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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信息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信息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第一篇: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信息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信息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根据晋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2_年晋城市公安机关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202_年晋城市公安机关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我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的网络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信息网络安全组织落实情况。

成立了晋煤集团总医院信息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赵瑞峰院长及薛伟民书记任组长,张红庆副院长、王光林副院长、周文华主席、杨大明副院长、李华兵副院长、赵立生书记、徐峰副院长及靳江涛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职能科室中层领导为成员,并设置了专职信息安全员,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为确保信息网络安全,我院实行了网络专管员制度、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以有效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我院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网络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制度,做到四个确保:一是信息安全员于每周五定期检查单位计算机系统,确保无隐患问题;二是制定安全检查工作记录,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实行领导定期询问制度,由信息安全员汇报计算机使用情况,确保情况随时掌握;四是定期组织全院人员学习网络知识,提高计算机使用水平,加强安全防范。

(三)技术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深入,结合我院实际,不断加以完善;二是严格OA文件的收发,完善了清点、整理、编号、签收制度,并要求信息管理员严格管理;三是及时对系统和软件进行更新,对重要文件、信息资源做到及时备份,数据恢复;四是计算机由专业公司定点维修,并商定其给予应急技术支持,重要系统皆为指定的产品系统;五是涉密计算机经过了保密技术检查,并安装了防火墙。同时配置安装了专业杀毒软件,加强了在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方面的有效性。安装了针对移动存储设备的专业杀毒软件;六是涉密计算机都设有开机密码,由专人保管负责。同时,涉密计算机不和其它计算机之间相互共享。对重要服务器上的应用、服务、端口和链接都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加固处理。

(四)有害信息的制止和防范情况。

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我院门户网站及公众号平台存在散播有害信息的现象,并安排信息安全人员定期浏览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已经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要求,将全面开展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和测评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因为我院体制改革的影响暂停。目前已经完成前期的调研工作。

二、存在问题

根据《通知》的具体要求,在自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一是信息管理技术人员较少,满足不了医院日益跨越式发展的需求,信息系统安全方面可投入的力量有限;二是规章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还不完善,未能覆盖信息系统安全的所有方面;三是个别职工保密意识还不够高,要加强防范意识;四是遇到计算机病毒侵袭等突发事件处理不够及时。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自查中发现的隐患与不足,为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应围绕信息系统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重点在完善规章制度、丰富技术手段上下功夫,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一)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技术支援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应急演练、重大信息安全事故处置、重要数据和业务系统备份等各项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广大患者和家属的正常就诊秩序。

(二)强化制度保障。一是以制度为根本,在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制度的同时,安排专人,完善设施,密切监测,随时随地解决可能发生的信息系统安全事故;二是不定期的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从而提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

(三)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建议举办信息安全技术培训班,对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提高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篇:晋城煤业集团员工奖惩条例

晋城煤业集团员工奖惩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集团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明确员工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规范和引导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鼓励和鞭策员工奋发向上,岗位成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集团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理论知识、持续提升业务技能水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先争优,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 员工的奖惩是指: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的,对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以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为目的,对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惩罚。

第四条 对员工的奖惩,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激励与约束的原则;

(三)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第六条 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委员会

主任:董事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集团公司副职领导

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员工奖惩条例,研究解决员工奖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批准重大员工奖惩事项。

员工奖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公室成员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部、工会、纪委、监察处、安监局、秘书局、宣传部、技术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员工奖惩条例,组织制定员工奖惩的支持性文件;组织界定员工奖惩事项;组织开展员工奖惩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员工奖惩情况。

第七条 管理权限

对员工的各项奖惩,原则上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组织实施,对于重大的奖惩事项须报请集团公司奖惩委员会批准。在员工奖惩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对员工奖惩事项实行分级管理。

(一)集团公司

1.员工奖惩委员会(1)负责对集团公司的奖励事项进行审批;(2)负责对处级管理人员、高层专业技术人员、高层操作人员、机关所有员工以及集团公司重大惩罚事项进行审批。

2.员工奖惩委员会办公室(1)负责执行集团公司的奖励事项;(2)负责集团公司处级管理人员、高层专业技术人员、高层操作人员、机关所有员工的惩罚和集团公司重大惩罚事项的实施工作。(3)负责对各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

3.相关业务部门(1)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公司高层专业技术人员、高层操作人员、机关总部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惩罚以及集团公司重大惩罚事项的实施工作。(2)组织部:负责集团公司处级管理人员、机关总部管理人员、违反党风党纪员工的惩罚以及集团公司重大惩罚事项的实施工作。(3)保卫处:负责对员工涉及违法犯罪事实的报送工作。(4)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员工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界定,并提出惩罚的意见。(5)安监局:负责对员工安全事故责任进行界定并提出惩罚的意见。(6)工会:负责对各类涉及劳动争议的事项参与调查并进行监督。(7)集团公司奖励的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项奖励的组织、申报、评比,报员工奖惩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二)各二级单位

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员工的奖惩工作。第二章 奖励

第八条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精神奖励,主要是授予各种荣誉称号;二是物质奖励,主要是发放奖金或奖品。奖励的实施主体分为集团公司奖励和员工所在单位奖励。

第九条 员工在本职工作或社会公益事业中表现突出,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

1.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生产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突出,为集团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在本职岗位上爱岗敬业,勤勉尽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业绩优异、成效显著的;

3.在本职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获得国家、行业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和各类荣誉称号的;

4.在维护国家利益、严肃财经纪律、堵塞经济漏洞、节约或降低成本、避免集团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

5.防止或挽回损失有功,避免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

6.见义勇为,对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单位正常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方面有显著功绩的;

7.集团公司认为其它应该给予奖励的。

第十条 集团公司的奖励包括:

1.员工在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晋城煤业集团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的规定由技术中心实施奖励。

2.员工通过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或被推荐评选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根据《晋城煤业集团技能人才开发激励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实施奖励。

3.员工在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得各级荣誉称号的,根据《晋城煤业集团管理创新奖奖励办法》的规定由秘书局、资源环境管理局和宣传部实施奖励。

4.员工被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系统标兵、劳动模范、特级劳动模范、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的,或者获得国家、行业或省部等各类荣誉称号的,由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和公司工会根据评选办法和实施方案实施奖励。

5.员工被授予专业系统或专项活动荣誉称号的,由授予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奖励。

6.员工见义勇为的,由集团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根据《员工见义勇为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

7.员工避免或挽回企业经济、财产损失或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有功的或集团公司认为其它应该给予奖励的,由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奖励。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下,集团公司将随时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 对员工的奖励由各单位和奖励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奖励办法的规定进行组织、申报、评比和实施。第三章 惩罚

第十三条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对于情节较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惩罚,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对于违纪员工的惩罚分为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其中: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党纪处分分为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经济处罚按违纪程度确定处罚金额,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合并使用。

第十五条 对员工违反劳动用工制度、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违反党纪、违法犯罪等方面的行为,由集团公司和各二级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实施惩罚。

第十六条 员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按照《晋城煤业集团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进行惩罚;违反党纪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惩罚。

第十七条 员工违反劳动用工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给予惩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

1.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秩序的。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制造伪证予以污蔑,或者制造事端的。

3.因玩忽职守致使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经评估价值在5000元至1万元的。

4.未经批准将集团公司内部的秘密文件泄露,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且知情不报,企图蒙混过关的。

6.一个月内旷工达3个工作日的。7.有其他与上述情节程度相当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集团公司工作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损坏、涂改重要文件或弄虚作假,涂改票据报销的。

3.因玩忽职守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经评估价值在1万元至3万元)的。

4.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编造谎言逃避事故责任,影响事故鉴定结论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节程度相当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大过:

1.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严重影响工作秩序的。

2.侵占公司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经济价值在202_元以下的。

4.一个月内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一年旷工达10个工作日的。

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的。

6.擅离职守,引起事故并使公司蒙受3万元至10万元重大经济损失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节程度相当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降级/降职(包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与操作岗位人员在内,有职务者降低职务,无职务者降低工资等级):

1.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

2.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的。

3.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的。

4.携带非工作用有重大危险隐患物品进入工作区域的。

5.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赌博的。

6.侵占公司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7.对同事暴力恐吓、威胁,妨害团体秩序的。

8.未经许可,在集团公司外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产品或业务的。

9.有其他与上述情节程度相当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包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与操作岗位人员在内,有职务的撤职,无职务的留用察看):

1.一年中记大过满二次的。

2.煽动员工罢工或怠工的。

3.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员工与企业双方关系,严重影响企业形象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擅离职守,引起事故并使公司蒙受10万元以上重大经济损失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节程度相当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1.无故连续旷工15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30日的。

2.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的。

3.泄漏公司技术、经营机密,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破坏公司形象,使公司声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员工在应聘时向单位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以及其他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违法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等。

6.员工在留用察看期间,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节程度相当的。

第十八条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违法犯罪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拘留或逮捕(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被判处拘役的,在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或刑罚执行期间,与其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中止劳动合同期间,集团公司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2.员工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

3.员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或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的,给予降级或降职,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或留用察看。

4.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缓刑)以上刑罚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对员工的经济处罚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违纪未达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规定情形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员工受行政处分的,警告扣薪1000元;记过扣薪3000元;记大过扣薪5000元;留用察看扣薪10000元。

(三)员工受党纪处分的,党内警告扣薪1000;党内严重警告扣薪3000元;撤销党内职务扣薪5000元;留党察看扣薪10000元。

(四)员工同时受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的,不重复扣薪,执行其中最高项标准。

第二十条 员工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不得晋升工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处分期限执行以下规定:

(一)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处分期限为六个月。

(二)受行政记过处分的,处分期限为九个月。

(三)受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期限为十二个月。

(四)受行政降级、降职处分的,处分期限为十二个月。

(五)受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的,处分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六)受党纪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处罚期间有特殊贡献的,经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委员会批准,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受处分致职务、职级有变动的,岗位工资和津贴按新岗位重新核定。

第二十二条 对员工的惩罚按下列程序进行:

1.惩罚的提起;

2.调查核实;

3.本人申诉;

4.讨论决定;

5.批准备案;

6.通知本人及归档;

7.处分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员工的惩罚工作,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做出决定。员工接到处罚决定后,如有异议,应在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到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再次落实的情况做出相应处理,但在上级部门未做出改变前,应按原决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对严重违纪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工会进行通报和说明,并依照《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相应程序执行。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时,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及时予以修订。集团公司其他规定与本条例不符的,按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所规定的奖励不包括员工履行正常的岗位职责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本条例所规定的罚款不包括员工因工作量考核所扣减的工资奖金。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示期满之日起实施。公示期为202_年6月1日至202_年6月30日。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委员会。

第三篇:晋城煤业集团工会工作条例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 会 工 作 条 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企业中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工会法》、《公司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山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山西省基层工会工作规范》和全总《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晋城煤业集团工会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晋城煤业集团工会及其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第三条 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企业战略愿景作贡献。

第四条 企业工会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第五条 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创建晋煤集团和谐工会,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二章 企业工会组织

第六条 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维护职工参加工会的权利。特别要注重发展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主要对象的进企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第七条 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它部门。

企业改制须同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第八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 任制,任期与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名额为会员总数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名额为会员总数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名额为会员总数的10%至6%;会员在5001至10000人者,代表名额为会员总数的5%;会员超过万人的大型企业单位,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第九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六)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它重大问题。

第十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须分别行使职权,不得相互替代。

第十一条 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晋城煤业集团工会委员会任期为五年。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可设委员3人,也可设主席或组织委员1人;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人至29人;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晋城煤业集团工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常务委员会由11至13人组成。其下属单位可建立工会委员会。

经费审查委员会名额一般为3至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特大型企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可为5—9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

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必须报上级工会审批。

基层工会在建立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同时,要按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各级工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要尊重会员主体地位,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和会员代表常任制,接受会员监 督,不断提高企业工会的凝聚力。

工会委员会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各级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会业务活动要求,设置专门机构。一般应设立办公室、组织部(组织委员)、民主管理部(民管委员)、生产保护部(生产兼劳保委员)、宣传教育部(宣教委员)、生活保险部(生活委员)、女工部(女职工委员)、财务部(财务人员)。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山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山西省基层工会工作规范》配备,具体人数由上级工会、本级工会与行政协商确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许可,工会可从社会聘用工会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

第十四条 各级工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要问题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 晋城煤业集团工会常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全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基层工会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讨论或决定以下问题:

(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党组织、上级工会有关决定、工作部署及相关措施。

(二)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工会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向企业提出涉及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重大问题的建议。

(五)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重大财务支出。

(六)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晋城煤业集团下属各单位根据会员数量依法建立区、科队(处、室、分厂)、车间工会委员会,班组建立工会小组。会员民主选举工会主席、工会小组长,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七条 建立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发挥工会积极分子作用。

第三章 基本任务和活动方式

第十八条 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二)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全面推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随着企业效益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 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积极推进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调解劳动争议。

(四)积极推进“职工素质工程”。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工人先锋号”创建、“五型班组”创建活动。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五)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推动加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培养知识型职工;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组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七)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八)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九)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十)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企(事)业。

第十九条 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二十条 按照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工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的同意。企业行政应积极支持工会开展活动。

工会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工资照发,其它待遇不受影响。

第二十二条 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增强工会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第四章 工会主席

第二十三条 职工200人以上的子(分)公司、直属单位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可以配备工会主席1名;职工人数在200—1000人的,配备主席1名,副主席1名;职工人数在1000—3000人的,配备主席1名,副主席2 —3名;职工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配备主席1名,可以配备3名以上副主席。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应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

第二十四条 工会主席候选人,应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充分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提名。工会主席职级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应进入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专职工会副主席按不低于企业中层正职配备。工会各部(室)正职职级按同级党政中层副职配备;其他专职人员待遇与同级党务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相同。

企业行政负责人、行政有关部门领导、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第二十五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型子(分)公司及所辖二级单位、车间、机关事业单位条件成熟的在上级工会指导下,可以在会员代表大会上直接差额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工会主席出现空缺,须按民主程序及时进行补选。

第二十六条 工会主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三)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四)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第二十七条 企业工会主席的职权:

(一)负责召集工会常委会、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二)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三)以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代表和组织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四)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五)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企业。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帮助职工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

(七)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

(八)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

第二十八条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建立工会干部协管机制和管理制度。协助党组织管理工会干部。对工会干部的产生、工会干部的职责、工会干部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会干部的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

新任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专职工会干部,应在一年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第五章 工作机制和制度

第三十条 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监督企业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应提出意见并要求企业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应对企业经济性裁员事先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

监督企业和引导职工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督促企业纠正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第三十一条 依法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可就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工会应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内容。

工会依照民主程序选派职工协商代表,可依法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职工协商代表,但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十二条 工会发出集体协商书面要约二十日内,企业不予回应的,工会可要求上级工会协调;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集体协商的,工会可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企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会可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中的一线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女职工、少数民族职工代表应占相应比例;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单位,要有相应的代表。

要逐步规范创新职工代表管理工作,完善职工代表竞选制度、述职评议制度、津贴制度、巡视制度、质询制度等配套制度。

第三十四条 晋城煤业集团及所属子(分)公司、控股公司、直属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重组改制等重大决策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同意或否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工会组织要在党委领导下,会同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搞好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制定和规范评议制度,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五)依法行使选举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三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应有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重要决议、决定,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

晋城煤业集团及下属公司制企业不得以股东会取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第三十六条 督促企业建立和规范厂务公开制度。晋城煤业集团及所属子(分)公司、控股公司、直属单位要根据《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确定本企业厂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第三十七条 晋城煤业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凡设 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会应依法督促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由企业工会提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表达职工意愿和诉求,接受职工监督。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分别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第三十八条 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应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企业执行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保险福利等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群众监督。

第三十九条 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建立完善工会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建档跟踪、群众举报等制度,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依法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协助与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赋予工会与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紧急避险权。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进行监督。

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工会应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 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工会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四十条 依法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建立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预防功能,建立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做好劳动争议预测、预报、预防工作。

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积极同企业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协助企业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对企业发生的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企业工会应在第一时间深入职工群众了解情况,旗帜鲜明地代表职工反映诉求,同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通过集体协商等方法,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

第四十一条 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子女就学和职工互助互济等工作。晋城煤业集团及所属子(分)公司、控股公司、直属单位工会要建立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第六章 工会干部

第四十二条 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廉洁 自律受到职工信赖的工会干部队伍。

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四)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 各级工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协管工作。其职责是:

(一)审批下一级工会组织的选举结果。

(二)协助党委干部管理部门做好基层工会领导班子的考核、考察工作,提出配备、调整意见。建立事先协商、民主推荐、共同考察确定工会领导人选的协管机制。

(三)做好工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四)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开展工会干部岗位培训。

(五)推荐优秀干部,协助做好干部交流工作。

(六)协助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七)经协商后其它干部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 各级工会主席、副主席、部门主要负责人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事先征求上级工会的意见。同时,提出拟任人选报晋城煤业集团工会组织部备案。

第四十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关心工会干部思想、学习和生活,督促落实相应的待遇,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

第四十六条 各级工会主席、副主席及部(室)主要负责人,每年由同级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民主评议一次,评议结果报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奖惩、任免依据之一。

第七章 女职工工作

第四十七条 企业工会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应设女职工委员。

女职工委员会在企业工会委员会领导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女主席或副主席担任。企业工会没有女主席或副主席的,由符合相应条件的工会女职工委员担任,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相同。第四十八条 女职工委员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重点是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禁忌劳动、卫生保健、生育保险等特殊利益。

第四十九条 女职工委员会定期研究涉及女职工特殊权益问题,向企业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重要问题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

第五十条 企业工会应为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与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

第八章 工会自身建设

第五十一条 各级工会组织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全面加强工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使工会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职工群众组织。

第五十二条 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进一步推动把企业工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推荐企业工会骨干加入党组织,推荐企业职工党员担任工会负责人。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新企业党工共建互促工作机制和活动载体。加强立法参与和政策制定工作,推动实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为开展工会工作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第五十三条 各级工会要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观念,始终把加强基层工会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把基层工会是否具有活力、是否发挥作用,作为检查考核各级工会工作的重要标准。

第五十四条 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工会机关化、行政化现象,深入基层,贴近职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正确处理树立典型和整体推进的关系。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型企业工会实施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对一些政策性强、规范要求高、操作难度大的工作,晋城煤业集团工会要搞好典型示范,组织专门培训,加强具体指导。

第五十五条 在基层工会遇到难以履行的维权职责时,上级工会要出面指导帮助解决或代行其维权职责,保护企业工会干部,提高维权工作实效。

第九章 工会经费和资产

第五十六条 督促企业依法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提供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的必要设施和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五十七条 严格执行工会财务规章制度。督促子(分)公司行政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保证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工会财务收支情况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定期向上一级工会财务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定期向经费 审查委员会提供完整、准确的资料、数据,并接受审查监督。工会依法设立独立银行账户,自主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会费。工会经费、会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五十八条 督促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会会同企业开展的职工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劳动竞赛、技术创新、职工疗休养、困难职工补助、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所需费用。

第五十九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

建立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接受上级工会审计,并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严格执行工会财务规章制度。督促行政拨交工会经费,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保证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工会财务收支情况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定期向上一级工会财务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定期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完整、准确的资料、数据,并接受审查监督。

第六十条 企业工会经费、财产和企业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企业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其经费财产由上级工会处置。

第十章 工会与企业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工会

第六十一条 企业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其工会由上一级工会领导。

第六十二条 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平等合作,共谋企业发展。

企业工会与企业可以通过联席会、民主议事会、民主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形式,建立协商沟通制度。

第六十三条 企业工会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动员和组织职工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第六十四条 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至百分之二点

五、百分之一分别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用和劳动竞赛奖励经费,并严格管理和使用。

第六十五条 企业行政应依法支持工会履行职责,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第六十六条 建立晋城煤业集团工会保护企业工会干部责任制。对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或不公正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基层工会干部,晋城煤业集团工会应提供保护和帮助。

上级工会与企业工会、企业行政协商,可对企业工会兼职干部给予适当补贴。

第六十七条 晋城煤业集团工会应建立对基层工会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对依法履行职责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履行职责,晋城煤业集团工会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罢免。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适用于晋城煤业集团及所属各子(分)公司、控股公司、直属单位基层工会。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由晋城煤业集团工会解释。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晋城煤业集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晋城煤业集团二00七

晋城煤业集团二00七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模范单位(9个)

长平公司 成庄矿 金驹股份公司 山东联盟公司 江苏恒盛公司 晋开公司 沁水蓝焰煤层气公司 总医院(医疗集团)运销分公司

先进单位(9个)

古书院矿 凤凰山矿 赵庄矿 煤机制造分公司 铁运运输分公司金石公司 徐州港务集团 湖北三宁公司 职教中心

模范集体(70个)

古 书 院 矿:综采二队 开拓队 下料队 绿化环卫科生产管理部

长平公 司:王台井区 综采一队 综掘三队 安监部凤 凰 山 矿:安全监察部 综采二队 选煤厂 保卫科

物业中

计划财务科

成 庄 矿:综采三队 掘锚队 安装工区 通风科 企管部 寺 河 矿:综采一队 连采二队 预备队 调度室 赵 庄 矿:综采一队 安监部 选煤厂

宏 圣 公 司:运盛经贸有限公司 科威矿用材料有限公司

寺河二号井

煤机制造分公司:金加工车间 生产科 铁路运输分公司:车务段 电务段

金驹实业公司:古书院矿工贸有限公司 凤凰实业有限公司 金驹股份公司:煤矸石电厂 成庄热电厂 医 疗 集 团:显微外科

晋 丰 公 司:高平生产系统 闻喜分公司十二万吨系统 金 石 公 司:硝铵车间 总调度室 晋 开 公 司:尿素车间 合成车间 徐州港务集团:孟家沟港有限公司 江苏恒盛公司:氮肥厂 恒鑫公司 山东联盟公司:项目部 一厂净化Ⅰ车间 山东明水公司:明泉化肥厂 明泉制造公司 章 丘 日 月:生产处 三 宁 化 工:磷铵车间 昊 源 化 工:尿素车间 临 泉 化 工:双氧水车间 职教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 晨 光 物 流:煤层气运输事业部 党 校:总支办公室 林 业 公 司:沁水林场

铭 基 公 司:铭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电分公司:电力调度中心 通 信 分 公 司:古矿通信站 沁 秀 公 司:岳城矿

沁水蓝焰煤层气公司:潘一工区 运销分公司:调运科 物 业 公 司:水电暖工区

公 司 机 关:保卫处 企管处 信访办

先进集体(114个)

古 书 院 矿:综掘准备队 机电安装工区 预备队 大车队

安全管理部 保卫科 人力资源部 工会 长平公 司:综采二队 综掘二队 原煤车间 机运队

机电公司 水暖队 财务部 长平浴管队 凤 凰 山 矿:机掘一队 开拓队 机电安装工区 调度指挥部

党委办公室 矿办企管 居委会

凤凰实业公司凤泰工业园 成 庄 矿:综采二队 掘进队 运输工区 安检科 宣传部

计划财务部 调度室 物业环卫队

寺 河 矿:综采二队 地面运行工区 连掘一队

运输安装工区 财务科 人事劳资科 党委宣传部

赵 庄 矿:机掘二队 生产服务中心 二号井 党委工作部

生产技术部 机掘六队

宏 圣 公 司:土建安装分公司 矿建安装分公司

机械化施工分公司 润晋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方兴煤电化物资有限公司 机电安装分公司

煤机制造分公司:电气车间 供应科 锅炉公司 铁路运输分公司:机务段 寺河站 运输科

金驹实业公司:晋城得一公司 厦门煤化公司 武汉公司 金驹股份公司:寺河瓦斯电站 煤开分公司 海斯药业公司 医 疗 集 团:呼吸内科 放射科

晋 丰 公 司:销售部 水汽车间 闻喜分公司造气车间 金 石 公 司:尿素车间 仪表车间 基建工程部 晋 开 公 司:党工部 生产部 电气车间

徐州港务集团:万寨港公司设备技术部 邳州港第一装卸公司 江苏恒盛公司:硫酸车间 造气车间 项目技术部

山东联盟公司:一厂生产办 二厂生产办 二厂电仪车间 山东明水公司:明诚商贸公司 政工部 综合部 章 丘 日 月:尿素车间 水电车间 三 宁 化 工:销售四部 碳化车间 昊 源 化 工:生产办 财务科 临 泉 化 工:生产处 销售三处 上海申地公司:市场部 职教培训中心:安全技术培训部 晨 光 物 流:印业分公司 铭 基 公 司:铭汇管道工程公司 供电分公司:赵庄工区 通 信 分 公 司:运维中心

沁 秀 公 司:寺河北区瓦斯抽放工程井 沁水蓝焰煤层气公司:潘二工区 物 业 公 司:招待所 离退休管理中心:老龄工作部 宇 光 公 司:矿用风筒厂 山 西 天 和 公 司:技术开发部

公 司 机 关:质监站 审计部 政研室 基建处 宣传部 社保中心 电厂项目管理处

特级劳动模范(13名)

张国跃 古书院矿综采三队 副班长

党办 演艺中心 李晋龙 长平公司综掘三队 队长 焦中全 凤凰山矿综采二队 党支部书记 李小利 成庄矿安装工区 区长 马日东 寺河矿综采一队 队长 梁国斌 赵庄矿综采一队 队长

辛广生 宏圣公司科威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苗乃兵 山东联盟化工二厂 经理 周顺华(女)金石公司硝铵车间 主任 冯学辉 晋开公司尿素车间 主任 朱新楼 恒盛化肥氮肥厂 支部书记 宋子兴 山东明水化工化肥厂 班组长 冯华选 晋丰闻喜尿素车间 主任

劳动模范(33名)

王怀东

常虎元

杨红卫

刘晓清

刘运青连文军

贾新军

李永学

常为民

伟李咸涛

董尚根

崔晋功

郭文平

刘玉生闫宏伟

许晓辉

姜立敏

侯国建

勇 吉崇标

姜亦雷

李先云

凡殿才 王宇红

陈迎祥

闪军良

李小芳 栗青奎 王

斌 张

军 刘

特别贡献奖(6名)

李 健 原丰贞 张晋明 庞宝良 徐德峰 朱 达

系统标兵(186名)卢海军 武卫红 李天荣 谢建新 陈瑞芳 马同牛 张 慧(女)王小兵 李广明 闫向武 宋大胖 史付儿 牛义庆 焦善善 李 争 董长发 冯建文 姚 军 闫元成 侯 博 郭新亮 刘加社 潘建峰 赵利军 温建红 成小勇 王 成 刘卫军 翟培林 刘瑞明 郭金斌 李 兵

韩玉彬 张云刚 邢海龙 田国平王红军 来晋军 范用用 姬彦明 王景阳 上官李兵范康康(女)李达军 刘 斌 闫慧军 范新亮 张新民 张海军 王建雷 石红星 王新民 贺光会 翟慧兵 姚庆国 崔军政 程晚霞 吴浩亮 任翠霞(女)韩建龙 毛爱源 赵长林 李建文 王海民 7

李建忠 张中全 原卫东 秦利斌 茹长城 秦俊梅(女)尹建明 范卫义 南建忠 李社战 陈兴中 李建贵 史兵兵 张朝阳 秦海忠 徐建兵 王晋利(女)郭振社 王军雷 丁永奎 李晋平郭晓鹏 牛彪文 张志刚 程永新 吉鹏程 靳红林 贾牛骏 刘志刚 葛利明 孔凡晋 韩爱红(女)

张广庆 许胜武 沈全太 王晓广 黄增月 刘 疆 杨学周 杜建军 庞有全 普卫群 成立军 王 亮 王亚南 宋晋文 尚雨润 吴卫兰(女)牛纪娥(女)王小铁 翟玉斌 李文贤 孙海俊 魏文东 张卫国 李 强 贾海燕(女)程家富 曹建波 王树明 刘建军 牛东波 刘 斌 王 兵 王 晖(女)吕宏宇 袁秋宝 郭莉莉(女)张慧杰 王胜利 郝思扬 朱以才 董平王宪林 李运岭 徐 航 王 青 邢卫国 张言军 欧阳红笙 夏新颖(女)刘 峰 王庆军 甘奎山 周学强 沈丽娜(女)李永庆 郑松茂 李 伟 王立春 曹长征 李洪海 李 虎 邢 玉 辛 锋(女)张玉铸 李 伟 徐思红 熊国炎 潘建田 陈 飞 侯继文 李海洋 刘其祥 李歧泰 候守龙 李瑞庭 王拥军 张学亮 孔令梅(女)孙志斌 袁学林

先进生产(工作)者(1182名)

古 书 院 矿:(114名)

司保健 张建国 孙文生 王继峰 宋建军

范有林 毋会兵 李春生 崔天庆 申胜利

司留龙 马忠善 郜屯富 张建平李保同

郭少刚 杨晓辉 张 云 王 元 张兴德 陈延军(女)曹绪勇 杨玉珠 常 青 张智峰 王红兵 王国峰 李建伟 李九旭 刘道忠 白明太 原志强 王晋德 王小刚

崔锁成 董林河 马 占 刘洪太 朱常军 许玉文

郭晋胜 李大虎 李中新 韩晋雷 孟凡明 徐晋峰

李彪庆 窦凯军 赵腊生 关平董光拽 侯文平

刘晋胜 闫晋矿 赵立军 孙光明 王亚民 赵春根

仇根春 王软平(女)樊安龙 连 毅 杨晋屯 禇连学

琚德先 牛潞安 张重林 黄书印 闫斌斌 姚专进

李志平程 宏 田福荣(女)白泽峰 赵泉喜 张 丽(女)

牛小锁 张国钢 宋 嘉(女)郝三毛 姚两摇 成国华

王丽娟(女)王 俊(女)任克俭 许江萍(女)姚新建 辛保丽(女)

陈晋云 郭三虎 张同生 闫军鹏 赵惠晋 崔建红

闫红兵 王 莉(女)白莉梅(女)刘红梅(女)刘国强 何攀峰(女)

王洪顺 张爱萍(女)赵育林 罗毓华 常晋刚 杨军虎 杜振民 李晋生 张灵红(女)

张泽民 姚克勤 刘海军

毋运动 韩和平李晋滨(女)

郭岐山 张化兵 古国辉 韩晋利 刘晋霞(女)赵维东 李素琴(女)魏小华(女)段茂林 长平公 司:(109名)

冯文林 袁成林 张文平范建国 郑大利 牛志刚

袁群书 宋生英 王建军 苏建兵 杜政文 梁建利

齐海玲(女)张育恒 侯孝俊 牛春生 王建国 刘水祥

许双印 郭群富 田建文 王 鹏 左成军 潘拽林

闫铁矿 范 琳 张小文 何来兵 赵松林 侯晋兵 昝剑青 王国红 蔡晋生 武国清 赵国平王景全

付国庆 时二太 辛敏峰 张学强 程荣斌 郭美坊(女)

李 芳(女)魏春萍(女)梁占荣 王庆林 毕连松 张志发

景 方 邢小二 韦金龙 王建国 吴早社 石菊生

郭思太 丁 山 张军胜 王明华 乔方华 苏小河

陈建红 王海香(女)王广才 王加壁 姬满忠 李海生

张海龙 陈有福 郜 峰 牛兴国 杨秀军 康永利

郭晋敏 王治国 甄海军 刘红军 李婷(女)李义军

郭胜勤 尚永立 李建民 于黎明(女)陈 治 和晓波

赵晋霞(女)秦炳林 吕朝霞(女)梁恒记 牛银贵 荆庆会

崔国兴 王国红 赵红波 王文印 段江龙 宋振良

焦新庆 王光明 郭广红 葛适宜 李完闹 李明珍

庞长青 常克章 何小龙 张素琴(女)朱随明 刘立洲 李广文

凤 凰 山 矿:(72名)

杨永明 焦软存 贾德明 杨纳新(女)姚志国 赵 森

刘玉生 康顺来 付海亮 彭范林 宋玉民 孟宪华

刘玉栋 杨正明 赵东亮 侯晋霞(女)王 蓉(女)焦建国

刘 军 赵成林 郭建平吴国锋 郭广广 王建国

赵爱生 杨吉平杨学奎 段兵屯 刘三辰 刘庆魁

延利兵 张贺军 张飞飞 李桂霞(女)郭文光 吴雷光

何永兵 王建军 贾志诚 杨俊虎 郭志仪 白文亮 贾志茂 石小兵 李建平李宗宏 焦利峰 翟 勇

李保亮 牛光利 赵立军 和志斌 赵俊青 史明生

陈国防 陈永新 王永志 秦晓芳 史丽芳(女)

赵保旺

马志刚 李春香(女)武卫东 田会贤(女)张素萍(女)

王志强

梅中成 李碰林 任保吉 裴社会 牛建忠 赵春生 成 庄 矿:(88名)

薛学文 魏晋高 樊红根 范裕良 吕 斌 李广义 史高峰 段志国 赵小军 冯太生 李顺保 上官天书 孙永平周文中 王建国 王 璐 徐会明 郭东杰 李永康 焦朵富 韩树林 牛玉岗 耿小慧 李向军 赵志平焦 标 孟祥建 王李亚 郭家红 史志强 庞晋生 李海斌 苗文晋 杜志平王永江 武建军 杨培忠 侯利峰 桑建忠 赵沁鹏 李丑麦 张 敏 丁明忠 王志敏 魏海文 暴跃新 何树春 王保华 李军林 时小东 张保林 王晋云 牛进军 李建军 刘 彬 王孝则 李文中 史锐利 郭沫社 崔海龙 张雪雷 赵保平王冰涛 王金官 邢春才 赵栋梁 杨福满 张玉良 王育美 李和平李安红 任松树 牛俊国 杨静滨(女)郭建光 张建斌 曹溢森 徐艮明 李云环(女)刘喜富 吕瑞锋(女)李海龙 刘自玲(女)梁学雷 牛爱林(女)赵孟祥(女)续红富 宋军花(女)寺 河 矿:(57名)王建会 李金库 班建平王彦军 赵立生 孟福斌 姚富强 吕海勇 崔先亮 陈 军 霍锋斌 胡芒育 牛军胜 刘俊生 董义顺 李飞鹏 王剑强 王志玉 冯 强 李保吉 卫兵海 李国林 王占华 武晋源 曹振英 田 敏 郝启峰 马艳丽(女)赵海龙 张志伟 王春霞 高富全 黄李磊 王长春 李志刚 宋 斌 孙启湖 张 艳(女)赵广瑞 王文明 郎建峰 王光利 李广英 张廷相 刘玉峰 赵晋平张新民 王军英 孙益军 秦建建(女)李凯艳(女)刘玉洁 郭 勇 巩 固 延志兵 孔育峰 宋晋利 赵 庄 矿:(52名)

陈虎战 李晋斌 刘俊梅(女)张永钢 姚喜平张建花(女)尹存富 李吉生 秦壮堆 巩晓华(女)宋喜平王 宏 姬培胜 李 伟 王振元 秦海青 崔国太 崔晋平张永忠 段青亮 刘金健 王国红 刘新江 吴小娃 范 文 张新军 史鹏飞 韩文林 韩相明 高志宏 侯玉春 孙喜成 薛林刚 徐桃红 祁彩霞(女)延立志 宋春红 牛志清 姬建忠 李建军 巩海琴 王建红 秦林双 丁 义 闫晋东 王军亮 侯二会 宋 勇 陈 媛(女)李晋峰 宋海青 李鱼波 宏 圣 公 司:(54名)

丁建国 毕民昌 尹存亮 李天明 牛晋文 孟浩亮 韩晋营 宋贵林 宋振华 刘燕宾 原晋进 张根龙 靳太祥 郭红堂 王庭运 冯 勇 郭小迷 李龙峰 张德胜 董双利 张志兵 李冬平(女)杨贵锁 段文俊(女)马永春 赵有铭 王贵军 王福生 车喜才 韦蜀芬(女)马四宽 潘崇全 丁建波 司英才 王 军 李胜利 陈卫华 马彦青 李国平韩卫歧 王君会 牛永津 赵淑云(女)马永兵 韩有恒 煤机制造公司:(14名)

丁广军 司广德 贾 广 陈小屯 马春生 郭卫兵

赵文才 高建光 铁路运输分公司:(17名)

王 斌 李晋和 王胜利

李祥瑞 裴素峰(女)王玉恒

杨 华 李 明 关军民 金驹实业公司:(19名)

李建彪 李国建 朱爱国 申瑞闻 陈丽萍(女)李永忠张东贤 景银顺 窦志华 范晚香

金驹股份公司:(27名)

牛国强 梁庭宏 王吉琪 李义斌 黄跃北 陈书敬(女)郭长太 汤巧明 冯全林 王木祥 张国太 杨泽民 程卫平翟解放 郭平靳先梅(女)郝文波 马公正 原振斌 关新义 闫永胜 郭剑影(女)王震宇 马卫军 刘广进 王 文 高 峰 窦号斌 张 雁(女)卫志峰 陶李凯 樊广明 13

王永杰 郎晋平刘书文 李志宏 李会芳 王月琴(女)

王金库 王 俊(女)吕志敏 郭慧军 陈国平张清宇

张慧斌 郭二战 杨建刚 杨 利 段瑞钢 赵宁强

彭芬丽(女)祁晋培 吕翠莲(女)黄 倩(女)王莉梅(女)来瑞芳(女)

刘江艳(女)魏 俊(女)岳何翠(女)医 疗 集 团:(12名)

李 青(女)张 峰 张晋会 管静华(女)张培善 宁新荣 连鹏慧 谷来柱 刘波涛(女)郭慧智(女)李华兵 徐 峰 晋 丰 公 司:(42名)

辛利军(女)张景良 张卫国 侯海波 李红军 许占存

李永庆 胡长盛 周 峰 王碧雪(女)陈晓云(女)郭铁军

常 斌 王志辉 谢永峰 魏文乐 柳长春 苏 伟

侯永军 谢永刚 李 强 李 群 李俊杰 李金锁

赵 剑 赵宏忠 张彦龙 程武民 景慧云 陆小安

霍延军 李文斌 贾文平杨卫华 张秦太 李新安

张建峰 王恒勤 李学录 昝建斌 孙彦忠 任振国 金 石 公 司:(48名)

刘国庆 薛四辈 刘民彦 张 昭 马寒华 王 帅 杨立宪 申江华 刘爱军 张立新 程秀庭 周东屹

王建设 耿景峰 杨文君 翟 元 宋辉明 秦文学

刘树国 王大庆 王兴禄 陈荣川 王庆喜 张耀华

蔡春生 刘延安 周计丰 舒玉华 赵建涛 周恩旭 钟 强 王胜利 康艳霞(女)李凤同 刘志强 郑玉凤(女)

赵建勇 邬向军(女)邓军革 赵宝琢 刘跃兴 王立新

徐曙明 马海明 周魁华 王润森 侯志玉 戎新胜 晋 开 公 司:(38名)

刘 华(女)邓 渝(女)樊海莲(女)董 婕(女)方 军(女)王 伟

郭 然(女)孙嫩霞(女)罗俊韬 周糯玉(女)李金峰 李顺喜

李文彬 魏绐岭 李 涛 方万涛 聂思庆 赵小刚

张 伟 许建民 卢树常 石炳泉 李 龙 王 黎(女)

韩清林 梁振勇 浦娟芳(女)方高东 袁远文 朱志强

朱晓娣(女)胡 斌 张明生 张可钟 许东华 刘新民

李玉生 李红兵 徐州港务集团:(42名)

强伟敏 荆建亭 魏庆星 胡建刚 严雪峰 王昌松

张 建 陈 萍(女)陈 荣 田志善 刘影超 祝长鸿

韩 诚 孙庆华 刘秋兰 魏哲学 朱 维 王建元

刘科军 郭方良 丁 勇 姜玉松 刘国柱 刘广勤

杨 勇 董玉春 花 成 周建忠 王永和 蔡国军

孙 兴 王 斌 丁士平王健威 刘满军 吴传振

刘忠成 詹恒燕(女)王海霞(女)杨永科 曹明涛 卜宪春 江苏恒盛公司:(48名)

杜秀全 侯 兵 姜长山 刘兴飞 徐西朋 袁训军

张永亮 谢瑞银 刘兆飞 孟 辉 朱 宁 郭 鹏 刘 奇 王延斌 于忠权 徐希芳(女)黄希宝 何培东

高孝军 刘 浩 姬玉叶(女)袁夫刚 李晓雷 盛广振

陈思文 刘长城 佟大超 黄继刚 郑运林 曹步连 牛汝闪 张永沂 薛三良 许家长 陈都晶 何 旺

张公巧 王金光 张志刚 曲江源 黄玉林 王继增 姚锦春 荐 辉 邱善金 刘 伟 山东联盟公司:(55名)

张建洲 张 明 刘永福 牟占诚 孙建刚 王水平王茂之 吴光明 孙建兵 于 升 张俊之 张启刚 贾翠华 方 健 高明恩 安洪志 崔焕奎 李国永 孙向前 王 哲 崔福京 侯如顺 李荣华(女)宋厚兴王伟华 肖学朋 张传永 寇晓亮 丁华桂 杨井礼 杨松明 高继堂 王桂明 朱天河 杨永芳(女)岳光磊李道波

山东明水公司:(69名)

赵长勇 韩云亭 刘 康 赵 林 王 刚 苗成祥 董 兵 康 军 颜淑霞(女)付吉鑫 杨在乾 李庆年 张思奇 李裕超 宋万里 李剑峰

吴元群 刘志胜 徐廷瑞 王光华 张 华 杨清涛 王正文 王德永 薛先峰 祖佩波 梁俊忠 郑 阔 匡效峰 刘 强 王乐民 魏家禄 杜 峰 孙明阳 王云国 李桂强 张 军 武兴仁 王振宗 李忠祥 刘长征 蔡衍金

军 苏维国

张袭建久 王晓东 杨传佐 谢宜骁 张成忠 胡光辉 康 夕(女)郑中锋 牛余刚 张庆华 姜连财 高 程 徐金胜 郑玉坤 张宏城 王其友 时延宏 刘东阳 魏 伟 李中国 包守家 韩加强 李广吉 李国宏 孙洪涛 高 尚 李 峰 王哲峰 王 炜 纪 军 张其超 任鸾岳 姜 宁(女)李鲁冀 姜 萍(女)史少卫 纪德华(女)梁学通 万德波 尉振鲁

李 雷 叶才兵 张 涛 章 丘 日 月:(24名)

刘明河 李 云(女)夏才祥 刘宜永 张友刚

张万里 王 娜(女)隗丰河 王 庚 李东元

柴 征 丁 萍(女)董传伟 董传岩 房俊岭

郭 朝 李 明 李 个 刘洪勤 李先林 三 宁 化 工:(22名)

李万彬 冯万华 姚福鑫 杨必荣 冯卫东

姚福新 孔令华 余学军 陈开红 胡功泽

阳运凤 向爱国 张永红 吴光明 姚 锭

张 燕(女)吴 梅(女)向 超 袁 明 昊 源 化 工:(26名)

闻成武 高 枫 安 辉 卢守运 韩 飞

吴新丹 张 燕 王 瑜 闫俊虎 姚 彬

董 震 韩颍侠 史德忠 田小利 李建国

李合刚 吴国亮 张 勇 胡亚军 冯 涛 董恒民 张永清 张运清 杨 涛 张 韧 巩 影 陈高峰

赵文华 陈大伟 吴珍汉 王国涛 苏联云 袁 飞

王建华 闫建华 临 泉 化 工:(32名)

郑选峰 许明煌 单 勇 刘 健 彭 华 陈 浩

韩保林 张 标 陈 勇 于耀宗 肖俊山 马纪委

骆 青 周 向 周道峰 罗孝珍(女)孟俊启 李 红 张志龙 张开志

李 哲 徐 申 刘 伟 李成伟

王殿志 牛 勇 上海申地公司:(1名)朱红波

职教培训中心:(6名)

原建新 刘宏兵 姚会林 闫丰富 晨 光 物 流:(6名)

张 科 杨静春 田苗苗 赵永斌 林 业 公 司:(2名)

刘彦林 朱新民 铭 基 公 司:(3名)

张鹏飞 郭秋苗(女)安金莲(女)供电分公司:(8名)

邢 敏 陈刘超 庞峰雷 李胜军

云建平杨彩风(女)

李运中王小民 刘 峰 李 宏 张小会 张建刚 李付中 李嗣源 牛新建 宋晋伟 辛 宝 潘利红

通 信 公 司:(4名)

吕国光 张建设 魏三秋 任园园(女)沁 秀 公 司:(5名)

赵 森 闫社会 王向东 孟晚堆 赵志军 沁水蓝焰煤层气公司:(5名)

陈旭岗 李生奇 白建平运销分公司:(1名)

孟晋鹏

物 业 公 司:(17名)

姚素琴(女)郑治平刘建锋

常小健 李 路 范建珠

梁姣姣 张 霞(女)赵云魁 离退休管理中心:(1名)雷秀国

宇 光 公 司:(2名)

李 华(女)赵建斌 教育委员会:(2名)

孟令伟 张 艾(女)山西天和:(1名)

赵宵鹏

公 司 机 关:(37名)

金殿华 陈李伟 王慧斌

王建谋 丁建忠 王 若 单军兰(女)陈 罡 郭桃发 陈 英 李建强 任春燕(女)田 华(女)刘庆华(女)郭爱霞(女)李广富19

赵卫星 李乐平李 璐(女)王 会 张 璇(女)王红霞(女)王晋东(女)杨志宏 杨 宁(女)王 勇 陈小庆 畅晓东 陈永庆 曹丽梅(女)刘 峰 李双林 闫建军 贾红斌 侯光蕾 李 博 原 艳(女)赵建国 李贞祥(女)宋玉峰 焦岱岳 原儒东 刘首明 赵媛媛(女)王前进 李 琳(女)荆新军 20

第五篇:晋城煤业集团工会202_年工作总结

晋城煤业集团工会202_年工作总结

暨202_年工作思路

第一部分 二〇〇九年工作总结

202_年,是集团公司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快推动管理转型、提前实现生产经营目标的攻坚之年,是集团公司打造能源旗舰、迈向百年辉煌的起步之年。围绕企业中心工作,集团公司工会在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在集团公司行政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聚焦“练内功、保增长、重转型、促发展”工作主线,按照“创建五型工会发展年”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集团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建功立业,推动了企业和谐发展。现就晋城煤业集团工会202_年主要工作小结如下:

一、全年工作指导思想

根据晋煤集团三届二次职代会和工会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和要求,202_年集团公司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工会十五大、省总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集团公司三届二次职代会精神,坚持“组织起来、切实 维权”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精心打造“五型工会”精品品牌,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现企业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二、全年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三届二次职代会、省总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现企业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组织召开了集团公司工会工作会议,全面彻落实集团公司三届二次职代会、省总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将202_年确立为“创建五型工会发展年”。全会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发展中继续深化“五型工会”创建活动,不断融入企业中心,切实服务改革大局,推动集团公司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特点和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投身企业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新征程,为早日实现集团公司“千亿规模、亿吨基地、百年企业、能源旗舰”的新目标服好务。健全维权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形成服务体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广大职工服好务。

(二)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光荣感

根据集团公司党委以及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集团公司 工会于3月20日组织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公司工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搞好学习实践活动,公司工会将“落实‘五抓’‘六个一’工作,引深‘五型工会’建设”作为活动载体,重点解决如何服务好企业、服务好职工、加强自身建设三个问题,自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工作全局,服务好第一要义。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公司工会认真完成好每一阶段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学习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工会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公司工会各项工作。

(三)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经济发展的中心,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会同行政举办了集团公司第九届职工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共有19个系统113个工种人员参加本届职工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大赛培养选树了220个技术能手,232优胜选手。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参加“兖矿杯”第三届全国煤炭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集团公司荣获“团体优胜奖”光荣称号,成庄矿张晨光获得矿井维修电工工种第一名,同时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成庄矿王学红和赵庄矿郭媛媛分别获瓦斯检查工第9名、矿井维修电工第12名,同时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授予“煤炭行业优秀技术能手”称号。

筹备召开了集团公司202_“双先”表彰大会,对集团 公司涌现出的229个模范、先进单位和集体,15名特级劳动模范、36名劳动模范、5名特别贡献奖、205名标兵、1271名先进生产(工作)者进行了隆重表彰。

选树成庄矿综采三队为全国“工人先锋号”集体;长平公司综掘三队为山西省“工人先锋号”集体、总医院荣获山西省抗震救灾劳动奖状。原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玉斌荣获全国“五一”奖章;凤凰山矿王锁奎、救护大队三中队李森林、总医院闫宏伟荣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总医院张培喜、杨大明、古书院矿张进霞分别荣立山西省“五一”表彰个人一、二、三等功。古书院矿开拓队、赵庄矿综采一队荣获晋城市“五一”劳动奖状;古书院矿综掘一队等5个集体被授予晋城市“工人先锋号”集体;寺河矿王平虎等12人荣获晋城市“五一”劳动奖章;总医院刘敏等17人荣获晋城市抗震救灾劳动奖章。

(四)扎实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稳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省、市总工会的指导下,紧密结合集团公司改革改制和各子、分公司跨行业、跨地域的实际情况,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起草了《晋城煤业集团“共同约定”行动书》。经过与行政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由工会主席郭爱堂代表工会及职工方、苏清政副总经理代表行政方在行动书上签字,并召开专门会议,下发由行政、工会联合签发的《关于开 展“共同约定行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本次行动共覆盖集团公司所有省内子、分公司,32个基层工会倡导并开展了与本单位的约定行动,参与行动的职工达到65000余人。在和衷共济、共谋发展、应对挑战、共创佳绩和谐氛围中,集团公司经济发展保持了良好势头,企业未出现一例降薪、裁员现象,职工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均得到了充分保障,实现了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的“双赢”。

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在已有的创建成果上,根据晋城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精神,对各基层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把关和审核,上报了十家先进单位。11月中旬,陪同市总有关部门领导对供电分公司、物业公司等八家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

(五)继续开展“创建星级职代会”活动,推进基层单位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

修订了《晋城煤业集团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星级竞赛活动考核评估办法》及《晋城煤业集团星级职工(代表)大会标准》。指导长平公司、凤凰山矿、成庄矿、寺河矿、赵庄矿5个基层单位申报山西省五星级职代会,12个基层单位申报晋城市五星级职代会,4个基层单位申报晋城市四星级职代会,6个基层单位申报晋煤集团五星级职代会,并收集、审核申报表向省市级工会上报,协助山西省星级职代会评估组和晋城市星级职代会评估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六)着力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职工谋事,为党政分忧

于202_年元月成立了晋煤集团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立了“从基层到矿工会再到集团公司工会”的网络系统,落实目标责任,充分利用数字工会资源,认真履行帮扶困难职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责任人、第一帮扶人的职责”,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帮扶活动的“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为69名工病亡职工遗属办理减免水电费手续;按时为机关范围内105名病亡职工遗属发放抚恤费16万余元。

202_年全公司共发放慰问、救济款607余万元,慰问、救济13833人(次)。同时,集团公司党群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在各驻外公司职工董事的陪同下,分别对19个驻外公司进行了慰问。在“中秋”节慰问活动中,共慰问381户职工家属,发放慰问金76200元。

积极开展了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先后两次开展集中赔付工作,第一次为209名职工发放补偿金384969元,第二次为141名职工发放补偿金245188元。全年累计为350名患病职工办理补偿手续,共计金额630157元。根据集团公司前两期互助活动开展情况,制定了第三期互助活动“职工参保率达到98%,力争实现100%”的目标任务,让更多的职工受益。

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职工子女的助学力度,将家庭零就业的病亡职工家庭和因工致残Ⅳ级以上的困难职工子女纳入资助范围,并上调资助标准。全年资助146名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157500元。

积极开展农民工援助活动,分别建立了11个农民工培训基地。全年共培训农民工28批2600人。

根据《晋城煤业集团工会职工疗休养工作安排意见》,全年共计安排1400余名职工、512名家属进行了疗休养,维护了职工的身心健康。

(七)是充分发挥群安组织优势,创建特色群安工作品牌 围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月”两项重点活动,加强“一网”、“一站”、“三支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群众安全工作。202_年,全公司群监网员上岗率100%,汇报率98%,共制止三违5021起,查处各类不安全隐患58321条,群监小分队活动302次。开展“练内功、保增长、重转型、促发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收到合理化建议160余份,评出了一等奖15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40名。

(八)精心组织开展庆祝共和国60华诞全民健身运动系列活动

202_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是“与祖国同庆 健康同行”全民健身活动年。集团公司工会按照上级工会组织和公司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四大类六个项目的体育系列活动,参与人数达5000多人次,为庆祝建国60周年营造了浓厚的健身氛围。成功承办了“长平杯”全国钓鱼锦标赛。

(九)扎实开展“五型工会发展年”各项工作,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指导与批复社保中心、蓝焰物质装备公司、晋圣公司、新闻中心成立工会,并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批复晋城海斯制药公司、赵庄二号井成立工会筹备委员会;批复沁秀公司、金鼎公司改名;新建三级工会组织15个;截止202_年10月31日,集团公司工会下设二级工会组织36个,三级工会组织 396个,四级工会组织128个,工会小组3089个。集团公司在册职工总数为64876人,会员总数为64876人,入会率为100%,其中临时工会员为13587人,入会率为100%;农民工会员为8014人,入会率为100%; 积极开展会员评家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掀起了新一轮会员评家的高潮,通过检查验收评比,“合格五型职工之家”达到了94.5%,“先进五型职工之家”达到了70.8%,“模范五型职工之家”达到了45%,工会建家水平整体上升。

大力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中,集团公司工会被市总工会授予“模范集团工会”荣誉称号;古书院矿工会、铁路运输分公司工会、林业分公司工会、金驹煤电化股份公司工会被授予模范基层工会荣誉称号。同时,长平公司工会、寺河矿工会被市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成庄矿工会南翼井分会、金鼎公司工会铸造车间分会被授予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晋煤集团“数字工会”工程全面建设完成。形成了以“晋煤工会网站”、“晋煤‘数字工会管理系统’”、“晋煤工会‘OA办公 自动化系统’”和“职工电子书屋”为主平台的晋城煤业集团工会“数字工会”系统。晋煤“数字工会”系统充分依托和分享集团公司完善的内部局域网资源,以其便捷、高效、公开、影响大的特点,大大提高了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作效率和工会工作的影响力。同时,对于工会组织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掌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充分实现教育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强大的辐射能力和信息统计功能,为我们广大工会干部提供了崭新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并因此引起工作理念的创新变革。

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工会组织,争当学习型工会干部”活动,有的放矢开展理论研究。全年共征集各类工会工作论文38余篇。

畅通渠道,加强工会信访工作,为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保证工会经费及时收缴,合理使用;以实务审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同级内审、下审一级和审计结果反馈整改等制度的执行,不断规范和加强工会经审监督尤其是工会资产审查审计工作。

第二部分 二〇一〇年工作思路

一、全年工作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国工会十五 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深入开展“五型工会促进年”各项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深化企业改革、推动科学发展而奋斗,努力开创新时期集团公司工会工作新局面。

一、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坚定工会政治方向,准确把握当代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道路。将202_年确定为“五型工会创建促进年”,着眼企业与职工的和谐发展,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把工会工作提升一个新平台。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切实把广大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企业发展的中心任务上来。

二、以“五抓”“六个一”为抓手,促进“五型工会”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五型工会”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不断深化的过程。需要通过理论探索和实践检验,不断完善发展。“五型工会”这个品牌,更需要通过全会上下共同培育,使之内涵更加丰富,效应更加广泛。——着力创新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工作机制,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上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拓展竞赛渠道、创新竞赛形式、深化竞赛主题、丰富竞赛内容,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竞赛的热情和积极性,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

突出“安全发展、共建共享”的竞赛主题,延伸和扩展竞赛半径,把竞赛重点放在开发煤炭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深化企业改革和强化技术创新上来,扎实稳步推进劳动竞赛活动。

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创新岗位技能竞赛,围绕集团公司的重点工作和重点课题,深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在实践中大胆探索群众经济技术活动的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发挥各级职工技术协会作用,缩短技术成果的转化周期。努力形成每年百个岗位,百项竞赛项目,万人参加的竞赛局面。

深入推动“安康工程”,持续抓好群众安全工作。大力开展以安全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创新群安工作方法,加强班组建设,推行煤矿安全检查表,进一步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和女工家属安全协管工作。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导向、激励作用,引导广大职工争做安全型、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奉献型人才。完善劳模培养选树机制,加大劳模表彰力度,营造学赶先进、争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唱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主旋律。加强劳模管理和服务,切实关心劳模生产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着力创新维权工作机制,提高维权实效,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实现体面劳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职代会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把重点放在提高职代会源头参与实效上,放在完善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上,放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上;继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星级竞赛活动考核标准》;继续推行工会主席直选制度;大力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确保职工代表参与公司决策管理,使职工民主管理成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力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不断扩大控制程序的适用范围,强化控制程序的监督约束,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努力实现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体系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积极承担从党政部门逐步分离出来的社会事务和管理职能。努力争取党政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为党政分忧,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着力创新工会帮扶困难职工的工作机制,打造共建共 享新品牌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会帮扶机制,积极协助党政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使职工群众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和社会公平的氛围。从共建共享和谐企业的大局和职工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坚持把党政所需、职工所急与工会所能结合起来,把群体受益与个体受助结合起来,把人文关怀与物质帮助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工会帮扶工作的新载体和新手段,不断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增强帮扶实效,提高帮扶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改善帮扶中心的软硬件环境。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借助社会资源,壮大帮扶力量,充分发挥工会帮扶中心的窗口平台作用,积极构建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把帮扶中心建设成为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

——着力创新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大学校”的作用

加强对职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职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励职工,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职工,用伟大抗震救灾精神鼓舞职工,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塑造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所需的高素质职工队伍。发挥职工群众作为职工文化、企业文化建设的主体作用,把 宣传形势任务教育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把激发职工群众活力与工会寓教于乐的特色结合起来,把工会工作的创新与基层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群众性创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学习、创新、竞争、创业能力。坚持“专业带大众,大众促专业”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各级文联、体委(协)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拓宽文化体育专业化、产业化发展思路;加强职工文化活动场所的管理,在服务职工上多下功夫。

三、以深化自身改革为突破口,努力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创新超越

继续引深“五型工会”建设活动,发挥基层工会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基层工会创新活力,在巩固“五型工会”这个母品牌下,不断创建各具特色的子品牌,真正实现基层工会在“减负中增压”。

继续抓好工会组建工作,切实扩大工会覆盖面。把工作的重点对象放在组织农民工入会,把工作的重点领域放在新组建、跨地域、跨行业的子分公司。创新建会思路、组建形式和入会方式,把工会组建、依法规范与发挥作用结合起来。新组建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要坚持基本标准,做到“有牌子、有印章、有主席、有办公场所、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达到有工会、像工会、是工会的要求;规范制度建设,使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努力实现工会组建率达到100%,职工入会率达 到100%的“双百”目标。

完善“数字工会”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会网站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加快数据库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在提高工会工作效率上求实效。加强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一网(工会网站)、一库(工会数据库)、一屋(职工电子书屋)、一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在工会信息沟通、理论研究等方面的作用,为工会工作提供一个快捷交流的平台,不断扩大工会工作的影响力,提升工会的知名度。

加强工会财务、经审和工会企事业管理工作。完善工会财务全面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把好工会经费收、支、管、审程序。做好经费使用的计划和预算工作,把好过程控制关,严格控制超计划、超预算支出;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工会组织经费使用的动态审计和日常审计工作,发挥好经费审查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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