
(七)组织师生座谈和调查问卷;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不定期对民办培训机构开展日常检查和督导;每年3月份—5月份对培训机构开展年检工作并公布年检结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给与业务指导。
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检查督导评价结果必须及时反馈给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年检依据之一。
五、监督检查处理
(一)民办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2.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3.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4.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5.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6.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7.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8.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9.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10.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11.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12.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13.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14.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未经审批机关审查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或擅自变更经审查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民办教育机构停止招生,退还所收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对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监督检查处理适用《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的规定。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单位:海港区教育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局属各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情况。
(二)交通安全。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状况和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三)食品安全。以学生食堂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四)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和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六)校园治安。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七)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夏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安全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调查处理安全事故,根据“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分责任,落实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
三、监督检查方式
督促局属各单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监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校园安全工作规律,通过明查暗访、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每学期组织开展对局属各单位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治安、防溺水等重点工作的督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责令进行整改。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确定督查的内容、方式、人员组成。
(二)组织实施领导包校、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汇总检查情况。
(三)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并分析当前校园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阶段性的工作重点。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对部分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
单位:海港区教育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区教育局机关及所属学校。
二、对学校监管的主要内容
1.学校是否根据岗位的空缺情况制定本校的推荐办法,是否广泛宣传并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
2.学校是否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制度相脱离的资格评审,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对参加评审教师的条件进行把关,坚持“择优推荐”的导向。
3.申报对象填报的材料是否齐备、真实、符合规定要求。
4.学校对申报对象的详细材料是否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其他教师监督。
三、监督检查处理
对申报对象条件不符合职称文件要求的,或把关不严的,责成推荐单位调整或重新推荐。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单位:海港区教育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局属各义务教育段学校。
二、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各义务教育段学校执行教育部、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情况;检查各义务教育段学校执行招生计划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1.学籍管理系统监管。2.招生过程巡查。3.招生结果抽查。4.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督检查措施
1.利用学籍管理系统等电子管理系统监督各区、各校招生情况;监督各校是否存在超计划、超范围招生等违规情况。
2.推进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录取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各类学校招生过程中,区教育局组织巡视组进行巡查。4.每年对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
1.招生政策和计划备案。每年各义务教育段学校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规定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
2.公布招生责任片区。区教育局统一将各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责任片区向社会公布。
3.招生过程中,组织巡视组进行巡查。4.招生结束后,区教育局抽查部分义务教育段学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
六、监督检查处理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区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考核指标。
对出现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全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基建、维修的监
督管理
单位:海港区教育局
一、监督管理对象
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建设、改造工作;指导实施系统建设任务。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核对资料及账目
(二)现场查验
(三)接受举报
四、监督检查措施
指导和规范校级中小学、幼儿园在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对本系统实施的项目搞好服务和监督。
五、监督检查程序
项目学校上报自查报告;对项目手续资料、现场施工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查验。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项目施工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项目限期进行整改。对局属各单位的督查管理
单位:海港区教育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区教育局保留的权力事项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对于权力清单保留权力,是否存在不作为情形;
(二)对保留的权力事项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运行流程;
(三)在权力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超过法定时限或承若时限等行为;
(四)在权力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妨碍相对人行使其合法权利等行为;
(五)在权力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等行为;
(六)在权力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
三、监督检查方式:
对保留权力事项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有:
(一)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科室执法人员查阅有关案卷资料;
(二)实地查看,询问相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三)采取记录、录音、录像、复印等方式收集相关材料;
(四)配合协调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对投诉、举报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五)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
四、监督检查措施:成立检查小组,分组实地查看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结合案卷评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审核;
(二)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案件,询问利害关系人和相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三)根据需要,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
(四)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控告或者根据人大、政协、司法等部门的建议,对权力事项的实施进行评估、检查;
(五)监督检查资料归档;
(六)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区教育局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不履行法定职责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之一,且对当事人权益产生损害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超过法定权限或者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
(四)无法定依据、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过法定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的;
(五)以收取费用等方式代替行政处罚的;
(六)需要按照规定上报或者通报的事项,没有及时上报或者通知的;
(七)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移交或以行政处罚代替的;
(八)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行为。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并可视情节单独或者合并使用:
1、诫勉谈话;
2、通报批评;
3、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4、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5、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
6、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7、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8、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理形式。
对局属各单位的督导管理
单位:海港区教育局
一、督导评估对象
根据区政府“三定”规定,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政府,具体职能部门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机构履行教育工作评估。
二、督导评估内容
1、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
2、省、市部署的专项教育督导工作情况。
三、督导评估程序
1、结合省市区文件,制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包括督导内容、标准和方式等;
2、开展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3、组成评估小组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机构进行综合和专项督导;
4、形成教育督导报告;
5、对评估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机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四、督导评估措施
1、利用各种统计数据对监测指标进行复核比较,提高监测结果的可靠性。
2、运用监测结果、组织督学审核自查报告和实地评估;
3、组织督学和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督导评估小组,并进行岗前培训,合理安排专业分工,保证督导评估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4、审核督导评估终极报告。
五、督导评估结果运用
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篇:汝州市民办教育机构
汝州方远特翔学校 汝州市蓝天科技学校 汝州市新华电脑技术学校 汝州市海贝特小学 汝州市陈园英语培训学校 汝州市青坪双语学校 汝州市新星寄宿学校 汝州市好迪私立学校 汝州市东方文武学校
小学、幼教 培训 培训 小学 培训 小学、幼教 小学、幼教 小学、幼教 初中、小学、幼教 王桂云 刘现民 马 尚 苏利民 丁会东 郭桃会 肖军营 马军霞 郭武刚 范志超 刘现民 郭富民 苏利民 丁会东 郭 巧 肖军营 宋国伟 郭武刚 汝州市煤山洪山庙 汝州市煤山公园西门对面 汝州市临汝镇 汝州市城垣中路 汝州市丹阳西路28号 汝州市焦化厂生活区内
汝州市寄料镇梨园矿机关北98米 汝州市标北电视台对面 汝州市区东环与南环交叉口南68米路西
汝州市金阳光文化教育中心
汝州市少林万庄文武学校 汝州市来青苑学校 汝州市鸿志双语学校 汝州市天地电脑技术学校 汝州市华殊学校
汝州市联想电脑培训学校 汝州市育英学校
汝州市南洋信息技术学校
汝州市小屯镇新新寄宿学校
汝州市小天使寄宿学校 汝州市天天向上寄宿学校 汝州市广成中学 汝州市梦苑电脑学校 汝州市晓阳寄宿学校 汝州市方远学校 汝州市慧尔宝宝生活馆 汝州市奥尼少儿英语学校 汝州市天英寄宿学校 汝州市英豪学校 汝州市丽宝寄宿学校 汝州市慧源学校 汝州市远大学校
汝州市新丽装饰工程学校
郑州绿城艺术中心汝州分校
汝州市新星苑双语学校 汝州市旭日教育中心 汝州市金童学校
汝州市佑佑舞蹈培训学校
培训、幼教 初中、小学、幼教 初中、小学、幼教 小学、幼教 培训 小学、幼教 培训 小学 培训 小学、幼教 小学、幼教 初中、小学、幼教 培训 培训
小学、幼教、武术 培训 幼教 培训
初中、小学、幼教 初中、小学、幼教 小学、幼教 初中、小学、幼教 培训 培训 艺术培训 小学、幼教 培训 小学、幼教 培训
郭小卫 于团道 姬武刚 姬武刚 王云侠 张明军 王于飞 王海江 姬有道 姬有道 高全喜 高全喜 王艳杰 王艳杰 赵冠杰 任玉玲 牛玉德 张笑伟 赵晓娜 金素红 张武军 赵选朝 赵光进 刘进鹏 苗聚森 马爱军 辛江涛 辛江涛 陈战豪 陈战豪 于 飞 兰爱红 李娜娜 李娜娜 余随柱 牛增良 晋风莲 马万立 杨志霞 任雨现 姬桂梅 姬桂梅 宋润好 耿 超 郜新杰 郜新杰 张厚道 何丰海 淡光艳 淡光艳 焦贵宾 郭 婷 徐正国 徐正国 杨 国 张继娜 祐莫菲
祐莫菲
汝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三楼 汝州市汝南区王寨 汝州市丹阳东路 汝州市杨楼乡杨楼村 汝州市丹阳中路92号 汝州市寄料镇雷湾村 汝州市丹阳西路 汝州市尚庄乡榆树陈村 汝州市望嵩南路22号
汝州市小屯镇小屯村委会南50米路西汝州市王寨乡夹河史村 汝州市骑岭乡杨堂村
汝州市洪山庙八团汽车营院内 汝州市煤山赵庄开发区 汝州市丹阳路西段 汝州市广成中路 汝州市城垣北路西侧 汝州市城垣北路 汝州市汝南工业区 汝州市劲松路75号 汝州市广城西路立交桥东 汝州市庙下乡杨庄村 汝州市风穴区城北村 汝州市纸坊乡张庄村 汝州市进修学校院内 汝州市汝南区西焦村 汝州市广成路原雅会餐厅 汝州市王寨乡大拉村东侧 汝州市永安街西9排11号
第三篇:民办教育机构条件
淮安市清江浦区民办非教育机构申报注册登记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对照标准,符合标准提出注册登记申请;
2、登记机关告知申请人材料明细,并填写名称核准表;
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拟定机构名称、淮安市民办学历教育机构筹设/设立申报表、举办者(单位/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拟任法人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拟任校长、园长基本情况登记表、民办教育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名单备案表、民办教育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拟聘主要管理人员登记表、拟聘教师登记表、学科设臵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验资报告、食堂卫生许可证、新建房屋竣工验收文件、消防安全证明文件、办学章程、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二、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对照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臵和管理办法及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臵标准(包含举办者个人(董事会成员)、办学经费、注册资金、办学场所、设备设施、决策机构、专职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等);
3、幼儿园注册办法;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
4、幼儿园舍规格要求;
5、省优质园方案及评估标准等有关材料。
三、服务指南:办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
一、服务内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行政许可,要准备淮安市民办学历教育机构申报材料:1.淮安市民办学历教育机构筹设/设立申报表;2.举办者(单位/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提供资格证明文件);3.拟任法人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4.拟任校长、园长基本情况登记表;5.民办教育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名单备案表;6.民办教育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基本情况登记表;7.拟聘主要管理人员登记表;8.拟聘教师登记表;9.学科设臵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10.验资报告;11.食堂卫生许可证;12.新建房屋竣工验收文件;13.消防、安全合格证明;14.办学章程;15.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凡提交的材料需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四、常见问题解答:
(一)你们主要办理什么业务?答:我们主要办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注册登记(培训中心、学校、幼儿园等)。
(二)申请注册登记需要那些材料?答:
一、关于举
办者
(一)举办者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经审计机构确认具备办学出资能力。公民个人办学,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公民个人和不具备本地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办学的,需提供具有本地法人资格的办学担保。担保协议应符合《担保法》有关规定,并经本地公证部门公证。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办学
(二)需要提供办学担保的,担保资产额不能小于申请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注册资金,并签订担保协议和出具担保人法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担保人最近一个月的合法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三)联合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具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协议,并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二、关于办学经费
(四)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凡举办冠名为“中心”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凡举办冠名为“学校”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含幼儿园);凡举办冠名为“学院”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允许举办者以自有办学场所的房产、教学仪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等与办学有关的财物作为办学出资,但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注册出资最低额度的40%,同时需要经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关的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办学出资义务,并出具有效证明文件。注册资金须存入审批机关指定的银行,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出资证明文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三、关于办学场所
(五)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和独立的办学场所,凡举办冠名为“中心”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校舍总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凡举办冠名为“学校”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校舍要求相对独立,其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500平方米(自有校舍500平方米);凡举办冠名为“学院”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校舍要求独立,其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3000平方米(自有校舍1000平方米),并按照办学规模保持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教学面积不少于校舍建筑总面积80%。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租用和自有场地必须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租赁期或使用期不少于3年,并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办学场所不得为居民住宅、地下室和其它不适合办学或有安全隐患的场地,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同一处。非学校场地作为办学用房的,须有消防和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安全合格证明;有食堂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须提供卫生合格许可证。各中小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赁或借用给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
(六)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注册地,必须和教学场所的地址相一致,必须和学校章程中的地址相一致。
四、关于设备设施
(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须自行购臵和配备与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办学项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常规的实验、实习设施和图书资料以自行购臵为主,贵重设备资料可向其他单位租借,但应有书面协议,保持相对稳定,确保正常使用
五、关于决策机构
(八)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设立由举办者或其代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的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策机构一般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1/3以上的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设董(理)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长或校长(负责人)担任。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任何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
六、关于专职负责人
(九)决策机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校长(负责人)应当具有教师资格和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历,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管理工作。
七、关于专职管理人员
(十)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3年以上教育或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凡举办冠名为“学院”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配备的专职管理人员应不少于7人,其中教育教学专职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高等院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冠名为“学校”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配备的专职管理人员应不少于5人,冠名为“中心”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配备的专职管理人员应不少于3人,其中教学专职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八、关于专兼职教师
(十一)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的具备教师资格和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兼职教师。其中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3。开设的高等非学历教育项目(或专业),每个项目(或专业)至少应配备1名以上具有副教授职称及以上的专职把关教师;各门课程应配备1名以上讲师职称及以上的专任教师。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聘请的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均需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和在职教师不得作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专职教师和专职管理人员。退休、退职、自行离职等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与聘任教师、职员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办理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
淮安市清江浦区民办非教育机构申报年检
一、受理条件:
(一)时间:每年3月1日---202_年5月31日。
(二)受理条件:1.民办学校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2.学校自查报告3.收费许可证(副本)及收费审批或备案手续的复印件;4.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5.本单位校园安全保障措施(学校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技防、人防、物防及消防安全、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卫生许可证及卫生保健合格证等);6.其他需要说明和提交的材料。
二、法律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为依法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管理与指导,认真总结办学经验,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臵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教育部门批准核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均应参加年检。
三、服务指南:
一、年检服务内容:1.民办学校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2.学校自查报告3.收费许可证(副本)及收费审批或备案手续的复印件;4.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5.本单位校园安全保障措施(学校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技防、人防、物防及消防安全、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卫生许可证及卫生保健合格证等);6.其他需要说明和提交的材料。
二、凡提交的材料需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四、常见问题解答:
(一)年检需要那些材料?答:1.民办学校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2.学校自查报告; 3.收费许可证(副本)及收费审批或备案手续的复印件;4.202_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5.本单位校园安全保障措施(学校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技防、人防、物防及消防安全、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卫生许可证及卫生保健合格证等);6.其他需要说明和提交的材料(凡提交的材料需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二)年检检查那些内容?答: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和章程执行情况;2.内部管理机构设臵及人员配备情况;3.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教职工的人事代理及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情况;4.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情况;5.校园安全、食堂卫生等情况;6.招生广告报备及收费标准报批、备案情况;7.资产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8.党团、工会组织建设情况。
第四篇:平顶山民办教育机构
平顶山市直民办教育机构
信息来源:平顶山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_-10-29
学校名称
学校类型
办学内容
校长
举办者
学校地址
学校电话
黄冈中学河南学校平顶山市金世纪中学平顶山市黄河外国语学校平顶山市利民高级中学 宝丰县红星高级中学 叶县育英高级中学
普通高中、初中 学历教育 关朝辉 关朝辉 普通高中、初中 学历教育 杨永明 杨永明 普通高中、初中 学历教育 马提修 马提修 普通高中、初中 学历教育 李东巍 李东巍
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 中等职业 中等职业 中等职业
学历教育 于钢举 陶红星 学历教育 段全德 段全德 学历教育 高国方 赵玉昌 学历教育 姬有道 姬有道 学历教育 杨祖训 杨祖训 学历教育 段全德 段全德
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中段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中段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凤凰山
平顶山市湛河区柏楼 宝丰县迎宾大道东段 叶县城东环城路曹庄收费站路东
叶县东环路中段 汝州市向阳路东段平顶山市湛河北路东段一号 叶县城东环城路曹庄收费站路东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
平顶山市诚朴路与湛北路交叉口西50米平顶山市凌云路中段铁路桥南路东平顶山市姚电大道西段阳光社区院内平顶山市卫东区火车东站道北15号
平顶山市新城区东滍村平顶山市矿工路东段1号院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高皇乡平顶山市急救中心三楼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平顶山市委党校平顶山市新华路北段平顶山市文化宫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平顶山市青少年宫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70号 光明路南段飞行化工集团技校平顶山市矿工路与新华路交叉口
平顶山市神马大道东段平顶山市青少年宫 光明路53号院
河南城建学院2号服务楼329
河南质量工程学院院内平顶山市水库路西段轨枕厂对面平顶山市中兴路广厦商务中心七楼
2033692
2033692
2076999
3927812
6136189
8094777
叶县希望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平顶山武术研习院 叶县少林武术院平顶山市蓝天学校平顶山市华英学校平顶山市长虹学校平顶山市湛河实验中学平顶山市世纪星学校平顶山市滍阳学校平顶山市英才初级中学平顶山市东升中学
导站 育部
平顶山市信息专修学校平顶山市大山外国语学校平顶山市利杰培训学校平顶山市戴尔教育中心平顶山市英语推广中心平顶山市信步教育文化学校平顶山市华医培训学校平顶山市天广美术培训中心平顶山市矿区高考辅导中心平顶山市黄冈高考辅导中心平顶山市渊博教育中心平顶山市夏辉文化教育中心
心
平顶山市马承英语培训学校
3319600
汝州天地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6894789
3934136
8051010
普通初中、小学 学历教育 张传民 张传民 普通初中、小学 学历教育 柴召 柴召 普通初中、小学 学历教育 武长虹 武长虹 普通初中、小学 学历教育 曹志勇 刘三妮 普通初中、小学 学历教育 安爱真 安爱真 普通初中、小学 学历教育 方东平曲习志
普通初中 普通初中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学历教育 苗宗耀 韩斌 学历教育 姜秋恒 吴莉 非学历教育 郭会成 庞无限 非学历教育 王剑 王剑 非学历教育 王相军 王相军 非学历教育 牛信步 牛信步 非学历教育 邵利杰 邵利杰 非学历教育 朱莉 朱莉 非学历教育 杜有仁 杜有仁 非学历教育 牛信步 牛信步 非学历教育 李贞 海五福 非学历教育 刘宝群 刘宝群 非学历教育 李向巍 李向巍 非学历教育 李红兰 李红兰 非学历教育 李广君 李广君 非学历教育 葛建甫 葛建甫 非学历教育 刘晓雅 刘晓雅 非学历教育 贺中民 刘三妮 非学历教育 马承 王轩
4960256
3920477
2812984
3382305
7108191
2059281
3872882
3259777
南卫生人员高等自学考试平顶山辅
189375833
南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平顶山教
3886894
2816601
3894567
6166618
3416111
2918795
3650001
4965388
150368969
3633816
非学历教育 董欢 董欢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鸿鹰小区东侧开发二路 2780073
北京神墨平顶山市教育培训中心 3961155
2893088
平顶山市鹰城文都教育培训中心 3158506
3397150
顶山市励志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中
2712902
8991166
港维多利亚(平顶山)国际幼儿园 幼 儿 园
幼 儿 园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
中等职业 非学历教育 孙玉仁 孙玉仁平顶山市新城区九天庄园院内 2221333平顶山市建业小哈弗国际幼儿园平顶山市新城区公正路与翠湖路交叉口东100非学历教育 袁占营 聂章艳 米 非学历教育 张桂兰 张桂兰 非学历教育 周长兆 周长兆 非学历教育 李卫明 李卫明 非学历教育 邵晓红 邵晓红 学历教育 陶红星 陶红星平顶山市体育路中段育新幼儿园平顶山学院西校区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240号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建学院综合服务楼 宝丰县迎宾大道东段 2291333 顶山市育新幼儿兴趣班、亲子班平顶山市鹰都学府培训中心 心平顶山市方博教育培训中心平顶山市宝丰魔术艺术学校 136298121顶山市对外教学平顶山师资培训中***94409
平顶山市高考复读中心
培训学校 非学历教育 关朝辉 关朝辉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中段 2033692
第五篇:北京市民办教育机构
附件1:
北京市民办教育机构
换发办学许可证申请报告文本
学校名称 :
法定代表人: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学校(公章):
年月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
申请报告的要求及格式
一、申请报告正文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址、校长、举办者、学校类型、办学内容、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等内容
2.历史沿革(从成立至今对学校发展历程和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和事件)
3.办学现状(包括办学目标和定位、办学规模、资产状况、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管理制度、招生就业等)
4.存在问题(当前学校办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正文统一使用仿宋小三号字体,行间距统一设为固定值25磅。
(参考格式)
关于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我校现向顺义区教育委员会申请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申请报告正文)
按照换证要求,我校同时提交《北京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请依法予以审查。
法定代表人:申请学校(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