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胡四一副部长解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胡四一副部长解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202_年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为了解《考核办法》的出台背景和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
(一)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考核办法》的重要意义?
202_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202_年1月国务院专门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大,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一系列重大政策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考核办法》的出台,是国务院为加快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在落实,建立责任与考核制度,是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的关键。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配套政策性文件,《考核办法》明确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与考核对象,明确了各省区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奖惩措施等,标志着我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的正式确立。《考核办法》的实施,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关键措施和根本保障,必将有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考核办法》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
按照《考核办法》规定,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2个方面:一是各省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办法》附件1-3详细列出了各省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二是各省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三、问:考核采取怎样的方式和程序来组织实施?
按照《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是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上年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期末考核是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5年考核期末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用评分法,并划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考核办法》对考核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各个时间节点、工作方式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省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考核办法》明确的本行政区域考核期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合理确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在考核期起始年3月底前报送水利部备案、抄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在每年3月底前将本地区上年度或上一考核期的自查报告上报国务院,同时抄送水利部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考核工作组对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划定考核等级,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水利部在每年6月底前将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告。
四、问:请简要介绍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奖惩措施?
《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奖惩措施,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是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评紧密挂钩。年度和期末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是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是对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省区,该省区人民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抄送水利部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四是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问:《考核办法》中各省区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是如何确定的?
《考核办法》中各省区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确定的主要依据是《意见》和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202_-202_年)》(以下简称《综合规划》)。
《意见》明确了全国层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_年“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和202_年、202_年阶段性控制目标,要求严格实行“三条红线”管理。为确保实现《意见》确定的全国层面目标,必须逐级分解目标并落实责任。为此,以《意见》和《综合规划》为主要依据,水利部组织开展了大量工作,经科学论证、广泛征求各省区人民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了各省级行政区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经过大量沟通协调,各省区人民政府均予确认。《考核办法》明确各省区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充分体现了落实责任的要求,同时也量化了考核目标。
六、问:水利部下一步如何落实《考核办法》?
水利部将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实施步伐,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办法》的宣贯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考核办法》,提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约束性。
二是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考核办法》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具体考核内容、考核评分与等级评定方法、考核组织管理等,为具体落实考核工作制定行动指南。
三是建立全覆盖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办法》确定的考核指标为基础,加快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本行政区的考核指标分解到市县两级,尽快建立起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是推动各省区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按照逐级落实责任、逐级考核的原则,推动各省区制定所辖区域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是健全考核支撑体系。加快实施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建立重要取水户、重要水功能区和主要省界断面三大监控体系,全面提高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制定水资源监测、用水计量与统计等管理办法,健全监测统计制度;成立考核工作组,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
六是严格考核管理。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严格落实《考核办法》各项规定,划定考核等级、形成考核报告,经国务院审定后,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省区,严格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强对各地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切实落实好考核工作。
为更好地推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按照《考核办法》要求,水利部将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共同落实好考核工作。
第二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办发〔202_〕2号 【发布日期】202_-01-02 【生效日期】202_-01-0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国办发〔202_〕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_年1月2日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2_〕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2_〕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平、科学合理、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审计署、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 考核内容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标详见附件;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第五条 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六条 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考核期的第2至5年上半年开展上考核,在考核期结束后的次年上半年开展期末考核。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行政区域考核期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合理确定目标和工作计划,在考核期起始年3月底前报送水利部备案,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如考核期内对目标和工作计划有调整的,应及时将调整情况报送备案。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每年3月底前将本地区上或上一考核期的自查报告上报国务院,同时抄送水利部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
第九条 考核工作组对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划定考核等级,形成或期末考核报告。
第十条 水利部在每年6月底前将或期末考核报告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 经国务院审定的和期末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抄送水利部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
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 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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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胡四一解读最严格的水资源制度
胡四一副部长解读《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202_-04-16
今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2_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国务院对实行这项制度作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对于解决中国复杂的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为详细了解《意见》的出台背景和意义,记者采访了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
(一)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意见》的出台背景?
答: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十分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比人均耕地占比还要低12个百分点;二是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全国年平均缺水量500多亿立方米,三分之二的城市缺水,农村有近3亿人口饮水不安全;三是水资源利用方式比较粗放,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20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3-4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50,与世界先进水平0.7至0.8有较大差距;四是不少地方水资源过度开发,像黄河流域开发利用程度已经达到76%,淮河流域也达到了53%,海河流域更是超过了100%,已接近或超过其承载能力,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五是水体污染严重,202_年38.6%的河长水质劣于三类,2/3的湖泊富营养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46%。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水资源需求将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尖锐,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将更为严峻。解决我国日益复杂的水资源问题,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根本上要靠制度、靠政策、靠改革。根据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在系统总结我国水资源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2_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从制度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针对中央关于水资源管理的战略决策,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主要目标,提出具体管理措施,全面部署工作任务,落实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这一水资源纲领性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将极大地推动该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问:《意见》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具体是什么?
答:《意见》立足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意见》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二是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五是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意见》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到202_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2_年中央1号文件、《规划》相衔接,进一步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和202_年的阶段性目标。到202_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_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到202_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三)问:《意见》具体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意见》共分5章、20条,明确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管理措施和保障措施。主要内容概括来说,就是确定“三条红线”,实施“四项制度”。
“三条红线”: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2_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2_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2_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为实现上述红线目标,进一步明确了202_年和202_年水资源管理的阶段性目标。
“四项制度”:一是用水总量控制。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包括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二是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包括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三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包括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四是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四)问:为什么我国在现阶段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答:我国现阶段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基于以下考虑:我国特殊的国情水情、当前严峻水资源形势和水资源管理改革的现实需求。
一是水资源总量的约束日趋突出。我国目前的年用水总量已经突破6000亿立方米,约占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74%。前面已谈到,很多地方水资源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过度开发,已经接近或者突破水资源可以支撑的限度,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刚性措施,就难以扭转水资源严重短缺和日益加剧的被动局面。
二是除水资源总量约束外,水资源水质的约束也更加突出。202_年全国废污水的排放总量达到了750亿吨,河流水质不达标率接近40%,其中丧失利用价值的劣五类水占20%,直接威胁城乡饮水安全和人民的身心健康。水资源问题已经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形成了制约。如果延续原来比较弱的水资源管理政策和手段,将难以满足改善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供给的迫切要求。
三是未来引发更大水资源压力的各种因素仍然十分突出、十分活跃。我国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衡,而经济产业结构的不合理是长期困扰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也是水资源问题产生和积累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用水需求还会持续增长,尤其是近期各地出台了一系列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了大量新增用水的需求。在水资源总量有限、用水需求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只有守住这“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压缩和限制现有的水资源荷载,腾出一定的水资源承载能力,才能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水需求。
四是以往的水资源管理手段和效果不佳,最主要的问题是没有形成管理上的硬约束和硬手段,水资源管理的一些措施没能够以考核、审批等刚性手段予以体现。为了使水资源管理与经济转变发展方式相协调,必须从根本上更新思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五)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三条红线”是如何划定的?
答:一是关于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确定。严峻的水资源形势迫使我们必须设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并通过限定不同阶段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从供水量来看,预测到202_年全国可供水量为7113亿立方米;从需水量来看,202_年全国用水总量为6022亿立方米,预测到202_年全国用水高峰时需水总量将达到7192亿立方米。通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强化节水的前提下,按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适度从紧控制的原则,兼顾目标的约束性与可达性,到202_年全国用水高峰时用水总量上限力争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此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通过用水总量控制实现经济社会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协调发展。按照这一目标,《意见》提出,到202_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到202_年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
二是关于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的确定。《水法》规定,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用水总量控制要靠用水定额管理来实现。通过制定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在最大限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的前提下,有效缓解新增水资源供给的压力。考虑到用水效率指标的代表性,并与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节水目标相一致,采用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作为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按照高效用水、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原则,到202_年我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应低于40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应高于0.6。这是确保202_年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的用水效率最低门槛,也称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用水效率优于这些指标,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才能实现。为保障202_年用水效率指标达到要求,《意见》提出,到202_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80立方米、比202_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到202_年我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应降低到65立方米、比202_年下降4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三是关于限制纳污控制指标的确定。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明确了到202_年全国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基本达标的目标,核定了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其中江河湖泊容纳污染物COD和氨氮的最大能力分别为1050万吨和70万吨。从红线指标选取的代表性、可操作性角度出发,《意见》提出,到202_年全国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以此作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提出限制纳污红线就是要警示全社会我国江河湖泊污染在许多地方已十分严重,必须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要求地方政府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减排责任,逐步削减污染物入河湖量,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提出,到202_年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应提高到60%以上,到202_年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应提高到80%以上。
(六)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严”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指标的确定,既考虑了我国国情和水情,也参照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先进水平。所谓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目标,实际体现在“三条红线”上。“红”就意味着是最严格,“线”是一个管控的目标,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实际上是最严格的水资源管控目标。“三条红线”是我们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一个底线,一旦突破这样的底线,经济社会发展就要受损,生态环境就要受到严重影响。
具体来讲,“最严格”的“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管理目标更加严格。我们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尤其是用水总量控制的目标是到202_年不超过7000亿立方米。这实际上是我们在这一段时间之内可利用的一个最大量。为了实现这个“红线”目标,还提出了202_年和202_年阶段性的控制目标。
二是制度体系更加严格。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下,要完善和细化用水总量的控制制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计划用水制度、水功能区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得每一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行为都有章可循。
三是管理措施更加严格。这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要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的新增取水;第二,对于取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就要限制审批新增取水;第三,制定节水的强制性标准禁止出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第四,对现状的排污量如果超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的地区,要限制审批新增的取水,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
四是考核问责更加严格。这一制度明确要求将水资源开发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并制定和实施严格的考核和问责制度。
(七)问:《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考虑到我国南北方水资源条件有较大差异,下一步如何进行责任分解和考核?
答: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体系的确定充分考虑了区域的水资源自然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同时还要考虑到它的区域差异性,既要体现对落后地区加大节约和保护力度的压力,又要对先进的地区也提出激励措施。具体考核主要是四个方面:
第一,水利部将以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为依据,考虑各地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用水结构与发展规划,将《意见》确定的全国水资源管理红线指标分解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实施考核的依据。
第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规范考核工作。同时,组织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统计办法、监测办法等配套文件。
第三,考核以5年为周期,采用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指标定量考核与制度建立情况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赋分。每次考核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省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省级行政区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考核,将考核结果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告。
第四,考核结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并交中组部等干部管理部门。对未完成考核指标的省级人民政府,应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连续未完成考核指标的省级行政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的要限制审批或暂停审批。
(八)问:请问水利部下一步如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答:水利部将按照《意见》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和具体任务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实施步伐,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意见》的宣贯工作。面向全社会广泛持久深入地宣传《意见》,提高社会各界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自觉性。制定《意见》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落实责任主体。
二是加快“三条红线”指标分解确认。组织指导流域机构加快“三条红线”分省指标协调确认工作,要求各省级行政区尽快完成分省指标确认。加快推进25条跨省重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
三是扎实推动配套政策法规的完善和落实。推动出台《节约用水条例》、《水资源论证条例》等法规规章,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水资源管理执法监察能力。
四是强化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加快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组织制订重要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开展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和复核工作,公布地下水超采区,明确禁采和限采范围。组织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组织制订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定额国家标准,指导各省(区、市)加快完善用水定额体系,加快制订节水强制性标准,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公布重点用水监控单位名录,实施用水监控管理,规范和加强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管理,实施节水器具推广行动,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完善水功能区的区划体系,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妥善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组织编制《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努力构建水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和工程体系。
五是加快实施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全面启动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建设,按照3年基本建成、5年基本完善的目标,建立重要取水户、重要水功能区和主要省界断面三大监控体系,基本形成国家、流域和省级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
六是建设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按照率先确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率先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率先建成水资源管理系统,率先建立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总体要求,加快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建设步伐,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为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经验和示范。
第四篇:成都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成办发„202_‟4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_年9月30日
成都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_‟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平、科学合理、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三条 市政府对各区(市)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由市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广新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各区(市)县政府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 考核内容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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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落实情况。
各区(市)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标详见附件;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第五条 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六条 考核工作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考核期的第2年至第5年上半年开展上考核,在考核期结束后的次年上半年开展期末考核。
第七条 各区(市)县政府要按照本行政区域考核期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合理确定目标和工作计划,在考核期起始年1月底前报送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抄送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考核期内对目标和工作计划有调整的,应及时将调整情况报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各区(市)县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本地区上一或上一考核期的自查报告上报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对各区(市)县进行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划定考核等级,形成或期末考核报告。
第十条 在考核期内,有审计机关实施的水资源费审计结果的,应作为考核评分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 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7月底前将上年或期末考核报告报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
经市政府审定的和期末考核结果,交由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对各区(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市政府依据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评定结果,每年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区(市)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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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区(市)县政府,应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抄送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 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各区(市)县“三条红线”控制目标
2.成都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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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最新)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保障随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市水利局局长黄安一 就严格水资源管理问题答记者问
202_年中央、省委、市委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202_年7月召开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202_年1月20日,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2_]3号),充分说明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本报记者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问题采访了市水利局黄安一局长。
问:为什么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答: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己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据有关资料,我国淡水资源总储量约为2.81万亿立方米,占世界淡水资源总量的6%左右,居世界第六位,而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全国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224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世界排名第121位,被联合国列入13个人均水资源贫乏的国家之一。全国有400多座城市存在供水不足的问题,其中比较严重的缺水城市达110多座。我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为1027.86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储量的4%左右,人均占有量约为1730立方米,是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77%。我市水资源形势更加严峻,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为28-30亿立方米,且无一客水可用,水资源“自产自用”,属水资源贫乏地区。人均水资源从202_年的1350立方米降到202_年的1100立方米,降幅达8.1%。特别是近三年遭遇的60年一遇的连续干旱,水资源短缺问题更加突出。202_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仅为10.26 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量减少64.5%。人均水资源量陡降到475立方米。截止202_年底,全市蓄水总量为5.18亿立方米,比多年同期减少了6.16亿立方米,严重影响了我市的粮食生产和人畜饮水安全。水资源问题成为了阻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为此,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优化调配水资源,对我市来说,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问: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概括起来就是“建立四项制度,确立三条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一是严格规划和水资源论证,按照流域和区域统一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对需要取用水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二是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三是严格实行取水许可,所有符合规定的取水用户,都必须办理取水许可。四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水资源费,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五是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六是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一要全面强化节约用水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二要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实行计划用水,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应制定节水措施方案,并严格落实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三要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并认真抓落实。
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一是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备用水源。三是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维护河湖健康生态,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一是要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改委、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监察、法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二是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加强取水、排水、入河湖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逐步建立中央、流域和地方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全面提高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三是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四是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五是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社会风尚。
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答:国办[202_]3号文件明确了国家主要目标:
1、水资源总量控制红线:全国用水总量202_年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202_年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202_年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
2、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2_年比202_年下降30%以上,202_年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202_年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02_年提高到0.53以上,202_年提高到0.55以上,202_年提高到0.6以上。
3、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202_年提高到60%,202_年提高到80%以上,202_年提高到95%以上。到202_年全国城乡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省政府根据全省实际情况,初步确定了我市的主要目标,即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202_年控制在10.86亿立方米以内;202_年控制在13.06亿立方米以内;202_年控制在13.12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效率控制目标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指标202_年为120立方米以下,202_年为89立方米以下,202_年为53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指标:202_年为0.498,202_年为0.538,202_年为0.586。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为:全市有9个水功能区纳入考核,分别为:涢水源头保护区、徐家河水库保护区、先觉庙水库保护区、涢水澴潭保留区、涢水曾都—安陆保留区、漂水保留区、应山河保留区、郑家河水库保留区、涢水曾都(上白云湖)饮用水源和工业及景观娱乐用水区。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202_年达标率为65%以上,202_年为75%以上,202_年为85%以上。
问: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了哪些工作?下步如何打算?
答:“十一五”以来,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方面,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蓄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争取投资10多亿元,加固除险水库129座,新增蓄水能力5000多万立方米;加强以堰塘为重点的基础水源工程建设,整修堰塘4.6万口,新增蓄水3000多万立方米。二是加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不但提高用水效率,加快黑花飞和随中两个大型灌区建设,加速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加固改造干支渠168公里,硬化田间沟渠310多公里,灌区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提高到0.48,年节约灌溉用水4000多万立方米,加快实施了城市供水户表改造和老管网改造工程,努力降低管网漏损率。三是加快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认真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了自备水源的整顿,实施了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水土流失60余平方公里,新建加固堤防10.2公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下发了《关于保护饮用水水源地规范水库养殖行为的通知》,开展了水库化肥养殖和先觉庙水库水源地保护的专项整治行动,争取到将先觉庙水库列入了国家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名录,目前正在进行水源地达标建设。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202_年1号文件和国办[202_]3号文件精神,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在省水利厅的指导下,制定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四项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三是利用5年时间,建立完善我市水资源管理平台,实现全市水资源统一监控、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四是严格执行计划用水、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五是大力推进各项水利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水利工程蓄水、水资源配置作用,提高抵御灾害能力;六是继续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倡导全社会节约用水,珍惜爱护水资源,促进我市水资源管理规范、配置优化、调度科学、高效可持续利用,保障随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