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ipo财务“核”威力有多大?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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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财务“核”威力有多大?
IPO财务“核”威力有多大?
围绕资本市场粉饰报表、监管难等问题,监管层做了大量努力,只是效果欠佳。
水落下去,总会有石头显露出来。今年上半年,共有879家公司进行IPO审核。在这场被称为史上最严IPO财务审查风暴中,截止到3月11日,已有29家公司退出。
核查的真实威力
202_年报正在密集出炉时,A股史上规模最大、最严厉的IPO整治风暴正在发威。
去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对IPO在审企业开展202_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要求中介机构、发行人在202_年3月31日之前完成自查并上交自查报告;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由证监会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这场号称“史上最严厉”的财务专项检查工作剑指IPO在审企业的财务真实性,严打粉饰报表、虚假上市。
3月7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列席全国政协经济组小组联组讨论间隙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监管部门要做的就是让IPO真实,“它应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应该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土豆卖土豆的钱,苹果卖苹果的钱,这是我们追求的。”用业内的话来说,IPO审核不再是“选美”了,而是“选真”。
“谁也别心存侥幸,凡是进入行政受理程序的,就必须承担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承担更严重的责任。”姚刚表态果断。
“很明显,这次证监会是要动真格的了。” 国信券商投资分析师刘女士对《中国经济信息》称,此次核查的重点是业绩变脸和财务造假。因此,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了相当繁重的核查工作。证监会一再强调要实地走访客户和供应商往来关系,他们会抽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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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高铁、住宿记录来佐证。
据记者了解,财务事项占企业所有申报材料的比重往往超过60%,也是企业能否通过上市审核的关键所在。自IPO在202_年重启以来,被否的200多家公司中,财务有问题的占五成以上。此次证监会发起的IPO在审企业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实际上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向在审阶段的延伸。
2月27日,证监会对“绿大地财务造假”中的中介机构进行了最高幅度的处罚和处理――“保代”丢掉金饭碗,审计机构证券业务许可被吊销。
退出潮低于预期
刘女士表示,目前,IPO在审企业财务专项检查已经到了很关键的时刻,按正常的核查程序,此刻大部分IPO项目的走访过程已结束,无论是核查银行流水、工商底稿还是关联自然人的工作,都已尘埃落定,当前处于撰写自查报告初稿的阶段。投行繁重的工作也即将告一段落。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在自查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大的财务问题,而此前撤回材料的企业多是因为202_年业绩问题。
“我们对自己的项目质量有信心,所以自查工作相对比较轻松。”某大型券商项目负责人表示。“每家投行的内核标准都不一样,自查工作的细致程度也不同,我担心一些太草率的投行会出问题。”深圳某券商人士坦言。
根据投行人士介绍,这次自查行动的撤回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为业绩下滑较厉害,如果是创业板,那么撤回是毫无争议的。第二种则是企业有财务造假的可能,这个需要将较多的人力和时间扑在上面。
“现在已披露和在审企业业绩下滑的较多,下滑20%算比较稳定了,下滑50%不在少数。”证监会人士称。
基于监管层透露的信息,不少投行人士均认为,只要企业业绩不偏离行业平均水平太多,下滑问题并不大。
“一些周期性行业在去年,行业平均整体都下滑20%~30%。因此,这类行业的拟上市企业利润下降就能够解释得通。”深圳某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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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代人士称。
据了解,目前监管层对于IPO企业的审核思路正逐渐向市场化的方向转变。从以往重点关注成长性和业绩,转变为对信披真实度的把控。
多位业内人士称,预计到今年3月末自查阶段完毕,撤回材料的企业不会如外界预期,占目前在会企业总数20%~30%之多,100家左右是比较合理的。
IPO能做到真实吗
“不过,在现行体制下,企业的融资需求和冲动,并不是一场运动所能解决的事情。IPO‘堰塞湖’的重压之下,还是有不少业绩造假甚至是欺诈上市的公司。”刘女士对《中国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对于这一点,不少投资者也表示怀疑。虽然当下正在进行的IPO财务专项检查有可能发现某些IPO公司中所存在的问题,但把发现问题的重任完全寄托在这次的IPO专项财务检查身上是不合适的。因为IPO专项财务检查不可能比IPO公司上会审核更严格,而从过去的情况来看,即便是IPO过会公司,也还是出现了不少业绩造假甚至是欺诈上市的公司。发审委的审核尚且不能保证“IPO真实”,何况IPO专项财务检查呢?
近年来,证监会进一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然而,据记者了解,现在实际情况却十分无奈。
“深圳鹏城所的事情被业界称为‘重拳打在棉花’上”某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总笑称。
2月27日,证监会祭出“世上最重罚单”,撤销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服务业务许可。但鹏城所已被国富浩华吸收合并,处罚通知可能面临无处送达的窘境。
“自从财政部要求各大会计师事务所转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结构就变得极为松散。”张总说,“还是这些注册会计师,带着人马和项目换块牌子接着干,如之奈何?”
事实上,很多PE亦在财务核查风暴中,等待“两会”后关于新三板的新政策出台。对于监管机构来说,坚持投资功能和融资功能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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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达到平衡状态,既是资本市场的改革方向,又是监管机构的新课题。就此,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做相关的研究准备。
在IPO短期开闸无望的大背景下,新三板的转板机制成为市场觊觎的 “监管套利”工具。一些在审企业希望走从新三板直接转板上市的捷径。因为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与上市分别由证监会与沪深两大交易所核准,因此,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转板机制有其法律依据。
不过,符合条件的公司直接转板究竟有多大的可行性?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在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新三板公司能不能直接到交易所挂牌,这里面涉及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多方共同研究。“应该不会是简单地直接申请挂牌,需要有一个合理的机制及一套规范的制度安排。”
新股发行暂停过后,还将迎来重启的一天。如何给今后的股市一个更洁净的环境,如何让新股都以真实面目亮相,这个问题监管部门无法回避。对于目前的A股市场而言,治乱必须用重典,只要存在违规行为必须受到严惩,无论是上市还是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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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ipo财务要点
IPO的11个财务节点
作者:吴军 来源:首席财务官202_年第1期
梳理好上市冲刺中的财务问题,将为众多拟上市企业解除临门一脚中的主要障碍。
202_年12月22日,江苏荣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IPO上会被否,原因在于股权相对简单,客户及销售市场相对集中。据悉,这已是202_年第59家被否的IPO上会公司。截至202_年12月底,共计有60家拟上市公司在IPO冲关时折戟,无功而返。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各个方面满足上市的规范要求,而财务问题往往直接关系功败垂成。据统计,因财务问题而与上市仅一步之隔的企业占大多数。本文拟对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有关财务问题,结合证监会审核关注点进行说明,以期对后来者所有帮助和借鉴。
关注点一 持续盈利能力
能够持续盈利是企业发行上市的一项基本要求,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
从财务会计信息来看,盈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收入的结构组成及增减变动、毛利率的构成及各期增减、利润来源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等三个方面。
从公司自身经营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内部因素——核心业务、核心技术、主要产品以及其主要产品的用途和原料供应等方面。
从公司经营所处环境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外部因素——所处行业环境、行业中所处地位、市场空间、公司的竞争特点及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消费群体等方面。
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适应市场环境,是否具有可复制性,这些决定了企业的扩张能力和快速成长的空间。
公司的盈利质量,包括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盈利是否主要依赖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客户和供应商的集中度如何,是否对重大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性。
【案例】 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其主营产品为药芯焊丝,报告期内,钢带的成本占原材料成本比重约为60%。最近三年及一期,由于钢材价格的波动,直接导致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在18.45%~27.34%之间大幅波动。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的影响太大,而公司没有提出如何规避及提高议价能力的措施。
某公司中小板上市被否原因:公司报告期内出口产品的增值税享受“免、抵、退”的政策,202_年、202_年、202_年,出口退税金额占发行人同期净利润的比例肖分别为61%、81%、130%,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出口退税存在严重依赖。
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原因:公司三年一期报表中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02%、70.57%、76.62%及93.87%,客户过于集中。关注点二 收入
营业收入是利润表的重要科目,反映了公司创造利润和现金流量的能力。在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中,均有营业收入的指标要求。
公司的销售模式、渠道和收款方式。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判断公司能否确认收入的一个核心原则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购货方,这就需要结合公司的销售模式、渠道以及收款方式进行确定。
销售循环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流程是否规范,单据流、资金流、货物流是否清晰可验证。这些是确认收入真实性、完整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上市审计中对收入的关注重点。
销售合同的验收标准、付款条件、退货、后续服务及附加条款。同时还须关注商品运输方式。
收入的完整性,即所有收入是否均开票入账,对大量现金收入的情况,是否有专门内部控制进行管理。对于零售企业等大量收入现金的企业,更须引起重点关注。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政策。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发生的现金折扣,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商业折扣,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发生的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关注销售的季节性,产品的销售区域和对象,企业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对手,结合行业变化、新客户开发、新产品研发等情况,确定各期收入波动趋势是否与行业淡旺季一致,收入的变动与行业发展趋势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市场同期的变化情况。
企业的销售网络情况及主要经销商的资金实力,所经销产品对外销售和回款等情况,企业的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增长关系。
关注点三 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直接影响企业的毛利率和利润,影响企业的规范、合规性和盈利能力,其主要关注点如下:
首先应关注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是否规范,核算政策是否一致。拟改制上市的企业,往往成本核算较为混乱。对历史遗留问题,一般可采取如下方法处理:对存货采用实地盘点核实数量,用最近购进存货的单价或市场价作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的单价,参考企业的历史成本,结合技术人员的测算作为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的估计单价。问题解决之后,应立即着手建立健全存货与成本内部控制体系以及成本核算体系。
费用方面,应关注企业的费用报销流程是否规范,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票据取得是否合法,有无税务风险。
对于成本费用的结构和趋势的波动,应有合理的解释。在材料采购方面,应关注原材料采购模式,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是否规范,采购发票是否规范,关注点四 税务
税务问题是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在税务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规定: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企业执行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对于税收优惠,应首先关注其合法性,税收优惠是否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符,税收优惠有没有正式的批准文件。对于税收优惠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根据证监会保荐代表人培训提供的审核政策说明,寻找不同解决办法。
纳税申报是否及时,是否完整纳税,避税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因纳税问题受到税收征管部门的处罚。
【案例】上海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202_年纳税使用核定征收方式,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而未予纠正。
关注点五 资产质量
企业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是企业上市的一项要求。其主要关注点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时长、同期收入相比增长是否过大。存货余额是否过大、是否有残次冷背、周转率是否过低、账实是否相符。
是否存在停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产证是否齐全,是否有闲置、残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产权是否存在瑕疵,作价依据是否充分。
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内容,这两个科目常被戏称为“垃圾桶”和“聚宝盆”。关注大额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关联方占用资金、变相的资金拆借、隐性投资、费用挂账、或有损失、误用会计科目。关注大额“其他应付款”是否用于隐瞒收入,低估利润。
财务性投资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过高,表明企业现金充裕,上市融资的必要性不足。
【案例】如某企业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就是应收账款余额过大,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每年都在40%以上,风险较大。
如某企业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存货余额较高,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3.75%。而且存货周转率呈现连年下降的趋势,202_年为3.67,202_年为4.92,202_年上半年仅为1.88,下降幅度惊人。随着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的不断增加,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关注点六 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反应了一个企业真实的盈利能力、偿债和支付能力,现金流量表提供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无法提供的更加真实有用的财务信息,更为清晰地揭示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主要关注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直接关系到收入的质量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应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进行比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要有合理解释。
关注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与公司经营战略的关系。例如,公司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表明企业实行的是扩张的战略,处于发展阶段。此时需要关注其偿债风险。
【案例】如某公司上市被否决原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不稳定,202_年、202_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持续增大。202_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仅为138.6万元。公司现金流和业务的发展严重不匹配。
关注点七 重大财务风险
在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作了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案例】如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持续以向企业转让债权、代收销售款方式占用企业大量资金。
关注点八 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企业上市的一条基本原则。
拟改制上市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由于存在融资、税务等多方面需求,普遍存在几套账情况,需要及时对其进行处理,将所有经济业务事项纳入统一的一套报账体系内。
会计政策要保持一贯性,会计估计要合理并不得随意变更。如不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随意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随意变更收入确认方法,不随意变更存货成本结转方法。
关注点九 独立性与关联交易
企业要上市,其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管理结构,具有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为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五大独立。尤其是业务独立方面,证监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非常严格,要求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因此对关联交易要有完整业务流程的规范,还要证明其必要性及公允性。
【案例】如某公司上市被否决原因:与其关联公司在提供服务、租赁场地、提供业务咨询、借款与担保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02_年、202_年、202_年及202_年1~6月,与其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8.19%、32.53%、29.56%、27.47%,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额占总毛利的比重分别为48.18%、42.28%、34.51%、30.82%。发审委认为其自身业务独立性差,对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存在较大依赖。
关注点十 业绩连续计算
在IPO过程中,经常有公司整体改制,这就涉及业绩连续计算的问题,主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即使创业板也规定最近两年内上述内容没有变化。
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的重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不视为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但需掌握规模和时机,不同规模的重组则有运行年限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案例】如某公司创业板被否决案例: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第一大股东A信托公司持有公司32.532%股份,202_年10月8日,经某市国资委有关批复批准同意,A信托与B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A信托将其持有的公司32.532%股权悉数转让给同为某市国资委控制的B集团。转让前后控股股东的性质不完全一致。同时,A信托以信托业务为主,B集团以实业股权投资为主,二者的经营方针有所区别。另外,202_年1月,本次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后,B集团提名了两位董事和两名监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发生了变化。发审委认为企业本次控股股东的变更导致了实际控制人变更。
关注点十一 内部控制
不可否认的是,政府相关机构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越来越严格。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均对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值得一提的是202_年4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等18项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颁布,自202_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2_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因此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严格执行。
【案例】某公司就曾因内部控制缺陷而在创业板上市时被否决:报告期内子公司——北京富根智能电表有限公司在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即向山西省电力局临汾供电公司大额发货;同时对其境外投资的平壤公司未按合营合同规定参与管理。发审委认为申请人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
第三篇:IPO 财务造假(本站推荐)
IPO 财务造假
近期连续多起的IPO财务舞弊案例中,从作假的规模和恶劣程度看,万福生科应是当之无愧的“带头大哥”,谈起作假起因,其董事长自白:“错误理解包装是正常的上市步骤”,“当初为了迎合上市的财务指标得造一些,但没想到真是做得太多了”。
在IPO实务中,“包装”上市的说法大行其道,“做得太多了”,一不小心就变成了“造假上市”。IPO过程中的财务舞弊,有其内在的特定逻辑。
一、IPO舞弊以虚增报表利润为目的
财务舞弊的目的,主要有侵占资产和编制虚假报告两大类,两类舞弊对报表的影响是不同的。
1、侵占资产
侵占资产,指管理层或员工利用公司的内控漏洞或通过串通,非法占用公司资产。侵占资产主观上不以编制虚假报表为目的,但客观上也会带来报表的不真实,体现在报表上,可能是少计了收入或高估了费用;也有可能会造成账实不符,资金或实物短缺所形成的相关损失未予记录等。
2、编制虚假报告
编制虚假报告的目的主要虚减业绩和虚增业绩两类。虚减业绩多出于偷漏税款的考虑,非上市公司中常见的“两套账”,即大多是通过“外账”少计利润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不同公司虚增业绩的目的各种各样,但对于IPO公司而言,虚增业绩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上市审核的财务指标以及提高发行估值。
无论何种目的舞弊,客观上都会伤害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但IPO中的财务舞弊往往直接以虚增利润为目的,是一种主观故意,对报表真实性影响最大。
二、内控程序无法解决IPO舞弊
以侵占资产为目的的舞弊,实施主体可能是管理层,管理层能够通过不正当的交易安排侵占资产;也可能是员工,员工可以通过串通合谋侵占公司资产。而以编制虚假报告为目的的舞弊,无论是从动机和还是从能力上看,只可能是管理层实施的。
内部控制的最重要目的是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但内部控制存在两个“天敌”,一是员工串通,一是管理层超越内控。对于员工舞弊,不考虑成本效益的问题,只要增加足够多的控制程序,是可以做到防范舞弊的;但对于管理层舞弊,从根本上是源于公司冶理结构的缺陷,任何内控程序都是无能为力的。
IPO舞弊,显然是管理层超越内控的行为,是无法通过完善内控程序予以解决的。
三、IPO舞弊多属于经营活动造假
从方法上,财务舞弊可以分为会计方法和非会计方法。
1、会计方法
所谓会计方法,是指通过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在IPO过程中,通过会计方法实施舞弊不可能是主流,一是因为会计方法的运用是比较直观的,IPO期间内的滥用很容易被发现;二是会计方法大多数情况下也只能将业绩前后移动,并不产生真正的虚假利润;三是会计方法的运用,多数涉及到估计和惯例的问题,所以即使IPO过程中有滥用的迹象,一般也难以界定为舞弊。
2、非会计方法
所谓非会计方法,是指通过业务活动的作假来达到虚增报表业绩的目的。业务作假往往是系统作假,即先设定目标利润,再虚构业务流程,通过会计系统最终体现在财务报表上。
相对于会计方法,非会计方法是从业务源头造假,虚假业务与真实业务具有同样的业务流程,过程隐蔽,且更容易大规模虚增业绩,故IPO舞弊多属于经营活动造假。
四、经营造假的主要手段
经营活动造假,主要手段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类,每一个具体造假事件都是三种手段的单独或结合运用。
1、内部经营文件或经营数据造假
整个业务流程中,排除与外部发生关系的采购和销售两端外,通过编造、篡改内部的生产、研发、人工及建设等过程文件或数据,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常见的有降低生产单耗、虚增存货、延后转固、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等。
2、通过关联方或关联方交易造假
通过关联方造假,目的是通过关联方输送利润。除按各种规则应予公开的关联方,更为重要的是已进行非关联化处理的背后的关联方。对于已公开的关联方,多是通过隐匿与其非公允交易的方式,如代为支付工资,代为支付费用等;对非关联化的关联方,则通过编造虚假的交易,或隐匿真实的交易来达到输送利润的目的。
3、与交易对手之间的交易作假
交易对手,主要指销售客户和供应商。交易作假,一种情况是在交易对手不知情,公司单方面编造、篡改、隐匿交易文件或交易数据。这种虚构交易多发生在交易对手多而分散,难以一一核实的情况下;更主要的另一种情况是公司与交易对手的合谋,即公司为交易对手提供利益交换,交易对手根据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交易文件或证明,以及配合资金流动。
IPO财务舞弊,实务中多是内、外结合的系统舞弊,往往涉及上述三类手段的综合使用。
五、IPO中的舞弊和粉饰
再回头看看万福生科的自白,其所从事的“包装”是虚构众多个人客户,控制若干个银行账号进行自买自卖,此“包装”绝不是正常理解的“包装”,而是严重的财务舞弊。
“包装”应该理解为粉饰报表的通俗说法。从原则上,粉饰与舞弊都是管理层实施的对财务报表的操纵,都属于管理层超越内控的行为,这是两者相通的地方。但粉饰并不等同于舞弊,两者存在本质的差异,差异的核心就是“业务的真实性”,具体的理解:
1、财务舞弊
财务舞弊操纵的是虚假的业务,通过内部经营数据和文件的作假,或内外串通作假,产生虚假的业绩。
2、报表粉饰
通过不正常的安排,改变正常经营活动,产生被管理的业绩,本质上操纵的是真实的业务,即内部和外部的经营文件和数据都是真实的。常见的粉饰手段举例:放宽信用条件促进年底出货;延期付款增加现金流;为提升业绩,阶段性压低员工工资;推迟广告等非刚性费用的发生。
在实务中,舞弊和粉饰的界限并不是泾渭分明的,过度的“包装”也会无限接近于财务舞弊。在IPO过程中,财务舞弊是绝对的禁区,但粉饰业绩亦会对管理层的诚信,内部控制的严肃性产生十分消极的影响。
六、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手段识别
1、虚增收入,粉饰报表
我国企业普遍采用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开具销售发票时,而有些企业为了在当期增加利润,确认收入时实际上并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这种寅吃卯粮的舞弊手法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公允性,容易误导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判断,属于欺骗投资者的舞弊行为。国内提前确认收入的“典范”当属“屡罚不改”的天津磁卡,经证监会稽查,天津磁卡202_年虚增利润6370万元,主要的舞弊手法就是提前确认收入。
伪造收入一般是在企业年底完不成目标利润时的常用手法。上市公司通过与其他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伪造出库单和运输凭证,然后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但实际上既不发货也不收款。北亚实业202_年报告披露的运输业务收入为22,210万元,通过虚构未发生的业务虚增收入21,145.30万元;202_年报告披露的运输业务收入为7,981.90万元,通过虚构未发生的业务虚增收入7,200万元。
2、隐瞒费用,虚增利润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长期资产的购建而发生的利息费用,可以予以资本化,计入资产的成本,投入使用后,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少企业就利用资本化终止时间的弹性来进行报表粉饰。中国证监会管理委员会在[202_]15号处罚公告中披露,202_年至202_,科苑集团均存在将未入账借款利息虚构为在建工程的行为,其相关报告相应内容均有虚假记载。其中,202_少记财务费用251.15万元;202_少记609.91万元;202_少记582.76万元。对有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企业,每年都要计提折旧或摊销,但有的企业为了隐瞒当期的费用不进行折旧或摊销的计提,金荔科技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该公司202_年未对其广州分公司的账面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未对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导致202_年报告中损益表少记费用2,227.49万元,虚增利润2,227.49万元。
3、利用关联交易
与其控股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每年都占到大多数,可以看出关联交易给企业进行财务舞弊提供了很好的机会,通过关联交易进行会计利润操纵已经成为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主流。在202_年受证监会处罚的52家上市公司中,10家公司的舞弊都涉及到了关联交易,占总数的19.23%,如迪康药业、酒鬼酒、荣华实业等。陕长岭202_年年报显示,以每股1元的价格购买母公司持有的圣方科技1000万股,随后以8元/股的价格将这部分股份转让给了关联方美鹰玻璃实业公司,获投资收益7000万元,占该年利润总额的52.40%。经中国证监会稽查并于202_年1月6日发出公告的丹化股份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202_年至202_年期间,丹化股份向其关联方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华纶纺织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大笔资金,共涉及金额150,954.33万元,而资金划转均没有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4、掩饰交易或事实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一般不会掩饰收入,因为上市公司作假的目的大都是为了虚增利润,进而提升股价。掩饰交易或事实的常见作假手法有隐瞒诉讼事项;未披露或中期报告;不公开对外担保等。四环药业在202_年8月至202_年6月间,因对外担保和借款纠纷等共存在七起诉讼,金额达19982.91万元,公司隐瞒了该事项;上市公司报告、中期报告必须对外公开披露,但是很多公司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进行披露或延迟披露,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营,给投资者带来很大损失。不公开对外担保信息也是我们常见的一种手法。锦华化工集团202_年全年对外担保额共计34500万元,其中5笔共计19500万元的对外担保未经董事会审议;202_年1至7月,公司对外担保额共计17850万元,其中10650万元对外担保未经股东大会审议;202_年2月12日,为其他单位提供了20000万元质押担保。对于以上担保业务公司均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5、以个人名义买卖证券
我国《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禁止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所以对于法人而言,利用他人账户进行证券买卖是违法的,是不被认可的。东鼎投资202_年11月24日至202_年12月22日,利用资金账户5206188下挂的个人股东账户交易“S天一科”股票,实现盈利559.15万元。202_年1月15日,东鼎投资才将该资金账户5206188销户。同样深圳物业在1999年至202_年11月间利用个人账户申购新股并卖出,共获利人民币25.08万元,且深圳物业违规借用其他法人账户买入B股股票,其间共获利港币854.47万元。
6、挪用客户资金、保证金
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属于会员所有;期货交易所除用于会员的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但是挪用客户计算资金、保证金的事件屡屡发生。中科证券在成立前已经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违法行为,在成立时通过临时拆借资金将挪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填平。在202_年6月24日至202_年2月24日期间,中科证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累计27笔,共计631,980.88万元。截至202_年2月24日被托管清算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数为132,128.24万元。又如三隆期货在202_年11月至202_年9月,先后通过报备的工商银行26407户、01729户、06394户、农业银行2313户和交通银行1466户等5个保证金账户,以直接或间接划款的方式,挪用客户保证金供三隆集团周转使用,累计发生额27,670.04万元。
7、利用内幕交易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对打击内幕交易进行了全面部署,202_年重点开展防范打击内幕交易专项工作。1至10月,证监会共受理内幕交易线索114件,立案调查内幕交易案件42起,因内幕交易对16名个人、2家机构做出行政处罚,将15起涉嫌内幕交易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的执法力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2_年以来,证监会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内幕交易犯罪案件(线索)29件,包括黄光裕案、刘宝春案、中山公用案、上海祖龙案、宏普实业案、管亚伟案、高仰才案等一批内幕交易大要案和典型案件。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提示,所有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广大投资者应增强法律意识,拒绝内幕信息。
8、虚增资产
有些公司也常常利用虚增资产来提高公司价值,如丹化股份202_年公司年报中披露银行存款余额为48,961.46万元,经调查核实,其中虚假的银行存款金额为47,926.15万元。在股份制改组、对外投资、租赁、抵押借款时,企业往往通过各种方法影响评估者,使得多数资产确定为评估增值,从而达到增加企业的资产总额,改善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财务状况的目的。另一虚增资产的手法是将应计入费用的资产予以资本化。这些公司往往利用“待摊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进行调账。如把当期的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列为递延资产,将本该记入当期费用的利息资本化,都可以达到增加资产价值、虚增利润的目的。
9、私设“小金库”
实际业务中有的企业为谋取暴利,逃避税务工商部门的管理,将超出企业经营范围的业务反映在“其他应收款”账户,并以此作为企业“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有的企业将期间费用直接转入“其他应收款”,例如陕西煤航数码测绘在202_年报告中将已经发生的期间费用挂在“其他应收款”中,造成少计亏损881.74万元。在对外投资的业务中,也很容易产生舞弊现象。有些企业经常不将企业购入的有价证券入账,从而形成企业的“小金库”;还有些企业则利用对外投资或联营的名义,将企业的资金、资产转出,然后从接受资金、资产受益方收取的利息或投资收益不入账,不确认投资收益。家喻户晓的郑百文家电分公司于1996年将3644万元资金投入证券市场,共获投资收益4504万元,以上投资及收益郑百文均未对外披露。
10、利用资产创新
剥离与模拟是与企业改制上市相伴而生的。在202_年证监会相应规定出台前,一直没有一个合适的剥离模拟法规来约束,时至今日相应的会计准则也没有出台。因此就方便了企业为了凑足上市指标的需要,随意划分资产和业务的归属,这一剥离和模拟的过程本身就是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但是剥离与模拟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中功不可没,如果不允许剥离与模拟,许多企业是不具备上市资格的,是无法通过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摆脱困境的。另一方面,剥离与模拟犹如“整容术”,通过将劣质资产、负债及相关的成本和潜亏剥离,便可轻而易举的将亏损企业模拟成盈利企业。所以说剥离与模拟表面上看似为了调整产业结构、完成战略转移等,实际上造成了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它被广泛用于粉饰财务报表,通过资产创新让一些上市公司死而复生、扭亏为盈。
11、利用企业重组
新会计准则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人营业外收入。因此,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除了债务重组,企业重组的其他形式也是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常用手法,如通过收购盈利公司的股权或优良资产将其实现的利润纳入上市公司或者将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赶在决算前高价出售以调节自身年报利润。上海梅林公司1999年12月24日将持有的上海市食品开发公司33.87%股权转让给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获益9998万元。202_年2月11日,鲁北集团与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将鲁北化工5台热电机组计12万千瓦以96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预计将产生9600万元收益,该非经常性收益对公司202_年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12、地方政府援助
目前,利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在上市指标争取难度大、壳资源紧张的情况下,许多地方政府往往不忍目睹上市指标作废,让已上市公司失去宝贵的筹资资格。于是有的地方政府纷纷向上市公司伸出“援助之手”,采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形式帮助上市公司实现一定的盈利目标,这些补贴往往数额巨大且缺乏正当理由。这种地方政府“援助”为不少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开了方便之门。有些地方政府越权给上市公司税收返还政策或者直接为上市公司提供财政补贴,更有甚者地方政府通过一些手段对上市公司拖欠的银行利息给予核销减免。如重庆万里蓄电池公司1999年底共欠国有资产租赁费602.94万元经国贸局批准全部豁免,同时获补贴收入399万元,财政贴息58.50万元。
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严重扰乱了我国的证券市场,误导产业结构的调整,给投资者带来很大损失,值得我们深刻反思。而且舞弊现象已经引起了政府、投资者、社会公众以及会计界等各方面人士的强烈关注,使其在一定意义上超越了会计范畴,而演变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如何及时识别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是解决舞弊的前提,通过以上分析,希望对相关各方研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有所启示。
第四篇:一亿有多大
一亿有多大? 今天执教了活动课:一亿有多大?让生去感受一亿实在是太抽象了.教得也非常吃力,说教居多,扪心自问你对一亿又有多大的感知呢?新课程都说要培养学生的数感,请问做为教师的我们数感意识又有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当学生问我:朱老师:“一个人的头发大约多少根?” 我茫然;当学生问我朱老师一千克大米大约有几粒?一碗饭大约有几粒大米?“我再次茫然;当学生问我:朱老师,一座三层楼房需要几块砖头?一亿块砖头能造三层楼的房子几间?”我再度茫然.说句心理话我一个答案都不知.只好说:同学们,你提的问题非常有价值,那么我们如何有效地研究朱厅、朱旅新、姚启涛同学的问题呢?我将问题又踢回给了学生,这样就留给自己思考的时空。教的好被动,好被动……下课后,来到办公室与同事说起了课中之事,晕,在座的几位数学老师也是一片茫然,无法感知,还说学生也不懂的,太抽象了。研究一亿有多大实无多大意思。我确不是这么想的,应该培养学生的数感,如何培养呢?这就是我下阶段重点研究的一块内容了。中午吃完饭,上网查了些有关资料,先提供给四年级即将上此课的同行们
“1亿有多大”教学设计及思考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教研室 黄升昊 教学内容:
人教版四年级上册第33—34页。北师大版四年级上册第70—71页。教学目标:
1、经历探究过程,借助具体事物,感受万、亿等大数的实际意义。
2、在探索中学习“猜想、实验、类推和对照”的方法,初步渗透选用小基数类推解决问题的数学思想。
3、学会用生活周围的数据,形象地描述大数,培养主动、自觉地运用和理解数的意识。教学准备:课件、纸张若干、一些生活小常识的数据资料、计算器。教学过程设计意图
一、引入 1.出示材料
世界杯正在德国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备受瞩目的本届世界杯决赛将在可容纳7万多人安联体育场进行。专家预测本届世界杯期间到德国观看比赛的约有320万人,观看电视转播的人数可达20亿人。
课件出示:体育场背景,逐段出现文字。2.引出问题
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看到一些较大的数,刚才我们看到的一组世界杯的信息,就有万亿位单位的大数。你能想象、描述一下“1万”有多大?“1亿”有多大吗? 学生口答。
3.猜想举例
师:看来,这样抽象地说很难想象到底有多大,你能猜想一下1万纸摞起来有多高吗? 学生口答。
二、展开
(一)研究1万有多大(方法讨论)1.确定实物
师:刚才大家说了很多,究竟是不是和我们猜测的一样呢?我们需要来验证一下,请同学们想一想,我们可以怎样来验证?
师:老师给大家准备了一些的纸片,如果我们来研究1万张纸片,你认为应该怎样来验证?需要1万或1亿张这样的纸。2.讨论方法
师:请同学们小组讨论一下,看看可以用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3.方法反馈
师:要知道1万张纸摞起来有多高?有些小组想先测量出10张纸的高度,50张纸的高度…… 师:请同学们思考一下,这些小组的方法有什么共同的特点?
从现实的最近的热门话题引入,一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二是让学生感受到大数在生活中的真实存在和经常使用。初步让学生感受描述大数的一般方法,经常要借助于具体的实物来描述。通过1万张纸的研究这个载体,主要让学生感受一般方法即选用合适的小基数进行类推的方法,同时也是为研究1亿进行辅垫,起到桥梁的作用。
2.小组研究
师:请同学们选择方法,小组合作来研究一下,到底1万张纸摞起来有多高? 3.反馈交流
师:同学们都有结论了吗?请你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你们小组研究的是什么?是怎样研究的?得出了什么结论?
研究主题 研究方法步骤 结论 课件演示。
(二)研究1亿有多大(方法应用、研究结论、感性认识)1.推断1亿张纸摞起来多高
师:刚才我们先通过测量10、100、1000张纸的高度,推算出1万张纸达约高1米?那么1亿张纸摞起来究竟有多高呢?
学生口答。2.分组操作研究
师:如果我们要研究走1亿步路有多长?读1亿个字要多长时间?1亿粒大米有多重?你准备怎样来研究?
方法反馈,讨论。提供材料: a.记录表
b.实物(米尺、钟表、短文)
用小组合作的办法,每个小组确定研究一个内容,试一试。3.小组汇报
师:哪个小组来汇报一下,你们的研究情况。(按问题的顺序反馈)a.走1亿步路有多长?
师:走1亿步有多长?哪个小组来汇报一下?根据学生回答,课件呈现: 如果每步长0.5米,0.5×100000000=50000000=50000千米。师:50000千米有多长?
点击课件,绕地球一周40000千米。
走1亿步路长可以绕地球1圈还多10000千米。师:如果一个人走的话要走多少天? b.读1亿个字要多长时间?
师:有研究读1亿个字要多长时间? 学生汇报。点击课件: 每分钟大约可以读200个字。每小时大约可以读12000个字。100000000÷12000≈8333小时≈347天 4.小结。
师:我们是怎样来研究的?
确定合适的主题——小基数测量(直接选择身边的数据)——类推——得出结论。重点是方法的落实。从1万到1亿,一是研究方法的应用,二是通过实际操作、推算,进一步感受1亿究竟有多大。反馈时采用一些学生熟悉的事物、生活经验及已有的知识基础,有助于学生建立1亿有多大的数感,同时渗透运用生活中的一些常用数据来描述、理解大数的意识。
三、应 用
1.研究1亿粒大米的重量
呈现:有人说1亿粒大米的重量相当于200头大象的重量? 师:你认为对吗?如果你要证明,你准备怎样证明?
根据学生回答,给出一些数据资料,推理计算验证。课件呈现:50克大米约有202_粒。100000000÷202_×50=2500000克=2500千克=2.5吨 师:2.5吨大米有多少?
出示:如果一个人每天吃0.5千克大米,大约可以吃13年。2.真真假假
师:请你运用今天的方法,查阅资料,来判断是真是假?
a.有人说,只要全国人民每人一天少浪费1粒米,可以供一家三口人吃一辈子。b.有人说,如果每天花5000元钱,1亿元可以花20年。
c.一位职工要求老板这样付工资,第一天1元,第二天2元,第三天4元……,30天后,老板因发不出工资而几乎破产。……
四、总 结
师:今天的活动,同学们有什么收获?我们是怎样来进行研究的?
在应用中巩固方法,进一步强化数学思想方法,培养学生应用的意识和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真真假假,如何判断?用事实说话。一要用合适的方法,二要查阅一些资料。让学生在愉悦中感受方法,拓宽视野。
总结反思回顾,进一步强化研究的方法,同时也培养学生的反思意识提高反思能力。
第五篇:IPO财务审核要点
IPO财务审核要点
会计政策要保持一贯性,会计估计要合理并不得随意变更。如不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随意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随意变更收入确认方法,不随意变更存货成本结转方法。持续盈利能力
从近期IPO企业被否当中,可以看出大多数的上市未过会被否企业还是因为核心竞争能力不足,企业经营收入不稳定,没有可持续的发展优势产业支撑,受外界的金融经济政策或者行业政策调控影响较大。
能够持续盈利是企业发行上市的一项基本要求,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
(1)从财务会计信息来看,盈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收入的结构组成及增减变动、毛利率的构成及各期增减、利润来源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等三个方面。
(2)从公司自身经营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内部因素——核心业务、核心技术、主要产品以及其主要产品的用途和原料供应等方面。(3)从公司经营所处环境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外部因素——所处行业环境、行业中所处地位、市场空间、公司的竞争特点及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消费群体等方面。
(4)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适应市场环境,是否具有可复制性,这些决定了企业的扩张能力和快速成长的空间。
(5)公司的盈利质量,包括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盈利是否主要依赖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客户和供应商的集中度如何,是否对重大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性。
【案 例】
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其主营产品为药芯焊丝,报告期内,钢带的成本占原材料成本比重约为60%。最近三年及一期,由于钢材价格的波动,直接导致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在18.45%-27.34%之间大幅波动。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的影响太大,而公司没有提出如何规避及提高议价能力的措施。
某公司中小板上市被否原因:公司报告期内出口产品的增值税享受“免、抵、退”的政策,连续三年出口退税金额占发行人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1%、81%、130%,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出口退税存在严重依赖。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原因:公司三年一期报表中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02%、70.57%、76.62%及93.87%,客户过于集中。
2独立性与关联交易
企业要上市,其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管理结构,具有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为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五大独立。尤其是业务独立方面,证监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非常严格,要求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因此对关联交易要有完整业务流程的规范,还要证明其必要性及公允性。
对于关联交易的考核,相关监管部门亦多次表示,未来重点是要求企业消除同业竞争,减少持续性关联交易;不能以细分行业、细分产品、细分客户、细分区域等界定同业竞争,生产、技术、研发、设备、渠道、客户、供应商等因素都要进行综合考虑,界定同业竞争的标准从严。
在审核指标中,监管部门指出,同业竞争除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应关注董监高和对发行人影响较大的主要股东;不能简单以细分行业、产品、市场不同来回避同业竞争,综合判断是否会产生利益冲突。
【案 例】 如某公司上市被否决原因:与其关联公司在提供服务、租赁场地、提供业务咨询、借款与担保方面存在关联交易。连续3年与其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8.19%、32.53%、29.56%、27.47%,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额占总毛利的比重分别为48.18%、42.28%、34.51%、30.82%。发审委认为其自身业务独立性差,对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存在较大依赖。
3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是利润表的重要科目,反映了公司创造利润和现金流量的能力。在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中,均有营业收入的指标要求。
主板3年净利润3000万,创业板2年净利润1000万。
公司的销售模式、渠道和收款方式。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判断公司能否确认收入的一个核心原则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购货方,这就需要结合公司的销售模式、渠道以及收款方式进行确定。
销售循环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流程是否规范,单据流、资金流、货物流是否清晰可验证。这些是确认收入真实性、完整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上市审计中对收入的关注重点。
销售合同的验收标准、付款条件、退货、后续服务及附加条款。同时还须关注商品运输方式。收入的完整性,即所有收入是否均开票入账,对大量现金收入的情况,是否有专门内部控制进行管理。对于零售企业等大量收入现金的企业,更须引起重点关注。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政策。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发生的现金折扣,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商业折扣,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发生的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关注销售的季节性,产品的销售区域和对象,企业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对手,结合行业变化、新客户开发、新产品研发等情况,确定各期收入波动趋势是否与行业淡旺季一致,收入的变动与行业发展趋势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市场同期的变化情况。
企业的销售网络情况及主要经销商的资金实力,所经销产品对外销售和回款等情况,企业的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增长关系。
4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直接影响企业的毛利率和利润,影响企业的规范、合规性和盈利能力,其主要关注点如下: 首先应关注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是否规范,核算政策是否一致。拟改制上市的企业,往往成本核算较为混乱。对历史遗留问题,一般可采取如下方法处理:对存货采用实地盘点核实数量,用最近购进存货的单价或市场价作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的单价,参考企业的历史成本,结合技术人员的测算作为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的估计单价。问题解决之后,应立即着手建立健全存货与成本内部控制体系以及成本核算体系。
费用方面,应关注企业的费用报销流程是否规范,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票据取得是否合法,有无税务风险。
对于成本费用的结构和趋势的波动,应有合理的解释。
在材料采购方面,应关注原材料采购模式,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是否规范,采购发票是否规范。
5税务问题
税务问题是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在税务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规定: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企业执行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对于税收优惠,应首先关注其合法性,税收优惠是否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符,税收优惠有没有正式的批准文件。对于税收优惠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根据证监会保荐代表人培训提供的审核政策说明,寻找不同解决办法。
纳税申报是否及时,是否完整纳税,避税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因纳税问题受到税收征管部门的处罚。
6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反应了一个企业真实的盈利能力、偿债和支付能力,现金流量表提供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无法提供的更加真实有用的财务信息,更为清晰地揭示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主要关注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直接关系到收入的质量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应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进行比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要有合理解释。
关注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与公司经营战略的关系。例如,公司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表明企业实行的是扩张的战略,处于发展阶段。
此时需要关注其偿债风险。【案 例】
如某公司上市被否决原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不稳定,202_年、202_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持续增大。202_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仅为138.6万元。公司现金流和业务的发展严重不匹配。
7 资产质量
企业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是企业上市的一项要求。其主要关注点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时长、同期收入相比增长是否过大。
存货余额是否过大、是否有残次冷背、周转率是否过低、账实是否相符。
是否存在停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产证是否齐全,是否有闲置、残损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的产权是否存在瑕疵,作价依据是否充分。
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内容,这两个科目常被戏称为“垃圾桶”和“聚宝盆”。关注大额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关联方占用资金、变相的资金拆借、隐性投资、费用挂账、或有损失、误用会计科目。关注大额“其他应付款”是否用于隐瞒收入,低估利润。
财务性投资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过高,表明企业现金充裕,上市融资的必要性不足。
【案 例】
如某企业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就是应收账款余额过大,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每年都在40%以上,风险较大。
如某企业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存货余额较高,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3.75%。而且存货周转率呈现连年下降的趋势,202_年为3.67,202_年为4.92,202_年上半年仅为1.88,下降幅度惊人。随着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的不断增加,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8重大财务风险
在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作了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案 例】
如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持续以向企业转让债权、代收销售款方式占用企业大量资金。9业绩连续计算
在IPO过程中,经常有公司整体改制,这就涉及业绩连续计算的问题,主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即使创业板也规定最近两年内上述内容没有变化。
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的重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不视为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但需掌握规模和时机,不同规模的重组则有运行年限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案 例】
如某公司创业板被否决案例: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第一大股东A信托公司持有公司32.532%股份,202_年10月8日,经某市国资委有关批复批准同意,A信托与B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A信托将其持有的公司32.532%股权悉数转让给同为某市国资委控制的B集团。转让前后控股股东的性质不完全一致。同时,A信托以信托业务为主,B集团以实业股权投资为主,二者的经营方针有所区别。另外,202_年1月,本次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后,B集团提名了两位董事和两名监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发生了变化。发审委认为企业本次控股股东的变更导致了实际控制人变更。
10内部控制 不可否认的是,政府相关机构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越来越严格。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均对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值得一提的是202_年4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等18项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颁布,自202_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2_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因此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严格执行。
【案 例】
某公司就曾因内部控制缺陷而在创业板上市时被否决:报告期内子公司——北京富根智能电表有限公司在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即向山西省电力局临汾供电公司大额发货;同时对其境外投资的平壤公司未按合营合同规定参与管理。发审委认为申请人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
11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企业上市的一条基本原则。
拟改制上市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由于存在融资、税务等多方面需求,普遍存在几套账情况,需要及时对其进行处理,将所有经济业务事项纳入统一的一套报账体系内。会计政策要保持一贯性,会计估计要合理并不得随意变更。如不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随意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随意变更收入确认方法,不随意变更存货成本结转方法。
IPO中如何规范公司的财务制度
判断企业是否符合IPO条件及财务规范标准
首次公开发行(IPO)财务审核的首要目标,是要判断申报企业是否符合IPO条件及财务规范标准。具体而言,可从以下15个方面予以判断:
1、公司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是否存在虚假陈述
如果申报企业有虚假陈述和记载被发现,三年之后才能重新申报IPO申请。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利润操纵问题的申报企业比例要远大于存在虚假陈述的企业,许多企业就是因为利润操纵而被否。
2、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 按照规定,采用整体变更方式改制的企业业绩可以连续计算。但如果出现调账行为,比如在改制时将企业资产重新评估入账,或以此变更注册资本,将不能连续计算业绩。
3、财务独立性的要求
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注册资本足额缴纳的问题
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甚至是虚假出资的情形。
5、申报企业须依法纳税
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的偷逃税或被税务部门严重处罚,且不存在严重依赖税收优惠的现象,发行后企业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如果申报企业所得税曾出现因核算错误、漏缴少缴的行为,允许通过补缴等方式予以解决。但是如果有虚假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则构成实质性的障碍。
6、股利分配问题
利润分配方案申报时尚未实施完毕的,或者在审核期间提出向现有老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发行人必须实施完现金分配方案后方可提交发审会审核;利润分配方案中包含股票股利或者转增股本的,必须追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最近一期审计。
7、关注轻资产公司的无形资产占比问题,但该问题不构成发行障碍 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确实需要的无形资产比例高的问题,这不是发行障碍;但和公司主业无关的无形资产,以及仅是用来拼凑注册资本且对企业无用的无形资产比例过高,则构成发行障碍。
8、关注申报企业在资产评估的过程中
是否严格遵守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资产评估准则;是否履行了立项、评估、确认程序;选用的评估方法是否恰当、谨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没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问题,尤其是收购资产;是否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的资产项目等。
9、关注申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三性”
即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性,具体要观察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审核意见,比如要关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意见类型是否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带有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则一般不被认可。
10、关于验资问题
谨慎对待验资问题,申报企业不能有任何抽逃出资的情形。
11、申报企业须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型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在审核过程中,发审部门会关注申报企业最近一年的新增客户和新增项目导致的利润增长,并判断这种增长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12、关于创业板上市标准中关于盈利“持续增长”的判断标准问题
对于报告期内净利润出现波动的,以报告期202_年、202_年、202_年为例,持续增长按以下标准掌握:当202_年净利润>202_年净利润,且202_年净利润202_年净利润,则符合“持续增长”规定。
13、关于创业板上市标准中的“成长性”问题 这是对拟在创业板IPO的企业的基本要求,是目前创业板企业市盈率高的支撑。部分企业对外部经济条件、气候条件等依赖较强,因此成长性不确定,一些企业因此撤回材料或被否。
14、关于拟上创业板企业的净资产
拟上创业板企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须不少于202_万元,不存在未弥补亏损。需要指出的是,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均要符合此项要求。
15、关于盈利预测
主要关注稳健性,是否和利润表项目一致,是否有不合理的假设。此外,盈利预测须提示风险。✦ 税务问题
发行人税收优惠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一致:A、需提供同级税收征管部门对发行人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B、招股书披露“存在税收优惠被追缴的风险”,披露被追缴税款的责任承担主体,并作“重大事项提示”。C、保荐机构和律师应对上述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障碍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人报告期内因纳税问题受到税收征管部门处罚的:A、如果金额不大且情节不严重,只要同级税务征管部门出具依法纳税的文件即可;B、如果相对严重但还没达到重大违法的程度,需要税务机关发表意见,明确表明处罚是否构成是否重大违法。C、如果存在欠缴较大金额的所得税、增值税或补缴较大金额的滞纳金的,应由税务部门出具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确认文件。资金占用
关注资金占用的时间、内容、发生额、频率、控制人经营能力、是否会继续占用等,申报前资金占用应彻底解决 ✦ 关联交易
关注关联交易是否已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程序合规、价格是否公允以及关联交易占比;关注关联方非关联化的问,重点关注:①非关联化不管是报告期内还是期外均需要关注受让方基本情况,比如实际控制人、经营情况、关联度、转出前后交易情况等;②注销比转让更彻底,关注被注销企业的情况,包括资产处理债务处理方式,注销程序,发行人继续资产注入等情况。✦ 资产完整性
关注发行人是否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关注发行人申报前是否进行过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业务合并,是否已按规定完整运行一定期限。关注发行人是否拥有对其生产经营具有关键意义的商标、专利、工业产权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2
企业IPO的财务审核核心要点及解决方案
上市前公司进行股权激励,人员范围没有限制,但通常限制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为避免利益输送嫌疑,除引入创投机构外,上市前不宜引入公司以外的人员持股。从股权激励的效果来看,持股范围太广泛、持股数量太低,对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激励作用并不明显。在上市前,股份公司股东建议控制在证券法限制的200人以内,以避免需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向证监会报批。
1、收入确认
关注经销商或加盟商模式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大时,经销商或加盟商的布局合理性,关注经销商或加盟商的经营情况、销售收入真实性、退换货情况。对于频繁发生经销商或加盟商开业及退出的情况,关注发行人原有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谨慎,对该部分不稳定经销商或加盟商的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对于发行人存在特殊交易模式或创新交易模式的,关注盈利模式和交易方式创新对经济交易实质和收入确认的影响,关注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发生转移、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是否合规等。
2、存货问题
关注发行人是否建立并完善存货盘点制度,在会计期末是否对存货进行盘点,并做书面记录。在发行人申报期末存货余额较大的情况下,关注存货期末余额较大的原因以及是否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利润异常
关注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在申报期内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或申报期内营业毛利或净利润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的情形。如发行人申报期内存在异常、偶发或交易标的不具备实物形态(例如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特许权使用合同等)、交易价格明显偏离正常市场价格、交易标的对交易对手而言不具有合理用途的交易,关注上述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可持续性及上述交易相关损益是否应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等。
4、内部控制 发行人是否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保证财务部门岗位齐备,各关键岗位应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
5、采购环节
发行人相关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所授权限订立采购合同,并保留采购申请、采购合同、采购通知、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商业票据、款项支付等相关记录。发行人财务部门是否对上述记录进行验证,确保会计记录、采购记录和仓储记录保持一致。
6、销售环节
发行人是否定期检查销售流程中的薄弱环节,并予以完善。重点关注销售客户的真实性,客户所购货物是否有合理用途、客户的付款能力和货款回收的及时性,关注发行人是否频繁发生与业务不相关或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流动,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账户周转从而达到货款回收的情况。
7、对外担保
拟上市公司需要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包括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债务情况、担保方式等。建议公司梳理对外担保情况,对公司不必要发生的对外担保特别是对关联企业的担保进行清理。
8、未决诉讼
公司存在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并不是洪水猛兽。首先需要说明诉讼、仲裁的背景、过程;其次,如果公司作为被告方或被仲裁方,需要说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进行风险提示。3
企业财务人员申报财务报表的合理规划
1、三年一期财务报表的剥离调整
一 般而言,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上市或将经营性资产单独作为主体上市需要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进行剥离调整,而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此种情况通常不存在剥离调整问题,但实务中因上市的需要,需要调整公司架构,诸如剥离与主业无关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或严重亏损的子公司或不宜在申报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不规范业务。
2、财务指标的合理性
(1)纵向分析财务 指标的合理性,包括三年一期资产负债率、销售增长率、现金流量情况等,分析相同指标在不同期间有无异常波动。审核人员比较关注的财务指标问题主要有:主要会计科目,如应收及暂付款项、存货、长短期借款、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金的异常增长和变动;主要财务指标如存货周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毛利率的异常波动等;现金流情况,净利润大幅度增长的同时没有伴随着现金流量的相应增加;各项准备计提不充分,没有贯彻谨慎性原则。
(2)横向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如同类产品销售毛利率、成本费用率情况,若差异较大,需要有合理的解释。如果全行业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毛利率下滑,发行人毛利率却大幅上升但无合理解释,则可能影响审核人员的判断。(3)在不违背会计原则的基础上,尽量使最近一期利润最大化,以提高发行价格。
3、经营业绩出现大幅度下滑,是否存在发行障碍
4、如何对待已经废止相关文件中有关财务指标
如关联交易(采购与销售)不得超过30%的比例等。取消116号文件的30%的关联交易比例限制,并不意味着关联交易不再是审核重点,作为替代手段,证监会提出了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案例:关于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披露
某拟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的关联公司是公司的委托加工方,在202_年、202_年及202_年上半年与公司存在委托加工交易,金额分别为1,110万元、2,618万元和1,991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6.91%、13.99%和16.28%。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会计师解释因数额小而未在招股说明书及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鉴于上述情况,审核人员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4
创业板上市的财务特殊要求
1、强调披露创业板公司的成长性信息 高成长性是创业板公司的特点。一般来说,上主板市场的公司是比较成熟的公司,有稳定的现金流,业绩较好。相比之下,上创业板的公司通常营利现状不太理想,但成长潜力较大,同时公司的风险也大。但为了减少风险,必须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发展前景进行披露。
2、讲究信息的实效性
信息的实效性规定了创业板公司风险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信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送审稿)要求上市公司每季度披露信息等。这一点主板市场是没有的。这是因为主板公司是比较成熟公司,而创业板公司是成长性公司,由于处在成长期,变化因素很多,所以直接影响到公司未来的发展。这就要求公司上市之前缩短信息披露时间,提高信息披露的实效性。
3、应重视对风险的披露
风险是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焦点。在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的产品、技术、市场走势比较确定,公司的风险主要来自竞争对手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争夺。因此,《主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对上市公司风险只须常规披露。但由于创板公司行业不确定性、技术不确定性等因素,《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送审稿)》对拟上市公司的风险,除了要求进行常规的定性分析外,还要求尽可能定量分析。同时要求拟上市公司对行业前景、竞争状况、市场容量、投入产出、技术水平等发展趋势,核心技术来源,是否拥有核心技术的所有权等进行披露。另外,还要求拟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可以连续计算的至少24个月的业务发展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研究开发简要历程;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性能、质量水平、核心技术的取得方式;市场开发和拓展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方式等。
公司准备在创业板上市前,除了要关注条件因素、特殊要求等事项,还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去操作。此外,鉴于整体法制环境、监管环境远未完善等原因,创业板市场所蕴涵的系统性风险不可小视。而完善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制度和提高执行的质量,则应该是所有制度建设和环境改善的重中之重。5
财务战略:有关IPO的11个财务点 关注点一:持续盈利能力
能够持续盈利是企业发行上市的一项基本要求,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
从财务会计信息来看,盈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收入的结构组成及增减变动、毛利率的构成及各期增减、利润来源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等三个方面。从公司自身经营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内部因素——核心业务、核心技术、主要产品以及其主要产品的用途和原料供应等方面。从公司经营所处环境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外部因素——所处行业环境、行业中所处地位、市场空间、公司的竞争特点及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消费群体等方面。
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适应市场环境,是否具有可复制性,这些决定了企业的扩张能力和快速成长的空间。公司的盈利质量,包括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盈利是否主要依赖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客户和供应商的集中度如何,是否对重大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性。关注点二:收入
营业收入是利润表的重要科目,反映了公司创造利润和现金流量的能力。在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中,均有营业收入的指标要求。
公司的销售模式、渠道和收款方式。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判断公司能否确认收入的一个核心原则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购货方,这就需要结合公司的销售模式、渠道以及收款方式进行确定。
销售循环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流程是否规范,单据流、资金流、货物流是否清晰可验证。这些是确认收入真实性、完整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上市审计中对收入的关注重点。
销售合同的验收标准、付款条件、退货、后续服务及附加条款。同时还须关注商品运输方式。
收入的完整性,即所有收入是否均开票入账,对大量现金收入的情况,是否有专门内部控制进行管理。对于零售企业等大量收入现金的企业,更须引起重点关注。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政策。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发生的现金折扣,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商业折扣,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发生的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关注销售的季节性,产品的销售区域和对象,企业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对手,结合行业变化、新客户开发、新产品研发等情况,确定各期收入波动趋势是否与行业淡旺季一致,收入的变动与行业发展趋势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市场同期的变化情况。
企业的销售网络情况及主要经销商的资金实力,所经销产品对外销售和回款等情况,企业的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增长关系。关注点三: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直接影响企业的毛利率和利润,影响企业的规范、合规性和盈利能力,其主要关注点如下:
首先应关注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是否规范,核算政策是否一致。拟改制上市的企业,往往成本核算较为混乱。对历史遗留问题,一般可采取如下方法处理:对存货采用实地盘点核实数量,用最近购进存货的单价或市场价作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的单价,参考企业的历史成本,结合技术人员的测算作为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的估计单价。问题解决之后,应立即着手建立健全存货与成本内部控制体系以及成本核算体系。
费用方面,应关注企业的费用报销流程是否规范,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票据取得是否合法,有无税务风险。对于成本费用的结构和趋势的波动,应有合理的解释。在材料采购方面,应关注原材料采购模式,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是否规范,采购发票是否规范。关注点四:税务
税务问题是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在税务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规定: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企业执行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对于税收优惠,应首先关注其合法性,税收优惠是否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符,税收优惠有没有正式的批准文件。对于税收优惠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根据证监会保荐代表人培训提供的审核政策说明,寻找不同解决办法。
纳税申报是否及时,是否完整纳税,避税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因纳税问题受到税收征管部门的处罚。关注点五:资产质量 企业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是企业上市的一项要求。其主要关注点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时长、同期收入相比增长是否过大。
存货余额是否过大、是否有残次冷背、周转率是否过低、账实是否相符。
是否存在停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产证是否齐全,是否有闲置、残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产权是否存在瑕疵,作价依据是否充分。
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内容,这两个科目常被戏称为“垃圾桶”和“聚宝盆”。关注大额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关联方占用资金、变相的资金拆借、隐性投资、费用挂账、或有损失、误用会计科目。关注大额“其他应付款”是否用于隐瞒收入,低估利润。财务性投资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过高,表明企业现金充裕,上市融资的必要性不足。关注点六: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反应了一个企业真实的盈利能力、偿债和支付能力,现金流量表提供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无法提供的更加真实有用的财务信息,更为清晰地揭示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主要关注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直接关系到收入的质量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应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进行比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要有合理解释。
关注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与公司经营战略的关系。例如,公司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表明企业实行的是扩张的战略,处于发展阶段。此时需要关注其偿债风险。
关注点七:重大财务风险 在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作了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关注点八: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企业上市的一条基本原则。拟改制上市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由于存在融资、税务等多方面需求,普遍存在几套账情况,需要及时对其进行处理,将所有经济业务事项纳入统一的一套报账体系内。
会计政策要保持一贯性,会计估计要合理并不得随意变更。如不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随意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随意变更收入确认方法,不随意变更存货成本结转方法。
关注点九:独立性与关联交易 企业要上市,其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管理结构,具有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为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五大独立。尤其是业务独立方面,证监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非常严格,要求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因此对关联交易要有完整业务流程的规范,还要证明其必要性及公允性。关注点十:业绩连续计算
在IPO过程中,经常有公司整体改制,这就涉及业绩连续计算的问题,主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即使创业板也规定最近两年内上述内容没有变化。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的重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不视为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但需掌握规模和时机,不同规模的重组则有运行年限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关注点十一:内部控制 不可否认的是,政府相关机构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越来越严格。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均对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值得一提的是202_年4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等18项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颁布,自202_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2_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因此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严格执行。转自:华南融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