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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汇报

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汇报



第一篇: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汇报

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认真整治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及公车私用问题,中心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并结合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现状,仔细进行了对照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公车配备使用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情况

为落实《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中心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实际,高标准、严要求,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自查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自查内容

(一)关于超标超编配备使用公务车情况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中心按标准配备公务用车1辆(微型面包车),没有超标超编配备公务车。

(二)关于违反规定换车、借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情况 中心没有采取任何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也没有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车辆的情况。无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情况。

(三)关于滥用、私用公车情况 中心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车队)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节假日集中封存,未出现公车私用情况。

三、整改措施

在下一阶段公车治理工作中,中心要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规定,进一步严肃对待整治工作,明确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完善公务用车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开支费用。用改革的办法、科技的手段解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中现实的、具体的、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对整治工作态度消极、简单应付、自查自纠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或反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治工作、整治效果不好的,将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依据。对顶风违纪行为及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篇:专项整治自纠自查汇报

“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

专项整治工作

长征街学区

202_.6.17

长征街学区

“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工作

自纠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忻府教字【202_】54号文件精神,认不折不扣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长征街学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切实转变我学区教职工纪律工作作风,通过强化管理、严肃纪律、落实责任等一系列整改工作的落实,取的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将本学区自纠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了以学区主任为首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出具体的整治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组长:刘利峰

副组长:张彦平

组员: 孔祥东 毛振华 闫清旺 毛志勇

邢树宏 李宝金 彭爱生 杨武元

二、动员部署,组织全学区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九严禁”“十不准”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真正把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摆到首要位置上来,教育广大职工自觉遵章守纪,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努力塑造一个工作井然有序,和谐温馨的教育环境。

三、抓落实,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进一步强化教职工工作责任,并把个人考勤与考核结合起来,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行风建设的关系,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工作上尽心尽责,求真务实,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理念,提高与学校同舟共济的团队精神。

四、抓督查,继续抓好工作督查、纪律督查。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不定时赴各校检查,对迟到、早退、请假手续不完善和上班期间接打电话、干私活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进行了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分别发放了教师问卷调查表和教职工民意测评表,对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归纳和整理,限期整改。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校务公开,公开了投诉、举报、行风监督电话和投诉举报热线电话,24小时受理各类投诉和信访举报。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并着力解决,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政治学习不够深入,思想觉悟有待提高;部分教师责任心不强,态度不端正,未能及时转变教学理念,对待学生,没有切实做到耐心和换位思考,缺乏沟通与交流。

(二)平时业务理论学习抓得不紧,进取动力不足,容易安于现状;只满足于完成上级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对业务知识钻研不够,没有创新精神。

(三)组织纪律性不强,部分教师存在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私自调班,上班时间看手机、接打电话、串办公室,等现象。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教学质量。

(四)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师德标兵。

以上是我学区在“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工作中,自纠自查取得的一些成效和梳理出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制订的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学区全体教职工职工将秉承边学习、边贯彻、边查找、边整改、边落实的原则,将其贯穿到整个活动中去,形成上级主管部门督查指导、内部教职工自查自纠、广大人民群众评议监督的强大合力,齐抓共管,将廉洁自律工作全面深入、广泛扎实地开展下去。

长征街学区

202_年6月17日

第三篇:公车配备标准

公车配备标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落实《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 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第四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第五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一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按每20人不超过1辆确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2 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公安、国家安全、司 法和纪检监察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主管部门根据车辆保障装备标准和工作需要决定。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车重复配备。三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实行指标管理由国务

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第六条 党政机关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二执法执勤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应急救援、警卫和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依照一般公务车标准配备。第八条 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不得将配备的越野车和警卫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3 第九条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八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提职、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更新后旧车处理按照公开公正、规范节约的原则可以采取与厂家置换等方式进行。第十条 党政机关确需高于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或者配备更新越野车的必须按照规定报公务车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第十一条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标准和现状编制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根据使用公务车配备更新计划统筹安

排购置经费并实行严格管理。财政部门会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据以核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列入部门预算。第十三条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会同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业规划、政策和政府采购的规定综合考虑车辆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节能减排、售后服务等因素定期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和配备更新计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采购。4 第十四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并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一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驾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二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一般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三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使。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应当主要通过

社会租赁方式解决。第十七条 党政机关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5 第十八条 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统计汇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负责统计汇总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党政机关通报或者公示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接受监督。第十九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节能减排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 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以下行为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一 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审批超标准配备更新车辆 二 违规安排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运行经费预算 三 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更新公务用车 四 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第二十条 试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地区和部门应当对本地区、本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总结和完善不再依照本办法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应当结

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6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各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按照本办法的原则管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备案。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 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篇:配备公车质疑

伍皓谈配备公车质疑:实在没有太大回应的必要 正文我来说两句(14291人参与)202_年02月14日22:48来源:新华网 手机客户端 打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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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伍皓谈配备公车质疑:实在没有太大回应的必要]

(原标题)伍皓:“微改革”改变中国改变未来

今天,2月14日,是情人节。反正我也没情人可以约会,老婆孩子也出去旅游了,我一个人在家独守空房,闲着也是闲着。我到基层工作,就想沉下来好好做点事,所以这两年我很沉寂、很低调,基本不接受采访,有时候实在扛不过媒体朋友的电话袭击,也只说上三言两语就挂电话。今天,耐不住“没有情人的情人节”之孤独寂寞躁,就破个例敞开说点吧。

你问我本想破个冰,开全国公示公车之先河,想不到却把自己掉冰窟窿里了,被媒体围攻为什么要有公车。你很好玩嘛,还来了个“元芳体”:这事儿你怎么看?这事儿我先不回应,因为实在没有太大回应的必要。我先说说改革。

中国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现阶段,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学者们宏论连篇,而实践者哪怕迈出一小步,都有付出百倍的艰辛,都要随时做好倒下、牺牲的准备。

我曾被媒体称为“中国官员财产公示第一人”,那是202_年,但不仅内部会觉得你冒失、“不成熟”;你一公开舆论也来质疑你:你就公开的这一套房吗,怎么证明?我还一套房都没有呢,凭什么你就有了一套房?让你哭笑不得。不公开的反而啥事没有,在一旁看笑话。所以,公开财产的做法就坚持不下去。这次公开公车也一样,你不公开,没人会来过问你,你一公开,什么声音都会来:你凭什么要有车?他也不管你红河都是茫茫大山,就问你:总书记、总理都坐轿车,你凭什么要坐越野车,“谮越”呀!但是,中国要实现“第二次起飞”,不继续推进改革,能吗?

现在,改革的舆论环境变了,因为改革触及的利益更多元化了,网络化时代,人们表达意见也更随意、更方便了。不像过去,只要改革,舆论就支持,现在不一样,推出任何改革,哪怕只是一项很小很小的改革,反对的、质疑的、看笑话的、挑刺的,什么都会有。在这样的环境下,推进改革就需要比过去更大的勇气,改革的风险也比过去要大得多。所以,“聪明的人”,就不肯去哪怕改变一点点,因为哪怕改变一点点都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风险。于是,大家都观望。观望什么?观望改革的“顶层设计”。

现在,上上下下都在呼唤“顶层设计”,但是,有二:其一,中国前三十年改革的成功,从来都是自下而上,而不是自上而下,都成功于基层的活力和创造。过度依赖“顶层设计”,则基层失去改革的动力,事实上改革是推不动的。

其二,即便“顶层”设计好了,也还有个变成基层的行动、基层的实践的问题。如果不能形成支持改革、鼓励改革、宽容改革的舆论氛围,而是谁先去行动、谁先去实践,谁就“出师未捷身先死”,那么再好的“顶层设计”,事实上也推不动,化不成基层的具体实践。

其实,这一次的“公开公车”,也并非我们心血来潮,只是把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这一“顶层设计”,在基层变为具体的行动和实践。落实,从来都不应该是跟着喊喊口号,中央发个文件,我们也跟着发个文件,中央开个会,我们也跟着开个会,这就落实完了?如果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一点都没有解决,这样的“落实”又有什么意义?

比如,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中央的“顶层设计”不可谓不严密,可是到了基层呢,大家都心知肚明,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中央三令五申,还是没管住。昨天新华社“新华视点”还曝光广州一城管执法车拉着老人小孩去玩“农家乐”呢。那我们就要去深思,为什么管不住,症结在哪里?我认为缺乏公众监督是一个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那我们就针对这个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去想改进的办法,所以我们推出了公开车号主动接受监督的办法。我感到,现在的改革已不可能像改革初期那样气吞山河、大开大合、大破大立了,因为刚才说过,改革的风险增大,哪怕局部、细节、细微之处的改进、改善,往前迈出一厘米都要受到太多太多的磕绊,甚至还没迈出去呢就绊倒了,没有一点勇气和担当的人,谁也不想去碰什么改革。要不十八大要专门提出来,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深化改革”呢?改革需要“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才行,中央的这个提法本身是不是就显得有点悲壮?但这就是中国现阶段的现实。

那么,在有着如许“悲壮”的现实环境下,怎么把中国的改革伟业继续往前推进?对基层来说,中央提出“顶层设计”之后,应该怎样去行动和实践?我提了一个新理念、新概念,叫“微改革”。微博兴起之后,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改变了中国社会,现在不是什么都流行“微”吗?微电影、微健身、微读书、微生活„„我倡导“微改革”。

“微改革”,就是针对现实中大家都司空见惯但却是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一个一个细节、一个一个细微之处地去逐一研究出能管用、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改进办法,一点一滴地去推出改革的细微举措。

“微改革”,就是绝不激进、绝不冒进、绝不空谈、绝不作秀、绝不急于求成、绝不好大喜功、绝不超越现实。而是着眼于身边现实中一个一个的具体的实际的问题,着眼于“小事”、着眼于细节、着眼于细微,采用“问题导向”的改革推进办法,做狙击手,把“问题”当成必须要击毙的敌人,一个一个地“狙杀”。

很多人看不起“微改革”。就像公示公车车牌,他说,不就是一个“小动作”吗,能解决什么问题!应该来个痛快的,全国都取消公车!光公开个车牌,逗人玩呢?应该“三公”都公开、全国官员的财产都公开!俗话说,船快了会翻船,马快了会落马,车快了不撞车那是万幸,但明知开快车危险,就不能去拿生命冒险。这就是我不赞成激进、冒进的改革而力主“微改革”的原因。完全可以想见,连我个人自愿公示个财产、公示个车牌这样的细微举动都会受到各种舆论的“鸡蛋里挑骨头”,各种各样的质疑和责难,如果陡然就激进地推全国官员都公开财产,那中国社会还不就乱成一团了?今天我只不过公开一辆公车,媒体、网友就揪住不放,还有人已经跑到云南来查我这辆车该不该配、是否超标、拿车牌的时候有没有给车管所打过招呼、这车一年跑多少公里、耗了多少油、修理费过路费等等有没有浪费等一系列问题,试想全国的公车都公开,如果社会还是抱这种“你公开就给我提供了搞你的线索,我就偏搞翻你”的心态,那社会是个什么局面?文革十年“打倒当权派”、到处贴大字报、到处夺权夺印、到处抓人关牛棚、到处批斗武斗的**局面就重演了。

看到问题并不就有多高明,找到能解决问题的改进办法才是真正的智慧。比如你一开始就问我的问题,媒体抨击我公开公车暴露了厅级干部不应配专车的“秘密”。我看了报道的感觉是幼稚、可笑。这算什么“秘密”呀,现在全国莫说副省级、厅级,乡镇长甚至村官都把公车专有化、私有化了,见怪不怪了。但这的确是个问题,可光说是个问题有什么用呢?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才有意义不是吗?以为中央下道命令,全国一律取消公车,这就解决问题了?想法太天真了。以前全国清理小汽车运动式地搞过N次了吧,封存的封存、拍卖的拍卖,什么招都用过了,可风头一过,清理的结果是公车越来越多、配置标准越来越高。所以,改革不是一腔热血的事,改革更不是理想化的事。甚至,拿公车这事儿来说,也不仅仅是一个政治问题、反腐败的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经济问题有时候你就还不能硬要跟经济规律对着干。

社会大众也要理性地看待“三公消费”等问题。对“三公消费”,主要矛盾不是呼吁取消,而是如何实现“三公消费”的公开、透明,让纳税人能明明白白知道自己纳的税政府都花到哪儿去了,有没有被浪费、被一些不良的官吏贪污。

所以,我们一直选择“公开、透明,引入公众监督”来作为我们“微改革”的主要方向。上面讲了一大堆,就是我们推行这种“微改革”的理论依据。大家可以回顾一下这些年来我所尝试的,被很多人看作是作秀、哗众取宠的一系列“小动作”,无不都是按照这种“公开、透明,引入公众监督”的思路,点点滴滴地来进行“微改革”、“微进步”。无论是在担任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期间,我们尝试了组织全国第一个“网民调查团”、第一个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第一个开通政务微博、组织全国首场“百姓新闻发布会”等等,还是后来我到了红河州,我们州委书记和州委、州政府一班人非常支持我进行“微改革”,所以,我们又先后推出了全国第一个专门的舆论监督频道、全国首个“四位一体”的民意诉求热线、全国首次微博征歌、全国首创“网络批评奖”、全国首次领导干部大规模通过媒体向人民公开述职、全国首次把群众代表请进党代会等等一系列的“小举措”,其实都是一个主线:“公开、透明,引入公众监督”。这次,我们公示公车,还是这条“微改革”的主线。而且,我们的“微改革”尽管也受到很多媒体的横加指责,受到很多阻挠和困扰,但不会停滞,比如针对你刚才提出的“正省部级以下一律取消公车”的问题,你觉得现实吗?理想化的东西在现实中都是行不通的。不仅不现实,我刚才也把道理讲明了,经济原理决定,如果一律取消公车,不仅不现实,更是阻断社会大众获得财富再分配的途径、剥夺社会大众获得财富再分配的权利。那么怎么办?还是“微改革”,针对公车中的突出问题一点一点来改,所以我们的改革首先就是取消领导“专车”,改为“公务用车”的方式,其次是公示车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微改革”绝不停滞,还比如,下一个改革举措我们是针对大家反映最强烈的另外一个问题公务接待来进行“微改革”,我们正在筹划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成立一个市民监督的小组,我们公务接待的时候,这个市民小组可以自愿轮流来“陪餐”,定期请这个市民小组来审查我们的接待费支出。

你可以认为我们的“微改革”只是些“小花招”,并改变不了什么。但我曾经向媒体说过,改革其实有三种方法、三种模式,因此也就有三种前途:一种是大刀阔斧、不管不顾地干,就是所谓的“强人政治”,完全个性化施政,这种方式只要你足够强势,或者有“后台”撑着你,多能成功,但是很难被复制,你干得了,大多数人不敢干;第二种的结局是,不仅不能被复制,还可能被复辟,因为这一类“改革”完全超越了现实,可能几十年、几百年后再来看,方向都是对的,但在眼前真行不通,这是所谓“激进派”的做法。我推崇的改革做法呢?是瞅准社会进步的方向,轻轻打开一扇窗,让清风徐徐进来,再不可逆转。我称之为“推窗效应”。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是狂风暴雨,“哐当”一声撞开你的窗户,你的第一反应肯定是赶紧去关上窗户,拒绝任何一丝风来。所以,推窗式的改革是不急进、不狂躁,步步为营,稳打稳扎。但是,会收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之效。比如,当年我们在全国第一个建网络发言人制度,谁也没有去强行推广过,但他自然就有示范效应,很快全国各地都有了网络发言人;再比如,当年我们开通全国第一个政务微博,中央也没有下过红头文件去推广,但是就迅速在全国生根开花了。这就是“推窗效应”,“微改革”的效应。

是的,我们只是一个州市级的宣传部门,我们能去着手改革的东西太有限太有限,影响的范围也太小太小。我以前在一个省的宣传部,一点“微改革”,示范效应相对来说还可以。现在只是一个州委宣传部的平台,“微改革”的影响力就非常小非常小了。比如,“公示公车”这件事,我们已经做了两年,我们也不想主动去炒作、作秀,因此也没有人关注,直到前几天羊城晚报的记者看到我们按惯例公示的车号,给我打了个电话,我也没在意,三言两语回答了他,没想到他做了报道,就引起广泛关注了。这是“微改革”的局限性。但是,我觉得只要坚持不懈地“微改革”下去,自然就会润物细无声、推窗浴清风地改变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就像这几年我们在红河州进行的这一系列“微改革”,带来的是群众诉求的渠道畅通了,社会矛盾不那么激化了,社会就比较和谐了。这两年云南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的“舆情”一件接着一件,似乎从来就没有消停过,但是你仔细回想一下,这些轰动一时的“舆情”里,可曾有一件是发生在红河州?要知道,红河州可是云南的第一大州啊,但是,社会很平稳、舆情很平稳,这不能不说正是我们坚持“微改革”带来的效应。这是其一。

其二,我们只是一个小地方的一个小部门,“微改革”确实就像往大海里扔个小石头,似乎什么也改变不了。但是,小石头一块有时候碰巧了也会激起千层浪来。如果,一方面中央顶层设计,设计出改革的大思路、大布局,而我们每一个地方、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都能树立起“微改革”的观念,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针对最具体、最实际的问题进行“微改革”,你“微改革”一个积弊,我“微改革”一个恶习,你解决了这个问题,我解决了那个问题,这样搞下来全国会是个什么情况?全国得有几千万个单位吧?一个单位一年就算只搞上一个“微改革”,那也是几千万个“微改革”、“微进步”呀!积得跬步,可以致千里;涓涓细流,可以汇成大海。全国每个地方、每个部门、每个单位如果都能坚持“微改革”,能不能汇成中国改革的最强音呢?

所以,“微改革”,将改变中国、改变未来!(云南红河州委常委、宣传部长伍皓答记者问)

第五篇:办公用房超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武山县第二高级中学

关于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武山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就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

一、行动时间

202_年8月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

二、对象范围

武山二中全体党员干部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纪依法、查防并举,惩前毖后、标本兼治。

四、责任分工

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权限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工,由校党支部负责监督实施,校办公室负责督促整改住房超标的问题,指导专项整治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印发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作出动员部署,明确工作标准,细化责任分工。

(二)自查自纠。全校清理对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房改制度,对违规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所进行自查自纠,并于202_年8月底前向校办公室报告。

(三)整改落实(202_年8月至9月)。针对对照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要及时对超标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并抓好督促落实。

六、工作总结

开展整治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工作是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环节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二中认真查找问题,坚决纠正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的,给予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推广;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武山县第二高级中学

202_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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