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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协议(推荐五篇)

易地扶贫搬迁协议(推荐五篇)



第一篇:易地扶贫搬迁协议

易地扶贫搬迁及旧房拆除还草协议

甲方:

乙方:(搬迁户户主,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乙双方搬迁

安置、旧房拆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现居住在 村 组,住房建筑总面积平方米;现有人口 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人;承包土地 亩。

二、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经乙方全家家庭

会议确定,全体家庭成员一致同意,自愿搬迁到安曲镇定居

点,安置房面积为平方米。

三、乙方安置房采取由统规自建的方式建设。

四、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方案,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入住,搬迁入住新房后两个月内,由乙方对旧宅基地、空地等建设用地进行退牧还草,并进行生态修复。

五、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交纳自筹部分资金,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搬迁安置资格。

六、甲方帮助乙方办理安置住房确权办证、入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免费提供建房用地及安置区内基础设施,完善社会事业,着力帮助乙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引导增收致富。乙方积极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各项工作。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乙方不按要求落实,甲方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兑

现政策,乙方有权依法申诉。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发改

局、县扶贫移民局各一份。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议补充。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手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第二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

xxx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

甲 方: 镇人民政府 乙 方: 村民委员会 丙 方(搬迁安置户主): 身份证号:

原住房地址: 县 镇 村 社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_‟2769号)、《甘肃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及《xx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细则》精神,依规定程序,甲方已被确定为 年易地扶贫搬迁户,为规范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甲乙丙三方就搬迁安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组织丙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扶持落实丙方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二、丙方安置房采取由甲方集中安置方式建设,房屋面积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原则建设。

三、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自愿搬迁到 安置点,房号,安置房面积为平方米。

四、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在入住前交纳自

筹资金 元,且十年内房屋不得买卖。

五、丙方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本协议。否则将不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政策,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议补充。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本协议书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签字、手印):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篇:易地扶贫搬迁[范文模版]

易地扶贫搬迁

学习目标:

学会读写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字词,了解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

学习内容:

读与写

搬迁 自然 水土 地方 村庄 整体 同步 安置 旧房

新家 协议 按期

学与用

一、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

1居住地自然条件恶劣

2需要整村搬迁的村庄

二、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标准

1城镇安置:

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2农村安置:

农村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3平方米。

三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0000元,整村寨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均住房补助12000元。

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日奖励15000元

第四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

湘阴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

协 议 书

甲方: 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户主,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村 组

根据《湖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湘发改西开﹝202_﹞39号)文件及《湘阴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村民自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国家扶持与村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循政策法规,规范执行项目管理办法。

2、甲方根据乙方选择 安置的方式(集中安置: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政府保障房),(分散安置:自建新房、购新房、购二手房),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补助标准向乙方发放建(购)房补助资金,金额以建档立卡认定人数为准。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愿选择 的方式(集中安置: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政府保障房)、(分散安置:自建新房、购新房、购二手房),从 搬迁到,计划从 年 月开始实施搬迁,年 月完成搬迁。

2、乙方在自愿选址原则的基础上需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确定安置地点。

3、乙方在房屋建设过程中所需工、料、机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纳。

4、乙方原有房屋属于分散安置对象的,须在领取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费的70%后3个月内自行拆除,属于集中安置对象的须先拆后搬,逾期不予拆除的,由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扣发余下的30%建房补助款,原有宅基地必须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不得再建房屋,也不得出售、出租或赠与他人。山林、田土等生产资源仍按原承包方式不变。

5、乙方在项目竣工(购房)后,须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新房照片,购房的须提供购房房产证),以便项目验收。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实施后,甲方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付款给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其它诉求或经济补偿。

2、乙方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不得返迁。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所新建的住房(或城镇所购置商品房)十年内不得转让或出售,否则须全额退还该项目补助资金。

3、乙方须按进度计划开工、完工。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进度和验收,将取消分配到户的建房(购房)补助资金。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扶贫开发办、易地扶贫搬迁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月 日

第五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

根据你办《关于报送相关资料的紧急通知》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我区“住房保障促进脱贫”中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和帮扶成效等总结报告如下。

一、精准识别搬迁对象,确保“搬得出”。一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精准搬迁”。实行“三看三评三审”,确保应搬户一户不漏,非搬户一户不进。实地“三看”,即看区域环境是否“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看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群众搬迁意愿。严格“三评”,即对贫困户申请,实行社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评定。落实“三审”,即对标搬迁条件和对象,开展村社初审、乡镇复审、区级审定,保证符合政策规定。全区共识别“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x户x人,并对所有搬迁户实行“一户一档”精准管理,做到可追溯、可查证。二是分类满足群众需求确保“合理搬迁”。根据搬迁安置任务和进村入户摸底情况,坚持以城区、食品工业园、乡镇集镇、中心村和聚居点等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多元化安置方式。按照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群众中有就业技能的,安置到城区或园区;对条件稍差或要求留在集镇的,安置到乡镇场镇;对没有离乡意愿和自身条件差的,剩下的引导投亲靠友。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集中安置x户x人,插花分散建房安置x户x人,城区购房安置x户x人,场镇购房安置x户x人,投亲靠友安置x户x人。三是刚性落实上级政策确保“阳光搬迁”。通过走访群众、市场调查、成本核算,以及返贫风险论证,实行分类补助。对进入城区购房、集镇(园区)购房、聚居点建房、分散建房和投亲靠友5类易地搬迁贫困户,分别给予人均补助3.5万元、3万元、2.5万元、2.5万元、1.75万元。按照开工、完工、入住、拆旧四个阶段,打卡直拨20%、30%、30%、20%补助资金。严格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25平方米、户筹资金不超1万元的底线,对面积超标、自筹资金超额、旧房不拆除、质量不达标的实行“四个一律不补助”。

二、精准制定发展规划,确保“稳得住”。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充分考虑群众居住安全、增收致富、生活配套等多种因素,科学确定搬迁安置点选址,做到“三靠”(靠园区、靠景区、靠产业基地)、“五进”(进城区、进集镇、进社区、进乡村旅游区、进中心村和聚居点)、“五不选”(有地灾隐患的不选、无发展后劲的不选、基础难改善的不选、上学就医难的不选、群众不满意的不选),从规划入手解决群众生活品质和发展能力提升的问题。在户型上,由区规划部门按符合面积标准、民居传统、地形地貌、功能要求等统一设计,为每户提供2—3套户型选择,既改善新居风貌,又留住乡愁记忆。在面积上,坚决防止住房面积超标、建设标准豪华、房屋空置等现象。对有后续建房需要的,采取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稳定脱贫后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决定是否扩建。在模式上,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要求,由6—20户组团小规模聚居,鼓励搬迁对象2—3户联建具有川东北传统合院式风格的三合院、四合院。二是突出群众主体。实行“政府主导、乡镇主责、群众主体”,加快新居建设。由搬迁户成立业主委员会,坚持统一政策标准、规划设计、土地协调、工程建设,自主进行选址定点、户型选择、队伍确定、质量监督的“四统一四自主”机制,实现“自己家园自己建”。政府重点抓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质量监管、政策兑现、拆旧复垦等。三是突出综合配套。坚持把易地搬迁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相结合,配套建设水、电、路、通信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完善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搬迁户的帮扶工作,从关心衣食住行等生活细节入手,帮助实现“微心愿”;帮助搭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网络,营造邻里守望、互助和谐的人文氛围。以创建“四好村”(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契机,利用农民夜校、文艺演出、“村村响”等载体,开展感恩奋进、文明健康、科技法治等主题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强化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与管理方式同步转变,引导农户自觉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三、精准施策促进增收,确保“逐步能致富”。一是“搬迁户+产业培育”,增加经营性收入。采取“公司+基地+农户”“专合组织+农户”等模式,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发展优质粮油、品质果蔬、特色养殖。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三双”、“152”等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受益。二是“搬迁户+技能培训”,增加工资性收入。依托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用人才、企业经营管理、成人继续教育“五大培训工程”,摸清农户就业愿望、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劳务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签约率。三是“搬迁户+产权制度改革”,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搬迁户将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和林地,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给业主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农地、农房、林木、人才、闲钱、集体资产“六个盘活”,将“死资产”变为“活资本”。四是“搬迁户+惠农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出台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分类分档补助政策,激发贫困户增种增养“五小”经济,放大精准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基金效益,解决产业发展投入难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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