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出口退税计算(DOC)
出口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退税率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金+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1)从价定率征收公式:应免消费税税率额=同口销售收入×税率(2)从量定额征收公式:应免消费税税率额=出口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税收主要分两种,一为流转税 如增值税,消费税等,一为所得税,如企业所得税,可以理解成前者对商业过程征税,后者对商业结果征税.具体到外贸业务来讲,主要有三方参与其中,即工厂,外贸公司和国外客户.我们只说外贸公司.外贸公司从工厂购进货物并向其支付货款,工厂要为外贸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7%, 即如果你和工厂商定的含税价是100元,则其中包含100/1.17*0.17=14.53元的增值税, 而你向客户销售货物是不用交税的,差不多全世界的国家都对出口货物实行免税政策, 即你和客户商定100美元,那你就可以收到100美元,不用向国家交税(当然地税征收的小税种除外).好了,那我外贸公司的利润是多少呢? 别着急,自己先想一想,应该是多少.再和我跟你讲的对比一下.+你的销售收入: 100 USD*8.26=826 RMB-你的成本: 700 RMB(这是你和工厂商定的含税价)=你的销售利润:126 RMB +退税收入: 700/1.17*0.13=77.78 RMB =你的利润总额: 203.78 RMB.那大家所说的外贸代理外汇用 1USD=9.16 RMB来结算是怎么来的呢? 是这样的: 8.26+8.26/1.17*0.13=9.17 RMB,为什么?好好想一想.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有的外贸可以作到 1USD=9.20 RMB,那不赔钱了吗?当然不会赔钱了,下次再说吧.举例,收汇 US$100, 出口公司给工厂的汇率为 9.25(目前流行的汇率)工厂可收货款 $100 * 9.25 = ¥925 出口公司先支付牌价给工厂 $100 * 8.26 = ¥826,欠工厂差价 ¥925-¥826 = ¥99 工厂开票缴税17%,出口公司获取其中的退税 ¥925/1.17*0.13 = ¥102.78 出口公司再把差价还给工厂,净赚 ¥102.7817%税率 + ¥99 = ¥866.25,所以工厂在报价方面要考虑成本和利润加起来要 < ¥866.25 就可以了。如果工厂有出口权,那就更简单了。9.25是假定出口公司提供给工厂的汇率。
其实上面的算法的可以大概看作是出口公司的自营业务算法。因为这样等同于是出口公司向没有出口权的工厂买货然后再卖,再从中赚退税。其中,最重要的是工厂必须可以开增值税发票,这样出口公司才可以赚多一些。
至于出口公司的代理业务,指的是帮工厂出口,但只收取代理费用,如 1%-5% 左右,即类似报关行的做法。
由于中国鼓励出口,所以目前大部分出口产品的公司(外贸公司)都享受出口退税,即交完税后,可以退回一部分的税给你。那么,外贸公司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又会把退税中的一部分以比牌价高的汇率返还给工厂。这就是目前外贸公司为什么可以给出9.0-9.25的汇率的原因。那会有朋友问:外贸公司既交税,又把退税的一部分给工厂,那不是没有钱赚?原因在于,在中国的财务工作里,进项和销项是可以抵消的,(学过财务的应该明白)所以,交税的钱就变成是工厂出的了,外贸公司是基本不用交税的,对于工厂来说,羊毛出在羊身上。
继续上面的话题补充:
影响外贸公司给工厂的汇率的因素有哪些?
如果大家明白了上面的那句: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就会猜到因素有哪些。没错,影响的因素有:
1、工厂的产品的课税率和退税率的问题。
2、产品的课税类别以及税种,部分产品,如化妆品等,是要交消费税的。
3、外贸公司的规模和资金的运作情况。一般规模大,它的汇率也相对高一些。资金流快的话,也是因素。等等,还有一些其它原因就以后再说了,我打字累了,呵呵,请原谅。
作为出口公司,首先要注意报关金额是否与收汇金额是否一致。因为这关系到出口公司补外汇的问题,所以一般出口公司会以报关单的金额为开票金额的基础,只有这样,出口公司才不需要补外汇。
回到例子,报关金额为$120(估计$120被报关单定义为FOB方式,请看报关单的贸易方式那栏是否写
了FOB,因为退税是以FOB价去计算的,而且是根据报关单金额,所以实际金额少了,核销的过程会要
求你补外汇,当然,国家是允许有一定的差额,没有超出就不需要补),实际收汇$100,这样我们的
增值税发票金额就有两个选择:
一是:$120 * 9.2 = ¥1104(享受全部退税,贵司的财务人员的退税工作简单一点)二是:$100 * 9.2 = ¥920(享受部分退税,贵司和工厂的账目比较清楚,容易核对)
需要了解的是,¥1104-920 = 184,这184元实际是不存在的,因为没有外汇,工厂发票开最大金额 的话,你就必须要工厂补外汇,不然你就亏了。
下面我们以¥920为基础去计算出口公司的利润: 工厂发票退税金额:¥107.38 从工厂退税中获利:¥13.38(粗略计算金额)代理费:¥920 * 3%= ¥27.6 从工厂身上赚取利润:13.38 + 27.6 =¥40.98
另外,报关费,运费等费用要收回工厂的钱,不然你亏大了。$30的运费如果按 8.3 的汇率计算工厂的,你还有一点赚(把$30当外汇补到其它地方去,退税就有了)。
减去你开给工厂发票的税,估计利润在¥35 左右,当然,出口公司另外方面的利润就不计算了。
贵司应付货款必须和发票金额保持一致。代垫的费用和代理费最好另外计算,开张发票给工厂,然后钱从货款中扣除,只要财务帐面做平衡了就没有问题了。至于是一票一票还是定期扣,我觉得没有什么要求,资金流充足的话,定期扣,卖了面子给工厂又如何?对不对。呵呵。
下面我们以¥920为基础去计算出口公司的利润: 工厂发票退税金额:¥107.38 从工厂退税中获利:¥13.38(粗略计算金额)代理费:¥920 * 3%= ¥27.6 从工厂身上赚取利润:13.38 + 27.6 =¥40.98”
没看明白,107。38怎么算出来的?
举例,收汇 US$100, 出口公司给工厂的汇率为 9.25(目前流行的汇率)工厂可收货款 $100 * 9.25 = ¥925 出口公司先支付牌价给工厂 $100 * 8.26 = ¥826,欠工厂差价 ¥925-¥826 = ¥99 工厂开票缴税17%,出口公司获取其中的退税 ¥925/1.17*0.13 = ¥102.78 出口公司再把差价还给工厂,净赚 ¥102.7817%税率 + ¥99 = ¥866.25,所以工厂在报价方面要考虑成本和利润加起来要 < ¥866.25 就可以了。如果工厂有出口权,那就更简单了。
现在人民币升值,做9.25应该是亏本的吧,现在我有同事做8.90,这个汇率大家与工厂谈的时候如何控制? QUOTE: 原帖由 bwcat 于 202_-12-9 13:05 发表 好帖,不过
“下面我们以¥920为基础去计算出口公司的利润: 工厂发票退税金额:¥107.38 从工厂退税中获利:¥13.38(粗略计算金额)代理费:¥920 * 3%= ¥27.6 从工厂身上赚取利润:13.38 + 27.6 =¥40...应该是算错了吧,退税920/1.17*0.13=102.2RMB 从工厂退税中获利:102.2-(920-826)=8.2RMB 再加上代理费,出口公司可以从工厂身上赚利35.8 QUOTE: 原帖由 yourchris 于 202_-11-25 11:04 发表
举例,收汇 US$100, 出口公司给工厂的汇率为 9.25(目前流行的汇率)工厂可收货款 $100 * 9.25 = ¥925 出口公司先支付牌价给工厂 $100 * 8.26 = ¥826,欠工厂差价 ¥925-¥826 = ¥99 工厂开票缴税17%...这里有一个小错误,就是工厂最后的利润应该925-925/1.17*0.17+99=889.6RMB。是否? QUOTE: 原帖由 ice28 于 202_-12-12 20:46 发表
现在人民币升值,做9.25应该是亏本的吧,现在我有同事做8.90,这个汇率大家与工厂谈的时候如何控制?
如果按8.9,你同事赚大了啊
各位大虾,我还是有件事想请教下:
如果我是做袜子的,一又袜子工厂报价是10元/双.现在汇率8.03.客人定量500打.报客人价为$2.5/双.你觉得我是亏呢!还是怎么样?
烦请给我算下....(最好包括运费等各项杂费在内)那我们就照工厂自营出口权的退税来计算
货物成本700,加10%利润=770,再加上17%的增值税=889,其中退税是不是就是开发票时的总金额? 770*17%=130.9
那退税的时候退的是不是(700(1+10%利润))*13%=100.1
而上面的退税的计算一般都是 XX元/1.17*0.13,那这里的XX元是什么呢?是税后金额,也就是说退税是按税后总金额来算的?
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1)从价定率征收公式:应免消费税税率额=同口销售收入×税率(2)从量定额征收公式:应免消费税税率额=出口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免、抵、退”税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款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当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不足50%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QUOTE: 原帖由 luohongbolove 于 202_-3-20 23:19 发表
那大家所说的外贸代理外汇用 1USD=9.16 RMB来结算是怎么来的呢? 是这样的: 8.26+8.26/1.17*0.13=9.17 RMB,为什么?好好想一想.怎么我在出口交流那里看到是这样的呢??到底谁对?? 设结算率为x, x=8.26+x/1....我也很纳闷,x/1+0.17*0.13,这个才是出口退税额吧?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说明:
例
1、某鞋厂202_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①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价=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②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③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
目前,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现行“免、抵、退”税办法,执行税法规定的退税率,并按照出口货物的离岸价计算“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条例规定的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计算应退税款
当外商投资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①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②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③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2)以上计算公式中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适用“免、抵、退”办法的企业,月度申报退税时使用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在季度汇总填报时不再重新折合计算。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离岸价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关单金额计算免抵退税,对关单金额与金额大的差异部分应照章征税。
④“当期应纳税额”是指“月度应纳税额”。
⑤各月计算的应纳税额为正数时应在税务部门规定的征收期内照章纳税。
⑥“应退税款”计算公式内“季度末应纳税额”和“当期应纳税额”均是指“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应纳税额”。
⑦只有当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应纳税额为负数时,才适用“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其他月份的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只能结转下月继续抵扣。
⑧当外商投资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下,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5月加工生产产品一批,销售额是10000美元,汇率6。8263,当月购进材料的增值税是120000元,税额20400元,请问当月的退税的计算过程和分录是什么?
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例。没说退税率,假设13%,也没说其他条件,假设当月就只有这两笔业务,上月也没有留抵。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8263*(17%-13%)=2370.52 期末留抵税额=20400-2370.52=17669.48元
免抵退税额=68263*13%=8874.19 应退税额=8874.19元 免抵税额=0 如有内销、留抵税额小于应退税额等情况,应有不同计算处理方式。
分录:
购进材料:
借:原材料 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0 贷:应付账款 140400
货物出口:
借:应收账款 68263 贷:主营业务收入 68263
借:主营业务成本 2370.5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370.52
申报免抵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 8874.1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8874.19
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说明:
例
1、某鞋厂202_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2_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28000×200×8.2836+202_×(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第二篇:如何计算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计算
退税额 = 含税出厂价/(1+0.17)×出口商品退税率
=销售金额x出口商品退税率
出厂价=销售金额*(1+0.17)
销售金额:在增值税发票上有列明,也可进行计算,如下: 销售金额=出厂价/(1+0.17)
例如:
汽车配件 出口退税率5% 出厂单价:1.50元/件 数量:10000件 出厂价:15000元
出口退税额=15000/(1+0.17)X5%=64.10元
外贸关键秘密之:退税制度
退税是外贸中的重要概念,也是目前外贸业务中利润的主要来源。为便于管理,国家假定所有产品均为国内流通与消费,因此普遍征收增值税,税率高达售价的6%~17%不等。正规情况下,国内采购或出口前的价格均为含税价,即已经缴纳了增值税的价格。而产品用于出口的话,这部分税就不应征收了,已经征收的可以按照程序部分或全部退返给出口商。
假如:你从国内工厂购进彩电一批,价格为含税价1170元,其中1000元就是净价,170元是已缴增值税。按照国家的规定,彩电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7%,也就是说,彩电出口以后,税务局将退返170元给出口商(退税款=1170/1.17*0.17)。这样一来,即使出口商以平本价即1170元出口,仍可得到退税款170元作为利润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口者出于竞争考虑,从170元中拿出一部分来贴补降价,即使以低于进价1170元的价格出售,也还是有利润的。
一般的产品都是开增值税17%的发票,这是你买的货物是含税的,到时国家退给13%。假如退税率是13%的话,你以含税价1000元买进的货物(因为里面含了17%的税,实际货物的价钱肯定要把这含税的价钱去掉,1000除以(1+17%)得出的也就是不含税价854.7元,),就算原封不动1000元卖给老外,你也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退税款(854.7乘以13%约等于111)。因为退税是按你货物实际不含税的价钱(也就是854.7元)乘以退税率13%,这就是你从国家拿到的退税(111元)。
进一步说,你1000元拿到的货物,豁出去了900元倒卖给老外,“亏”了100元,可因为你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实际上还赚了11元。所以说现在市场上很多行业说是说宁可亏本卖,以这样在同行中取得竞争优势,其实实际上都靠国家退税给补回来了。
但是,国家的要具体肯定要具体些,以上是我们普通简单的算法。
1.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1)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税额计算。
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税率
(2)出口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且其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帐核算的,应先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 ① 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款=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② 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额=销项金额×税率
结转下期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销项金额是指依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外汇牌价计算的人民币金额,税率是指计算该项货物退税的税率。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进项税额= ×退税率
其他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确定。(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2月18日国税发〔1994〕031号)
2.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凭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和工缴费发票按规定办理退税。若原材料等属于进料加工贸易已减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应扣除已减征税款计算退税。(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2月18日国税发〔1994〕031号)3.出口货物的销售金额、进项金额及税额及税额明显偏高而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拒绝办理退税或免税。
退税到底是怎么算的???
我们出口了好几票了,但一直没有办理过退税,因为退税要开发票,经理说如果开票的话,我们还得交17%的税,我们的退税率有15%,而且还要交企业所得税。,我知道工厂会给我们开票,但相应的价格会高点,如果我们不退税的话,工厂就不开票,这样工厂给的价格就
会低一点,所以经理说划不来,但我在网上看了很多人都挣着要退,我想肯定不是划不来的,但具体怎么样来算,真的是不懂。就比如,我们有票货要出,USD5000,总共10台,该怎
么算呢?是退税金额=发票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那我们应该交的税额是多少呢?望高人指点。。多谢。
你的经理什么都不懂,误人子弟。
没错增值税率是17%,但是工厂的含税价并没有17% 这么多,工厂开票也根本没有什么企
业所得税。
因为他们可以有进项做抵扣(假设 服装厂可以拿着自己买进面料的增票去抵扣他 卖出成衣
说交的增值税)一般来说 工厂的开票成本在9-13% 左右有的更低。换句话说实际上
交的增值税和退税之间是有利润可图的。
这次您出口货值为 5000$(约等于32500人民币)那假设工厂EXW 出厂价为28000人民
币 工厂开票成本为10%;那含税价即 28000*1.1=30800
(增加税款2800元)
虽然成本有所提高但是还有退税
退税 =30800/1.17*0.15 = 26324.78*0.15 =3948.7元
30800-3948.7=26851.3 含税价 减去 退税后的实际成本 是比EXW 还要低的。
对于退税率为 15%的产品就没有听说过一般贸易出口 不划算的。
外贸交易通常货值比较高,相应的退税金也很可观。当然,国家对退税管理也很严格的,与
外汇管理紧密结合。出口前需从外汇管理局部门领取《出口退税核销单》,申报出口总金额。
核销单还需海关盖章确认货物确实已经出口。在收到国外买家支付的货款以后,凭银行收据,连同核销单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再凭增值税发票等到税务局办理退税事宜,领取退税金。
因此,外贸利润的来源,相当程度上来源于国家出口退税制度中的出口退税,这是外贸最显
著的特点之一,也与大多数外贸业务员日常操作息息相关。
国内买卖货物都要交“增值税”。因此如果你是从国内的工厂买进货物再卖给老外,工厂给你的价格理应就是包含了增值税在内的价格,简称“含税价”。比如原价1000元的货物,在缴
纳了17%,也就是170元的增值税以后,含税价就变成了1170元。交过增值税的货物,就
该有个凭证叫做“增值税发票”。
你以含税价从工厂买进货物以后,工厂就会把增值税发票交给你。保管好增值税发票,这东
西很值钱。
第六节 出口退税
货物出口以后,国家会把一部分已经缴纳的增值税退回给你,这就是传说中的退税。退税退
多少钱?根据你的产品类别,有不同的比率,就叫做退税率。那么,你经营的产品的退税率
是多少呢?到这里来查看:http://www.feisuxs/tsl.jsp。
退税怎么算呢,简单地说就是:不含税价×退税率
但要注意这里的不含税价,指的是增值税发票上显示的“税前价”。
主管退税的部门是国税局,退税前你得把从工厂拿到的增值税发票交给国税局做为凭
据,没有增值税发票就拿不到退税,现在明白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性了吧?那就是钱呵。
关于退税的常见问题
1.请问退税的价格是按照我从工厂的那个拿货价吗?比如我1000元从工厂拿的价,退税率是13%,要退税就是退这个1000元的13%?
答:不是。对于贸易性的公司做出口,增值税的计算依据是不含税价。因此,要根据增值税发票上显示的金额(税前金额)来乘以退税率。
简便公式:进货含税价÷1.17×退税率
也就是说,如果增值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进货含税价为1000,则退税金额为:
1000/1.17×13%=111元
2.那么有的工厂不愿意开增值税发票的,他给我的价格就变成了854.7元,那么这个不含17%税的价格不就比退回来13%的价格还划算吗?
答:不。不含税就不会有增值税发票,而正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定没有增值税发票是不能出口的(更没有退税)。所以,当工厂以不含税价格卖货给你以后,你还得想办法从其它途径弄到增值税发票,这可是要花钱的(这可是违法操作哟),最后花费算起来跟你用含税价进货是一样的开销。
此外注意,虽然规定是17%的增值税,但是因为各地、各行业有不同的税率或退返优惠,所以实际操作中工厂往往并不需要真的缴纳17%,这样一来,不含税价也就不会真的比含税价低17%那么多了。
3.工厂不开发票的话,对我方是否有损害?
答:的确,实际操作中,很多小工厂是不开增值税发票给你的,因为他们没有取得开增值税发票的资格。这种情况下也能操作,因为你可以从其它途径弄到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所以,工厂不开票的,损害就是增加了你的工作量(当然也有法律风险哦),呵呵。
价格术语是外贸特有的东西。因为咱们不可能跟客户面对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总要长途运输的,因此就会产生各种运杂费。这些费用在计算价格的时候当然要包含进去。根据交货地点和方式的不同,运杂费自然就不同,所以,大家就规定了一些术语来表示不同的交货方式,以此衡量价格。
第三篇:工业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工业企业,指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型企业集团。对1993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它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免、抵、退”增值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增值税、消费税。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增值税,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退税率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率相同。其特点是,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不是全额退税,而是先免征出口环节税款,再抵减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对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应退税额部分,根据企业出口销售额占当期(1个季度)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确定是否给予退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规定税率-退税率)
如果生产企业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业务,对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料件,应先按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同意签章后,允许对这部分进口料件以“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中的价格为依据,按规定征税税率计算税额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并在计算其免抵税额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税额予以扣减。为了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具体体现在“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中”,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其它计算步骤与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相同。
当生产企业1个季度出口销售额不足其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 的50%,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应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当生产企业1个季度出口销售额占其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上(含50%),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一)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二)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 < 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三)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例:应纳税额为正数
某电器厂1997年一季度出口电视机30000台,离岸价格为每台210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美元 8.2928元;内销货物销售额8200万元。上期结转进项税额200万元,本期进项税额800万元。免、抵、退税的计算如下:
(1)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 =30000×210×8.2928=52244640(元)
(2)当期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52244640×(17%-9%)=4179571.20(元)
(3)当期应纳税额 =82000000×17%-(2000000+8000000-4179571.20)=
8119571.20(元)
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正数,反映企业出口货物给予抵扣和退税的进项税额,已全部在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中抵减完毕,不需退税。
例:应纳税额为负数,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不到50%。
某电视机厂1997年二季度出口电视机40000台,每台离岸价150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8.2928,内销收入56000000元,进项税额13800000元,免抵退税的计算如下:
(1)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 =40000×150×8.2928=49756800(元)
(2)当期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49756800×(17%-9%)=3980544(元)
(3)当期应纳税额 =56000000×17%-(13800000-3980544)=-299456(元)
(4)出口货物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比例 =49756800/(49756800+56000000)=47.05%
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虽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但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只有47.05%,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299456元不能退税,只能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例:应纳税额为负数,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50%。
某电器厂1997年一季度出口空调30000台,其中:(1)28000台以FOB价成交,每台200美元,外汇 人民币牌价1:8.2836元;(2)202_台以CIF价格成交,每台240美元,并每台支付运费20元、保险 费10元、佣金2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8.2948元。当期实现内销空调19400台,销售收入34920000 元,销项税额5936400元,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免抵退税计算如下:
(1)出口货物销售收入 =28000×200×8.2836+202_×(240-20-10-2)×8.2948 =49838796.80(元)
(2)当期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49838796.80×(17%-9%)=3987103.74(元)
(3)当期应纳税额 =34920000×17%-(10800000-3987103.74)=-876496.26(元)
(4)出口货物占本企业当期销售比例 =49838796.80/(34920000+49838796.80)=58.80%>50%
(5)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49838796.80×9%=4485491.71(元)ㄧ-876496.26ㄧ〈4485491.7
1(6)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876496.26(元)
如果应纳税额为负数5000000元,大于4485491.71元,也只退税4485491.71元,差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抵、退”税
某纺织厂1997年一季度出口T/C纱收入800万元,内销收入200万元,国内购进原材料等进项税额 64.98万元,采取进料加工形式进口涤纶棉CIF价24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200万元,海关按85%免 税,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进口料件当期已全部核销。免抵退税的计算如下:
(1)进口料件组成价格 =2000000+2000000×20%×(100%-85%)=2060000(元)
(2)进口料件准予抵扣的税额 =2060000×17%=350200(元)
(3)进口料件应扣减免抵税额 =2060000×9%-2060000×17%×(100%-85%)=185400-52530 =132870(元)
(4)当期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8000000×(17%-9%)-2060000×(17%-9%)=640000-164800 =475200(元)
(5)当期应纳税额 =2000000×17%-[(649800+350200)-475200-132870] =340000-391930 =-51930(元)
(6)应退税额为51930元(出口额占全部销售额50%以上)
二、“免、抵、退”税的申报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指经营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国税机关提出“免、抵、退”税申请的一项法定义务和手续。
(一)“免、抵、退”税申报的程序
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按下列程序办理“免、抵、退”税手续:
按月申报。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应按月据实填具《生产企业自营(委 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连同有关凭证向主管 征税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免、抵税及应纳税额的审核手续。经县级以上(合县级)国税机关审核无误、并在《申报表》及出口凭证上签署意见后,由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按审核意见,先对生产企业办理免、抵税额和应纳税额或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手续。同时,将经县级以上国税机关审核签署意见的《申报表》(第1、2、4联)、出口凭证等退还生产企业。
按季汇总申报。生产企业于每季度末将出口及内销货物等情况按季汇总填报《申报表》,逐级上报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审批后,办理免、抵、退税结算手续。
(二)“免、抵、退”税申报的凭证资料
生产企业按月申报“免、抵、退”税应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 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发票等凭证。按季汇总申报应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经县级以上国税机关签署意见的本季度的分月《申报表》(第1、2联),及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发票等凭证。属于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必须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原件)和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本季度如有缴税的,应提供经主管征税国税机关审核盖章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需报送《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及当期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的有关凭证资料。
三、“先征后退”税的计算与申报
“先征后退”税办法,适用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其特点是,对出口货物出口环节照常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手续齐全给予退税。征税由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负责,退税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负责。
(一)先征后退税的计算
先征后退的征、退增值税计税依据,均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征税税率为增值税规定税率,退税税率为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征税的计算
出口货物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 牌 价×征税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当期,指国税机关给企业核定的纳税期,一般为1个月。
2.退税的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例:某电器总厂1997年1月份内销空调202_台,每台4500元,委托某家电进出口公司出口空调500台,其中:以FOB价成交300台,每台售价530美元,以CIF价成交200台,每台售价570美元,每台支付运费20美元、保险费10美元,佣金4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1:8.2849。进项税额1388262元,先征后退的计算如下:
(1)委托出口销售收入 =300×530×8.2849+200×(570-20-10-4)×8.2849 =
1317299.10+888141.28 =2205440.38(元)
(2)内销销售收入 =202_×4500 =9000000(元)
(3)应纳税额=2205440.38+9000000)×17%-1388262 =1904924.86-1388262 =516662.86(元)
(4)应退税额 =2205440.38×9% =198489.63(元)
先征后退的征、退消费税计算方法完全相同。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或出口数量,税率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或单位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实行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纳及应退消费税额=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消费税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应纳及应退消费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例:某日用化工厂1997年1月委托某化工进出口公司出口洗发精一批,FOB价100000美
元,外汇人 民币牌价为1:8.2882。应纳及应退消费税计算如下:
应纳及应退消费税额=100000×8.2882×17% =140899.40(元)
例:某啤酒厂1997年2月委托某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啤酒100吨,应纳及应退消费税计算如下:
应纳及应退消费税额=100×220=22000(元)
(二)先征后退的申报
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后,应据实填报《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并提供出口退税的有关凭证,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核后,直接报送主管出口退税国税机关。需要提供的出口退税凭证资料有:
(1)主管受托企业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签章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委托企业与受托企业签署的代理出口协议;
(3)受托企业出口委托出口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及出口发票。
与其它出口货物一样,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上一退税委托出口的货物,也必须在下一年的3月底以前申报退税,否则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可不予受理。
第四篇:出口退税计算方式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详解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 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 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 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 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 关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征税税率-退税税率)
(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 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 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
(四)对外修理修配的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
应退税额=修理修配金额×退税率。
(五)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算:
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进项金额+工缴费发票金额)×退税率
(六)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七)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应按下列 公式计算:
进项 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
=---×退税率
税额(1+征收率)
出口货物成本及价格粗算法
算出口货物价格是出口环节中重要的一环,很多公司中,计算产品价格的任务都掌握在财务部门手中,但作为贸易人员,也是很有必要了解的。
下面以货物收购价格为100, 退税税率为13%来计算产品成本和价格。
货物收购含税价格为100
退税税率为13%
应退税金额为100/1.17*0.13=11.11
出口成本100-11.11=88.89
出口货物成本 88.89/8.03=11.07$
这个成本只是估算出来的,因为计算成本时还必须考虑运费,保险费,退税利息和其他费用。在实际计算成本的时候可以把这些费用换算成美圆计,加到成本中。
从上边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货物收购价格和出口货物是存在一定对应关系的,这个比率为100/11.07=9.03。
这个比率跟退税率和汇率是相关联的,会随着退税率和汇率的变化而变化,还没有一个名词可以描述它,我们姑且把它称为成本率吧,在数学运算中,它并不是一个常数。
这个成本率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换汇成本,换汇成本是购货实际成本和卖价之间的比例,因为以上是计算成本,所以实际上的换汇成本就是汇率8.03。
很多人在计算出口成本的时候直接用货物价格除以汇率,实际上这是一种很不科学的计算方法,因为没有把退税的因素考虑进去。这时候的的成本率就是8.03,跟汇率是一样的,也就意味着出口的利润就是退税13%。
利用成本率我们可以很方便地计算产品价格和利润率
比如产品价格除以成本率9.03, 这个价格说明产品没有利润率。
产品价格除以 8.5, 说明产品利润率为 9.03/8.5=1.0623, 得到利润率为6.23%。
当然产品价格除以8.03, 得到的利润率就是就是退税13%。
如果以换汇成本来计算利润率,8.03的的换汇成本说明没有利润,高于8.03说明亏损。
换汇成本为8的话,利润率为0.03/8.03, 3.7/1000。
换汇成本为5,利润率为60.6%。
依次类推,换汇成本越低,说明利润越高。
如果收汇扣除费用是10000美圆,换汇成本是5的话,很方便的可以计算出总的利润就是3.03X10000=30300人民币。
在汇率和退税率固定的情况下,成本率和换汇成本之间是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的。
很多有进出口权的工厂在报商品价格的时候通常有人民币价格和美圆价格。有一个工厂所报的美圆价格是人民币价格除以8.9,9.03/8.9, 说明他们的美圆价格比人民币价格高出了1.46个百分点,当然这里有退税利息和其他因素.我们可以选择对自己公司更有利的结算方式。
有的保税区公司做保税业务或者是境外公司跟国内出口商做业务,只能以美圆或者其他外汇结算,这样计算成本和利润率就简单许多了。对外报价的时候直接以出口商的美圆报价来计算就可以了。
如何报关、结关和清关?
如何报关、结关和清关? 报关是指货物、行李和邮递物品、运输工具等在进出关境或国境时由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交验规定的单据、证件,请求海关办理进出口的有关手续。我国海关规定报关时应交纳的单据、证件。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商品检验证书、动植物检疫证书、食品卫生检验证书以及提货单、装货单、运单、发票、装箱单等。
结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第五篇:【外贸】出口退税比率的计算
货物出口以后,国家会把一部分已经缴纳的增值税退回给你,这就是传说中的退税。退税退多少钱?根据你的产品类别,有不同的比率,退税怎么算呢,简单地说就是:不含税价×退税率
但要注意这里的不含税价,指的是增值税发票上显示的“税前价”。
主管退税的部门是国税局,退税前你得把从工厂拿到的增值税发票交给国税局做为凭据,没有增值税发票就拿不到退税,现在明白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性了吧?那就是钱呵。
退税非常重要,因为这是一大笔钱,是做外贸的利润的主要来源。你想啊,假如退税率是13%,你以含税价1000元买进的货物(也就是不含税价854.7元),就算原封不动1000元卖给老外,你也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进一步说,你1000元拿到的货物,豁出去了900元倒卖给老外,“亏”了100元,可因为你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实际上还赚了11元,太有趣了。事实上,由于现在市场竞争激烈,“亏本卖”在外贸的不少行业中几乎已经成为主流,靠的就是退税能补回来。
特别注意!以上的算法并不准确,真正的退税计算要复杂一些,我们在以后的教程中还要讲到。这里简单化地讲解仅仅是“说明退税的大概意思,以得出一个概念:含税价买进的货物,即使你原封不动卖给国外客户,甚至更低一点价格卖,你也能赚钱,原因是国家给予的退税。”
关于退税的常见问题
在外贸10小时入门教程中提到了退税的基本概念。各位好汉提了不少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集中回答如下:
1.请问退税的价格是按照我从工厂的那个拿货价吗?比如我1000元从工厂拿的价,退税率是13%,要退税就是退这个1000元的13%?
答:不是。对于贸易性的公司做出口,增值税的计算依据是不含税价。因此,要根据增值税发票上显示的金额(税前金额)来乘以退税率。
简便公式:进货含税价 ÷ 1.17 × 退税率
也就是说,如果增值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进货含税价为1000, 则退税金额为:1000/1.17 × 13% = 111元
2.那么有的工厂不愿意开增值税发票的,他给我的价格就变成了854.7元,那么这个不含17%税的价格不就比退回来13%的价格还划算吗?
答:不。不含税就不会有增值税发票,而正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定没有增值税发票是不能出口的(更没有退税)。所以,当工厂以不含税价格卖货给你以后,你还得想办法从其它途径弄到增值税发票,这可是要花钱的(这可是违法操作哟),最后花费算起来跟你用含税价进货是一样的开销。
此外注意,虽然规定是17%的增值税,但是因为各地、各行业有不同的税率或退返优惠,所以实际操作中工厂往往并不需要真的缴纳17%,这样一来,不含税价也就不会真的比含税价低17%那么多了。
3.工厂不开发票的话,对我方是否有损害?
答:的确,实际操作中,很多小工厂是不开增值税发票给你的,因为他们没有取得开增值税发票的资格。这种情况下也能操作,因为你可以从其它途径弄到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所以,工厂不开票的,损害就是增加了你的工作量(当然也有法律风险哦),呵呵。
价格 术语 是外贸特有的东西。因为咱们不可能跟客户面对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总要长途运输的,因此就会产生各种运杂费。这些费用在计算价格的时候当然要包含进去。根据交货地点和方式的不同,运杂费自然就不同,所以,大家就规定了一些 术语 来表示不同的交货方式,以此衡量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