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六大系统”自查报告
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煤矿有限公司
“六大系统”自查报告
202_年12月3日
“六大系统”自查报告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朔州市煤炭工业局文件朔煤发【202_】260号关于在全市煤矿系统开展机电设备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于202_年12月1日对我矿井下六大系统的审查我们组织生产、安全、技术、机电等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召开关于避险“六大系统”的专题会议 ,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于12月2日对矿井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矿的 “六大系统”,确保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苏远春 副组长: 毛德兴 蔡同彩
成 员: 高华军 岳 明 姜 斌 廖开磊 郭苏州 苗 栓 苗晓春 苗席春
二、“六大系统”检查方案
(一)供水施救系统
我矿的供水施救管路与消防降尘管路采用了同一管路,地面有专供洒水的1个400m³ 的蓄水池,井下建立了供水施救与防尘 消防共用的供水管路系统,并敷设到所有作业场所。管路从D1201辅助运输巷和D1101主运输巷的总长约2100m,并按规定设置三通和阀门。采掘工作面和主运煤系统装有喷雾洒水装置和供水施救设施。在主进 风巷、总回风巷、轨道上山和运输上山、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巷道等均设有三通阀门和供水施救饮水设施。
(二)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装备了KJ78N型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由地面中心站、地面分站、井下分站、电源箱各种传感器和矿用安全生产监测软件所组成。安全监控主机为KJJ20A型1台,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对CH4、CO、负压、风速,温度、风门开关、设备开停、风电瓦斯闭锁以及生产现场的影象等参数进行检测监控。系统具有防雷电保护、断电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功能。采掘工作面全部安装有甲烷传感器、CO传感器、馈电传感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装置。总回风设置有甲烷传感器,CO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符合《安全规程》第168条规定。采面设有风速传感器,掘进工作面局扇设有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设有风门开关传感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局的局域网相连接。传感器由原先的市煤炭工业局改为平鲁校验鉴定中心鉴定校验。
(三)压风自救系统
在副井旁建有压风机房,安装一台DH-175A型空压机,其排气量为24m³ /min,排气压力为0.8MPa,功率132kW。配备直径100毫米无缝压风管路约2100m,通过副井入井后送到各采掘工作面,向压风自救系统提供救护风源,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距工作面 10m处设有压风自救吸氧站;掘进工作面距掘进头10m处设有压 风自救吸氧站。目前还存在压风自救站设置位置不恰当。
(四)通信联络系统
在矿井调度室(监控室)安装一部数字调度机,地面办公室、绞车房、副井口、变电所、通风机房等处设电话分机。井下水泵房、中央变电所、主、副井底、各绞车硐室、输送机转载点、采掘工作面等处设电话分机。井下通信电缆为阻燃本质安全型,通信系统可满足井上下通信联络需要。
(五)人员定位系统
矿井装配有KJ249型人员跟踪定位系统,并配有400个跟踪器,另有300个备用跟踪器,实现了人员跟踪系统全覆盖的规定要求,人员定位系统与市煤炭局的局域网相连接,并运行正常、灵敏可靠。
(六)紧急避险系统
矿井有两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两出口之间的距离 为430m。井筒内设有行人梯子,梯子的角度、两平台间的垂直距离符合《规程》规定。采区有两个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在井下在井巷的交叉点设置有路标,井下各主要巷道及工作地点均按要求设置有联络巷和压风自救站。紧急避难硐室已经已经全部完成,并与地面相通设备也都全部运回。计划于202_年5月全部安装完成并可以投入使用。能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有机联系,形成井下整体安全避险系统。
202_年12月3日
第二篇:六大系统
六大系统
中国煤监局局长赵铁锤11月17日表示,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时间表已经确定,将分阶段在全国范围内煤矿加快推进,生产矿井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六大系统”工作。这一“时间表”为,今年年底前,所有煤矿必须完成矿井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所有煤矿必须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2_年6月底前,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2_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所谓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包括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及通信联络系统。
第三篇:六大系统实施方案
山西昔阳丰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_]23号)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煤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现场会的各项要求,确保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完善“六大系统”的重要意义及总体目标
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以超前预防为主的“防灾”和以应急避险为主的“减灾”的有机统一;是既要防范事故发生、也要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要求;是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的有力举措。
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总体目标要求是:用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全面推广人员定位系统;不断提高通信、压风、供水系统的可靠性;建立健全应急避险设施。到202_年建立完成“六大系统”,并达到“设施完备、系统可靠、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要求。
二、建立完善“六大系统”的基本要求及主要任务
1、用好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2_)的要求,建立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健全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设备和系统维护,及时升级、拓
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加快监控系统区域联网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网络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发挥其监测、控制和避险预警作用。所有矿井必须立即按照规定配足井下瓦斯、CO等监测传感器,定期对其进行调校,保证监控准确有效。通过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CO浓度、温度、风速的动态监控,完善紧急情况下及时断电撤人制度,为煤矿安全管理和避险救援提供决策和调度、指挥依据。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按规定时刻保持完好和正常工作状态。
2、全面推广矿井人员管理(定位)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成果,建立完善井下人员管理(定位)系统,加强入井人员管理,随时准确掌握井下人员的动态分布情况;健全机构和相关制度,积极稳妥做好系统推广和在用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在用系统必须符合AQ1048-202_的要求;强化维护维修,依法规范服务,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防治超定员作业、监督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系统在现场管理和预防事故方面的功能。通过建立健全人员定位系统,实现对煤矿入井人员的动态管理,准确掌握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情况,加强对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及时有效避险。于202_年底之前全面建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3、加快推进建立健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建立三级紧急避险系统:一要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随身携带的自救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半小时到一小时的个体防护,为灾变发生后人员快速脱险到达安全避灾地点提供支持,构成井下第一级紧急避险;二要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局部区域设置移动式救生舱或建设临时避难硐室,配备一
定数量的食物、饮水和呼吸支持系统,使逃生人员能够就近快速进入安全环境紧急避险,构成井下第二级区域避险;三要在采区上下山附近或井底车场建设固定式避难所,利用贯穿岩层到达地面的钻孔或井下自生氧装置以及压风、供水、通讯等系统为避难所内持续输送氧气和洁净水,实现通讯、环境监测等功能,具备可靠等待救援的能力,为整个采区或矿井避灾人员提供应急避难空间,构成井下第三级紧急避险。通过建立救生舱、避难硐室等紧急避险系统,实现煤矿井下灾害突发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避险,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应急的生存空间。202_年底前完成建设;
4、进一步完善压风自救系统: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时期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压风自救系统。所有矿井必须安装地面压风系统,空压机必须安装在地面;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及回风道有人作业等处设置压风自救装置。通过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确保在井下发生灾变时,现场作业人员有充分的氧气供应,防止发生窒息事故。202_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压风自救系统的完善工作。
5、进一步完善供水施救系统: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都能够实现在灾变时期为井下被困人员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井下供水系统。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必须满足用水量要求,并设有备用水池;供水管路应敷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按规定间距装设三通及阀门;要加强管路维护,保证阀门开关灵活。通过完善供水施救系统,在灾害发生后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清洁水源或必要的营养液。
202_年底前煤矿必须全面完成供水施救系统的完善工作。
6、进一步完善通讯联络系统:各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主要硐室、采掘作业地点设置联络电话,且重要场所的电话必须采用直通式电话;要依靠科技进步,研究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使有线和无线通讯系统互为备用,提高井下通讯系统的可靠性和抗灾变能力;要在采区、水平、矿井等高点设置电话,保证发生水灾时能够为被困人员提供通信联络。通过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实现井上下和各个作业地点通信通畅,为防灾抗灾和快速抢险救灾提供准确信息。202_年底前煤矿必须全面完成通信联络系统的完善工作。
三、建立完善“六大系统”的实施步骤
建立完善“六大系统”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阶段。此阶段要求煤矿企业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对“六大系统”的要求,对照各煤矿“六大系统”的现状,找出自身存在差距和问题,分系统制定解决问题和弥补差距的实施方案。对于先期实施紧急避险系统试点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研,借鉴全国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矿井采掘布置的特点,设计制定移动救生舱、临时躲避硐的设置方案和固定避难所的建设方案。“六大系统”的建立完善方案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进行编制,必要时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执行实施方案阶段。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工程进度组织实施,按照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编制每个系统建设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同时要制定建设和完善期间系统停止运行的临时应急预案,尽量减少由于施工影响系统运行的时间,确保整个矿井的安全生产。
3、验收实施结果阶段。按基本要求对列入内完成的系统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各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程的相关要求提前制定好各系统的检查验收标准,凡标准中有量化指标规定的系统,在检查验收时必须检验其实测数据;对于暂时没有国家标准量化指标规定的紧急避险系统,要按照井下区域作业人员数量及主要灾害威胁等情况,制定符合本矿井区域的标准,并按此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要以验收总结报告形式报送省局。
四、建立完善“六大系统”的保障措施
1、组织制度保障。各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和职责。煤矿企业要成立“六大系统”建设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制定企业整体建设规划和奖惩考核办法,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2、队伍资金保障。煤矿企业要按照“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目标、任务、进度等要求,合理安排建设的前期调研、设计、论证等队伍和人员;中期要安排好施工、监理、检查等队伍和人员;施工后期要安排好验收、试验等队伍和人员。要在方案中做出所有系统建设完善的各个阶段的预算,并从煤矿安全费用中列支,保证资金、物资及时到位。建设及完善过程要科学组织施工、掌握施工进度、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3、技术装备保障。采用“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六大系统”装备及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尤其要注重对煤矿井下能够实施各类事故全天候综合救援平台的研究(如救援机器人等)。对当前建立完善“六大系统”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否则一律不得下井使用。
山西昔阳丰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工
作
方
案
山西昔阳丰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一月二日
第四篇:六大系统验收
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成立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验收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全面提升我司安全保障能力,根据《陕西煤炭建设公司关于成立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领导小组的通知》(陕煤建司发【202_】182号)文件要求,我司决定成立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验收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王满社
副组长:张林川曹明世车成群卢海峰
成员:翟小杨尚英智张永保何光安王文科张占军王永强同玉龙苏忍科王安全马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何光安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要求
1、各负责部室位应认真按照国家《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202_]15号)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2_] 33号)中的具体规定自查“六大系统”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2、各负责应认真参加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业务培训,并做好我司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第五篇:矿山六大系统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
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一、总则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_〕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_)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
(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2_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 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②每个采场入口处应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④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应设定为0.0024%。
⑤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2)风速传感器设置。
①地下矿山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当风速低于或超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②矿井主通风机房应设置风速和风压传感器,实现对全矿井总风量的动态监测。
2.开采高硫等有自然发火危险矿床的地下矿山企业,还应在采掘工作面设置温度、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
3.存在大面积采空区、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2_年底前建立完善地压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空区稳定性、顶板压力、位移变化等的动态监控。地下矿山企业应采用监测仪器或仪表,对开采范围内地表沉降量进行观测。
4.开采与煤共(伴)生矿体的地下矿山企业,应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2_)的要求,在202_年 底前建立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测监控。
5.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2_年底前建立完善提升人员的提升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井口调度室、提升绞车房、提升人员进出场所(井口、井底、中段马头门、调车场等)的视频监控。
6.监测监控系统要具有数据显示、传输、存储、处理、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
(六)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1.大中型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2_年6月底前,其他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2_年6月底前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当班井下作业人员数少于30人的,应建立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具有监控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的功能。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应保证能准确掌握井下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数量。
(七)紧急避险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2_年底前在每个中段至少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独头巷道掘进时,应每掘进500m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
2.避灾硐室或救生舱应设置在岩石坚硬稳固的地方。避灾硐室应能有效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和井下涌水进入,并配备满足当班作业人员1周所需要的饮水、食品,配备自救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急救药品和照明设备,以及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安装供风、供水管路并 设置阀门。
(八)压风自救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2_年底前在按设计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按照为采掘作业的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建立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2.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采用移动式空气压缩机供风的地下矿山企业,应在地面安装用于灾变时的空气压缩机,并建立压风供气系统。井下不得使用柴油空气压缩机。
3.井下压风管路应采用钢管材料,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灾变破坏。井下各作业地点及避灾硐室(场所)处应设置供气阀门。
(九)供水施救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2_年底前在现有生产和消防供水系统的基础上,按照为采掘作业地点及灾变时人员集中场所能够提供水源的要求,建立完善供水施救系统。
2.井下供水管路应采用钢管材料,并加强维护,保证正常供水。井下各作业地点及避灾硐室(场所)处应设置供水阀门。
(十)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2_年底前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2.地面调度室至主提升机房、井下各中段采区、马头门、装卸矿点、井下车场、主要机电硐室、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主通风机房、避 灾硐室(场所)、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应设有可靠的通信联络系统。
3.矿井井筒通讯电缆线路一般分设两条通讯电缆,从不同的井筒进入井下配线设备,其中任何一条通讯电缆发生故障,另一条通讯电缆的容量应能担负井下各通讯终端的通讯能力。井下通讯终端设备,应具有防水、防腐、防尘功能。
4.采用无线通讯系统的地下矿山企业,通讯信号应覆盖有人员流动的竖井、斜井、运输巷道、生产巷道和主要采掘工作面。
三、使用管理
(十一)地下矿山企业应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设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维护。要根据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十二)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通风工、区队长、班组长、当班安全员等应携带便携式检测仪器,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AQ2013-202_)的有关规定,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随机检测,对风速、风质等进行定期测定,发现和监测监控系统显示数值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校。
(十三)地下矿山企业应加强培训,确保入井人员熟悉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并能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
(十四)地下矿山企业每年应开展一次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应急演练,并建立应急演练档案。
(十五)地下矿山企业每年应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向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四、监督检查
(十六)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应将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
(十七)地下矿山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的,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十八)新建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篇设计应包括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内容,无本规定要求内容的,负责组织安全专篇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予以审查批复。
(十九)新建地下矿山建设项目自规定要求期限开始,没有按要求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内容建设的,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予以通过验收和批复。
五、附则
(二十)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二十一)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标准规定了创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或其独立生产系统安全标准化建设与监督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从事液态或气态矿藏、煤系或与煤共(伴)生矿藏开采的地下矿山企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地下矿山实施指南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 14161 矿山安全标志
GB 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70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 202_.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通风系统 AQ 202_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AQ 202_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 AQ 202_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 AQ 202_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 AQ 202_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 AQ 202_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范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尾矿库实施指南
本标准规定了创建尾矿库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或独立选厂所属的尾矿库安全标准化建设与监督管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4161 矿山安全标志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863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GB 50864 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 202_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AQ 202_ 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